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的味道
2018-09-29李颖超
李颖超
一直以来,大众对幸福的定义是:圆满。这圆满中包含着房子、车子、票子、孩子,若一个人正拥有这一切,那么在世人眼中,便是一个幸福的人了。但《月亮和六便士》告诉我们,拥有一份收入丰厚的工作、伦敦西区的一栋房子、温柔的太太及一双儿女,做欧洲中产阶级梦寐以求的成功人生,未必幸福。而这种“幸福”生活的代价,就是生命力和创造力的丧失,失去了对自己真正的欲望判断的能力。那些彬彬有礼、将真实想法掩藏在繁复的漂亮话背后,是英国上流社会最让人称道的绅士风范。在这套秩序之下,人们友好相处,游戏规则安全无害。
一个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这样生活了四十年,他厌倦了。
虽然,他有着殷实的生活、体面的社会地位、美满的家庭,却在某一天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那之前他从未系统地学过绘画。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携手十七年的妻子和一双儿女,去了巴黎。
那一年他四十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一百块钱。他的名字叫斯特里克兰德,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
在他眼里,大多数人所成为的,并非是他们想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责任”是最大的文明,也是最大的虚伪。
他在异国忍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后来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热心的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把他接到家中救护。病愈,他拐走了恩人的妻子。短短的时间里,又让这个女人在极度的失望中自杀。
后来,在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灵魂的宁静。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他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将自己的惊世壁画完成后,坐在满墙的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深感满足。他知道死亡临近,临死之前叫默默陪伴他的土著女人将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
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了自己的创造多么美好。然后,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又把它毁掉。
他死后,他的每一幅画都成为不朽之作。
《月亮和六便士》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情世故的怪才,在文坛轰动一时,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
读《月亮和六便士》,建议顺便读读高更和梵高的传记,毛姆是以高更和梵高的生活经历为参考,创作斯特里克兰德这个角色的。高更出生于巴黎,早年在海军服役,二十三岁当上股票经纪人,收入优渥,娶了一位美丽的丹麦姑娘为妻。人生顺风顺水时,为了遵从内心的呼唤,辞去工作,与家庭彻底断绝联系,前往异国。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找到内心归宿,娶了当地土著少女为妻,因穷困潦倒,最终客死他乡。
与小说中的斯特里克兰德一样,高更也是在异乡,以一种文明人无法理解,而他自己很快乐的方式,结束了人生。
书中,伴随着三个女人的故事,第一位是他抛弃在伦敦的前妻;第二位是在巴黎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的朋友的妻子施特略夫太太;最后一位是塔希提岛上的土著女子爱塔。
在斯特里克兰德眼中,与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妻子不理解他,他们的灵魂根本没有交流过。他的妻子,根本不爱他的灵魂,她只是把丈夫带给她的良好物质生活当成了爱情。但她的世界没有月亮,只能过着六便士的生活。她得到了前半生安稳高贵的生活,后半生失去了丈夫的依靠,自食其力养大两个孩子。
在作者眼中,斯特里克兰德夫人是个伪文青,喜欢在自己的家里设宴招待文人雅士,希望能用文学的气质为自己添染些光环。原本,她的一生会这样中规中矩一直到老。人人都可以看到女主人井然有序的幸福,每日只需关照好丈夫孩子,在灯红酒绿的宴会上,表现的尊贵得体。老了,也是一个体面的老太太,儿孙承欢膝下,享受天伦之乐。
可以看出,这个女人十分精明贤惠,世俗观念极强,喜欢附庸风雅。照理说,这样的女人是十分适合妻子的角色的。如果厌烦夫人那种想混入作家圈子的虚荣心,丈夫可以跟妻子沟通啊,为什么还在每一次宴会中惺惺作态,装着开心的样子?喜欢绘画,他跟妻子交流过吗?从来没有。然后有一天突然抛妻弃子,一句不爱了,就结束了十七年的相濡以沫。毫不在乎妻子和孩子之后的生活,结束婚姻像离席那么简单。罪状是:她不理解我的梦想!
