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党员队伍质量的思考
2018-10-21邵子仪
邵子仪
摘 要:按照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基层党委(支部)要把严控“入口”、狠抓党员管理教育、畅通“出口”作为抓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工作程序和责任落实,为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关键词:党员队伍;优化结构;提升质量
提升党员队伍质量,笔者认为,其优化方式为基层党委(支部)通过发展党员、教育党员和疏通出口等途径来实现。
一、 从严落实发展党员制度,严控党员“入口”关
(一)健全机制,强化制度落实
实行“推荐制度”,做到优中选优。在确定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各阶段,党支部组织召开意见征求会,围绕入党动机、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和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征求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意见,最后由支委会研究讨论,确保把优秀分子汇聚到党组织中来。落实“公示制度”,确保群众认可。实行“预审制”,确保发展质量。落实“票决制”,确保民主公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发展党员原则,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二)注重质量,坚持慎重发展
坚持按年度发展计划落实,防止突击发展。从发展党员数量少、党支部数量多等实际情况,建立发展党员3年规划,把发展党员工作放到更宽泛的时间周期,在基层党委范围进行统筹考察。把培养“关口”前移, “修炼”党性观念。每个党支部重点考察12名入党积极分子,为他们指定培养人,明确工作职责,定期与培养对象进行交流,纳入党课教育对象,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性观念,引导他们从思想上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不降低标准,也不另设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对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
严把“三关”。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把好党委审批关。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严格考察制度,慎重对待。做到“六个不发展”。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提供材料不完备的不发展;思想素质一般,工作实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有问题或党内外争议有的暂不发展。
二、狠抓党员管理教育,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员党性修养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作为教育培训党员的重要内容,对全处党务工作者、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发展对象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四个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认真贯彻从严管理党员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活动等八项制度、十六项规范,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感染力;强化党员权责意识,细化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程序和要求,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考核,督促党支部、党小组将组织生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把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成效作为党建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继续加大对党员组织活动经费投入,努力为开展组织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党建活动,提高组织生活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员队伍建设全过程。
(三)以载体教育为平台,打牢党员教育思想基础
[JP2]党委和支部两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学是基础、做是关键”这个导向,有序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等载体学习教育。党委成员、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适时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座谈会、演讲比赛、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意识,打牢党员教育思想基础。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结合党员岗位职责和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个人立项,积极组织“先锋工程”活动,引导党员深入群众、转变作风、发挥作用,不断增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吸引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不断提升党员队伍质量。
三、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出口”关
(1)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对党员思想状况进行评议,对优秀的党员给予表彰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拿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落實,并把党员评议结果纳入党员档案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不走过场,形成一个自我教育、锻炼、改造和完善的党员闭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党员素质。
(2)完善党员“退出”机制,畅通党员“出口”关。须破除“老好人思想”和“保护主义”等思想障碍,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党员“退出”机制。评议认定机制。经党员民主评议,对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理。教育诫勉机制。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党支部派人进行思想教育,给他们时间和机会来整改,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处置审批机制。支委会初步讨论处置不合格党员决定,并报上级党委进行审查、召开党委会研究,及时将决定通知所在党支部和被处置党员本人,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申诉复查机制。拟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可以在组织谈话、支部大会讨论时进行申辩。对党委的处置决定不服的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申诉。
(3)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面效应。《党章》规定了有关党员退党和自行脱党的条件,但实际执行还有差异,退党意味着个人政治前途的终结,对党组织来说也存在负面影响,党组织和党员本人对退党都比较避讳,存在一定障碍。党组织吐故纳新是正常新陈代谢,应加强营造入党自由、退党同样自由的舆论氛围。采取稳妥可行的机制措施,打通“党员”出口,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四、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健全党纪党规,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务实举措频频出台,党员队伍建设也更加规范。基层党委(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拓宽思路,加强党员“入口”“教育管理”和“出口”等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党员结构,不断提升党员队伍质量,永葆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参考文献:
[1]纪成如.健全完善党员发展、管理、退出“完整链条”[J].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0124.
[2]任志帅.可克达拉市发展党员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共产党员网,2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