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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调查与建议

2018-10-13刘克勤

成人教育 2018年10期
关键词:培育经营农民

钟 扬,刘克勤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丽水 323000)

中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解决“未来谁种地”及“谁来种好地”的关键是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农业现代化发展密切相关,是实现农业强国的承载体。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农业现代化,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党的十九大中提出“实施乡村战略”的积极响应。从2012年农业部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全国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农民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不断涌现,大大地提升了农村社会及现代农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为了深入了解近年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我们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思想、意识、行为等特征,借鉴“人口素质”和“冰山模型”理论,在考察分析新型职业农民的健康、生活、专业技能、培训需求、心理等因素基础上,参阅了大量全国数据,并收集整理分析了2016年3月以来对浙江、山东、江苏、陕西、四川、广东省六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情况的抽样调查。

为确保调查样本与总体的相似性,降低误差,我们在参阅文献和选取调查样本时,尽可能做到覆盖面较广、具有代表性,并兼顾经济原则。文献主要来源CNKI中国期刊网总库、硕博士论文总库、会议、报纸等平台的近3年的论文资料800篇。抽样分析的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国职业院校农业培训工作协作委员会(共22个成员地区)部分成员所处六个省市地区的访谈,以及当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学员。调研共发放问卷2 400份,回收2 297份,回收率95.7%。在剔除无效和不完整问卷后,得到有效问卷2 215份,有效率为92.3%。本次调查主要考察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体素质、专业技能、职业需求、经营管理能力、心理等方面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并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专家打分法,对近年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状

从2012年农业部在全国设立1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开始,全国各地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机制、认定标准、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总的来说,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政府主导,多主体参与。在各地政府主导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农、林、水利、人社、经信委、教育、科协、供销等部门对各种惠农支农的资源整合、互补协作、紧密配合,积极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基本形成了以地市级农科院或农民学院为主体,下辖县市的农民培训机构为辅的多层次培育基地,并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第二,需求分析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重要前提。我们发现,各省在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前,都展开了访谈、问卷等形式的需求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了解农民对培训的内容、时间、方式等方面的需求,为确立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三,培训内容及方式丰富多样化。培训的方式有集中培训、专家辅导、观摩考察、现场实践、技能比武等。形式较为丰富,如成都的“金堂式”聘请脐橙、食用菌、生猪专家对遴选后的学员进行现场培训;山东潍坊的“专家团队帮扶式”采取由高校联合企业的畜牧兽医专家组成专家团队,深入生产一线的农户家进行跟踪服务;浙江丽水的“主题活动式”培训结合农业季节特点,每年春季进行柑橘改良嫁接栽培、番茄嫁接栽培、茶叶丰产栽培等农业专业技能培训等。这些都为各地区提高农民职业化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工作奠定了较坚实的基础。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问题

1.农业劳动力结构失衡

现代化农业发展是一个集知识、技术、社会责任于一体的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目前,农业生产领域现有劳动力中,人力资源结构不平衡,农业现代化技能水平较低,农业生产领域的实用人才缺乏,对现有人才使用效率低下。我们对家庭劳动力和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做了调研(见表1),统计发现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农业劳动人数萎缩。在有效的2 215例问卷中,每户家庭劳动力在4人以上的占94%,但每户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在3人以上的仅占19.5%。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城乡统筹过程中农转非劳动力的转移;另一方面是传统农业对农民特别是青年一代农民的吸引力远不如非农产业,另外我国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对农民造成的诸多社会不公平,造成农村劳动力的缩减。第二,农业人口结构失衡。参与问卷的农民男女比例为5∶1,50岁以下的有1 621人,约占到73.2%,其中25—45岁占41.1%。说明新型职业农民年龄已呈现年轻化趋势,但25—35岁年龄段比例不高,仅占7.5%。而且我们在参阅文献资料时注意到,东西部地区在新型职业农民年龄结构方面差别比较明显,老龄化现象在西部地区较严重。如陕西关中地区调研数据显示,50岁以上约占36.97%,[1]而浙江地区约占15%。[2]总的说来,新型职业农民中人口结构不均衡,老龄化比较严重,新生代农民的比例不高。有研究显示,农户年龄在50岁及以上时,所经营的耕地规模与年龄呈负相关的关系,年龄越大,所经营的耕地规模越小。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农村生活水平、医疗水平也有很大提高,但当前的农业生产对体力的要求仍比较高,老年劳动力在体力和精力方面与青壮年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他们只能从事小规模的农业生产。

