APP下载

以“大思政教育”理念为指导的高职思想政治教学改革探索

2018-11-01彭佩林

求知导刊 2018年24期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学理念高职院校

彭佩林

摘 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中,思想政治(以下简称思政)教育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道德水平与职业素养,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乃至人生道路都有着引导作用。文章以“大思政教育”理念为核心,从思政教师、教育格局、教育内容与职业教学优势四个方面入手,探讨了高职院校思政教学改革的策略与方法。

关键词:“大思政教育”理念;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学

一、强化思政教师队伍建设

思政教育是马克思主义教育的重要路径,也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方式,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未来发展。以往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中,存在重视职业教育,忽视人文教育的现象,这种情况也导致学校师生对思政教育存在一定误差,影响思政教育效果。“大思政教育”理念下,高职院校要明确思政教学的重要性,并强化思政教师团队建设。高职院校在开展思政教师队伍建设时,要积极开展对思政教室的专业培训与职业教育,不断改善并优化其教育教学理念,提升其专业素质与教学能力[1]。

二、创新高职思政教学格局

高职院校的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要创新思政教学格局,对教育组织架构加以完善,并建立“大思政教育”理念指导下的思政教育新格局。要强调思政教育的全過程与全方面,强调从各个方面调动并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推动学生的自我完善与自我发展。要求思政教师对自身的教育模式与教育机制加以完善,从而提高高职院校思政教育的整体效果。建立组织保障机制,由高职院校领导干部作为指导,由学校职能部门强化对思政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以保障思政教学的顺利开展,保障思政教学效果的体现。学校监督指导部门要强化与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相互的沟通与交流,构建全面化与协同化的育人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校园文化活动,通过文化活动将思政教育渗透其中,以构建良好的校园思政教育环境。

三、丰富思政实践教学内容

“大思政教育”理念下,高职院校的思政教育要结合职业教学的特色,开展思政实践教学,以团学活动为依托,对实践教学体系加以完善,并不断提高思政教学质量。因此,高职院校在对思政教学进行改革时,要结合职业教学的实际情况和该职业及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建立完备而有效的思政实践教学平台,以便于开展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与职业发展诉求,对相应问题加以思考。比如,高职院校在开展思政教学时,可以延请拥有较为丰富工作经验与实践经验的业界知名人士来校演讲,向学生讲述职业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并向学生讲述未来从业时应当具备的职业素养,从而有效培养学生的自我职业素质。高职院校的团学活动要求基于学校党委及团委的领导与指导下,由学生团体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并将思政教育渗透其中,如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等。

四、发挥高职思政教学优势

高职院校要明确思政课堂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德育中的主渠道与主阵地作用。思政课堂是高职院校中最为普及、覆盖面最广的科目之一,面向所有学生,具备引导学生思想,树立民族自信、文化自信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大思政教育”理念下,高职院校必须对思政课程的重要作用有明确的认知,并在教学中不断提升与加强。对于思政课程教师而言,要通过扎实的教学能力与专业基础对学生起到引领、启发与表率作用,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应对高职院校学生所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将思政教育内容渗透其中。同时,高职院校思政教师要熟练运用网络渠道与新媒体设备,及时了解并掌握实时热点,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善于在教学中加以运用。高职院校是重要的职业教育机构,为此教师在教学中,还可以结合职业教育特点,设计研究课题,组织学生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进行课题研究[2]。

综合以上论述,高职院校要明确思政教学的重要作用,并且能够在“大思政教育”理念指引下,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通过强化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创新高职思政教学格局、丰富思政实践教学内容与发挥高职思政教学优势等途径,推动高职院校思政教学改革的进程,实现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的创新与优化。

参考文献:

[1]刘 玲.“大思政”教育格局下的高职思政课教学改革与实践[J].知识经济,2017(24):165,167.

[2]荀福峥.基于“大思政教育”理念的思政课教学改革[J].智库时代,2017(6):194-195.

猜你喜欢

思想政治教学理念高职院校
基于OBE理念的课堂教学改革
遵循课程理念,探寻专业成长之路
用心处事
基于“大思政教育”理念的高职思想政治教学改革研究
试论社交网络平台在高职思政理论课教学中的应用现状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初探
全球化背景下高职院校韩语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分析
多元智能理论视角下高职院校体育课程评价体系的研究
浅谈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在德育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