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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地方政府的方志编修

2018-10-21王菱菱刘潇

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修志志书方志

王菱菱 刘潇

摘 要:南宋编修地方志在政府的重视下得到长足的发展,并在多种原因作用下出现了新的格局和变化。方志的刊刻由地方首要行政长官主持,参与编修人员多为基层文官和乡贤,编纂内容丰富,体例完备。方志完成后由政府出资或官员、民间资助刊刻发行。虽然部分方志存在失实的问题但是方志的刻印既有利于地方政府有效施政,又有利于进一步宣扬官方思想,达到稳定宋代基层地方统治的目的,方志编修对地方文献的整理及保存也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南宋;编修方志;地方政府;地方文化

中图分类号:K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8)03-0009-07

DOI:10.3969/j.issn.1005-6378.2018.03.002

南宋方志的编修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地方政府集组织、编修、校勘、刊刻方志于一体,既方便地方官员上任后了解基层实情,协调地方各种势力,更好地制定推行政令,还可以宣扬官方主流思想,发展地方政教事业,推动地方教化的施行和地方文献的整理和保存。前人研究多集中于对宋代地方志的梳理及单本方志的探讨①,或是对地方长官与方志编修关系探讨②,或是对图经到方志转型和方志理论的探讨③。本文主要着眼于地方政府层面对南宋方志编修原因、编修要素及影响进行探讨。

一、南宋地方政府编修方志原因

南宋时期,地方志编修活动在北宋发展的基础上日益盛行,且在修志指导思想、内容、体例等方面趋于成熟而系统。现存方志南宋居多,通过对其史料分析,促使南宋地方政府编修方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条。

第一,经靖康之变后,北宋时期的地方志书大多散佚,即便保存下来的志书也常因时隔久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以至“问山川所从出,人物氏族所自来,告之不能十之一二”[1]《艺文序·淳熙玉融志序》。部分已存志书或因篇章所限,内容简略,或“故老相传,不能无讹”[2]卷之七千六百三《杭州府志》,3525多有纰漏,所谓“鲁鱼亥豕,不胜其舛……失真难订,传讹易承,继今不图,益重后来之恨”[3]章鑑《余不志序》。因而在南宋政权相对稳定之时,地方政府便展开了编修地方志的工程。

第二,南宋政权建立后,社会逐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印刷技术的普及,造纸及制墨工艺提高等,均为编修方志提供了更好的物质条件。江浙地区编修方志最多,得益于身处行政中心地带,经济富庶,地方政府财力较充裕。且江浙一直为宋代雕刻印刷中心,刻印出版基础雄厚,而宋廷南迁后,大量人才迁入,这些地区更是才俊云集,刻工人数众多,技艺优良,有良好的人力资源积累。典型的如镇江地区的方志,在宋代共有过四次修纂,分别是《乾道镇江志》、嘉定八年(1215年)的《嘉定镇江志》、嘉定十七年(1224年)的《嘉定镇江续志》、咸淳元年(1265年)《咸淳镇江志》。《乾道镇江志》由于散佚未能流传,因而有了嘉定年间的重修与续修。这种续修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增添内容,除了更正前志舛误外,更在体例和篇章上加以整合,使志书更为严谨,如《景定建康志》“用《江陵志》之凡例汇而辑之,备前志之所未备”[4]《修志本末》,1329。再如《新安志》在编修过程中,又在民间搜集到了《祥符图经》,进而重新设置纲目,补充材料。这种或是續修,或是参考前志基础上的重修已然成为宋代地方志编纂的特点之一,诚如周煇感慨“近时州郡皆修图志”[5]卷四《修图经详略》,俨然成为一种风尚。

