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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排序“的”和计量“的”的再分析

2018-10-16沈阳师范大学王晓娜

外文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序数阿Q博士生

沈阳师范大学 王晓娜

1. 引言

蔡维天(2015)认为汉语“的”有四种类型:修饰用法(modifier, 如<1a>)、领属用法(possessive marker, 如<1b>)、排序用法(ordinal construal, 如<1c>)和计量用法(amount construal, 如<1d>)。通过话题化、焦点移位、动词拷贝句、连字句、同形删略等五种句法测试手段,蔡文发现修饰和领属用法的“的”可以通过以上测试,如例(2)和例(3),但是排序和计量用法的“的”不能通过以上测试,如例(4)和例(5)。基于此,蔡文从形式认可(formal licensing)的视角将修饰和领属用法的“的”分析为有形式认可能力的“的”,是ModP(modality phrase)的功能中心语(functional head),因此可以允准“的”后名词中心语(head noun)的移位或删略;而排序和计量用法的“的”不具有形式认可能力,是附着词(clitic), 因此,不能允准其后的名词中心语移位或删略。

(1) a. 阿Q还没见到第一年的博士生。

(修饰用法)(蔡维天 2015: 315)

b. 我只坐小D的车子。

(领属用法)(蔡维天 2015: 316)

c. 阿Q没撑过博士生的第一年。

(排序用法)(蔡维天 2015: 315)

d. 阿Q一口气喝完了六罐的啤酒。

(计量用法)(蔡维天 2015: 316)

(2) a. 阿Q还没见到第一年的博士生。

(修饰用法)

b. 博士生,阿Q还没见到第一年的。

(话题化)(蔡维天 2015: 315)

c.阿Q见到了第一年的博士生,还没见到第二年的博士生。

(同形删略)(蔡维天 2015: 316)

d. 阿Q硕士生见到了第一年的,博士生j则见到了第二年的。

(焦点移位)

e. 阿Q见硕士生见了第一年的。

(动词重复)

f. 阿Q连硕士生都见了第一年的,博士生就更不必说了。

(连字句)

(3) a. 我只坐小D的车子。

(领属用法)

b. 车子,我只坐小D的。

(话题化)(蔡维天 2015: 315)

c. 我坐小D的车子,不坐阿Q的车子。

(同形删略)(蔡维天 2015: 316)

d. 我车子坐小D的,房子住阿Q的。

(焦点移位)(蔡维天 2015: 317)

e. 我坐车子坐小D的。

(动词拷贝句)(蔡维天 2015: 317)

f. 我连车子都坐小D的,其他的更不必说了。

(连字句)(蔡维天 2015: 317)

(4) a. 阿Q没撑过博士生的第一年。

(排序用法)

b. *第一年,阿Q没撑过博士生的。

(话题化)(蔡维天 2015: 315)

c. *阿Q撑过了硕士生的第一年,却没撑过博士生的第一年。

(同形删略)(蔡维天 2015: 316)

d. *阿Q第一年撑过了硕士生的,第一年却没撑过博士生的。

(焦点移位)(蔡维天 2015: 317)

e. *阿Q撑第一年撑过了硕士生的。

(动词拷贝句)(蔡维天 2015: 317)

f. *阿Q连第一年都撑过了博士生的,其他的就更不必说了。

(连字句)

(5) a. 阿Q一口气喝完了六罐的啤酒。

(计量用法)

b. *啤酒,阿Q一口气喝完了六罐的。

(话题化)

c. *阿Q喝了六罐的啤酒,小D也喝了两罐的啤酒。

(同形删略)(蔡维天 2015: 317)

d. *阿Q啤酒喝了六罐的,小D高粱喝了两瓶的。

(焦点移位)

e. *阿Q喝啤酒喝了六罐的。

(动词拷贝句)

f. *阿Q连高粱都喝了两瓶的,啤酒就更不必说了。

(连字句)

