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初探
2018-10-13姜玉蓉
姜玉蓉
[摘 要] 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公司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文章将对房地产融资渠道进行探索和研究,为房地产公司的融资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 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拓宽
[DOI]10.13939/j.cnki.zgsc.2018.28.049
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房地产可以被认为是支柱性产业,其对于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整体呈现出一种繁荣发展的态势,与人们的实际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房地产仍然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大部分的房地产公司仍然面临着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这无疑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并且明显提高了房地产公司的运营风险。因此,丰富并拓展房地产公司的融资渠道,促使融资渠道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将会促使房地产公司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有效解决公司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在新时期背景下,对于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进行探索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房地产公司融资现状分析
(1)房地产公司整体规模处于较低的水平,信用等级较低。在当前的经济大环境下,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但是,从房地产公司总体规模上来看,小规模的房地产公司仍然占据着较大的比例。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企业尚未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资金管理制度,导致大部分企业的资金管理呈现出零散化的特征。对于规模较小的房地产企业而言,由于它们的开发能力水平较低,导致企业的风险防御能力水平较低。以上这些问题均会导致企业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无法通过有效的方式以解决资金紧缺的问题。另外,由于房地产公司自身的特征,导致了大部分公司的信用等级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但是,当金融机构在决定是否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时,企业的信用等级是一项重要的评判标准。信用等级较差更是加重了房地产公司融资的问题。除此之外,由于房地产自身经营的特色决定了大部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往往是以一种负资产经营的模式在运行着。除此之外,由于市场环境日益趋于激烈化,房地产行业要想提高自身的经营水平,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必须采取有效的方式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提高资金运营规范化的水平。
(2)尚未构建科学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较晚,我国目前尚未构建积极有效的政策以解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问题。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实现多元化融资渠道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并不明显。现阶段,我国有关于房地产金融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处于匮乏的状态,大部分房地产公司仍然以抵押担保的形式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支持。对于其他直接的融资方式方面,法律保障制度仍然处于缺乏和薄弱的状态,这对于房地产公司实现融资多元化起到了一定的阻碍性。
(3)间接融资以及银行信贷是房地产公司最主要的融资方式。通过对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及其运行的状态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我国的资本市场融资规模整体处于萎缩的状态。对于房地产公司而言,间接融资方式是其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大部分房地产公司会选择银行信贷的模式以解决自身的资金需求。尽管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各方面的原因,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无法改变这种融资的格局,将会仍然以间接化的融资方式为主。间接融资方式对于银行有着过度的依赖性,如果房地产公司出现负利润或者亏损的情况,将会导致大片的房产积压,那么必然会导致房地产公司的资金出现短缺的状态,将缺乏足够的能力去支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最坏的打算只能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这种方式,本质上房地产的经营风险将最终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将间接地成为房地产企业风险的承担者。这种严重的后果和影响是由我国现行的房地产体系所导致的。
2 拓展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的有效途径
(1)充分发挥房地产公司的优势和特色,构建科学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为了能够有效解决当前我国房地产公司面临的资金短缺以及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房地产公司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行:一方面,为了能够为房地产公司的融资提供最根本的政策保障,应充分发挥房地产公司的优势和特色,从国家层面上制定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以希望从政策层面上促进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朝着多元化以及丰富化的方向发展,为我国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健康以及有序的运行和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在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可以适当地出台有关的优惠政策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从而有效解决房地产公司的融资问题,更好地满足公司的实际需求。对于房地产企业本身而言,其应该扩大企业的规模,实现企业自身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水平,加强资金管理,为实现自身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2)不断完善我国房地产行业融资的法律法规,提供根本的政策支持。为了能够有效达成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多样化的目标,构建完善的、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必要的条件之一。通过构建科学、合理以及完善的房地产行业的金融市场体系,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稳定有序的运行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保障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顺利进行,同时还有利于有关部门对于房地产的整个融资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正是为了能够取得这样的成效,现阶段,我國已经相继颁布并且实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这些法律规章制度的相继出台为房地产公司的融资渠道多元化以及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证。但是,在对法律规章制度进行不断完善的基础和前提之上,有关部门应该加大支持力度,放宽对房地产企业信托投资以及债券发行等方面的限制,紧密结合我国房地产公司实际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真正地推动房地产公司多元化融资的发展。
(3)大力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基金和信托投资等直接融资方式。针对现阶段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单一,存在对银行信贷资金过度依赖的问题,房地产行业必须加大对行业的投资基金和信托投资等直接融资方式的发展力度,以有效扭转当前银行过度承担房地产公司的经营风险的问题,并且有效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首先,应该充分发挥房地产行业投资基金的优势和作用。房地产投资基金的主要含义是指房地产公司凭借自身的实力水平发行收益凭证,以达到募集资金,解决自身融资需求的问题。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加强资本市场与房地产行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从而可以将资本市场的资金充分地引入房地产行业中,以实现对银行融资渠道的补充作用。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基金最终会流向那些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公司,最终实现优胜劣汰,对保持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稳定有序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其次,房地产信托投资主要是指在商业信托的组织下所发展起来的,主要是房地产公司在进行融资或者收购等行为时的一种投资方式。
与银行信贷资金相比较而言,信托基金有着独特的优势。一方面,信托基金所需要的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运营资金,可以优化和调整房地产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以及负资产经营的状态。另一方面,房地产信托基金投资的方式并不局限于一种,具有丰富多样化的特征,从而可以更好地满足房地产公司不同的、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显著提高房地产公司融资的概率。总之,房地产信托投资可以被认为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有力补充。
3 结 论
综上所述,房地产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可以有效解决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等问题,同时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整体的金融体系。但是,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企业在实现融资渠道多样化和丰富化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因此,这就需要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以促进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的根本目标。
参考文献:
[1] 赵虹.如何做好房地产公司全过程咨询服务 [J].住宅与房地产,2016(36).
[2] 张震芳.房地产公司跨区域多项目管理探讨 [J].财经界(学术版),2016(24).
[3] 王小雨.房地产公司保有房产的税务筹划设计 [J].纳税,2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