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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文体论研究综述

2018-10-23夏新源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8年11期
关键词:曹丕文体论文

夏新源

贵州大学

曹丕的《典论·论文》历来被看做我国“文学批评之嚆矢”[1]74,在这里,文学理论第一次不像过去那样散见于各类子书中,而是以专著形式出现,并有意识地将文学从传统学术中独立出来。这大大提高了文学的地位,体现了魏晋时期文学自觉和人的自觉,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尽管近年来学界对《典论·论文》的写作目的和实际价值做了新的探讨,认为其仍存在功利性的思想,创作目的主要是规范文人行为、保持政治稳定,甚至认为其在批评史上的地位被过高估计。笔者认为,无论其在创作时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典论·论文》在客观上仍为后世的文学批评提供了新的思路,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学界对《典论·论文》中文学思想的探讨可大致归纳为作者论、文体论和文章价值论等方面。其中,作者论对“文人相轻”提出批评,并提出“文气说”佐证,这一方面前人研究非常丰富,主要集中于讨论批评文人相轻是否具有政治目的以及探析文气说的渊源和影响;文章价值论的研究也相对丰富,往往结合思想与时代背景叙述;相比之下,文体说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尤其在早期,研究者往往将目光集中于“四科八体”的分类,特别是“诗赋欲丽”这四个字的意义分析。

《典论·论文》中对文体的论述主要是: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2]2271

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将曹丕的文体论分为三个层次,即本末论、四体八科说和文体作者论。笔者拟从这三个方面对文体论的研究现状作出总结。

一、本末论研究

文本同而末异。这句话作为曹丕论述文体论的开头,实为文体论的总纲,具有重要意义。正如郭绍虞先生所言:“在曹丕以前,人们对文章的认识,限于本而不及末,本末结合起来的看法,在文学批评史上,是曹丕首先提出来的,它推进了后来的文体论研究。”[3]164然就其重要性而言,历来研究显得十分有限。

早期学界对本末论几乎没有专门探讨,大多只是在文学批评专著或古代文论集释中一笔带过。如郭绍虞先生认为:“本,指一切文章的共同性,大致是指基本的规则而言,是一切文章共同的;末,指不同文体的特殊性。”[3]162-163刘大杰先生认为是“文章的根本原则”[4]90。两位先生的说法基本代表了学术界的主要观点,但对“共同性”与“特殊性”的具体阐释则出现了诸多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陈伯海先生将“共同性”进一步具体为建安时期特有的文学风尚,即一种“‘高’‘逸’‘遒’‘健’的精神气概和质朴、精练的语言特点,尤其着重在精神气概。”[5]143栾勋先生则将其看作文化形态所共有的表情达意功能。①直到1994年,刘运好第一次以专题论文的形式讨论“本末论”。他在《论曹丕的“本”与“本同”》中对过去散见于各类专著的“本末论”研究做了归纳,认为郭、刘二位先生过去对于“共同性”、“特殊性”的归纳过于粗疏,而陈伯海先生的说法又过于狭隘,指出“从曹丕的整个文学观考察,曹丕是无意于讨论建安文学共同性的审美倾向的。”据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就是指传统文学批评中常用的术语——质”指出“质’与‘本’仅仅是一对具有同一概念意义的不同表达形式而已。都是指文章作为审美对象的本质和内容。”进一步概括出“‘本同’就是指文章在审美内容和本质上言志和述时的共同特征。”[6]38-39

总的来说,刘运好的论文具有开拓性的意义,其贡献不仅是对过去的大量观点进行梳理,更在于他意识到前人研究囿于“文气说”,开始将目光转向曹丕的“文体论”。但他对于“本”的概括仍有不足之处,正如他在文中指出栾勋的观点“已触及到问题的本质,但语焉不详”[6]38,他的“本”即是“质”的观点,仍具有中国古代论文的通病——用词虚玄,即将原本难解的“本”解释为同样意蕴丰富,指向含糊的“质”。虽然在后面又进一步解释质为“文章在审美内容和本质上言志和述时的共同特征”,仍让人有些云里雾里。但在他的启发下,20世纪的最后五年出现了一些较有价值的探索。

刘广发、吴绍礼将“文本”理解为“文章根本思想和法则,也即‘文以载道’。”“末异”理解为“文章的不同体裁和表现形式”,同时指出其创新之处在于“把‘本’‘末’结合起来,为了‘载道’而采用不同体裁”。[7]53孙明君则认为“‘本’就是儒家的政治思想与伦理规范,就是经国之大业”。[8]36王兆才也指出:“曹丕的‘文本同’是指一切文章作用相同,他视文章的作用为‘本’,而文章的作用便是经国济世,没有超出儒家功利文学观的范畴。”[9]41至此,“本”的内涵进一步明确为来教化的规范、法则,特别是孙明君、王兆才认为“本”是儒家的思想与伦理的观点,不仅指向明确,更对长久以来学界对《典论·论文》突破儒家甚至反对儒家的观点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21世纪来,研究者根据前人的启发有了更多的探索。郭英德将“本”进一步阐释为刘勰提出的“天地之心”,认为“所有文体都来源于一个本体”,而文体的多样性则是由于文体的展现形态及其功能具有多样性。[10]56