本文对上述蔡文的分析提出质疑,我们认为:第一,汉语的“的”没有排序和计量功能。排序的语义解读与序数范畴有关,计量的语义解读与量词类型、谓语动词的语义以及句法环境等因素有关。第二,“的”后面的名词词组是否能够移位或删除,与“的”是否是功能中心语还是附着词无关。

2. 汉语的“的”没有排序功能

“的”本身并没有排序义,一个句法结构是否表达排序义与序数范畴的句法实现手段以及其序数义成立的条件有关。

2.1 排序义来自何方

如果汉语的“的”有排序解读的话,那么将(6a)结构中的“的”删除,排序义也应该随之消失,但删除“的”后,排序义依然存在,见(6b)。

(6) a. 博士生的第一年

(有排序义)

b. 博士生的第一年

(有排序义)

(6a)中“博士生的第一年”有排序义,但(6b)将含有“的”的“博士生的”整体删除,按照蔡文的分析本应该没有排序义,但事实上“第一年”因为序数标记“第”的存在仍然表达排序义。

如果将(7a)“博士生的首要目标”中的序数标记“首要”删除,“的”保留,按照蔡文的分析,删除“首要”后的结构因为“的”的存在仍然能表达排序义,但事实是删除“首要”后的结构(7b)没有了排序义。

(7) a. 博士生的首要目标

(有排序义)

b. 博士生的首要目标

(无排序义)

因此,基于以上两组最小对对比,至少可以证明“的”没有排序功能,真正决定排序义的关键在于序数词。而汉语的序数词就是表达排序意义的范畴。

2.2 排序解读的条件

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教研室的《现代汉语》(2004: 286)以及邢福义的《现代汉语》(1993: 260)将汉语的数词分为基数和序数,基数词表示数目,序数词表示事物的顺序,比如“第一年”“首要目标”。储泽祥、刘琪(2015: 100)也指出汉语表达序数范畴的语法手段主要有使用标记、不使用量词、变更语序、省略中心名词等四种:

表1 汉语表达序数范畴的语法手段

注:量词空间性突出

王霞(2015: 513)更是将上述四种表达序数范畴的手段概括为词汇和语法策略。其中,使用词汇策略表达序数义的例子有“首先、第二、三中(第三中学)”等。语法策略包括三种:1)使用序数标记,如第一、第二个、第三中学、老四、初五;2)变更语序,如表一、图二、附件三、链接四、卷五;3)不使用量词、中心名词等隐性的弱标记手段,如三月、三季度、三点钟、乙级、A等。

我们先来看一下汉语表达序数义的“第+数词+年”在“XP的YP”结构中的句法语义特征。以(8a)为例,“博士生”是XP,“第一年”是YP。基于以上四种常见表达序数范畴的手段,从(8a)—(8d)可以看出,位于“的”后表达排序义的YP结构中的序数标记必须出现,否则就没有排序义。(8b)是采用变更语序的策略来表达序数义,但变更后的结构不仅不再表达排序义,而且也不合法。(8c)通过省略序数词标记和中心名词的手段来表达排序义,所得到的句子虽然合法,但是失去了排序义,表达的意思是“博士生阶段的某一年或任意一年的时光”。(8d)通过省略序数标记,但保留中心名词的手段来表达序数义,所得到的结构也合法,但失去了排序义,表达“博士生的某一年或任意一年的生活状态”的意思。

(8) a. 博士生的第一年

b. *博士生的年一

(变更顺序)

c. *博士生的一年

(省略序数标记和中心名词)

d. *博士生的一年生活

(省略序数标记)

