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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与城市定居意愿研究
——基于CLDS 2014数据的实证分析

2018-10-13李天成李明川孟繁邨

关键词:意愿农民工流动

李天成,李明川,孟繁邨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规模逐渐扩大。2016年,农民工总量为2.81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流动农民工)超过1.69亿人[1]。目前,只有少量流动农民工获得当地户籍,绝大多数流动农民工的城市融合状况不容乐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有效促进和引导大规模的流动农民工定居城市并最终实现市民化,已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风险认知是衡量城市融合水平的重要指标,流动农民工总体而言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其风险承受能力远不如本地市民,对潜在风险的感知极易影响其定居意愿,且其城市定居意愿受多方因素影响。因此,研究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对其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及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定居意愿源自对移民的城市融合的研究。移民的城市融入问题是任何国家都会面临的问题,早在1890年,以美国社会学家Park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就开始对在美国生活的跨国移民的社会融合问题进行考察[3]。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我国学者把“城市融入”的概念引入到流动农民工的研究中,定居意愿成为流动农民工城市融合研究的重要领域。对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从客观因素、制度因素和主观因素等角度展开。在客观因素方面,经济收入越高的流动人口,选择城市定居的概率越大[4-5];稳定的工作和家庭收入对流动人口的城市定居产生积极影响[6];丰富的社会资本或广泛的社会网络对流动劳动力选择永久定居城市产生正向影响[7];对流入地方言的熟练掌握程度会影响流动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和社会融入水平,进而影响其城市定居意愿[8];教育水平、婚姻状况等个体特征变量均会影响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9]。在制度因素方面,以户籍制度和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为明显特征的制度因素仍是阻碍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决策的关键[10]。在主观因素方面,初衷的基本实现与公平感知度的提高对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具有促进效应[11],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与其城市定居决策显著正相关[12]。

风险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是风险认知。风险认知最早源于心理学范畴,指风险主体对其自身面临或可能面临的客观风险进行的感知和识别[13],这种认知始终基于客观的风险事件[14]。关于风险认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和风险认知的行为效应等2个领域。其中,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包括人口特征变量和外界环境。崔庆研究发现,农民工工伤风险认知受受教育程度、工资收入、行业分布等影响,外界环境中的政府宣传和工厂宣传等可以提升农民工的工伤风险认知[15]。风险认知的行为效应研究发现,行为与认知相伴而生。风险认知理论认为,风险认知模式的变化能转变人们的态度和行为,尤其是不确定性的决策[16],风险认知会通过影响风险偏好对风险行为产生影响[17]。当预期的风险伤害增加时,个体一般会采取措施实施规避。目前,农村劳动力风险认知行为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户的生产领域。何坪华等将养殖过程中的风险认知分为风险概率认知和风险损失认知,并按照风险的来源把风险认知划分为疫病风险认知、市场风险认知和违规风险认知,通过研究发现风险损失认知的作用强于风险概率认知的作用,疫病风险认知和市场风险认知增强了养殖户违规用药的概率[18]。秦光远等按照风险的来源把风险认知划分为自然风险认知、市场风险认知和能力风险认知,研究发现自然风险认知水平和市场风险认知水平的提升会提高流出土地的概率,能力风险认知水平的提升会降低流出土地的概率;而对流入土地的影响,则具有相反的效应[19]。社会融合也可以视作一种风险行为,徐延辉等根据风险来源将风险认知划分为经济风险认知、社会风险认知和居住风险认知,发现流动农民工的经济风险认知、社会风险认知和居住风险认知均会影响其城市融入水平[20]。

综上可知,现有研究主要存在以下2点不足:(1)现有文献对定居意愿的研究主要以流动人口为研究对象,而随着流动人口内部的日益分化,对流动农民工群体的研究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现有关于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围绕客观因素展开,较少从主观因素的角度(如风险认知)进行分析。(2)现有文献对农民工风险认知影响因素的研究集中于人口特征变量和外界环境,而将城市融合看作一个事件,描绘风险认知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较少。因此,本研究鉴于已有研究的成果与不足,选择对风险认知更为敏感的流动农民工作为研究对象,在城市融合理论框架下使用2014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hina Labor-force Dynamics Survey, CLDS)数据,基于对流动农民工城市融合过程中的风险认知分析,进一步探讨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对其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及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以期为相关机构研究流动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数据描述和变量选取

(一)数据描述

本研究使用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CLDS 2014数据,检验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对其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及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CLDS 聚焦中国劳动力的现状与变迁,内容涵盖教育、工作、迁移、健康、社会参与、经济活动和基层组织等众多研究议题,调查对象为15~64岁与65岁及以上仍在工作的劳动力;覆盖中国除港澳台、西藏、海南外的29 个省份;采用多阶段、多层次与劳动力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2014年CLDS共对404个社区进行调查,包括15000户家庭信息和23595个个体信息,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通过筛选,根据流动农民工的定义,本研究保留了1559个有效样本,分布在29个省份的273个社区,对全国跨县流动农民工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变量选取