第三,地方首要行政官员为文官,上任伊始,急需通盘了解治域历史和现状,方志即是了解当地情况的重要渠道之一。方志的缺失,使“追维往昔之事,不可复记,世常以为恨”[6] 7786。因而地方志的编修不仅为当时官员的治理提供了依据,还可以体现地方官员的文教政绩,进而受到朝廷褒奖。如《景定建康志》编成后,“献之天子,玉音嘉焉”[4]《修志本末》,1329,编修者周应合也藉此由地方调任中央,担任史馆检阅。此外,编修方志更能为后续官员提供治理的借鉴,“使为政者究知风俗利病,师范先贤懿绩”[7]4280,“政教修废察吏治也”[4]《景定建康志序》,1316。

第四,编修志书者为地方文官,他们往往具有强烈的保存地域历史及文化的动机。如编修《吴郡图经续记》的最初动因就是时任苏州知州晏知止想要编纂吴中遗事和古今文章。而凭借编修方志传世得以留名青史也为地方官员热衷组织纂修方志心态之一,如《莆阳志》的修撰,郡守赵彦励希望在任期内尽快成书,“比将秩满,亟延郡之诸彦而谋之,皆曰曩尝纂辑,阻於异议,请及今类而次之,以竞其事”[8]赵彦励《莆阳志》。

第五,南宋时期,地方精英势力发展成为不容忽视的地方政治势力,地方官员通过修志可以笼络当地文人,并藉此控制官方话语权。

马光祖在为《景定建康志》作的序中指出:编修方志“岂徒辨其山林、川泽、都鄙之名物而已。天时验于岁月灾祥之书,地利明于形势险要之设;人文著于衣冠礼乐风俗之臧否;忠孝节义表人材也;版籍登耗考民力也;甲兵坚瑕讨军实也;政教修废察吏治也;古今是非得失之迹,垂劝鉴也。夫如是,然后有补于世”[4]《景定建康志序》,1316。这句话,可视之为简要概括出了南宋地方政府编修方志的诸多原因。

二、南宋地方政府编修方志的情况

南宋凡名郡大县,大多拥有地方志,方志编修工作也由北宋时期中央自上而下推动,转为多由地方长官主持完成。据顾宏义先生考证,两宋散佚方志共达1 031种,存留29种[9]《前言》,4。其中,除去年代不详的方志外,据笔者统计,南宋编修的方志大致560种(表1),存留及部分存留27种,在宋代保存下来方志中占比较大,且郡志远多于县志,是谓“今天下郡邑皆有之,往往详于郡而略于邑”[10]何澹《处州府修志事由》。南宋方志尤以两浙路、江南西路等南方一带为多,如处州从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经孝宗乾道六年(1170年)再到宁宗嘉泰二年(1202年),仅仅45年间就先后编写了3部处州志[10]何澹《处州府修志事由》,此与地方经济和政治势力的发展密不可分。

通过对史料的分析,我们认为,南宋地方政府编修方志具备了以下方面。

(一)以当地执政官员为主修人员

南宋地方行政长官多为编修方志的主持者,负责组织人员、协调分工、提供场地、筹集资金、审稿刊行。编修方志是一项长期而连续性的工作,因此地方首要行政长官的批准及支持成为志书能否完成的关键。大部分地方官员以编修方志为己任,所谓“儒者以为当务”[11]卷十二《新安续志序》,故地方官员在换任后也大都能前规后随,继续坚持修志,如多达1127块书板的《咸淳镇江志》,其纂修历经四任长官之手方得雕刻,但期间编修工作却未曾中断过,足见历任地方长官对方志工作的重视。部分地方长官甚至离职后,仍惦念志书编修工作,费心周转最终成书[12]6713。但有些方志编修也因行政长官变动而停滞,仅有书稿存留,如嘉定年间的《嘉禾志》“编稿将上”,因郡守岳珂调任而中途停罢[13]4413。