表1 新型职业农民劳动力结构分布表(部分)

2.农民专业技能水平偏低

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技能水平是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关键因素,专业技能水平高低直接决定其所从事的职业高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未来农业发展。我们讨论的专业技能主要包括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能力、研究创新能力以及信息收集能力。在我们对2 215份问卷分析中(见表2),小学及以下文化的约占12.7%,且大多是50岁以上中老年的人;高中或中专文化的最多,占46.7%;大专以上的占15.4%。数据分析显示,从总体水平上看,新型职业农民文化层次进步明显,但与年龄结构相似,我们也发现在学历结构上东西部差别比较明显。四川欠发达丘陵地区数据显示,劳动力群体学历在初中及以下的占80.1%,大专以上的仅占4.1%。[3]值得注意的是,新型职业农民对其子女上学接受文化知识教育的态度。他们大多选择支持子女上完高中甚至大学,这也反映他们认识到文化知识的重要性。专业技术能力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但在问及掌握技能的程度时,选择部分掌握有61.7%,基本掌握的仅占13.5%,说明农民掌握技能程度亟待提高。在选择培训哪些农业技能方面,选择出现多元化。涉及农业生产技术、市场信息、管理知识、创业技能、农业政策法规等方面。前三项最多,其中生产技术与市场信息需求比例达到了93%与87%,显示农民在掌握职业技能和获得信息方面的欠缺。而选择创业技能的共419人,其中40岁以下的有316人,反映了新生代新型职业农民对主动学习新的农业生产技术的积极性。但在创新研究能力方面,选择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创新行为的161人,仅占7.3%,农民的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在农业信息获取方面,农民选择主要集中在邻居、亲友或者电视、广播、报纸,共占83%,选择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的有34%;选择能及时利用有效渠道去了解市场信息的仅占12.5%,选择不及时了解和很少了解的分别占32.3%和8.3%。可见,农民获得农业科技信息还缺乏有效的渠道,很多农民不善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获取外部信息资料,只能借助于传统的手段或者自己在实践中摸索。这就需要为职业农民提供一些行之有效的渠道或方法以提高其在农业专业技能及信息方面的可得性。

表2 农民专业技能调查表(部分)

3.农民管理经营和心理素质现状堪忧

在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潮流中, 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强烈冲击着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农业规模经营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模式。现代化农业要求农民适应市场需求, 走农业规模化经营,走产业化道路。这就要求农民不但具有生产者的身份,还要具有管理、经营、销售等方面的能力,能敏锐捕捉到市场信息并抓住机遇获取高额利润。更重要的是还要具有过硬的心理素质,面对逆境,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

我们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在经营管理农业生产活动时应该具备战略决策、组织协调、计划控制等方面能力,以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在心理素质方面,要具备较强的自信力、自控力、逆商力等。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可能遇到的困境与危难时,能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甚至失败带来的挫折和孤独感,理性控制自己思想感情和行为举止,并保持乐观的心态。在调研中我们分别对农民经营管理能力和心理素质进行了调查(见表3)。在是否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方面,有52.3%的人认为自己能够适应激烈竞争的市场,42.4%的人选择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选择担忧激烈市场竞争会给自己从事的行业造成威胁的有91.3%。在心理素质方面,选择经常感觉到工作压力的高达86.8%。在应对压力的方式方面,选择通过顺其自然调整的占52.5%,选择压抑的占12.2%,选择转移注意力的占27.5%,选择发泄的占7.8%。以上数据,一方面反映了农民现有的经营管理能力还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也揭示农民在农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但缺乏合理的应对方式。

