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研究
——以广西北部湾地区为例
2018-10-27黄碧宁
陈 炜,黄碧宁
(1.广西师范学院 旅游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1;2.桂林理工大学 旅游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2016年12月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2017年4月12日,文化部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出“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和消费”,可见,文化与旅游协同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不仅承载着各民族的历史记忆,更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极具开发与保护价值,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背景下,以旅游开发的方式科学合理利用非遗成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具体实践领域,非遗的旅游开发与保护之间存在怎样的协同关系?该如何协调处理好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二者如何实现良性互动?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当前,学术界对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从研究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旅游开发对非遗保护的正面影响[1-2]、旅游开发对非遗保护的负面影响[3-4]以及二者的相互作用关系[5-7];从研究方法来看,早期学者多从定性角度分析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8-9],随着研究的深入,运用结构方程和通径分析法[10]、米切尔评分法[11]、熵权法与综合评价法[12]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的研究逐渐增多;从研究区域来看,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13-14]等宏观层面、南丹白裤瑶[15]、湖南江永勾蓝瑶寨[16]等微观层面,区域性中观层面研究较少。综上所述,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研究已取得显著成果,但现有研究对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驱动因素关注不够,且现有研究多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展开,区域性中观层面的探讨较少。鉴于此,本文从区域中观角度,选取非遗资源较为丰富的广西北部湾地区为案例地,就如何实现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问题进行系统探讨。
一、广西北部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现状
北部湾位于我国沿海西南端,是一个半封闭式海湾。它东临中国雷州半岛与海南岛,北临广西壮族自治区,西临越南,并与琼州海峡和中国南海相连,是我国与东盟各国展开合作的重要平台,战略意义突出。鉴于广西在北部湾地区地理位置的重要性,2008年我国批准实施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将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划为重点发展区域,并延及玉林、崇左两市,形成了“边海互动”、“一轴两翼”的“4+2”城市格局。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民族成分、勤劳的边区人民共同造就了广西北部湾地区数量众多、特色鲜明的非遗,极具保护与开发利用价值。
(一)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国家和社会各界重视下,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首先,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保护工作日益受到政府重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从国家层面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颁布为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国家及地方政府重视下,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的保护工作不断深入,目前已有16项入选国家级非遗项目,125项入选省级非遗项目,分别占全区数量的33%、65%。其次,非遗开发方式日渐多样化。非遗开发逐渐形成静态和动态相结合方式,静态如北海贝雕艺术博览馆、北海非遗陈列厅、防城港群艺馆等,通过非遗的史料、实物、图片、场景等向游客传递北部湾非遗文化;动态如南宁宾阳“炮龙节”、防城港“哈节”、钦州“跳岭头”等,通过将传统表演类、民俗信仰类的非遗开发成旅游节庆等产品,每年都会吸引大批游客前来,以动态的方式促进非遗旅游与地区经济的发展;以2018年宾阳“炮龙节”为例,仅开幕当天就吸引了数十万游客参观游览,并拉动了2.6亿投资项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第三,非遗旅游产业初成体系,保护氛围逐渐形成。广西北部湾地区各市政府部门积极推动非遗与其他产业融合,通过生产基地、产业园、风情街、特色小镇等方式对非遗进行整体开发和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逐渐形成了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钦州疍家风情小镇、北海南珠文化主题酒店等非遗产品;以北海恒星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该公司以贝雕技艺为依托,邀请游客参观制作,既促进了非遗旅游产业的发展,通过游客与非遗的直接接触,也增强了游客对非遗保护的认知,营造了非遗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存在的问题
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的旅游开发与保护工作虽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首先,非遗保护与开发资金投入不足。目前,非遗保护与开发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拨款,但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数量众多,政策性资金只能用于部分非遗项目的基础保护工作,大多数非遗项目仍未得到充足的保护资金,更无力满足非遗旅游开发、市场开拓的资金需要;虽然当前广西的非遗保护经费已由2010年的300万元增加到2016年的960万元,累计投入6 000万元,但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广西现有国家级非遗50项、区级479项、市级980项、县级2 305项,可见广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的项目数量众多,以致所投保护经费仍显不足。其次,非遗原生环境遭受冲击破坏。随着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趋势的增强,在促进其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同时,过度的商业化严重影响了非遗的持续发展,非遗赖以生存的原生环境不断遭受冲击破坏;以南宁马山县里当瑶族乡达努节为例,该节日通过猴鼓舞、舂米舞、雷公舞、南瓜舞、藤拐舞等再现瑶族先民狩猎、农耕、与大自然斗争的情景,表达了瑶族人民对母亲及祖先的怀念、对幸福生活的憧憬、对美的向往和追求,但随着旅游开发的推进,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现代文明对传统文化造成了较大冲击,参与达努节的民众越发减少,并且,大量青壮年迫于生计外出就业,造成乡村社会空心化,正是乡村社会生活方式的变革,导致达努节所依存的传统社会基础发生巨变,由此加剧了其生存环境的恶化。第三,非遗旅游开发层次较低。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文化内涵是其区别于其它地区非遗的重要标志,也是该区域非遗旅游开发的核心竞争力。但目前当地非遗旅游开发层析较低,对非遗的文化内涵挖掘不深,甚至为盲目迎合游客需求,不再考虑非遗本身的文化禁忌,随时随地开展,且带有明显的表演色彩,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和价值;如南宁上林县的打铜鼓、跳猴鼓舞,原本主要是在丧葬仪式中用以超度亡灵,平时敲打被认为是很晦气的,但目前村寨为吸引游客,发展旅游产业,每日定点在村寨内进行展演,且加入了现代化舞蹈动作,在调查过程中,部分老人表示打铜鼓、跳猴鼓舞已经丧失了原有的意义,现在的传统非遗被改得“面目全非”。