根据研究目的将变量分为控制变量、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各变量赋值及描述性统计详见表1。

1.控制变量。控制变量主要是人口特征变量,包括年龄、年龄的平方、教育年限、性别、政治面貌、工作类型、宗教信仰、婚姻状况。其中,年龄的平方主要是为了拟合曲线方程,说明年龄变量对风险认知变量的非线性关系[21-22]。

表1 各变量赋值及描述统计表

2.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包括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经济融合、社会融合、政治融合、文化融合。(1)测量风险认知的题项为:“未来5年里,遭遇以下事件(包括失业、犯罪侵害、恐怖袭击、吃到假药或伪劣食品、被传染某种传染病、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有多大?”赋值为1到5。采用加权平均法将6个事件的认知情况合并为风险认知变量。(2)测量经济融合主要从工作情况、社会保障水平和人力资本情况等3个方面展开。其中,工作情况包括2013年全年总收入与最近一周工作时间;社会保障水平包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人力资本情况用是否参加过专业技术培训来衡量。为了将指标合并,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经济融合的指标提取5个公因子,再将得到的公因子得分分别乘以其方差贡献率后相加得到总因子得分,分析得到KMO值为 0.8164,Bartlett球形检验的P值为0.000。(3)测量社会融合主要从社会网络和社区交往展开。其中,社会网络包括在本地关系密切的朋友数量和可以借钱(5000元为标准)的朋友数量;社区交往包括与本社区(村)居民熟悉程度以及与本社区(村)居民互助情况。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社会融合的指标提取2个公因子,再将得到的公因子得分分别乘以其方差贡献率后相加得到总因子得分,分析得到KMO值为0.5285,Bartlett球形检验的P值为0.000。(4)测量政治融合主要从参加社会投票情况和参加社会组织情况展开,采用加权平均法得到政治融合变量。(5)测量文化融合主要从现代性和语言融入展开。现代性从手机发短信、使用网上银行和网上购买火车票等3个维度来衡量,通过这3个指标的加权平均得出现代性变量;语言融入用本地方言使用水平来衡量[23]。采用加权平均法得到文化融合变量。

3.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为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即流动农民工在城市定居行为抉择的概率,测量城市定居意愿的题项为:“您未来可能会在本地定居吗?”赋值为1到5。

三、风险认知与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构建

本研究重点关注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对其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进一步研究构建了模型(1)。

(1)

其中,Wi表示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Ri表示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Ei表示经济融合,Si表示社会融合,Pi表示政治融合,Ci表示文化融合;Xij表示本研究加入的一系列可能影响城市定居意愿的控制变量,εi表示误差项,β、γ表示待估参数,i表示样本中第i个观测值,j表示第j个控制变量。在控制变量中,年龄、年龄的平方、教育年限为连续变量,直接引入回归模型;性别、政治面貌、工作类型、宗教信仰、婚姻状况为分类变量,分别以女性、非中共党员、暂时没有工作、不信仰宗教、未婚作为参考项,虚拟后引入回归模型;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直接引入回归模型[24]。由于城市定居意愿为有序变量,因此在具体的回归中使用有序Probit模型,稳健性检验部分使用有序Logistic回归和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实证分析统一使用Stata 13.0软件完成。

(二)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与城市定居意愿的实证分析

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对其城市定居意愿的有序Probit回归显示(表2):解释变量中,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流动农民工较高的风险认知会显著影响其城市定居意愿;经济融合的系数不显著,社会融合、政治融合和文化融合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流动农民工的经济融合较低,没有对其城市定居意愿产生显著影响,而流动农民工较好的社会融合、政治融合和文化融合均会显著提高其城市定居意愿。控制变量中,年龄的系数为负且不显著,年龄的平方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年龄对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存在U型效应;男性在1%的水平上显著降低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教育年限、中共党员分别在1%、10%的水平上显著提高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雇员、自雇分别在1%、10%的水平上显著降低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而务农则在1%的水平上显著提高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初婚、再婚、丧偶分别在5%、1%、1%的水平上显著提高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

表2 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对其城市定居意愿的

注:1)*、**、***分别表示各变量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2)年龄、年龄的平方和教育年限为连续变量;性别、政治面貌和宗教信仰为二项分类变量;工作类型和婚姻状况为有序分类变量,参考项分别设定为“暂时没有工作”和“未婚”