戴夏燕继承了刘运好“‘本同’就是指文章在审美内容和本质上言志和述时的共同特征”的观点,认为“‘本’是传统‘言志’的自然延伸和发展。”因而传统文论在儒家文学批评观的影响下,强调‘本’,重视文学的社会作用和价值。进一步指出“曹丕的‘文体’论、‘文气’说都以‘本同’为前提,是对文学理论的创新贡献。”[11]112

胡红梅针对前人研究时“很少或者几乎没有从文体的本质与功用角度来解读”,创造性地点出了古代文论中“虚”与“实”,指出“曹丕所谓文章之‘本’乃指所有文章的共同之体,而文章之‘末’则是指各种文类之体。‘本同’是从‘虚’的方面说明文学各体具有共同的普遍性(可以看作文章的教化作用和基本法则)……‘末异’则是务‘实’,指出各类文章体裁的特殊性及表现特点。”异的作用即在于充分利用不同文体的特点更好发挥文章的共同性。从而将“本同而末异”看作“体一而用殊”的另一种表述方式。[12]166

任竞泽在大量总结研究成果后将“本同”由郭英德的“天地之心”进一步发展为“文源五经”,实际上将“本”和“末”之间的关系看作“源”与“流”的关系。[13]94

综上,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曹丕“本末论”的研究呈现出由综合到专门,由虚玄到具体的趋势。在中国传统文化环境中,“言不尽意”多为人接受,这也导致我国文论发展在魏晋之后多陈陈相因,因而试图尽可能具体地解读“本”这一内蕴深广的概念是值得肯定的。在早期的解读中普遍存在“对儒家思想的突破”的观点,实际上犯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脱离了传统文化的大环境。儒家思想早已融入民族血脉,虽然魏晋时期极力倡导对“欲”的追求,但儒家思想始终不曾消退,曹丕本人也熟读五经,所以一味强调对儒家的突破,特别是对《典论》这样一部有流传后世之目的的作品是不确切的。但如果将“本”概括为儒家教化的作用,又与当时人们对唱和宴饮等娱乐文学的态度以及后文中“诗赋欲丽”的说法有所冲突。要之,笔者更认同任竞泽将“本”理解为文学之“本源”,本末论意在说明所有文体皆出自一源,这一源可追溯至上古而不唯五经,但经孔子整理的五经在有汉一代的强化下成为无可争议的主体。

二、“四科八体”说研究

在说明本源后,曹丕进一步将文体划分为“四科八体”详细论述。这一部分的研究在“文体论”的研究中是最多的,其内容主要集中于这一分类对后世的影响和意义,由于论者太多又多有重复,笔者拟在梳理后选出其中有代表性的部分分析。

早期研究者往往关注这一分类意义及作用。鲁迅先生最早提出“汉文慢慢壮大是时代使然,非专靠曹氏父子之功的,但华丽好看,却是曹丕提倡的功劳。”[14]86郭绍虞先生亦肯定了曹丕的开创之功,认为其“首次把文章体式分为四科,并且第一次论证了文体与风格的关系”[15]65

刘大杰先生肯定了曹丕对文体性质的确切判断,更进一步指出其可贵之处在于“看不见宗经原道的意思,也没有班固那套正统的伦理观念,脱尽了儒学的桎梏,自由自在地说几句干净话”[16]134

刘广发虽也关注其作用,但开始将目光转移到“四科八体”这一分类本身。他认为曹丕具体地把文体分为“四科”后,又简要地指出各类文体的写作特点,并提出了不同要求,对后世影响颇大②。

孙明君则与刘文观点有所不同,他承认“‘诗赋欲丽’的确是先秦儒家所未曾涉及的命题,但‘丽’却是诗赋中固有的特质”,因而他进一步指出:《典论·论文》中的雅、理、实、丽“仅是曹丕对文坛盛行文体之特征的概括,而不是对文体特征的规范和要求。因此“‘诗赋欲丽’并不是曹丕的首创,也不是‘文学自觉’的标志。”[8]37因而曹丕‘诗赋欲丽’的意义在于他以其政治地位强调诗赋的‘丽’,推动魏晋时期对于语言形式美的追求。

陈必祥创造性地指出:辨论文体并非《论文》篇的宗旨,理由是“曹丕对文体特征的标示并不完全恰当,而他所提出的‘四科’也并不是当时所有文体的胪列,似带有举例说明的性质。”[17]26墨白认同这一观点,但仍承认“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作的文体分类,属于自觉的文体间的比较囿分。此后,文体类别划分渐趋丰富细密”[18]36

陈碧娥同样认为曹丕之前就有关于文体的论述,如蔡邕的《独断》。但其“讲的是公文程式,不是文学理论。严格地说,文学的文体论滥觞于《典论·论文》”。并指出:“曹丕的文体分类可贵之处主要在于它体现了文学的整体系统观念。”这体现在:“他排除了史传和诸子等学术著作及其它一些非文学的体裁,基本上划清了后世通行的广义的文学的范围。”[19]182使文学从广义的学术中独立而出,对于文学观念演变具有重要意义。