二、广西北部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作用机理
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相辅相成。一方面,旅游开发是现阶段当地非遗保护的重要途径,它可以为非遗的系统保护提供资金支持、优化非遗生存土壤、激活非遗自身造血功能;另一方面,非遗保护有利于增强广西北部湾地区旅游资源吸引力和旅游产品竞争力,为非遗旅游开发提供独特的资源基础。因此,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旅游资金投入:客观促进非遗深入保护
旅游业对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具有强关联性[17],可以促进环境和社会、经济方面的巨大改善。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资源的地域性、多样性、民族性特征使其具备独特的旅游资源吸引力,引起市场消费需求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与追求下,旅游等相关企业纷纷投入资金,积极开展非遗资源的开发利用,以满足市场需求;在这个过程中,为保证旅游开发的科学有效和可持续发展,各企业不仅在开发前期对非遗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和深入挖掘,保护其依赖的生存环境;而且在开发后期还会对非遗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客观上促进了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的保护、传播与交流,有效推动了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
(二)旅游产品转化:全面激活非遗自身造血功能
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产生于当地民众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有着特定的生存土壤和深厚的文化内涵。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冲击,非遗面临着生存土壤缺失、文化内涵弱化的尴尬境地。非遗旅游开发以独特的文化体验为吸引力,通过将非遗资源转化为特色旅游产品的形式,有效地恢复了非遗表现形式,并为其持续发展营造了新的生存土壤;在新的生存环境下,旅游产业自身的关联性和辐射带动性特征培育、扩大了非遗的受众群体,从而有效加强了非遗自身造血功能,促进了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
(三)非遗内涵挖掘:致力增强旅游资源吸引力
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开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也是吸引旅游者前往旅游地的内在动因。通过对非遗资源普查、项目申报等系统保护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促进非遗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风格独特、特色鲜明,是极具吸引力、震撼力与感染力的旅游资源,通过对其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可进一步凸显地域性、独特性,增强非遗旅游活动吸引力,吸引世界各地的旅游者前来参观、游览和体验,推动非遗旅游发展;非遗旅游的发展促进非遗经济价值实现,为其深入保护进一步注入资金,最终实现旅游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与协同发展。
(四)非遗特色强化:有效树立旅游品牌形象
地域文化“是生活在特定区域的人群在从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人文心态、民族艺术、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的总和”[18]。非遗独特的地域文化特征,使其成为一个地区最典型的符号系统,从而形成了地域文化特色。通过对非遗的保护尤其是独特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整理可有效凸显、强化地域特色,以此加深世界各地旅游者对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的认知,促使地方旅游品牌形象的形成;同时,地方旅游品牌的形成有利于非遗的对外宣传,进一步促进了非遗的交流与传播,实现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
三、广西北部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驱动因素分析
(一)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驱动因素的确定
1.第一轮驱动因素的确定
深入探讨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驱动因素,有助于厘清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产生过程与驱动路径,为二者的良性互动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本文借鉴汪侠[19]和张希月[20]等相关学者研究成果,结合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现状,邀请了6名广西高校的专家学者,运用头脑风暴法初步确定了20项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驱动因素并将其制成调查问卷,对游客、社区居民、非遗传承人、政府部门、企业等核心利益相关者开展调查。问卷共发放400份,回收389份,回收有效问卷358份,有效回收率92%。
本文首先运用SPSS 22.0对问卷数据进行KMO测度,其中,KMO测度值为0.830>0.7,表明问卷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为使因子实际含义更清楚,本文采用最大方差法对20项驱动因素进行因子旋转,以使各个变量在尽可能少的因子上有较高载荷值,根据数据分析及访谈意见,本文剔除因子载荷值小于0.5的4项驱动因素,形成最终结果如表1:
表1 最大方差法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表
由表1可以看出,旋转后的因子只对少数几个变量的因子载荷较大,且载荷值都大于0.5,表明所提取的3个公因子与相应的变量因子关系密切,其中,第一公因子F1中5个变量集中体现了人和资源的内部驱动作用,第二公因子F2中6个变量集中体现了外部客观环境的驱动作用,第三公因子F3中5个变量集中体现了中间力量的驱动作用,契合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实践的划分,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包含了主体、客体和介体三要素[21],主体指认识活动中的人,客体指认识的对象,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22]。因此,根据表1并借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本文对各个公因子进行命名,具体结果如表2。
表2 旋转后总方差分解及因子命名表