接着,我们将上述表达排序义的YP 结构与XP结构颠倒顺序,转换成“YP的XP”结构,即将表达排序义的结构放在“的”前,得到例(9a)—(9d)。

(9) a. 第一年的博士生

b.*年一的博士生

c. *一年的博士生

d. *一年的博士生活

当含有序数范畴的YP位于“的”前时,只有(9a)依然表达排序义,(9b)—(9d)全部没有排序义,其中(9b)—(9c)不合法,(9d)虽然合法但只表达基数义。从(8)和(9)可以看出,能用于“XP的YP”的表达排序义的结构也能用于“YP的XP”结构中,在“XP的YP”结构中没有排序义的结构,到了“YP的XP”结构同样也不表达排序义。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上述四种表达序数范畴的策略在表达排序意义的时候所受的限制条件不同,呈现非同质的差别。至少在“XP的YP”结构中,使用序数标记来表达序数义的最为自由,其他手段都比较受限制。这种差别源于这四种表达序数范畴手段的等级差异:使用标记>变更语序>不使用量词>省略中心名词(储泽祥、刘琪 2015: 107)。通过序数标记手段来表达序数或排序义的能力最强,也最为自由,越往右所受限制条件越严格。除此之外,一个句法结构是否表达序数义或排序义还取决于是否满足表达序数语义的条件。根据储泽祥、刘琪(2015: 101-102)关于汉语序数语义的基础和次序参照的分析,汉语表达序数义的必要条件可以归纳为以下两条:1)序数所指称的事物具有可计量性和次序性,且构成一个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来自同一范畴的序列集合。2)集合中的每个成员次序等级特征可以以自然数次序、时间次序、空间次序、地位次序等为参照。例如:

(10) a. 出狱后的第一天

b. 博士生的第一年

(10a) 是以出狱后的日期顺序以及自然数字次序为参照,由序数范畴所指的时间构成一个有序集合,即{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10b)是以博士阶段学习生活开始算起,以自然数字和时间顺序为参照,由序数范畴所指的时间构成一个有序集合,即{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1)第一年的博士生

例(11)中“第一年的”是用来对“博士生”进行分类的,即序数范畴所指的是博士生构成的集合,以自然数和年级为参照,形成一个由具有博士生特征的有序集合{第一年的博士生,第二年的博士生,第三年的博士生……}。

结合例(10)和例(11),我们可以看出,当表达排序义的NP位于“的”后做中心语时,其序数范畴所指称的是一个时间序列集合,如例(10);而表达排序义的NP位于“的”前做修饰语时,序数范畴所指称的是“的”后名词组特征所构成的序列集合,如例(11)。

但无论何种情况,汉语“的”并不具有表达排序义的功能。换句话说,“的”不决定一个句法结构是否有排序解读,并且一个句法结构是否表达排序义与序数范畴的句法实现手段以及其序数义成立的条件有关。

2.3 排序义无核结构的成立

无核结构是指“X的Y”结构失去Y后的变体结构,即“X的”结构。排序义无核结构是指“X的”结构,其中“的”表达排序义。蔡文认为排序解读的“的”后面的名词短语不能移位也不能删除,移位或删除后的结构都不合法,因此排序解读的“的”是不具有形式认可能力的附着词。但是,蔡维天(2015: 323)又指出无核结构“博士生的”在一定语境下也是可以成立的。例如:

(12) a. 硕士生的第一年有九个月的上课时间,但博士生的却只有七个月。

b. 本科生的第一年和硕士博士的迥然相异。

c. 第一学年,上课时间博士生的比硕士生的短。

对于以上反例,蔡文首先认同例(12a)—(12c)的合法性。但同时解释道:“在对比焦点的催化作用下,‘博士生的第一年’已经从特指(specific)转为非特指(non-specific)性质之间的比较,从而失去原有的排序意涵;也因此句法表现与修饰结构一致,即有能力认可其后的名词中心语的移位和删略”。

蔡文的解释存在三个问题。第一,关于排序义,我们在前文已经论证了“的”与排序用法无关,“博士生的第一年”是因为序数词“第一”的存在,所以依然保留排序义,并不会因在对比焦点环境下而丧失排序义。