虽然地方首要长官大都不是实际执笔之人,但并未置身于修纂过程之外。或是亲自开列提纲,或是亲自审稿,所谓“定科条,订事实,剂雅俗,正讹谬而编成”[2]卷七千八百九十四《开庆临汀志》,1467。不仅在编修前提供方向性指导,间接的或是自觉或是不自觉地将个人观念移植入志书中,而且在付诸刊刻前核定文稿,确立权威觀念,并确保文稿无误,《南海志》便是先“分授以凡例,使各以其见闻述,然后合而参订是正”[14]《李忠简公文溪存稿》卷三《淳祐重修南海志序》。有时主持修志工作也委与其他官员,但多出现在现有官员变动之后,如《淳祐临安志》初由通判府事吴革总揽其事,一年后吴革迁官,便委任新任通判府事王亚夫负责修纂[2]卷七六○三《杭州府·淳祐临安志序》,3525。

同时,方志编修较易受到地方实际治理情况的影响,虽然文教事业为地方政府日常行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但修撰方志工作并不是地方政府第一要务,正如《玉峰志序》中称“郡县必有志,独昆山无之,岂前人之长不及此哉?期会之事,有急于此,则谓之不急也”,而端平《潮阳图经》更是因长官“谓非急务,悠悠岁月,不屑经意”而暂时停止编修[2]卷五千三百四十三《潮州府·古迹》,2467。一旦地方事务冗杂,或是出现突发事件,方志修纂工作往往搁置,如马光祖修《景定建康志》之前,“一年而勤民,二年而整军,三年而易碎阃荆州,未暇也。己未重来,汲汲守御,补尺籍,治战舰,备器械,固城池,日不暇给”[4]《景定建康志序》,1316,待政通人和后,才开始着手编修方志。

(二)以基层官员及学校教员为编修人员

一部质量优良的志书问世,需要多方人员参与,其中,纂修人员最为重要。而纂修人员的素质高下十分关键,要求参与的地方官员有较高的文学素养并熟悉地方实情,因此,纂修人员一般多由官学人员如州县儒学教授等文人担任。如《嘉定赤城志》主笔陈耆卿曾师从永嘉学派叶适,文笔俱佳。《绍兴严州图经》便是由“州学教授朱良弼,主建德县簿汪勃,主桐庐县簿贾廷佐,及郡人前汉阳军教授喻彦先”[7]《严州重修图经旧序》,4280纂修而成。在挑选编修人员过程中,往往优先选用有编书经验者,以《建康续志》为例,主修朱舜庸曾编修《金陵遗事》一书,“积二十年,自里巷口传至仙佛之书,无不研综”[4]卷四十九《朱舜庸传》,2160,为编修方志积攒了丰富材料。一些经验丰富的编修者参与多部志书的修撰,如王仲行于淳熙二年(1175年)年修《潮州图经》,淳熙十二年(1185年)修《广州图经》。此外,官府还会聘用退休官员参与编修,如衡州郡守刘清之以每月万钱聘请致仕在家的廖行之纂修图经[15]附录:田奇《宋故宁乡主簿廖公行状》。

(三)广泛搜集各类编修材料,考订取舍

修志情况大致分为新修、续修、重修、增修四种,搜集材料及成书时间往往与其内容增减程度相关。增修和续修相对重修及新修而言所用时间较短,如《玉峰志》仅在原书基础上进行修订,便“三阅月而书成,增入者三十余条,改定者二十余条”[16]1052。而材料的缺失必然使得编修工作滞碍难行,尤其是南宋后发展起来的地区,采集文本视为成书关键,如吴子良认为《赤城志》前次未能编成原因为“见闻狭而亡以证,事迹散而难于聚”[17]卷十八《赤城续志序》,郑如冈在绍定五年为《青田志》作序时也提及青田县“文物冠于旁壤,曾无以纪其盛,阙典甚矣”[10]《青田志》。

