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负担、民生财政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分析
2018-10-08翟妍
翟妍
【摘要】出口、投资和消费一直以来都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几个重要方面,但其中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偏低,如何刺激消费来拉动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成为现如今的重要任务。而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往往能刺激消费。从长期看,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居民消费有正向效应;短期内,流转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不显著,个人所得税则促进了居民的消费。本文通过对我国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从理论到实际,从居民收入、各行业的工薪等方面入手,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分析了居民消费与税收的关系,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居民消费 可支配收入 贫富差距
1引言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高投资、高消耗和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积累财富,使我国在短短几十年内取得了惊人的发展。投资与出口成为了我国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但是仅靠不可再生资源的维系是无法满足长久发展的。我国政府意识得到了这一问题,通过对工业第三产业的供给侧改革,改善源头的质量,提出了很多相关的政策。中央也明确提出要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作为近些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要抓住扩大内需的机会,不断挖掘居民消费潜力,提高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度,这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居民消费与税收政策的关系
从我国现有的税种来看,流转税关系到购买商品(服务)时的价格变动,而所得税主要是通过调整收入来源进而影响居民消费,以下围绕流转税、财产税和所得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进行分析。
2.1流转税与居民消费的关系
流转税的课税对象是商品和服务的流转额,因此,在设计具体税制时,可以选择商品流通的所有环节进行征税,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一个或几个环节进行征税;可以选择所有商品和服务进行征税,也可以选择部分商品和服务进行征税,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差异化征税,有利于国家或政府通过商品税对经济进行有效调节。值得注意的是,流转税有一个很特殊的性质,就是税负转嫁,因为这一性质的存在,导致最后的税收负担会由最终消费者来承担。我们通过对需求理论的认识,发现人们在进行消费行为时,会受到未来预期的收入和支出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也有着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特征,那就是流转税收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占很大比重。通过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会影响到消费者的预期消费,进而影响居民对他们所拥有的可支配收入以及未来预期收入的一个判断,进而影响生活消费总量,以实现税收政策调整居民消费的过程。具体包括流转税会影响居民对自身未来收入的判断也就是个人预期收入,所谓的消费预期,就是指居民在消费过程中,通过对现有的市场及面临的经济状况等不确定因素做出自己的判断从而形成心理预期的判断,这个判断直接影响居民愿意将自己现有的收入中拿出多少来进行当前消费支出,尤其是当消费者预期市场活跃的时候。因此,想要使消费市场处于一个良好的运作环境,就要积极改善消费预期值,使居民更愿意进行消费,提高整体消费需求,比如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或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人们不需要为失去收入支撑而降低自己的需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未来可能降低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使人们大胆消费,自信消费。
2.2财产税与居民消费的关系
目前我国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近年我国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在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的价格由于受到土地价格的上涨以及开发商开发成本的提升,在短短几年内价格翻了又翻,远远超出了大部分居民的承受能力。开发商不断开发房产,但是消费者出于理性考虑,大多持观望的態度,这就导致了房地产行业泡沫,形成烂尾房,随着这一现象的积聚形成,金融风险变得越来越大,其中集中表现在银行的信用贷款越来越严格,即使这样,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把买房当作投资,而那些真正需要住房的人受此影响不得不面对飞速上涨的房地产价格。住房对于居民来说属于刚性需求,由于房价以及租房价格的攀升,导致居民生活的经济压力增大,势必会降低居民对未来预期消费的期望值,从而影响消费。通过财产税,抑制已经拥有多套房产的居民,给予首套住房适当的优惠政策,降低居民生活压力,使更多的人将富余的经济收入用于流转商品消费中,从而拉动消费水平的增长。
2.3所得税与居民消费的关系
所得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通常我们将投资和消费视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当经济出现低迷时,往往问题会出现在这两个方面。而从税收政策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最为直接,从而间接的影响到投资需求。看一个企业发展如何,往往是通过他的年收益多少来判断的,收益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受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政府对新兴企业提供一些税收上的优惠,这无疑是提高了企业的税后可支配收入,企业就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扩大生产,进而影响市场供给与需求。所得税的实质就是通过对收入的调节,对高于平均社会收入水平进行加征税收,对低于平均社会收入水平的提供优惠政策,从而缩小两者的差距。政府通过宏观上对社会大多数人进行社会性质的消费支持,比如医疗减免、医药报销等手段,降低居民的生活消费压力;否则,居民将会增加储备资金,以备未来不确定因素产生的支出。
3刺激居民消费的税收政策建议
3.1从流转税向直接税转变
目前,流转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占主体,直接税比重相对还不高。而为了促进居民消费,应该降低流转税比重,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其原因可以从三个方面说明:首先,流转税的税基是货物和劳务价格,根据这一特点,随着商品价格的提高,税收也会相应的提高,这就导致了居民消费成本的提高;其次,由于流转税是包含在整个商品销售的过程中,为了征收方便,大多采用固定比率征收的方式,这就导致了差样化不明显的后果;最后,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种,政府可以更直观的了解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向,以及居民生活的重心,更有利于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通过这一提一降,使居民消费时,减小了流转税税负转嫁的税收负担压力,减轻了受到流转税税负隐蔽性的困扰,进而刺激了居民的消费欲望。
3.2制定更有区分度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个人所得税在所得税种中比重偏小,2017年1—12月个人所得税收人为1196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9%。通过综合课征制可以解决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课税制下的税收不平衡的现象。在改变课征制的前提下,通过由单个个体进行征税变为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所得税征税方式,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有联系的个体组合在一起,也将彼此的税收压力整合到一起,由一个小团体进行税收的税负承担。通过平衡税负,使那些整体税负较重又收入偏低的家庭按照家庭单位进行减免税负,更加方便直观。我们可以通过加大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将收入差距缩小,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减少高收入人群的过高收入。但从目前征税的实际情况看,仍然存在富人偷税漏税情况,因此应该将税收的重点放在征收形式上,采用多种税收征收方式并用的手段,合理选择、择优选择,努力达到社会平衡的要求。通过扩大费用的扣除范围,将不利于中低收入人群的、跟他们切身利益有很大关系的方面进行费用扣除,或者直接减免税收、减轻其压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分配职能。
3.3合理划分财产税税收范畴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等问题,很多财产的界定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通过明确财产的所有权制度,可以将社会上大量的财产资源利用起来,同时也可以太大降低由于财产纠纷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而在设置财产税税率的时候,要注意差样化对待。比如房产,对首套住房和已拥有多套住房的居民,在征税时要进行差样化对待。对首套住房的居民进行税收优惠,鼓励居民进行合理住房消费,对于已拥有多套住房的居民,要进行多重叠加征税。一方面为了缩小贫富差距,同时也是抑制居民的不理性消费、过热消费,防止出现泡沫化经济。设立财产税是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最有利的手段。通过制定合适的财产税税率,根据每个人的财产拥有情况进行划分征收,缩小贫富差距,從而达到宏观上调控税收政策以促进居民消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根据消费边际曲线的规律,收入达到一定程度,消费需求就会出现边际递减,因此,适当的提高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收,对于社会消费需求的影响不大,而对于低收入人群适当降低他们的税收负担,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总体消费能力。
4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我国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结合我国当前实际,从理论到实际分析了居民消费与税收的关系,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一是从流转税向直接税转变;二是制定更有区分度的个人所得税;三是合理划分财产税税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