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藏少数民族地区水电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探索
2018-10-12王传明邵展翅
王传明 邵展翅
[摘 要]水电工程是一个涉及政府、业主、移民等多主体多维度的系统工程。文章基于川藏少数民族地区水电工程开发战略地位,从定性角度探讨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政府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移民之间关于水电工程利益的博弈,提出适宜民族地区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机制。
[关键词]川藏少数民族地区;水电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8.29.028
川藏少数民族地区具有旅游、矿产、生物等多样化资源,然而因为技术、资本、人才等因素的影响,在资源发掘与运用方面依旧较为滞后,当地政府将经济发展寄希望于资源开发,需要采取合理的政策措施。加快区域经济合作进程,必定会牵涉多种利益关系的改变。怎样协调多方利益,实现共赢发展,不但关系到区域经济的均衡增长,还对民族地区社会的安定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怎样构建资源开发利益共享体系、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益共赢问题是目前川藏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维护地区稳定和民族团结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川藏少数民族地区水电资源开发战略地位
川藏少数民族地区水电开发是推进当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水电工程的建设将极大地促进当地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将该地区的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提高库区周围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在维护民族团结及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川藏少數民族地区水电资源开发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是国家能源建设和满足“西电东送”接续电源的需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31号)指出:大力进行水电开发,在妥善安置移民、有效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将澜沧江、雅砻江、金沙江、大渡河等为核心,有序开展水电工程建设。
川藏少数民族地区水电资源开发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优化发展、提高效率、保护环境”是我国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基本取向,电站投入运行以后能够节约诸多标准煤,降低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物质的排放,在生态治理方面有明显成效。
2 民族地区水电资源开发中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分析
2.1 地方政府和企业间的博弈
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矛盾点具体体现在,地方政府怎样均衡本身职能和业主这个利益有关方的利益上。地方政府和投资企业间交往最紧密,关系也比较复杂。这是由于地方政府是社会安定与市场稳健前进的推动者与监管者。首先,应当维持良好的社会形象,有效推动生态治理与市政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采用合理有效的方式处理各民族间的关系,细化各方面利益,确保地区社会的稳定。最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与追求,其更加重视维护投资企业的热情,高效运用市场要素来达到利益追求。
2.2 地方政府和移民之间的博弈
库区群众利益分配的实现离不开政府机构的整体把控与协调。在水电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多种侵害移民权益的矛盾冲突通常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比如,水电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移民补偿标准不一致、补偿水平过低、区域不平衡等有关问题。政府职能的最终目标是为群众提供服务,推动经济的稳健增长,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2.3 企业和移民之间的博弈
开发商与移民自建的关系存在一定的对立性。开发商通过投资水能可以获取一定的利益,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库区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开发商所进行的各项开发活动中,一些在完成其利益目标的同时,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群众的水资源使用权。保证库区群众水能的优先使用权是开放商与移民冲突的核心。对库区百姓水能使用权的补偿大致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利益补偿,对库区群众运用经济的方式加以补偿;二是利润分配,经过分享水能开发后获取的收益,给予库区群众一定的补偿。但是我们难以以金钱来度量一些无形的侵害。比如库区群众的生活模式、群众对家园的依赖、库区群众的文化架构等。
2.4 资金来源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业间的博弈
当前,国内大规模水电项目建设的资本源于金融机构贷款、中央财政划拨、企业自己筹措等渠道。我国水电项目建设大部分由企业业主进行资金的筹措。金额巨大的贷款致使业主与金融机构间产生信赖危机。企业是否能得到信贷资金的重点,是企业是否能准时偿还本息。企业首先应当有强大的资本实力,这样才能够依托信贷资金进行项目的建设。
3 民族地区水电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建立
3.1 构建对水电工程水资源产权的利益共享机制
产权的明确是构建利益共享体系的基础要素,水资源的产权主要包括经营权、行政权、所有权、使用权。水资源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经营权归属于有关企业或者事业机构,行政权归属于政府,使用权通常归企业和群众一同所有。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居民的用水权也影响了水资源的配置。为此,水电项目开发企业,除了要对政府所有权进行补偿以外,还应当共享部分利益补偿给同样具有使用权的相关群众。
3.2 构建水电工程开发企业与地方的利益共享机制
为了让水电资源所处地区可以从资源开发活动中获取到长效的收入,摸索水电能源所处地区以多样化形式参股加入到能源开发活动中,让能源所处地区可以享受能源开发的效益。另外,还可摸索由能源开发商扶持能源所处地区发展个性化产业的形式,经过能源开发商的扶持,推进其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
3.3 构建水电工程开发企业和当地群众的利益共享机制
为实现水电项目的利益平衡,实现投入和回报的均衡,确保当地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达成构建水电工程开发地区群众共享项目建设成本的新机制。当地群众应基于其对资源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以投资者的角色长效享受项目建设成果。把本地群众的补偿投资转变成水电开发商的成本投入,能够让群众资金长效享受项目建设成果,为居民的收入提供稳定的保障。将土地等资源转变为水电开发商的资本,水电资源对群众基本生活有保证功能。具体表现为土地资产升值功能、后代继承功能、获取收入功能、提供就业岗位功能,将上述功能依托水电开发商的长期回报进行补偿。为此经过将生产要素转变为投资,地方政府能够有更多样化的方式致力于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
3.4 构建水电工程开发供电区和受电区的利益共享机制
构建供电区与受电区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是确保区域间的电力架构合理化,实现地区水能与电能的科学合理开发的重要机制保障。具体而言:一是在开发过程中,经过签署长期合同,来健全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达成利益平衡。二是深入摸索供电区和受电区间的产业推动机制,供电区经过对水能和电能进行开发,为经济领先地区运送低廉环保的电能,为经济领先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推动力,而受电区应当对供电区发展个性化产业予以资本与技术扶持等。
4 结 论
水电资源开发以及水电站建设涉及内容广泛,既包括前期调研、资金支持等内容,也包括了后期的环境维护与社会维护等。本文基于川藏民族地区水电工程开发的现状和特殊性,采用博弈论理论,从定性层面探讨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移民之间关于水电站利益的博弈,提出适宜民族地区水电站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着力利用资源开发与利益分配机制,解决居民利益和政府的资源开发工之间的矛盾,形成共生共赢资源合作开发和利益分配模式,有利于缩小地区发展不均衡,更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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