第二,关于特指与非特指,贾光茂(2015: 585-593)依据信息结构理论,指出特指和有定成分对应旧信息,而非特指、无定成分对应新信息,因此,特指名词短语中成分的提取比非特指名词短语中成分的提取难度要大。例如:

(13) a. 翻唱ei的歌手很多的那首歌i

b. *翻唱ei的歌手上台了的那首歌

按照信息理论,若“博士生的第一年”如蔡文所说从特指转为非特指,那么理应比之前更难将“第一年”提取出来。但事实上,(12a)—(12c)都可以提取出“第一年”,并且句子都合法。因此“博士生的第一年”与特指和非特指也无关。

第三,关于对比焦点环境。蔡文列举的其他用法的“的”字结构经过移位或删略后所得到的合法句子也都处于对比焦点的句法环境中。如例(14):

(14) a. 阿Q见到了[第一年的]F博士生,还没见到[第二年的]F博士生。

(修饰用法)

b. 我坐[小D的]F车子,不坐[阿Q的]F车子。

(领属用法)

c. 阿Q喝了[六罐]F啤酒,小D却喝了[两罐]F啤酒。

(分类用法)

d. 我认识[昨天来找你的]F学生,但是我不认识这个[今天来找你的]F学生。

(内定语关系句)

e. 我吃过[小D做的]F茴香豆,但没吃过[吴妈做的]F茴香豆。

(论元关系句)

例(14a)—(14e)是蔡文提到的合法的句子。我们可以从焦点标记的地方看出,所有的句子都存在对比焦点。那为什么承认例(14a)—(14e)的成立,却反对例(12a)—(12c)的成立呢?

总之,“博士生的第一年”在对比焦点的句法环境下,“第一年”也可以移位或删除,与“的”是否有排序功能无关。

2.4 可能的分析

在前面我们已经证明了汉语的“的”没有排序用法,那么为什么“博士生的第一年”这个结构,在非对比焦点的环境下“第一年”不能移位或删除呢?下面就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一个可能的分析,即在所有整体-部分领属关系的结构中,“的”后的名词短语(表达部分义)都不能移位或删除,与“的”是否有排序用法无关。例如:

(15) a. 博士生的第一年

b. 桌子的腿儿

c. 水壶的盖儿

d. 三角形的直角边

(15a)—(15d)都是表达整体-部分关系的领属结构,也称作不可让渡领属结构。“的”前的名词短语是表达整体义,“的”后的名词短语表达部分义。具体来说,“第一年”是博士生阶段的时间整体的一部分,“腿儿”是桌子的一部分,“盖儿”是水壶的一部分,“对角线”是三角形的一部分。汉语这类表达整体-部分领属关系的结构中,“的”后名词短语都不能通过话题化、同形删略、焦点移位、动词重复和连字句测试。

(16) a. 阿Q没撑过博士生的第一年。

(排序用法)

b. *第一年,阿Q没撑过博士生的。

(话题化)

c. *阿Q撑过了硕士生的第一年,却没撑过博士生的第一年。

(同形删略)

d. *阿Q第一年撑过了硕士生的,第一年却没撑过博士生的。

(焦点移位)

e. *阿Q撑第一年撑过了硕士生的。

(动词重复)

f. *阿Q连第一年都撑过了博士生的,其他的就更不必说了。

(连字句)

(17) a. 张三把桌子的腿儿砍断了。

b. *腿儿,张三把桌子的砍断了。

(话题化)

c. *张三把桌子的腿儿砍断了,但没有砍断椅子的腿儿。

(同形删略)

d. *张三腿儿砍断了桌子的,腿儿却没砍断椅子的。

(焦点移位)

e. *张三砍腿儿砍断了桌子的。

(动词重复)

f. *张三连腿儿都砍断了桌子的。

(连字句)