(三)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

进一步检验和识别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可知(表3):经济融合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较高的经济融合会显著提高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社会融合和政治融合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较高的社会融合和政治融合均会显著降低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文化融合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较高的文化融合会显著提高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这说明风险认知是经济融合、社会融合、政治融合和文化融合影响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重要渠道。其中,经济融合会显著提高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可能是因为较高的收入、较好的保障以及较高的工作技能等拓宽了流动农民工感知风险的范围,从而提升了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社会融合和政治融合会显著降低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说明社会资本越丰富、权益诉求途径越多,有助于流动农民工抑制由风险认知带来的负面情绪,从而有利于降低其风险认知。文化融合会显著提高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因为文化融合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流动农民工对务工所在城市语言、服饰、风俗习惯和价值观等的接纳,一定程度上会减弱传统乡土文化的影响;文化在风险认知过程中会影响人们对风险的判断,城乡文化内涵差异产生的不同的环境风险通过影响流动农民工的心理感受程度从而提升其风险认知。人口特征变量中,所有变量对风险认知的影响均不显著。

(四)稳健性检验

本研究主要从2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1)使用有序Logistic回归再次验证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对其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2)解决样本的自选择问题。

1.有序Logistic回归。有序Probit回归与有序Logistic回归的差异在于对随机扰动项分布假设不同,通常情况下二者得到的结果相差不大。因此,本研究使用有序Logistic对模型(1)再次进行回归,发现得出的结果与之前采用有序Probit回归的结果保持一致,限于篇幅在此不再赘述。

2.自选择问题。本研究的样本在调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自选择问题,倾向得分匹配法可以解决可能存在的自选择问题(表4)。在经济融合、社会融合、政治融合和文化融合中,以人口特征变量进行匹配,将各维度融合的均值与被调查者各维度融合情况的差距作为处理项,将差距为正的处理组与没有差距和差距为负的对照组进行匹配分析[25]。使用一对一最小临近匹配法,在匹配成功后,关于经济融合和文化融合,风险认知的平均处理效应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关于社会融合和政治融合,风险认知的平均处理效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回归结果同上文实证分析结果一致。这说明风险认知是经济融合、社会融合、政治融合和文化融合影响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重要渠道。重新将其他融合变量和人口特征变量进行匹配,将风险认知大于均值的设为处理组,将风险认知小于等于均值的设为控制组,匹配之后发现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在其城市定居意愿上的平均处理效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回归结果同上文实证分析结果一致。使用半径匹配和核匹配后,也得到与表4一致的结果。这说明流动农民工较高的风险认知会显著影响其城市定居意愿。

表3 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

注:1)*、**、***分别表示各变量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2)年龄、年龄的平方和教育年限为连续变量;性别、政治面貌和宗教信仰为二项分类变量;工作类型和婚姻状况为有序分类变量,参考项分别设定为“暂时没有工作”和“未婚”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以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CLDS 2014数据为基础,实证检验了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对其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及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得出以下结论。

表4 基于倾向得分匹配法的平均处理效应估计结果

注:**、***分别表示各变量在5%、1%的水平上显著

1.风险认知的提升会降低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实证分析可知,较好的社会融合、政治融合和文化融合均会显著提高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年龄对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存在U型效应;男性、雇员和自雇均会显著降低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教育年限、中共党员、务农、初婚、再婚和丧偶均会显著提高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

2.在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中,经济融合和文化融合显著正向影响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社会融合和政治融合显著负向影响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经济融合拓宽了流动农民工感知风险的范围,文化融合因城乡文化内涵的差异产生不同的环境风险而引起流动农民工的心理波动,从而提升了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社会融合和政治融合丰富了社会资本、拓宽了权益诉求的途径,有助于流动农民工抑制由风险认知带来的负面情绪,从而降低了流动农民工的风险认知。

(二)建议

为了有效引导和促进流动农民工定居城市,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着眼于客观事件,实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来控制和减少流动农民工客观风险的发生概率;另一方面,着眼于个体,从促进个体社会融入的角度加强对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积极引导。这两个方面必须相互配合才能有效提高流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

1.降低流动农民工客观风险的发生概率。鉴于风险认知是影响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重要因素,政府要加强对风险事件的关注和重视,完善相关公共政策,加强社会管理,进一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特别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确保风险发生后流动农民工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降低农民工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以提高流动农民工的城镇落户能力。政府还应逐步改善流动农民工在劳动密集型的低端行业高度集中的状况,增强流动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通过进一步健全文化课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体系,以进一步提升流动农民工的就业技能,从而有效扩大流动农民工的择业空间;同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措施的构建和完善,有效降低可能出现的风险。

2.加强对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积极引导。由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可知,政府有效引导的着力点在于提升流动农民工的社会融合和政治融合的水平。政府要根据流动农民工风险认知的特点,有针对性、差别化地制定干预措施。通过拓宽流动农民工的社会交往范围,使其更有信心、更有能力与当地居民进行深层次交往,缩小彼此的心理距离;通过完善工会组织的功能,推动社区民主化管理改革,创造更多平台和途径让流动农民工参与社会管理工作;通过增强流动农民工对政府和城市的信任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文化氛围,有助于流动农民工抑制由风险认知带来的负面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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