表3 农民管理经营及心理素质调查表(部分)

4.现有农业规模经营不足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专业农户向专业大户转化已成为一种趋势,农业规模经营被看做是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理想模式,得到大力推广。各级政府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大力推广农业规模经营。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一些不足之处初露端倪。

首先农业规模经营的目的是实现规模效益,但由于土地通过流转而来,再加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导致成本高居不下,甚至入不敷出。其次,在规模种植中,使用农药、化肥频繁,破坏了生态环境,导致土壤肥力退化。再者,农业生产具有较长的生产周期,市场需求可能发生变化,农产品在收获时可能并不符合市场需求,还会加上自然灾害不可预测性等因素,规模经营抵御市场和自然风险未必像政府宣传那样高效。2015年,由于事先没能做好市场预测和规划,浙江丽水就出现果农将上万斤卖不掉的椪柑处理掉现象。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原因分析

1.政策制度不完善

首先是城乡“二元制”的约束。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这一称谓已经改变原有的职业划分,变成一种身份的标签。在这个标签后面,农村在教育、就业、人口流动、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设施落后,农村生活水平低下,农民某种程度上成为“素质低、地位低”的代名词。越来越多的农村高素质青年通过升学选择留在城市发展,而出现了“农村人口逆淘汰”现象。

在此次调查中,虽然农民都支持子女上学,但愿意让子女继续从事农业的仅占7.8%,这也是现有农民整体素质偏低,优秀人才越来越少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是缺乏相应的农民职教的法律法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农业、科技、教育、经营管理、资本投入、法律等方面因素,需要政府在立法和政策上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但我国现有的《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与农民职业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只是零星地对农民职业教育做出原则性、纲要性的规定,缺乏具体规定。虽然各地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法规,但在农民职业教育的操作性、针对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方面还不系统。

2.农民封闭保守思想的禁锢

由于大量高素质农村优秀人才的不断流失,留守在农村的劳动力大多是低质化、老龄化的老人、妇女。我国城乡差别的地缘特征,很多乡村交通不便、公共资源匮乏、经济欠发达,这些留守劳动力与外界接触较少,信息闭塞、思想保守,在面对职业农民培育时,积极性不高,意识不足。在无参加培训意愿农民中,有11.4%的满足于现有的生产生活方式,有21.3%的农民表示要看具体情况,这其中又有36.9%集中在文化程度、时间或费用原因。这说明农民培训积极性除了与自身培训意识有关,还受到文化水平、时间和资金等因素影响,而且我们还注意到,在欠发达地区样本的比例更大。这些劳动力文化较差,整体素质偏低,观念相对守旧。自给自足小农经济意识较浓重,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缺乏寻求市场、投身市场的主动性,缺乏参与市场竞争和基本社会公共事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更不能充分掌握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法律、政策来充实自己和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与新型职业农民素质要求相差甚远。