(18) a. 张三画出了三角形的直角边。

b. *直角边,张三画出了三角形的。

c. *张三指出了三角形的直角边,却没有指出梯形的直角边。

d. *张三直角边画出了三角形的,直角边却没画出梯形的。

e. *张三画直角边指出了三角的。

f. *张三连直角边都画出了三角形的。

例(17)和例(18)同例(16)一样,在整体-部分的领属结构中,“的”后表达部分义的名词短语“腿儿”和“直角边”经过话题化、同形删略、焦点移位、动词重复和连字结构后,句子都不合法。因此,我们认为“博士生的第一年”中的“第一年”不能移位和删除,并不是因为“的”有排序用法;在没有排序义的结构中,如“桌子的腿儿”和“三角形的直角边”,“的”后的名词短语同样也不能移位或删除。因此,“博士生的第一年”中“第一年”不能移位或删除是因为汉语表达整体-部分领属结构的句法语义特性强制要求“的”后表达部分义的名词短语不能移位或删除,否则句子不合法。

综上分析,我们得到两个语言事实:第一, “的”没有排序的用法和功能;第二,“博士生的第一年”在对比焦点环境下也可以移位或删除。在非对比焦点环境下,由于汉语整体-部分关系的领属结构自身的句法语义特征要求,“的”后表达部分义的名词短语不能移位或删除。

3. “的”没有计量功能

3.1 计量功能来自何方

蔡文认为汉语“的”在“六罐的啤酒”的结构中有计量解读,表达啤酒总量为六罐的意思。但是在没有“的”的“数+量+名”结构中,同样可以有计量解读,如例(19b);反之,将“数+量”换成其他修饰语成分,保留“的”,就没有计量解读,如例(19c)。

(19) a. 六罐的啤酒

(计量解读)

b. 六罐啤酒

(计量解读)

c. 德国产的啤酒

(无计量解读)

从(19c)可以看出,没有“数+量”成分,即使有“的”,也不表达计量解读;(19b)说明,即使没有“的”,有“数+量”成分,也可以表达计量解读。因此 “的”本身并不决定结构是否有计量义,而是与“数+量”成分有关。

除此之外,Li Xuping (2013: 208)也认为汉语“数+量+的+名”结构是否具有计量义取决于量词的种类和句法环境,与“的”无关。文中指出,不同类型的量词决定了是否具有计量解读。首先,在“数+个体量词+(的)+名”结构中,有“的”的(20b)和无“的”的(20a)都有计量义,表达书的总量义。其次,当量词为容器或计量量词时,“数+量+(的)+名”结构中,无“的”的(20c)有两种解读,其一为个体解读,三瓶独立的瓶酒;其二为三瓶啤酒的总量,啤酒可以在瓶里也可以是在盆里,也可以撒在地面上,总之总量为三瓶啤酒。有“的”的(20d)同样有三种解读,其一为表达总量为三瓶的啤酒,啤酒可以不在瓶内;其二表示三瓶为一整体单位的啤酒,近似于“三瓶装的啤酒”,啤酒一定在瓶内装的;其三为个体解读,“的”对比焦点标记(金晶 2016: 224),强调啤酒是三瓶不是四瓶,啤酒同样也是在瓶内装的。再者,在“数+度量量词+(的)+名”的结构中,无“的”的(20e)只有一种解读,表达总重为三斤的猪肉,可以是一整块,也可以是几个小块组成;有“的”的(20f)有两种解读,可以表示一块三斤重的猪肉,也可以表示总重为三斤的猪肉。不同种类的量词对于所在结构是否存在计量解读有直接影响,“的”并不是决定一个结构是否具有计量解读的关键因素,因为没有“的”的结构也可以表达计量,同时有“的”的结构也不一定有计量解读。

(20) a. 好几百本书

b. 好几百本的书

c. 三瓶啤酒

d. 三瓶的啤酒

e. 三斤猪肉

f. 三斤的猪肉

金晶(2016: 220)也指出汉语“度量短语+的+N”结构存在句法和语义上的不对称性,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量化类,对应本文的“总量”解读,此时度量短语表达N的量,如两米的棉布;2)修饰类,从某个物理属性(包括体重、温度)对N进行修饰,如七磅的婴儿;3)抽象类,N表示度量短语所涉及属性维度的抽象概念名称,如两米的宽度。