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小说里的“我”问斯特里克兰德:“難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
男人果真是一个喜欢攻城的动物,一旦侵占了,就失去所有的动力,甚至连撤退都是那么的无情。
大约,一切阅读其实都是阅读自己。
这本书会把一个同样渴望梦想的文艺青年感动得热泪盈眶,也会让许多读者对天才有更多的了解。
如果你是一个想要现世安稳的女人,而他又是一个绝对的理想主义者的话,请真的要睁大眼睛,嫁一个天才是豪赌——因为你要么侥幸收获一个金灿灿的秋天,满目的六便士、满地的繁华,而最有可能陪伴一生的却是漫长冬季的寒冷孤寂。
毛姆对女人是很苛刻的,不知道这与他的性取向有无关系。毛姆借斯特里克兰德夫人与她朋友之间表面要好、背地里互相说坏话、虚情假意,借斯特里克兰德走后她对别人看这件事的看法的急切关心,对自食其力办打字所的讳莫如深,当她富裕后又表现出对斯特里克兰德虚假的同情等做派的各种讽刺,来抨击虚伪自私,互相利用的文明社会。
若换一种角度看呢,一个女人,人到中年,丈夫抛家舍业寻梦去了,自己走出温室做生意,养大了两个孩子。这有什么不体面呢。难道说,她也应该在某一天早晨醒来,突然想起小时候特别热爱音乐,于是,抛下一双儿女,寻梦去了。这便高尚了,也与她丈夫的灵魂同步了吗?相较于书中暗含的讥讽,我却感觉斯特里克兰德夫人是个励志的典型,完全担得起心灵鸡汤的功用。
“如果他为了一个女人离开你,你是可以宽恕他的;如果他为了理想离开你,你就不能了,对不对?”这句话是毛姆讥讽斯特里克兰德夫人的。其实,我们都明白,那就是现实。如果斯特里克兰德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出走,他妻子心里还会抱着一种他会回心转意的期望。可是,当斯特里克兰德夫人意识到,他是为了理想,这才觉得已经到了无法转圜的地步。无论她愿意做什么,能够做什么,都无法挽回他了。这相当于丈夫对她说:没有办法,我爱你,但我更加爱我自己。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无疑是比羞辱吵闹更加难堪的自讨没趣。绝望过后,她开始独自拼搏,努力生活。
有的时候,伤痛比呵护更加能够让人成长。
多少年过去了,斯特里克兰德死了,死后得享盛名。他的夫人以知名画家唯一遗孀自居,家里没有斯特里克兰德的真迹,就用赝品代替,还到处跟人说,他们夫妻感情很好。这似乎是斯特里克兰德夫人最让作者诟病的方面。但在读者看来,这位夫人不过是一个一直生活在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环境中的可怜女人,只是有点虚荣心和小心机罢了。突然失踪的丈夫到死都没有露过面,也没有解除过婚姻关系,在其夫漫长的猎艳寻梦过程中,她恪守妇道、养育儿女。丈夫死后,只能以他的遗孀自居,不是吗?作者嘲讽的是:她和她的儿女一样,承认他不是因为原谅,只是因为虚荣。那么,摊上这样一个丈夫和父亲,她们该怎么做?
在书中,一条最深刻的情感线,就是斯特里克兰德诱骗了同行画家的妻子,而到手后又毫不珍惜,弃若敝履,导致画家妻子自杀身亡。这个情节,构成了这部小说中最强烈的戏剧冲突,也让人性的所有秘密与骚动毫无遮掩地展现出来。
初到巴黎时,斯特里克兰德生病在床,气息奄奄,好心的荷兰画家施特略夫不顾妻子布兰奇对斯特里克兰德表现出的厌恶,坚持把他带回家中,交由妻子悉心照顾。然而在这朝夕厮守中,贫困潦倒的斯特里克兰德居然俘获了布兰奇的芳心,在他身体康复之后,布兰奇铁了心要跟着他四处漂零。书中甚至暗示,她愿意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来供养他。这种看似伟大的爱,换来斯特里克兰德决绝地抛弃。他没有一丝愧疚,竟然还觉得,反正布兰奇还有一个痛哭流涕的丈夫等着她回家呢。
他完全不会站在布兰奇的角度想,那个家,她还回得去吗?
