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问题的思考
2018-10-12储兆胜
储兆胜
[摘 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将以依法行政为引领,以服务为纲要为交通运输业发展保驾护航,虽然目前来说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文章通过从实际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论述了关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涉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完善的组织体系、行政执法的信息化装备、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执法水平等问题,经过从实际工作中的不断总结,提出一些解决措施和办法。
[关键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问题的思考
[DOI]10.13939/j.cnki.zgsc.2018.29.179
1 交通运输中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中央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审视我们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工作,不论是交通运输的管理体制还是管理机制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大力改进和完善。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的深入开展建设,未来将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交通运输也相应地得到先行发展,这就从一定程度上使与之配套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也能够相应地得到改进和发展。但是目前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体制上的问题是由于上层建筑未能及时随经济发展从而调整政策使体制更加合理完善,机制问题是由于地方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从而造成效力问题、廉洁问题、缺位越位问题、服务问题等,这些都将影响交通行政管理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初衷。
以目前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状况来看,笔者所属地区南京市六合区,区交通运输局下属运政、路政、维管、运政稽查、航政、航管、海事、港口监督、工程监督九个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单位,都属于局属授权行政执法单位,人数少的只有四五人,多头执法,职权重叠严重,有的地区推行的是大运管,有的地区由当地政府牵头推行的综合执法,交通、城管、工商、技术监督综合下放到街镇,经费、人事仍然属于原机构,各地的管理模式都不一样,没有一个比较完善合理的组织体系。从而导致了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国家经济发展交通先行的大交通建设。
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中,法律法规是否健全对其能否正常地展开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保障条件。比如在全国没有专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有的地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找不到无证经营“黑出租”实行行政强制的专业法规依据和专门执法文书,影响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执法的效率,各地没有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没有设定出租车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只有依据交通部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复函的通知》要求依据《无照经营取缔查处办法》对涉嫌无证经营出租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依法扣押用于从事无证经营出租车等。又如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互联网信息技术支撑的交通出行方式的出现。这也就导致了不论是从具体的管理人员还是整个行业来讲,一个全面的、具体的系统化的法律法规仍然还是相对欠缺的。
由于政府大力推行依法治國,公职人员要依法履职、尽职尽责、责任追究,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领域执法时可能存在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投诉、法律或行政责任追究等,造成有的执法人员从思想上产生消极思维。有的执法人员借故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不思进取消极怠工,甚至不愿执法、不作为的严重后果,进而导致运输市场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经济建设。
以前由于没有征收燃油税,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中有些单位都在征收相关交通规费,在政府编制属于自收自支单位,交通行政执法单位的经费有专项收取的运输管理费保证,2009年随着燃油费开征,运输管理费也随着其他交通规费一同取消,有的地方政府把交通管理行政执法单位全部改为全民事业单位,经费是全额拨款,而好多地方一部分交通行政执法单位仍然保持自收自支性质,地方政府事权多而财权少导致财政经常捉襟见肘,造成自收自支的交通行政管理单位的人员拨付经费偏低,办公经费、车辆和信息化技术装备经费紧张,交通执法人员因待遇低而影响工作积极性,缺乏现代化信息手段给执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影响办案效率。
2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问题的相应解决办法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必须要形成现代化的交通运输管理体系。今年“两会”召开后,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国要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五个队伍,其中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路政、运政等涉及交通运输的执法职责、队伍,实行统一执法。由交通运输部指导。前期国家推行的机关事业分类改革方案中明确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国家出台这两项重大决策对于交通行政执法犹如久旱逢甘霖,一举解决之前多头执法、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机构分类划入行政机构,实行综合执法精简临时执法人员,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足额,人员待遇保证相应地极大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热情。
同时我们还要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学习先进单位构建覆盖道路运输管理全业务、全流程的《“互联网+”道路运证服务系统》在交通运输治理体制中要充分利用起来,通过实施全方位、动态的信息监督,从而使运输治理现状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从而在整个管理体制改革中能够得到有效的运用和提升。
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和完善也是促进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有法可依的重要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还明确了加强和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解决之前由于出租车、网约车等法规盲区,做到有法可依,那么就必须要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法律法规体系。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考察和分析,相关的立法人员要从基层工作入手,对执法人员的成效要及时地反馈,从而能够将反馈的结果采取重点信息反馈到法律法规修订中去。同时还要放眼世界,积极地与国外的相关部门多沟通多交流,可以借鉴它们比较好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经验。
建立完善的执法人员录用机制和退出机制并严格执行,由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中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比较多,那么在这样的状态下,从上面的决策层面来说就必须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录用机制和退出机制。相关参与部门和相关的管理单位必须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并做好相应的人才录用以及整个过程的监控和评估,用科学的决策来做指引,从而促使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所有参与人员能够公平竞争,发挥出他们最大的作用。同时还要设立动态的监察机制,通过全程的监督来促使交通运输管理发挥出有效的作用。
对于执法人员抱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维,这要求交通行政单位严格实行绩效工资向基层和辛苦岗位倾斜的基本方针,不能让基层执法人员觉得干多干少一样拿或者是基层干的再多不如领导拿的多,另外要从思想教育和激励机制两方面入手,以党员为骨干开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作风建设,党员要起带头作用,潜移默化地影响周围同志,要严格执行网上执法业务学习制度,可以考虑实行落实到人头上行政案件查处数,案件数和绩效挂钩,在基本案件数基础上超了增少了扣,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总之,为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服务,促进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大力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中,必须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并且要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针对本文前面谈论的那些问题,我们做了比较细致深入的分析,比较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阐述。
参考文献:
[1]张珊.关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问题的思考[J].交通世界,2018(9).
[2]创新为本 勇闯新路 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 省交通运输厅刘晓华副厅长在“2016交通运输创新发展论坛”上的讲话[J].广东交通,2016(5).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当前更好发挥交通运输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意见[J].中国产经,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