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2018-10-20聂春丽
【摘 要】本文分析当前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民众参与度低下、传统体育活动和相关体育非遗文化价值被忽视、体育非遗保护没有专项法律的针对性保障等问题,借鉴“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提出保护策略:明确体育非遗内容,增强民众体育非遗保护意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兼顾利益均衡,加强传承人之间的交流;建立体育非遗数据库。
【关键词】“一带一路”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8)07C-0051-03
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广西体育非遗)指的是广西境内各民族、区域和地方所进行的具有民族传统特色与个性的体育文化形态体系。该文化形态体系内涵丰富并具有多元化多维度的特点,它具有活态性、民俗性、生活性、生态性和群体性的特征,是某群体或个人单位赋予其具有教育、节庆活动、娱乐游戏和竞技特点的体育技艺,以及在实施该体育技艺文化过程中通过文字语言、体态、影像相结合的体育文化形态体系所涉及的相关实物、文化、工艺技术、项目和文化场所或空间等集合的体育文化。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省区,拥有丰富多彩并独具特色的体育非遗,如壮族蚂拐舞、板鞋舞、抢花炮,瑶族铜鼓舞、长鼓舞,仫佬族舞草龙,宾阳炮龙节,藤县狮舞等,都是广西体育非遗项目。这些体育非遗项目是我国非遗重要的一部分。“一带一路”背景下加强广西体育非遗保护,能够充实我国传统体育文化研究体系,豐富现代体育和传统体育的内容。因此,本文拟探讨“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体育非遗保护问题,提出一些理性的思考,为广西体育非遗的保护和发展建言献策。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体育非遗保护的必要性及意义
当前国际呈自由发展、多极发展趋势,“一带一路”建设在为诸多国家和地区带来更多发展和合作机会的同时,也为中国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对于广西来说,亦是如此。从广西所处地理位置来看,“一带一路”建设势必离不开广西。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广西体育非遗缺乏保护的状态在呼吁加强对其保护。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加强广西体育非遗保护的必要性。广西地处我国西南地区,连接着与我国有着密切往来的南亚、东南亚地区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起着重要的衔接作用。这样的角色在使得广西本身地理优势凸显的同时,其地域内具有民族特色和当地风情的非遗保护问题也成为当地民众及政府的关注点。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而民族特色越来越弱化。体育非遗与传统知识保护素来是国际交流中易忽视之处,目前惠及诸多国家的“亚欧班列”如火如荼,这也敲响了体育非遗保护的警钟。“一带一路”倡议目的是希望在新的创新模式下进行国家间的交流与合作,就目前国际组织与区域性合作来看,发达国家因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促成与发展中国家合作时利益更大化,发展中国家纵然资源丰富,但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即便是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双方也都希望能够在保护自身传统知识的同时更好地利用对方的资源。中国历史悠久,体育运动种类繁多,广西也在体育运动方面保存着自身的特色。“一带一路”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对于广西而言,其特色不可不考虑,而且其境内体育非遗也需要更多的保护。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体育非遗保护的意义。加强“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体育非遗保护,是我国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必然要求。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省区,这些民族本身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着自己的民族特色。“一带一路”背景下加强广西体育非遗保护,能够充实我国传统体育研究体系内容,同时丰富现代体育和传统体育的内容,让二者能够在非遗保护制度下有机结合起来,让传统体育融入现代体育中,赋予二者新内涵。传统文化是我国重要的瑰宝之一,传统体育活动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是专家研究的课题之一。而“一带一路”更是为专家相关研究提供了无限可能,也让体育非遗保护走入更多人的视野,成为“一带一路”中的特色之一。
加强“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体育非遗保护,能够帮助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现如今,西方文化对于中国传统文化起着强烈的冲击,加强国家软实力打造刻不容缓。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丰富,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将其转化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一部分,是国家软实力打造的重要推进器。
二、广西体育非遗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一)广西体育非遗保护现状。目前广西颁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同时设立专门机构管理非遗,开展全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和对应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并于2016年12月建设开通了广西首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网站。然而,广西区内非遗保护主要采取区域性保护的方法,政府为主要参与者和组织者,民众对于遗产的保护意识不强。无差别对待体育非遗保护,使得体育非遗特色逐渐消失。而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特色,因民族文化间的差异,无法进行有效沟通。可见,广西体育非遗保护现状并不理想。
(二)广西体育非遗保护存在的不足。首先,广西体育非遗保护主要依靠政府,与其有着最直接接触的民众参与度低下,未能唤起民众保护意识,使得民众对体育非遗保护重要性认识不清;同时未能提供相关途径让民众参与保护,使得民众即便有心但也无力,弱化了民间对于体育非遗所能够起到的保护作用。
其次,传统体育活动和相关体育非遗被广泛用于旅游等商业开发,以吸引更多的旅客为目的,其本身所富含的深刻文化价值被忽视,文化底蕴缺失,商业属性凸显,未能够与现代体育运动的长处进行结合,广西体育非遗遭受破坏。
再次,体育非遗保护未制定专项法律,无针对性保障。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内容过于宽泛,未能够提供具体保护方法,也无体育非遗遭受破坏后的惩罚措施和补救措施;而广西的体育非遗条例,未对体育非遗进行特别定义以及设定保护措施,广西体育非遗保护处境尴尬。