斯特里克兰德自始至终生活在自私的个人世界,对他人刻薄,无视……他身上天生地散发着一种所谓“天才”的暴戾、原始、肉欲的成份,这种与现实格格不入的灵魂激情,促动着他不断去寻觅,从而厌恶一切试图捆绑他的束缚,这种束缚包括工作与家庭。
布兰奇的人生是一个悲剧。正如许多因“爱”而生的悲剧一样,她把自己全部灵魂渴望寄托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布兰奇为恩情嫁给视她如生命的施特略夫。丈夫资质平庸,缺乏才气,还总被人取笑,但他心地善良,为人厚道,有超凡的艺术鉴赏力。布兰奇好不容易说服自己,与施特略夫过上了安稳的生活。遇见斯特里克兰德,她便预感到了悲惨的命运,她一定是下意识里感觉到斯特里克兰德之于她,仿如罂粟的致命诱惑。于是强烈阻止丈夫把斯特里克兰德带回家,但丈夫却一意孤行,将斯特里克兰德这个撒旦推到她的面前,带给她下意识里早已预见的毁灭。
布兰奇做着不切实际的美梦,想用女人的柔情与牺牲、来驯服这个桀骜不驯的天才。
布兰奇的柔情在斯特里克兰德那里,变成了这个样子——“我看出来布兰奇一点一点地把我妻子所有的小伎俩都使了出来。她用无限的耐心,打算把我罩在罗网里,捆得结结实实。她想把我拉下来,和她待在同一水平;她对我毫无关心,只想让我为她所有。”
作者通过斯特里克兰德,阐述了自己对女人及爱情的观点“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爱情是一种疾病。”
读小说时,很不理解布兰奇,用脚趾头都能想出跟着斯特里克兰德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却被那样一颗不可思议的灵魂,鬼迷心窍地吸引着。
施特略夫在哀求妻子回心转意的时候,受到妻子鄙夷的一巴掌,深刻地反映出女人在无爱时与男人毫不逊色的残忍与冷酷。斯特里克兰德伤害了布兰奇,而布兰奇则伤害了自己的丈夫。布兰奇得到了短暂的快乐,也得到了无法真正获得爱情而痛不欲生的经验。她的死是她的归宿和解脱。有因才有果。所有这一切,都是平衡的。
不由得想起童年时大人总说不能和坏孩子交朋友。乖孩子明白,坏孩子就是成绩不如你的孩子;坏孩子就是打架打得过你的孩子;坏孩子就是敢和老师顶嘴、敢逃课、敢追校花的孩子。乖孩子表面上装着很鄙视他们的样子,内心里多么羡慕做坏孩子的快乐和自由啊……
天才和狂妄往往只有一線之隔。老实说,一个女人若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一个天才,远远躲开才不会与幸福擦肩而过。
在塔希提,穷困潦倒的斯特里克兰德遇到了爱塔。这个女人死心塌地地服侍了他一辈子。但在他看来,女人都是没有灵魂的。
这个女人“提供给他一个妻子、一个女人所有可以给他的东西”,不求名分,为他打理生活起居,生下孩子,独自支撑生活,供养他和孩子,想尽办法为他买颜料画笔。她完全不懂艺术,但支持他画画,从未想要控制他,把他的话当圣旨,最后还和他一起死。这才是天才真正想要的女人,遇到爱塔,斯特里克兰德满意了。
“在得知斯特里克兰德得了麻风病后,爱塔神情坚决地说:‘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你到哪儿去我也到哪儿去”。有那么一瞬间,斯特里克兰德的铁石心肠似乎被打动了,泪水涌上他的眼睛。
作者此刻也由衷地落笔赞美爱塔:爱塔才是真正爱他的,尊重他的,包括自由、思想、身体、灵魂的伴侣。
是啊,供他住宿,为他做饭,为他生儿育女,不让他为柴米油盐发一点愁,自己想尽办法帮他觅来油彩画笔,充当他的人体模特。不懂纠缠,不谈钱不谈爱不哭泣……
看到这里,我都怀疑,爱塔的存在是上帝为解救斯特里克兰德派到人间的天使。
毛姆写这本书,是为了告诫女人们吧。天才是一种让人心痛的生物。这样的天才一眼看透所有人,不给任何女人希望。他不要爱,不要责任,不要束缚。表面看,是为了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天才之作中,实际上是深入骨髓的自私。
在毛姆的笔下,女人对感情有种天生的直觉,所以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在知道斯特里克兰德是为了理想而出走后,选择永不原谅。布兰奇恐惧着斯特里克兰德,用憎恨掩盖自己被吸引的感觉,最终一如飞蛾扑火。爱塔则像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仆,只想着奉献。如果斯特里克兰德最终没有声名显赫呢,除去才华这一项,用现在的话说,算不算是个渣男呢?