编修材料源自多个方面,即“讨寻断简,援据公牍,采诸老长所传”[18]7786 ,囊括了计簿、正史、国典、旧图经、地理书、杂家、稗说、故老所传、诗文与金石之文等。为了解决材料短缺和收集不全等问题,地方政府命令下级机构及学校征集材料并进行分类“自幕府以至县镇等官,自寓公以至诸乡士友,自戎帅以至将校,欲从阃府转牒取会。凡自古及今有一事、一物、一诗、一文得于记闻当入图经者,不以早晚,不以多寡,各随所得,批报本局,以凭类聚考订增修”[4]《修志本末》,1329。具体征集包括古今事迹,世家传行状,墓志神道碑及所著书文与先世所得御札、敕书、名贤往来书牍,古今高人进士有卓行而不求闻达者送学校及诸县录副缴申。此外,地方官员还会直接信函地方名流以收集材料,如史弥坚在编修《嘉定镇江志》时便请刘宰“搜访前辈行治,以裨荟革”[19]卷五《回知镇江史侍郎弥坚二》。为了鼓励民间献修志所需材料,地方政府设有一定奖励政策,“诸吏民父老中有能记忆旧闻,关于图志者,并许具述,实封投柜,柜置府门,三日一开,类呈其条具最多而事迹皆实者,当行犒赏”[4]《修志本末》,1329,藉此丰富了方志内容。

材料搜集的广度决定了方志内容的丰富程度,且大部分志书都试图将更大范围的地域、主题和社会阶层涵盖进来,所谓“上参《禹贡》,下考太史公及历代史,金匮石室之藏,旁及《尔雅》《本草》道释之书”[20]卷十四《会稽志序》,142-143,因而梳理材料决定着方志的最终成型。面对繁多原始素材,选择、辨析和考证尤为重要,“非足以所经历,耳目所睹记,则疑以传疑,犹未敢自信”[21]95,而这种怀疑、考校和思辨精神正是宋学的底蕴。如以旁征博引而见著的《剡录》采用考异法,并在志书中备注史料出处。因志书篇幅等限制,要求选取材料完备而避免重复,编修多遵循略古详今、博观约取等原则。材料与已存志书相类似,或是区域变动等原因需要删减旧材料,并有必要对旧材料进行考证选取。从修《玉峰志》时采用的规范也大致可看出当时编修志书所循之法,“凡事旧在崑山而今在嘉定者,以今不隸本邑,今皆不载。凡碑记先存者书其名,不载其文,不存者载其文。凡事有《吴郡志》所载与今所修不同者,以今所闻见无异者修。凡叙人物,有本邑人而今居他所,非本邑而今寓居者,今皆载。凡事有重见者,止载一处,余书‘见某门,更不重载”[22]1052,强调材料取舍的科学性,详略得当的同时,又突出了地方特色。地方官员和乡贤等汇集一起,“相与讲贯,畴诸井里,考诸传记,质诸故老,有据则书,有疑则阙,有讹则辨”[23]5,对材料进行精细考证、反复提炼后,再进行著述,也是官员与地方知识分子互动交流的过程。有些材料如当地乡贤文学作品,不适合全部记述于方志中,又被单独整理成册,如《开庆临汀志》修订完后,又将已收集而未用于方志的资料出集十五卷,为后来地方文献的保存和文集的整理留下了宝贵资料。

就方志内容层次而论,编写者收集材料不仅追求地方志门类齐全和详细,更注重材料的选取,编排门类和文字背后的资政和教化意义,正如宋人吴子良认为志书“凡例以义起,去取以法定,着善别流品,因事列篇什,按是非于故实,感得失于世变,寓劝戒于微辞,实关教化,何止证之聚之也哉”[17]卷一《赤城续志序》。作为区域和时空的文化载体,南宋志书往往具有史书性质,如重视地方人物传记、历史掌故等编修,因而编修材料及论述不可凭空想象,需要有所考据,尤其是侧重以施政为目的,更是要全面“虽微必录,无隐不宣,数百里封域中之事,群汇而笔之於书”[24]。而一些志书编排门类也会根据实际材料设定,如陈耆卿所编的《嘉定赤城志》设有“冢墓门”“ 纪遗门”“辨误门”。志书质量优劣也多取决于对材料选取和考核,如《四库全书总目》就给予《淳熙三山志》较高评价,认为“其志主于纪录掌故,而不在夸耀乡贤,侈陈名胜,固亦核实之道,自成志乘之一体,未可以常例绳也。其所纪十国之事,多有史籍所遗者,亦足资考证,视后来何乔远《闽书》之类,门目狠杂,徒涸耳目者,其相去远矣”[25]卷六十八《淳熙三山志》,1380。