最后,体育非遗冠上了遗产帽子,作为体育活动本身的意义弱化。现代体育活动丰富多样,新兴体育活动受欢迎的同时给体育非遗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体育非遗项目被当成点缀,未能够为人们健康锻炼和文化方面带来益处。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及启示
随着中国逐渐走向国际市场,加深与各国际组织、各区域之间的交流和经济往来,我国政府开始重视对于包含文化遗产在内的传统知识的保护。这一方面的实践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愈加凸显。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2004年我国正式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并在我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地区生效;2011年中国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一带一路”实施后,前述法律相关内容得到进一步完善。早在国际组织确定地理标志保护这一事实后,中国也开始申请地理标志等对相关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一是通过自由贸易协定中条款约定进行保护。在“一带一路”建设开展之前,我国与周边许多国家尤其是拉美地区国家等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都在“知识产权”篇中约定双方致力于包括文化遗产在内的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发展。在“一带一路”实施后,我国更是积极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就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沟通。二是全国各地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例如新疆地区作为中国较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文化遗产非常丰富而且有着保护的价值。虽然目前新疆地区在法律法规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欠缺,但是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仍在进行。还有云南省对于包括文化遗产在内的传统知识的保护,更是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云南省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件专门就传统知识保护作出规定,尽管在相关措施上存在不足,但是学者以及文化爱好者的行动对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主要有以下方面启示:其一,需要在法律法规等方面尽快完善,明确破坏非遗行为的法律责任。文化遗产保护本身具有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地区文化遗产具有不同的特性,因此针对本地区制定符合本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通过明确法律责任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指引的作用,让非遗受到重视。其二,政府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同时,群众也应当积极参与其中。许多文化遗产本身就由民间艺人口耳相传,他们的参与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其三,积极宣传与大力推广相结合。体育非遗作为一种活态人文遗产,可以借鉴太极拳大力推广,如制作体育活动教学的光碟或者教材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传统体育中,大量宣传和推广能够让体育非遗保护受到更多关注。
四、“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体育非遗保护的策略
(一)明确体育非遗内容,增强民众体育非遗保护意识。首先,明确体育非遗内容。何为“体育非遗”?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体育非遗究竟是指仅与现代体育活动相类似的具有传统性的文化遗产还是已经濒临失传的能够为人们健康带来益处的活动?这一问题必须得到明确。对此,可根据体育非遗目录配合政府宣传,让民众知晓其内容和重要性,并积极参与保护。
其次,借“一带一路”建设之机,提高全民体育非遗保护意识。体育非遗保护不受重视,一方面是其重要性不凸显,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民众参与度低且无保护意识。“一带一路”倡议本身目的之一在于通过各类创新的合作形式,唤醒古代丝绸之路的生机与活力,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对于广西体育非遗保护来说,是不可多得的机遇。因此,可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积极宣扬体育非遗的重要作用,帮助人们形成体育非遗保护意识,进而主动保护体育非遗。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根据特色制定保护策略,是最佳的保护手段。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体系的同时,应就广西的地域特色和体育非遗特色进行区域性保护。广西目前出台了两项条例,均用于保护非遗,体育非遗保护可在其基础上进行细化,结合广西体育文化遗产的特色,进行地区性保护。同时明确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指引民众积极保护体育非遗。“一带一路”建设中,广西与东盟国家和周边省份的合作增多,体育、传统文化等各方面碰撞必不可少,而就当前国际条约以及区域协定来看,体育非遗保护的措施不多甚至缺失,若广西体育非遗保护在国内法律上首先得到明确和规范,则在国际条约以及双方协定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将会为体育非遗的国际保护提供參考。
(三)兼顾利益均衡,加强传承人之间的交流。传承人之间的交流,是体育非遗保护的必要途径。商业开发利用使得非遗的关注点产生了变化,虽然创造了经济利益,但弱化了其蕴含的文化价值。这其中产生的巨大利益,应当考虑到体育非遗技能的传承人的需求,确保利益均衡。也就是说,体育非遗保护应兼顾利益均衡。传统民间艺人因相关技艺无法带来经济收益等原因最终技艺无法得到有效传承的现象屡见不鲜,体育非遗保护利益均衡呼吁不断。体育非遗传承人在传承过程中亦需要经济支柱,因此利益均衡最为合适。而且,利益均衡能够为体育非遗传承人提供有力保障,使非遗传承成为他们的一份责任。
(四)建立体育非遗数据库。建立相关数据库虽然工作量大而且烦琐,但是一旦建成相关数据库,就能够在他人或者国家、地区违法使用该体育非遗时进行有效保护,而且能够更加明确体育非遗的内容,方便政府和相关组织等进行针对性保护。
从上述分析可知,广西体育非遗保护具有必要性,但是目前相关保护工作存在较大问题,体育非遗保护不仅仅需要政府的力量,还需要文化传承人以及群众的力量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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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5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桂西北少数民族‘蚂拐舞体育文化的研究”(2015C458)
【作者简介】聂春丽(1985— ),女,广西梧州人,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与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