3.农民培育体系缺乏针对性

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受地理条件影响,南北气候差别明显,各地都有一些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农特产品特色鲜明,涉农产业分布广泛。因此,各地农民职业教育的内容也丰富多彩,培训涉及各项专业技能、职业需求、经营管理等方面。调查发现,农民的培训需求主要还是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技术,选择此内容的农民占样本总数的40.3%。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的比例也有不少,说明农民对掌握某些种养殖技术、提高市场管理能力都有迫切的要求,这些需要有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技能的师资来提供保障。但我们的培训教师大多没有农村基层或生产一线经历,虽然经过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相关培训,但多停留在理论上,实践经验不足。在针对一些特色农业的培训方面多是沿用或借鉴传统的培训模式,缺乏针对性。在培养方式上,最受农民欢迎的是现场实习或专家田间讲授示范,分别占44.3%和26.2%,课堂面授仅占15.2%,而目前我们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方式主要还是课堂讲授。在时间和地点选择方面,现有的培训基本是集中培训一周左右,而农民更喜欢时间短、距离近、农闲时节的培训。78.3%的农民选择能接受3天以内的培训,培训地点选择上则更倾向在村里或乡镇等距离近的地点。此外,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和竞争压力方面,如何增强抗压能力还缺乏适当的应对方案和培训体系。可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虽然有较为完整的规划方案,但对于不同的农产品还没有较为科学的系统性培训,特别是对一些地方特色的产品,随意性较强,缺乏专业化、市场化、职业化的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不理想。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议

1.加快农村体制机制改革

马克思指出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变化的进程、方向和内容,是经济变迁的重要力量;而生产关系反过来也可以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状况,从而也可以对经济变迁造成影响。[4]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保持一致,将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加快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机制体制改革。首先,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长期以来二元经济体制造成农民在人员流动、医疗、社保、教育等方面的诸多不平等,使农民成为一种职业的划分,而不是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真正从社会成员阶层转化为经济产业职业。积极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一体化,使农民能够专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次,确定土地流转和使用权制度。在城乡统筹背景下,随着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大量土地荒废,如何集中使用这些土地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九大“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理论已高屋建瓴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调查研究也表明,家庭是否以务农为主与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意愿呈正相关。以务农为主的农民家庭,有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意愿的高达87.6%。因此要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将分散、闲置的土地集中在以职业农民为主的家庭手中,并确立他们对土地承包关系、使用权长久不变,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壮大提供空间。

2.建立健全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法规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能够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包括经济规则、社会规则和政治规则。林毅夫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理论认为,由政府以法令形式推行的变迁,它既可以对现有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形态出现,它又可以出现在自发性的制度变迁之中。[5]这一理论主要强调国家干预在制度变迁中的重要性,特别在正式制度的变迁中政府的作用尤为突出。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各类制度法规的支持和保障。一方面,完善现有与农民有关的制度法规,对《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与农民职业教育有关条款进行完善细化,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其他非政府部门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职责;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借鉴美国《农业法》的农民教育培训法律体系及“三位一体”教育模式,学习德国《职业教育法》《职业训练促进法》的职业教育体系及“双元制”培养模式,汲取日本的《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的培养农业继承人措施及按类别分层次的教育模式,通过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专项法律。同时要加快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的研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要求,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要求和建立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门槛,提升农民的社会地位,促进农民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扩大农业生产经营。

3.增强新生代职业农民的内生动力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的现实选择,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更与国家农业安全密切相关。朱启臻认为,凡是从事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都可以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应该摒弃其身份标签,使之成为一个职业概念。新型职业农民的来源应该是多元化的,以正在从事土地耕作的农民为主,还包括打工返乡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优秀分子、愿意致力于农业的城市居民、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6]

我们认为,与其他行业劳动力年龄结构相类似,从理论上说,新型职业农民应当以新生代职业农民为主体,是出生于1977—1990年之间,年龄在16—40岁之间,科技文化层次和素养较高,受过相关职业教育和培训,具备一定现代管理意识和经营能力,并愿意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及相关经营活动的青年职业农民。[7]

目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在实践中很难达到理想状态,提升新生代职业农民的内生动力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作为理性经济人,新生代农民必然要考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边际效益,只有边际效益达到其期望值时,新生代农民才会产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内生动力。因此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尽力扭转青少年厌农、弃农倾向。通过政策鼓励、引导、支持来提高他们从事农业的专项能力,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新型职业农民年轻化才能实现。