由表1、表2可知,驱动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中主体驱动因素从内部探析,主要包括非遗资源吸引力、非遗价值功能凸显、经济利益的驱使与追求、消费观念与方式的转变、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需要;客体驱动因素从外部探索,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企业的竞争与合作、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现代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的关联效应;介体驱动因素是对主体与客体进行对接的行为和现象的总和,主要包括政府支持、游客口碑、旅游信息系统、新闻媒体、行业协会。
2.第二轮驱动因素的确定
为进一步提高驱动因素的专业性与科学性,本文将第一轮筛选的最终结果设计成专家调查问卷,请专家根据代表性、系统性和引导性原则对其进行重要性打分,并请专家就需要删减、调整或增加的驱动因素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其中,各驱动因素得分的均值(Mj)表示专家意见的集中度,均值越高,表明专家对该项驱动因素的认可度越高;变异系数(Vj)表示专家意见的协调程度,变异系数越大,表明专家对同一项驱动因素的意见分歧越大。本轮共发放问卷24份,除参与第一轮驱动因素讨论的6位专家外,还有来自广西区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的18位专家,回收22份,回收有效问卷21份,有效回收率95%。本文运用SPSS 22.0进行数据分析,结果如下:
表3 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第一轮驱动因素†
通过问卷分析,专家对主体驱动因素、客体驱动因素、介体驱动因素的评价均值均>6.0,变异系数均<0.2,表明专家对此3项因素的认可度较高且意见较一致,认为其作为划分类型较合理。在此基础上,根据表3与专家意见反馈,进一步对驱动因素做如下调整:
首先,以意见集中度Mj>6.0为临界值,剔除意见集中度Mj≤6.0的3项驱动因素。即剔除“消费观念与方式的转变”“现代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行业协会”;其次,全面把握专家意见,调整剩下的13项驱动因素。部分专家表示“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过于笼统,且与本文的研究主题关联性不大,因此建议将其调整为“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部分专家表示“产业的关联效应”是指某一产业由于自身发展而引起其他相关产业发展的作用效果,没有突出不同产业之间的互动与协同,因此应改为“产业协同发展的需要”。最后,在第一轮驱动因素基础上进行完善、补充。增加“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觉与自信”“学术研究”3项驱动因素。
经过上述两轮修订,本文最终确定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驱动因素如下:
表4 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第二轮驱动因素
(二)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驱动因素分析
1.主体驱动因素
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非遗作为旅游资源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震撼力,而开发者对其进行开发的直接动力在于非遗旅游开发可以带来经济收益。因此,作为拉动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内部动力,其主体驱动因素主要包括非遗资源吸引力、非遗价值功能凸显、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需要、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觉与自信、经济利益的驱使与追求,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两者协同发展的驱动路径。
由图1可知,非遗资源吸引力是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通过科学合理的旅游开发方式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的价值功能将会得到凸显。一方面,随着非遗价值功能的凸显,尤其是在非遗旅游的带动下,社区居民更加认识到本地非遗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从而提高文化自觉与自信,自觉投入到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另一方面,非遗经济价值的凸显驱使旅游相关企业为了经济利益投入其中,通过对非遗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与整理、对非遗旅游产品的开发等,吸引相关企业与旅游者大量涌入,客观上改变了非遗的生存环境,进一步协调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深化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成为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保护的内在需求。
图1 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主体驱动因素
2.客体驱动因素
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客体驱动因素主要是指除去资源和开发者之外的外部环境因素,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不仅受到自身因素的驱动,也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其客体驱动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企业的竞争与合作、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产业协同发展的需要,这些因素之间相互作用、互动发展,共同推动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
图2 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客体驱动因素
如图2所示,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各驱动因素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其中,经济发展水平是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关键因素,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市场需求,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化需求日益上涨,对旅游的需求也逐渐从传统观赏转变成深度文化体验,这种消费需求作用于旅游业,推动了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尤其是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了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和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企业间竞争加剧,为了在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生存下来,各企业改变传统的竞争观念,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特别是牵连性强、辐射面广的旅游企业,就如何创造良好的旅游产品、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展开了不同程度的合作,从而促进了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在这种背景下,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与旅游产业优化升级的共同需求推动了产业间的协同,促进了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
3.介体驱动因素