吴芬芬则关注到四科的排列顺序,认为次序的先后表明他对不同文体的重视程度。说明“虽然曹丕对文体有了初步的探索,但他对文学之为文学的审美功能并没有高度重视。”[20]28

任竞泽对墨白等人“自觉比较分类”的观点进一步发展,提出“四科”与“八体”为两种不同的分类方式,前人多关注“八体”之分开启后世“繁杂琐细”分法的先河,此后,陆机《文赋》分为十类,《文心雕龙》分为三十三类,《文体明辨》更是分了一百二十七类。并创造性的指出“四科”是化繁为简的归类,对后世目录学中最常见的四分法产生了直接影响。[13]97

综上,对于“四科八体”说的研究,以整体作用和自身探究两条线进行。早期研究者集中于“诗赋欲丽”,由此分析其整体的文学思想,关于曹丕文学思想与儒家思想关系前文已详细阐释,吴芳芳对次序的分析也正好证明了前文的观点,这里不再赘述。后来的研究者将目光转向这一分类本身,对于“雅、理、实、丽”究竟如刘广发所言是对文体特征的要求还是如孙明君所说是只是概括,笔者更赞同前者。根据恒范《世要论》在《序作》《铭诔》《赞像》等篇中的描述,当时的文风或追逐虚辞,或空洞虚假,如果是概括必然不会得出“雅”、“实”的结论,因而这里实是针对这些现象提出要求,以正文风。而对于任竞泽的“‘四科’为‘四分’分类说”,虽然说法新颖,也给出了自己的论证,但笔者仍认为过于牵强,也不符合曹丕创作的本意。

此外,比较有意思的是,张蒙作为一名写作学专业硕士,从写作学角度作出解读,认为八体之中有六体是应用文体,足以说明“曹丕《典论·论文》并非是‘文学专论’,而是既包括文学创作又包括应用写作的中国古代文论。”[21]126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有断章取义之嫌,主要是由于作者对古代文学的认识不够全面,但这样全新的观点也为我们打开思路,若能借鉴利用,不失为一种好角度。

三、“文体作者论”研究

文体作者论也被一些称为“气体适应论”,研究范围不再局限于文体论,而是将“文体论”与“作者论”结合研究。

墨白认为:“曹丕的《典论·论文》将文体区分同作家才性联系在一起,这也开创了后来文体研究中作家论与文体论紧密结合的先例。”[18]39-40并指出这一方法对后世文学风格理论及文体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胡红梅根据“曹丕认为各人因秉‘气’(个性气质)而出现不同的创作个性”指出:“曹丕以气论文而推崇个性化的创作主体对文学作品的决定功用,说明他认识到了作家的才能与文体的性质特点之间的亲和协同关系。”[12]167-168

吴芬芬认为:“作者文体论在本文(《典论·论文》)中已初露端倪”并指出:“曹丕文体观的意义在于,把作者纳入文章体裁之中,使文体蕴含着独特的个体生命意识的觉醒。”[20]29

潘华将“气”与“体”看作对应的一组概念。将“体”的概念分为两类,即“文类体裁”和“体貌风格”,认为曹丕“四科八体”之“体”是指风格而不是文类体裁。指出:“作家的气生成文之后,都有其体貌风格,这是个别篇章之‘体’,可称为‘小体’。曹丕提出的‘雅’‘理’‘实’‘丽’,是四科八种文类的体貌风格标准,可称为‘大体’风格。”[22]70并指出“大体”作为“集体之气”,含有特定时期的历史特征和要求,因而“小体”必须符合“大体”才能被认可。

冒志祥根据罗根泽将“‘以体论文’之体分为‘体派(style)’和‘体类(literarykinds)’”[23]150,指出“‘体派’与‘体类’是有一定关联的。文学(文章)的类别会形成不同的风格,不同的风格又会影响文章的类别。”因而“曹丕强调的四科体类不同,‘能之者偏’,不是由于学习各异的缘故,而是由于‘体气’有别。”[24]9

从单独研究文体论甚至其中某句话到将文体论与作者论结合研究,体现了研究者的整体意识。尽管从狭义上说,这超出了文体论的范畴,但对于把握曹丕文学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来看,学界对于曹丕文体论的研究虽然早期成果较少,但在研究者的努力下不断丰富和深入。自20世纪90年代来,研究角度呈现出宏观——微观——宏观的转化,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再次回到宏观绝不是研究的倒退,而是体现了研究深入到一定程度后的大局观。因此,跳出“文体论”的圈子,结合“文体论”“作者论”和“价值论”整体关照曹丕的文学思想将是研究者们接下来需要努力的方向。

注释

① 转引自:刘运好.论曹丕的“本”与“本同”[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02):206.

② 刘广发,吴绍礼.曹丕和他的《典论·论文》[J].齐齐哈尔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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