纂修人员同时还负有搜集资料、辨别真伪、选择取舍、校勘舛误的职能。此外,在地方志付诸刻印之前,为使志书内容更加详实而严谨,常常需要其他众多官员加以审阅需要较为细致的校雠,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如绍定年间再版《吴郡志》时,校官汪泰亨奉命为是书绍兴三年(1133年)之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校订[26]《吴郡志跋》,1049。在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也会调动其他官员,为检阅校雠之助,以保证方志成书质量[4]《修志本末》,1331。《景定建康志》在初稿完成后,便“各以紫袋封传诸幕,悉求是正,其未当与未尽者,请批注行闻,以凭删修,次稿再以紫袋传呈如初。俟定本,纳呈钧览,仰求笔削,然后付之锓梓”[4]《修志本末》,1331,使诸多地方官员参与其中,减少争议并得到地方官员及地方士人认可。

(四)誊写书稿人员

如《景定建康志》在编修时专门有“书写板样两名,分管书局事务。书吏十名,誊类草稿,书写板样。客司虞候四名,以備关借文籍,传呈书稿等用”[4]《修志本末》,1331,以确保方志编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多方筹集编修资金

地方志从编修到刊刻所费资金数额较大,因而经济较发达,尤其是地方治安稳定及社会文化繁盛的区域自然相对方志数量较多。方志刊刻的费用大都来源于公使库,如嘉泰二年(1202年)所修《栝苍续志》于乾道庚寅由“楼公工部始命郡博士重加参订,锓板公库”[10]何澹《处州府修志事由》。由于各地财赋收入数量不等,每年年入数额也不均,在刊印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财力不足的情况。因而除了地方政府出资外,方志的刊刻经常会得到私人资助。私人资金来源于地方长官及官员自身家财,或乡贤、士人等多方势力出资刊行。地方官员常常捐赠自己俸禄以助方志刊印,如《澉水志》从南宋绍定三年(1230年),澉浦镇尹罗叔韶开始组织编修,但其离任之时仍未能刻印。直至宝祐五年(1257年),先是现任镇尹捐出自己俸禄,后有水军袁统制捐献刻板所需物料,方得以刊行。袁统制感慨:“是书不刊于镇税全盛之前,而刊于镇税凋敝之后,甚可嘉矣”[27]4659,反映出地方官员对刻印地方志的热心,也可知宝祐年间澉浦镇税赋凋敝,以至刊刻需要官员私人捐助。有时志书刊印同时得到多方资助,除官员出资俸禄外,民间资本也参与出资,《绍熙云间志》“书成而锓墨,公帑匮而莫能举,又得邑之贤士大夫鸠工助成是书也”[23]5。多方资本参与,反映出地方精英势力发展,乡贤主动融入地方事务中,有利于维系地方政治稳定,还能推动地方文化发展。

(六)刻工刻印及保存

刻工也是志书最后得以出版的关键要素。地方政府往往雇佣刻工进行镂板绝大多数方志在编修完后得以付诸刊刻,由于缺乏材料,具体数字难以统计。,一本方志往往需要诸多刻工,如《开庆四明续志》十二卷记载有刻工王润等十二人[28]864,《宝庆四明志》二十一卷参与刻工二十一人[28]757,《吴郡志》五十卷共用刻工二十一人[28]758。