除了量词的类型外,谓语动词也会影响到一个句法结构是否具有计量解读。(21a)中量词后虽然有“的”,但谓语动词“开”决定了宾语“啤酒”一定是装在瓶中,否则会产生语义冲突(meaning conflict)。(21b)中虽然量词后没有“的”,但谓语动词“盛下”决定了宾语“啤酒”一定是散装的液体的总量。

(21) a. 张三开了三瓶的啤酒。

(无计量解)

b. 张三的胃能盛下三瓶啤酒。

(计量解)

不管是Li Xuping(2013)还是金晶(2016)的分析,都在表明一个事实,那就是汉语“数+量+的+名”有歧义,是否具有计量用法是由量词类型、谓语动词的语义以及句法环境等多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蔡文对汉语“的”计量用法的分析基本上是站不住脚的。

3.2 可能的分析

上文已经分析了“的”没有表达总量或计量的功能,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在于如何解释“数+量+的+名”结构中,“的”后面的名词短语不能够移位和删除的事实呢?

Li(2012: 14-40)指出汉语“的”在闽南语中对应的是e0和e7,后者是一种焦点实现手段即P-插入规则,且与名词短语形成一个结构体(constituent)。根据Chomsky (2001)提出的同一性原则(Uniformity Principle)[注]Chomsky(2001)在最简方案框架下提出了同一性原则,即在没有明显的反面证据时,可以假设所有的语言都是一致的,其差异仅限于能易于发现的输出话语的不同。和Miyagawa(2010)提出的强化的“同一性原则”,可以认为汉语表达总量解的“数+量+的+名”结构中的“的”也是一种焦点实现手段,即语音层面上插入“的”。因为“的”是后插入的,也就意味着“的”并没有参与句法运算过程,所以“的”是可选的,且不是一个中心语,那么也就不能允准其后的名词短语删略或移位。可选性体现在“的”可有可无,当说话者想强调数量时,才会通过P-插入规则,在拼出时听到“数+量+的+名”的完整结构;当不强调数量时,就没有P-插入规则,在拼出时就是“数+量+名”结构。之所以说后插入“的”不是中心语,是因为“的”并不参与句法运算,也就无所谓是中心语,也就不具有形式认可能力。因此,当名词短语删略或移位时,“的”也就没有出现的动因。

金晶(2016: 221)同样也指出汉语表达修饰关系的“度量短语+的+N”允许N的话题化和删略,而量化类(即表达总量解读)“度量短语+的+N”结构不允许N的话题化和删略。文中借鉴Li(2013)的分析思路,在承认表达量化或总量解读的“数+量+的+名”结构中的“的”是名词短语内部焦点标记的前提下,假设名词中心语的话题化和删略操作均属于句法操作,因此若“度量短语+的+N”中的N发生话题化或删略操作,那么在整个表达式输送到PF之前度量短语已经是一个独立的语音短语,因此,作为“最后手段”(last resort)使用的焦点标记“的”将不能出现。

Li(2013)和金晶(2016)都是基于“的”焦点标记功能的角度解释了量化解读中“数+量+的+名”中名词中心语不能移位或删略的原因。

本文拟借鉴潘海华、陆烁(2013)对汉语DeP(De Phrase)的统一分析,从DeP的句法位置来分析名词中心语不能移位或删略的原因。潘海华、陆烁(2013)对汉语DeP的统一分析中就提到“的”后成分能够省略和移位的条件是“的”前成分至少是一个N’,即非对称成分统制“的”后成分。那么,依据此条省略和移位的规则,我们来分析下“六罐的啤酒”中“六罐的”的句法位置。