介体因素是连接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中介因素,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一方面,通过中介系统的宣传可以扩大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引起社会各界对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重视,为其协同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中介系统加深对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的了解,进一步提升文化自觉与自信,进而主动参与到非遗的旅游开发与保护过程中,为两者的协同发展提供稳定的内在动力。本文中所指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介体驱动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支持、学术研究、旅游信息系统、游客口碑和新闻媒体。
如图3所示,政府主要从宏观角度,通过政策法规和资金投入的方式对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提供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学术研究主要包括专家学者对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研究,如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现状、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旅游开发与保护成功经验的借鉴、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模式的研究等,另外,“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东盟旅游论坛”等专业论坛的开展也为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旅游信息系统主要是通过网络技术、数字化技术、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模式,为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创新动力;游客口碑是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美誉度和知名度的重要载体,通过游客口碑可以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也可以吸引媒体报道,进一步促进其知名度的扩大;新闻媒体以生动高效的方式向社会各界传播非遗相关信息,从而提高人们对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注度,为两者的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图3 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介体驱动因素
四、结论及对策建议
文章基于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现状梳理,辨析了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作用机理,进而从主体、客体和介体三个方面确定了协同发展的驱动因素,其中,主体因素是驱动协同发展的内在动力,主要包括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觉与自信、经济利益的驱使与追求、非遗资源吸引力、非遗价值功能凸显、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需要;客体因素是驱动协同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企业的竞争与合作、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产业协同发展的需要;介体因素是连接主体与客体的桥梁,主要包括政府支持、学术研究、旅游信息系统、游客口碑和新闻媒体。三者相辅相成、共同驱动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
根据上述分析及研究结论,为进一步促进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激活主体驱动因素源动力作用。非遗资源的供给与需求是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因此,应凸显非遗价值与功能的驱动作用,提升非遗文化的原创能力,通过创新非遗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如通过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的运用对一些濒临消失的非遗进行原生态恢复与还原,生产出相应的电影、动漫等现代化的产品类型,激活非遗自身驱动作用,唤起人们的保护意识;通过打造北部湾非遗旅游特色品牌,强化非遗地域特色,发挥非遗资源吸引力的驱动作用,彰显非遗文化与经济价值,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觉与自信,促进非遗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与保护的深入开展;并进一步促进非遗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以深厚的文化内涵提升非遗旅游资源吸引力,通过旅游开发促进非遗文化的交流与传播,最终实现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
第二,发挥客体驱动因素牵引力作用。外部环境对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牵引作用,因此,要从全域化角度对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开展全要素的综合调动,优化整体发展环境,以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发挥经济发展水平对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强有力的驱动作用;立足市场需求,完善非遗旅游开发市场管理体系,确保非遗旅游开发的合理性、原真性,并加强非遗旅游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促进企业良性竞争与合作,保证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可持续性;完善相关产业政策,营造有利于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市场环境,鼓励产业协同发展;并发挥区位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拓宽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国际合作交流空间,创造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良好的国内外环境。
第三,强化中介驱动因素桥梁作用。通过创新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经济政策、强化人才支撑等措施,强化政府支持的驱动作用,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非遗旅游开发投融资体系,进一步拓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与范围,以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非遗的旅游开发与保护,着力解决资金不足与非遗保护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实现二者协同发展;鼓励专家学者对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创新模式等开展研究,强化学术研究的智力支持作用;坚持创新驱动,打造非遗旅游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科技引擎,发挥旅游信息系统在创新非遗保护与利用方式方面的驱动作用,促进非遗数字化、协同化发展;强化新闻媒体的驱动作用,并积极发挥游客口碑的推广作用,促进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旅游品牌形象的建立,为其协同发展提供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