地方志得以镂板不仅使其能够得到较好的保存,为日后刻印提供了方便,更能促使方志发行流布,宣扬一地之特色。有些地方政府官员急于在任期内完成出版,甚至在志书编修到一半之时便开始鸠工准备刊刻,如《景定建康志》“修书之稿未半,刻梓之匠已集”[4]《修志本末》,1331。但有时方志刻印会出现耽搁,如《绍熙江阴志》在书成后因地方长官请祠而去未能刻印[29]卷十五《遗文》。也有方志未及刊印,便散失于战火或水灾等,如南宋末的《剡东録》“未及锓梓,兵火丧之”[30]著录《剡东録》。书板也如此,如吴机在修《仪真新志》时候,吏人持绍熙所修《仪真志》手写本以进,“问其板,曰火於兵久矣”,且此手写本存在“传录舛讹,固不足以备翻阅”的问题[31]239。此外,也有因地方势力阻碍而耽搁刊印现象,《吴郡志》便因有求附於籍不得者妄议不是范成大所作而不得刊印,直至绍定初年才得以刊行[26]《吴郡志序》,693。

志书完成后,除保留于地方外,还要呈送中央和上级主管官署。刻板大都保存于州学或是县学,如《景定建康志》一千七百二十八板、《庆元建康志》二百二十板藏于建康府学,并有专门书吏进行管理[4]《修志本末》,1331。设置专人专地管理能够较好的保存刻板,方便日后翻印。而地方方志一经刻板发行,便不仅仅为档案类文件停留在政府层面,更希冀于流布于社会中以发扬光大,对于地方宣传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地方政府编修方志的影响

地方志不仅反映出一个行政区域的风貌,而且以文字的方式展示出地方社会的伦理秩序,反映出地方生活形态和价值观取向。南宋编修地方志本着经世致用的原则,在图经基础上加入诗歌、风俗、艺文、人物等章节,材料选取及编排更加偏重于历史记述以期惩恶扬善,传承文教。而随着选举、人物、艺文等章节的增设,地方特色、地方人物和功绩等内容被凸显,将儒学规范隐性植入方志的篇章设置和内容选取中,反映出南宋地方政府对地方社会秩序的主动建构及地方意识的觉醒。因而对南宋地方政治、社会及文化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其一,宋代规定地方官员不允许在原籍就任,且三年一换,但多数官员往往不满任期,甚至存在几月一换情况。由于任期较短,官员需要尽快获取当地形势、税赋、物产、民俗等情况,及时针对实际情况处理政务,方志恰恰具有“圣贤不出户而知天下”[32]《吴郡图经续记序》,63的便捷性,能提供给官员多方面、综合性的有效信息,以达到有效施政的目的。因此,地方志的编修首先使地方长官得以体察民情,了解乡土历史,所谓“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所以察民风验土俗,使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甚重典也”[33]卷下《杂著·广陵志序》,得以依据本地风俗开展有效地治理,维系了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

其二,方志有助于推行教化。方志中的“古今人表传,意在扶正学,奖忠勋”[34]卷二十九《跋开庆四明续志》,495,这种教化作用不仅仅针对知识阶层,也可启迪乡俗,正风定俗,如宝祐年间,临汀地区士风不振,流寇横行,承议郎王衜翁认为修图志“关系风俗之大”,由是风俗有籍[2]卷七千八百九十三《开庆临汀志·通判提名》,3652。通过宣扬民风淳朴,相处和睦等价值观,并以具体人物事迹为风向标,加强地方百姓的感情与认同,稳定社会秩序。尤其晚宋时期,在方志中突出先贤建树及政府德行,不仅仅为继任官员树标杆,砥砺名节,提供政绩参考,“书其大者,以告后之为政”[25]《重修图经序》,4279更能宣扬宋廷之德,凝聚地方百姓向心力,对外亦能树立郡县良好形象,扩大地区影响力。