4.夯实家庭农场作为培育载体的基础地位

传统的分散农户经营体制在现代化农业发展中制度缺陷问题日渐显露,而现行农业规模经营在工商资本的运作下作用主要局限在加工和流通过程,并且工商资本为追求高额利润,造成土壤退化,环境污染,农业发展不可持续。

农业的本质是公共产品,农业的特点决定了耕地的特点,也决定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及政府的责任。农户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经营单位和形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守住一条底线”,即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理想土壤是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成员就是职业农民,现实也证明家庭农场是解决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不足的有效载体,有效解决了农业分散经营、小农经济与规模化经营的对接不到位的问题。

朱启臻教授认为家庭农场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一定规模,其下限是足以满足家庭成员基本消费收入规模,与传统的分散经营不同,下限规模对农户有较强的吸引力;上限是家庭成员在现有科技水平下所能经营的最大规模。二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这点最契合农业生产所必须依赖的丰富经验和高度责任感,也是区别工商资本农场的雇工农业最大特点。三是要进行工商注册,通过注册,家庭农场成为农业企业,稳定性高,便于识别。[8]夯实家庭农场作为培育载体基础地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可以获得国家认可和政府的管理和政策支持;使土壤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持续利用;使农业文化得到传播和传承。

此外,在以家庭农场作为培育载体的基础上,还要积极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成立新型综合型合作组织,打破专业限制,扩展合作社的生产、营销、金融、法律、保险等综合功能,探索解决农业生产经营规划、财产、品牌建设、继承等一系列问题的有效办法。

5.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建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也与其他群体显著不同,并且不同区域农业的生产条件、经营体系、生产模式都存在差异性,农民自身的素质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培育机构不但要具有办学经验和理论教学水平,还要具备走村、入场、下田、到户的能力,把农民培训开在田间地头,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与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紧密地结合,切实为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首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目标人群是正在务农的农民,特别是年轻人。因此要积极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让在职农民在学制内通过学习,获得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并且考试合格,可以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进而提高社会地位。

其次,优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在培育内容上,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地域特征、经济、人文和农业资源条件,依托政府及各种相关培训主体,加大对农民在职业道德、农业经营管理、市场分析、抗压能力等农业经营素养通识能力的培养,并与当地主导产业紧密结合,重点培训提升农民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农业科技、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流通、销售等方面技能知识,从而推动农业结构性供给侧改革,提供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的农产品。

再次,积极创新培育模式,从传统教育的 “城市化”、“标准化”转变为“泥土化”、“地域化”。课程设置上,不仅有农业生产经营技能相关课程,还要开设农耕文化的教育,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对农业多功能性认识,实现传统农业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和谐统一。在培养方式上,要充分挖掘本地资源,利用本地农村能人与农民典型开设能人课堂,即“土专家”、“田秀才”进行传授经验和实践指导;以家庭为单元开设家庭论坛,一方面请有经验的老农民传授传统农耕文化,另一方面家庭成员间也可以对现代农业生产管理技能进行讨论、交流、学习,真正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此外,伴随着农业产业出现的“互联网+农业”新业态模式,要积极探索适合新型职业农民特质的培育途径。

6.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种创新性教育方式,对其绩效评估也应该创新,不同于一般的教育评估。由于农业不同于一般产业,其公益性决定了农业的正外部性,而农业生产的长周期性和受自然、市场因素影响大,又决定了农业的弱质性。

我们认为新型职业农民绩效评估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评估的主体应该覆盖面较广,包括政府、培育机构、第三方评审机构、相关利益者,并且这些主体要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能便利获取相关数据;其次,评估的内容应包括评估主体所代表的价值取向,涉及政治、文化、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主要指标包括投入产出、生态效益、服务效益、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学员满意度(包括技能提升、经营增收、幸福感等);再次,是评估方式要多样化,既有主观和客观、定性和定量结合测评,又有宏观和微观、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评估,还有单项和综合、实时和未来预测。此外,在评估管理机制上还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反馈和长效跟踪制度。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推行中不断完善提升,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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