“六罐的啤酒”有三种语义解读,其一是表达总量为六罐的啤酒,且啤酒在罐里。其二是表达总量为六罐的啤酒,且啤酒没在罐里,可能是在盆里,可能是撒在地上,但无论如何总量是六罐的量。其三是六罐捆绑在一起出售的啤酒,意思相当于六罐装的啤酒。前两种解读中,不管啤酒是否在罐里,都表达总量解读。在这种解读下,“六罐的啤酒”是一个表达属性关系的领属结构,例如:张三的性格;张三的个头;烤鸭的味道等。第三种解读事实上是根据包装和出售的方式对啤酒进行分类,此时“六罐的啤酒”表达的是一种修饰关系结构,即状中结构,这种解读暂称作类型解读。按照潘海华、陆烁(2013)对汉语DeP的分析,表达类型解读时,“六罐的”应该位于NP-Adjunct(N’)的位置,符合省略和移位条件,见例(22)。

(22) a. 阿Q喝完了六罐的啤酒。

(总量+类型)

b. 啤酒,阿Q喝完了六罐的。

(类型)

c. 阿Q喝了六罐的啤酒,小D喝了两罐的啤酒。

(类型)

d. 阿Q啤酒喝了六罐的,小D啤酒喝了两罐的。

(类型)

e. 阿Q喝啤酒喝了六罐的。

(类型)

(22a)中“六罐的啤酒”既可以表达总量也可以表达类型为六罐装的啤酒,但是经过话题化、同形删略、焦点移位和动词重复句法转换后,(22b)—(22e)都没有了总量解读,而保留了类型解读,与上文预测一致,即N’是“的”后名词短语省略和移位的必要条件。那也就是说,当“六罐的啤酒”表达总量解读时,与“博士生的一年”一样,在非对比焦点环境中,属性关系领属结构和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都不允准“的”后名词短语的移位和删除,因此可以确定地说,表达总量解读和整体-部分关系的DeP短语一定不位于N’位置,那么在生成句法理论的框架下,其句法结构中有四类句法位置,分别为中心语、补语、附加语和指示语。如果DeP不是附加语位置,那么DeP短语只可能是指示语和补语。金晶(2016: 222)指出量化类“度量短语+的+N”前可以和指示词“这/那”合用,如“这七磅的葡萄他一口气就吃完”,指示词“这/那”在句法上占据D位置,因此总量解读和整体-部分关系的DeP结构只能位于名词中心语的补语位置,这样才可以解释名词中心语不能移位或删略的事实。

总之,以上的分析表明汉语“的”没有计量功能,计量解读与数词、量词、谓词甚至是句法环境有关。“六罐的啤酒”在表达总量解读时,“的”前成分与“的”后成分形成一种属性关系领属结构,这种领属结构同“博士生的第一年”的整体-部分领属结构一样,所构成的DeP短语占据名词中心语补语位置,因此不允准“的”后名词中心语的移位和删除。但“六罐的啤酒”表达类型解读时,“六罐的”是一个N’成分,因此“的”后名词中心语允许移位和删除。

4. 结语

本文基于蔡维天(2015)关于汉语“的”的形式句法分析,就“的”是否有排序和计量功能提出质疑。经过分析和推理,本文得出两点结论:第一,汉语“的”没有排序和计量功能,排序的语义解读与序数范畴有关,计量的语义解读与数词、量词、谓词等有关;第二,蔡文所提到的“博士生的第一年”和表达总量解读的“六罐的啤酒”两种结构中,“的”后成分不能移位和删除的原因,前者可以归为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后者可以归为属性关系领属结构,这两种领属结构自身的句法语义特征决定了名词中心语不能移位或删除,否则句子不合法,其构成的DeP短语最可能的句法位置是名词中心语的补语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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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数方块
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阿Q和老A
生活中的有序数对
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
——王永平教授
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
——陈桂蓉教授
『基数』和『序数』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
——拜根兴教授
沈鹏《读鲁迅〈阿Q正传〉(四首选二)》
阿Q故事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