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8-10-20张延顺
张延顺
摘 要:煤矿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矿、土、安三类工程的工程建设活动,涉及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单位,其安全管理表现出复杂性、动态性和相关性,安全管理工作问题多发,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是保障建设活动有序开展的条件之一。
关键词:煤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对策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涉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中,参与工程建设三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缺失,不能做到各负其责,是工程建设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本原因。
1 煤矿建设工程中各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建设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方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中,主要通过工程招标,针对特定的工程确定相应的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并通过日常的协调、管理工作,使工程建设安全有序进行。
通过千万吨矿井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实践发现,建设方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1工程招标工作不到位。在工程招标活动中,对施工方资质和业绩要求多,而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上要求缺失,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没有根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对施工方安全生产能力缺少明确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细致、不严格。
1.1.2对施工单位进场时把关不严格。建设方在施工单位进场时,缺少对合同履行情况的核查,导致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出现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资质现象。同时,由于缺少前期核查工作,导致施工单位从施工装备、人员配备、技术准备等各方面出现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埋下隐患。
1.1.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缺乏管理准备。主要表现在制度建设缺乏、监督检查缺乏、主体责任意识缺乏。
对参建各方没有充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准备,在矿、土、安三类工程全面开展,参建单位多、任务繁杂的情况下,由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乏,无法对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约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往往出现“以包代管”现象。
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上,由于建设方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的约束,根本无法实现对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统一协调,对施工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缺少监督检查,缺少对监理、施工方质量、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考核,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威慑力不足。
工作重点出现偏差,主要放在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管控上,对安全生产管理缺少主体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赖于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自觉履行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往往出现“以罚代管”现象。
1.2监理方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是依据签订的监理合同,受建设方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投资、进度、质量和风险管理。
在工程监理实践中,监理单位突出表现为监理能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人员配备不到位,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需要。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不能按照监理工作的需要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造成对工程监理缺失。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多为临时聘用的监理人员,专业素质差,很难满足工程监理需要。
风险控制工作缺失。监理人员及监理单位工作重点在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管理上,对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缺失,不能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监理基础工作薄弱,履行职责不力,是工程建设中安全隐患频发的重要原因。
与建设、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差。主要表现在不能如实向建设方反映施工过程和施工单位出现的问题,现场安全管理中对施工方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不严格。向建设方、施工方妥协,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对项目建设投资、进度、风险和安全、质量管控不力,不能严格履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监理责任,不坚持原则对建设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随意附和。不能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要求,对施工方进行监督管理,甚至与施工方协作欺骗建设方。
从当前建设过程中监理实践看出,建设方对监理单位未充分授权,还存在权限受限的问题。
1.3施工方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是依据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协调、控制,保障工程顺利施工的主体,是工程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者。
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践中,施工方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导致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各种问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本原因。
在工程投标中造假,不如实出具施工资质、业绩等,承担工程后,为了完成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只能对部分工程进行非法分包转包,甚至转包于无任何资质的施工队,造成安全管理上的困难。
降低施工装备标准,合同履行差。进场时从施工设备装备、人员配备等各方面与合同不符,降低施工装备,甚至采用落后的施工装备,无法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来保障安全生产。减少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少或者不足、未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安全检查人员兼职等现象,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难以做到对安全生产的有效管控。
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施工单位为了提高效益,不能按照国家法规有效使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措施费用,在安全防护、应急救援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安全技能培训等方面支出严重不足,甚至有的施工单位就连最基本的提示、警示标志都不舍得投入。
职工队伍不稳定。由于施工方的种种原因,有些项目部职工队伍极不稳定,岗位人员和管理人员变更快,职工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客观上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影响。
安全培训不到位。参建单位缺乏对职工安全培训,导致职工专业知识缺乏、技术标准、规范及《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掌握不清,安全生产意识差,不按章操作,违章现象频发,甚至对重大安全风险漠视无睹,安全生产隐患突出。
2 加强安全管理的对策
2.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建设各项合同中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各负其责,实现项目建设安全实施
建设方必须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者,与各参建单位签订严格的安全管理协议,加强对参建单位投标、进场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据规章制度对参建各方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施工方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负责。接受建设方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监督检查,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落实,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并根据承担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合同规定,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2.2从源头上把控安全生产
从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到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装备能力、人员配备及任职资格、安全管理、检查、奖罚等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監控和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化管理。
加大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在工程招标前,检查其安全生产业绩和施工能力的调研,有效治理当前比较突出的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抓好以下工作重点:参建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目标,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符合性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参建单位教育培训,职工掌握技术标准、规范及《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情况进行督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按章操作;督促参建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参建单位安全考核工作,依据施工合同,强化安全奖罚。
2.3加强合同履行监督,充分授权,发挥好监理方安全生产监督作用
要从以下方面抓好监理方安全生产监督作用:
2.3.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监理单位建立合格的监理机构,配备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和合格的监理人员,加强对监理机构的考核工作,保证其以合同约定为标准投入到项目建设工作中。
2.3.2充分授权,梳理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建设方要做到充分授权、支持和维护监理方在项目建设中的权威性。
2.3.3督促监理单位加强监理管控工作的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加强对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技术图纸等审核和对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构件等监管和检查工作。
2.3.4督促监理单位严把工序关,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确保监理方施工到哪,检查到哪,坚持每天跟班,坚持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旁站到位,对不符合规定的工序坚决制止,确保安全施工。
3 结束语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又涉及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单位各自责任,在国家法规的规范下,建设方如何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和协调好各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建设活动有序开展,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课题之一。笔者就大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践中存在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改进要点和方法,希望对今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借鉴,保障项目顺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