其三,地方政府官员与地方乡贤通过编修方志能够形成良性互动,既保证地方官员对地方事务的话语权,树立权威,传播官方主流思想以及推广文教事业,也间接推动了地方精英势力的发展。由于编修志书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往往由官员与地方文人共同承担编修工作,如《咸淳毗陵志》编修便是“命同僚之才识与郡士之博习者”[35]《咸淳毗陵志序》,2947。而为了顺利开展工作,编修人员通常被集中到固定场所,如《咸淳毗陵志》在重建的尊经阁中编修刊刻[35]《重刻咸淳毗陵志序》,2948,使官员与地方精英交流互动更为直接。一方面地方官员得以考察、协调当地各方势力,了解基层文人思想动态,审视实际情况而施政;另一方面也使地方文人藉此扩大自身政治影响力,加大对地方事务的影响力度。如陈耆卿在修《赤城志》时特意将台州各地水利内容汇集成《山水门八·水利》,寄希望于为现任台州邑丞提供参考,加大修水利的力度[36]366。而互动不仅停留在精英层面,一些地方传统观念和地方风俗也通过父老口传等方式进入官方书籍中,进而影响继任官员的思想及行为。此外,地方政府和官员也会资助当地致仕官员编修志书,如周必大的《庐陵志》,亦带有官修的色彩。

其四,南宋名志屡出,在体例结构上堪为后世典范。例如《景定建康志》分录、图、表、志、传五类,类下又分若干细目。如志类就疆域、山川、城阙、官守、儒学、文籍、武卫、田赋、风土、祠祀,传类有正学、孝弟、节义、忠勋、直臣、治行、耆旧、隐德、儒雅、贞女等细目,开创了地方志书采用正史纪传体书写之端。而方志中人物志和艺文志等内容增多,且籍“书以纪事,事以传信”[2]卷五千三百四十三《潮州府·古迹》,2468的编纂原则收录进士及第者信息,更被明清编修方志继承与完善。周应合在修《景定建康志》时所提出的“一曰定凡例,二曰分事任,三曰广搜访,四曰详参订”[4]《修志本末》,1329这一经验总结成为后世编修方志工作的准则。

方志编修因编纂者将自己的观点和情感寓于方志之中,必然会带有时代特征,反映当时政治活动及其地方文人的思想走向,为了解宋代地方政治、社会及生活原貌提供了视角。如一些方志编修者因长官仕途所需出现曲笔或奉承之举,为后人所诟病,潜说友编《咸淳临安志》时,正当贾似道专政,因而在《咸淳临安志》中采用了“提行或空格”方式來避讳贾似道名讳,且志书中有吹捧之语,受到后人指责[37]4273。政府选用地方文人参与显然看重其更了解地方实情,但一部分编写者出于为家乡增光的心态,致使部分方志内容上存在夸饰和攀附的弊病,诚如元人冯复京批评此种志书存在缺点为“版籍所计或以寡为多,风土所宜或以亡为有,形势所在或以险为夷,贡赋所出或以俭为泰,评人物则多过情之誉,陈民风则少退抑之辞,妆饰富丽竞为美,观详核其实百无一二”[38]6061,评价虽略显夸张,也客观反映出了宋代部分志书编写上存在的问题。

南宋地方政府通过组织及出版地方志协调各方面势力,稳固地方统治,实现以文载道、资政教化、传承文脉的目的。地方士人也尝试通过参与编修志书体现其思想意志及文化修养,促使地方长官施政与地方基层社会需求趋同。在编修地方志的过程中对各类书籍的整理、考证和保存,藉此可探求地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特点及变迁,具有极高的文献价值,对于史料保存及流传更起到积极作用。如清代阮元认为乾道及咸淳年间二部《临安志》记载南宋数朝典故,可以补阙史传[39]3257。南宋地方志不仅在文献及版本领域取得较高成就,也为元、明、清编修地方志以及方志成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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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卢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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