对斯特里克兰德其人,书中是这样解读的,“我把良心看作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兵,社会为要存在下去制订出的一套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良心是我们每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垒中的暗探。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的意见,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指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大门里来;于是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护卫着它主人的利益,一个人只要有半分离开大溜儿的想法,就马上受到它严厉苛责。它逼迫着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
我们无法理解更无法模仿这样一个眼里只有自己,不屑与“社会”发生任何关系的画家。犹如我们无法模仿所有天才。
那个叫梦想的东西,有着偏执的坏灵魂,每当你安于现状的时候,它都会跑出来捣乱。它永远不满足,永远在路上,永远折磨你的灵魂,永远干扰你的判断。它让你看清你自己,和你的梦。
但是你不是斯特里克兰德,你不能像他那样任性固执,你没有舍弃一切的决心和勇气,因为你根本不能。你既怕面对众人的议论和眼光,更怕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尽管你真的想试一试。
多数人还是渴望没有风浪的、安定的生活。
毛姆说得对,斯特里克兰德很像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也许他寻找的是真理同自由,在一个短暂的时间里他认为或许能在爱情中获得解脱。他疲倦的灵魂可能期望在女人的怀抱里求得休憩,当他在那怀抱里没能找到这些的时候,他就开始恨她了。对她一点也不怜悯,因为他对自己就不怜悯。
如果说斯特里克兰德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那么妖冶,那么美好,如皓月当空,人们却在艳羡中低头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中的一个。
斯特里克兰德是个决绝、纯粹的天才——他绘画既不为钱财,也不为展示。他可以随便将作品送人,随意将毕生心血销毁,病入膏肓也不吭一声。斯特里克兰德唯一看重的,不过是“表达”过程本身,仅此而已。
所以,满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见了月亮。
有人称“月亮”指艺术,“六便士”指世俗价值观。还有人说,“六便士”是英国币种中最小的,与月亮都是圆形的,两相对比,一个象征着圣洁,一个象征着尘埃。
我觉得在本书中,“月亮与六便士”的关系,更象征着“生活与梦想”的关系。
人世间有太多所谓的责任,义务和道德。有一部分人看了这本书会很讨厌斯特里克兰德。或许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任意妄为的自己,去他的世俗偏见,去他的伦理纲常。斯特里克兰德就是这么一个人,并且对这一切毫无掩饰,对,我就是这样,你能拿我怎么办?
这个世界上的确有很多捆绑在一起的虚假事物,比如高贵优雅的上流生活,体面安稳的工作,鸡肋般的婚姻。一个人真正能够看透这一切之后,这世间就再也无法腐蚀他,也根本无法束缚他了。
世界上最难的事情是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更难的事情是,怎么才能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生活。我们奔忙的时间久了,有些细微的声音,就再也听不到了。我们有多久没有聆听过自己内心的声音了?
伊索寓言中有一篇兔子与猎狗的故事。猎狗追赶一只兔子,追了很久也没有抓住它。猎人责备猎狗连一只兔子也追不上,獵狗却说:“我是为了一顿饭而奔跑,兔子却是为了逃命。我又怎么可能追得上它呢?”
为了生命而做的事,这不是一种主动选择,而是一种身不由己。单从这一点说,斯特里克兰德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了一生。对自己,他终究没有辜负。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轮月亮,只是有的人抬头看月,有的人只能低头走完人生路。
我无比热爱天上那一轮明月,但我明白无误地知道自己永远也不能触摸到,却每天必须要摸着兜里的硬币,才能在这个世界小心地活着。这是悲剧,而更大的悲剧是我们必须要永远孤独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