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人生
2018-09-29张滢莹
张滢莹
老家曾有座宅子,里面的每个房间都住着户人家,我家也是其中之一。在我家搬离老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原是奶奶的家业,她和爷爷亲手建造,在各种历史动荡之中成了公租房,我家手里只握着一张无法兑现的地契。老宅以低廉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价格长期租借给无房无产的周遭市民。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从事着那座城市里最低廉的工作,赚着仅够养家糊口的薪水,任时光慢慢流逝,白发徒增。他们曾是我眼里最寻常的邻里,他们看着我长大,我则旁观他们的老去,生老病死在这座老宅有条不紊地依次上演。
美美
美美的美我从未看到,在我眼里她一直是个纹着凶恶眉毛和深黑眼线的中年妇女。那是一个但凡对自己仍有些外貌要求的女人都热衷于纹眉的年代。如今回想,当时街上迎面而来的那一道道的眉毛,似乎都有些类似——头粗尾细,形成一道细长弧形,颜色一律墨黑,区别只是新鲜咄咄逼人的黑,或是因为时间长了褪色融在皮肤里的黯淡的青黑。时光一过二十年,突然想起上几年满大街姑娘或纹或画着蜡笔小新一样粗黑笔直的眉毛,今年似乎又“过时”了,少见了,时尚这东西,真是让人莫名其妙。这些当年极其时髦的装扮,随着年岁的刻写,在她慢慢爬上皱纹的脸上愈发失控,到了知天命年纪的时候,几乎就成了一场难以挽回的灾难:发际线后移和额头脂肪流失,使得额骨大咧咧地撑在脑门上,整个额头看上去像个不太规则的梯形,细黑的眉毛显得更刻薄,两侧尾梢则因为皮肤松弛而下挂,失去了柳眉的形状,眼线也洇了开来,全然不复作为提升眼部立体感的轮廓线应有的那种含蓄感,反而显得有些凶恶和咄咄逼人。
美美有着一头和年龄不相衬的乌黑长发,虽然不茂密,好在直长柔软又有光泽。她的长发是真正的长发,蓄了多年,垂过腰问。虽然腰肢已经基本没了曲线,但并不妨碍她扎起马尾时背影的诱人度,至少那根发辫就实在吸引人的眼球。
我很喜欢搬着小凳子看她在门口洗头。那时并没有很好的洗头条件,洗头需要一壶壶烧热水,用水盆匀成温水,一盆浸湿,在打洗发膏抓挠完后洗掉泡沫,如果有旁人辅助,两盆过干净头发,最后一盆顶头浇下算是收尾,洗个头至少需要匀四盆水,加上很少有人家有电吹风,洗完头基本都是用毛巾搓干后披散着等待自然干。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那时即使很爱干净的女人,也就三四天洗一次头,而美美则雷打不动隔天洗头,甚至准确到看她洗头,你就能知道那是单日还是双日。
门口水磨石砌的水斗不高,她总是用搪瓷脸盆打满满一盆温水放在水斗里,然后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柔韧度弯下腰背,把长发小心翼翼地盘浸到水里,待头发吸饱水后提起来抹洗发膏,再掬水揉搓出厚厚泡沫。
“小眼睛,美美阿姨的洗发膏香不香啊?”有一次,她低头往头发上抹着洗发膏,没头没脑地问在旁边傻坐着的我。
“香的。”
“蜂花牌的哦,人家从上海带给我的。”她言语里有些得意,但好像又不是说给我听的。上海这个词对我来说过于熟悉,熟悉到觉得没有任何值得羡慕的地方。一想到上海,就是没完没了地坐公交车:71路到奶奶家,104路到小娘娘家,127路到大娘娘家,每次都无比遥远,晕车呕吐。
“可惜啊,洗头膏还没用掉,人就不知道哪里去了,以后这瓶用完了只能到第一百货去买了,还蛮贵的呢。”她用言语强行中断了我泛滥在呕吐中的记忆。“以前人家每次去上海出差,回来都会给我带一瓶的,还有护发素你懂不懂?洗完头再涂的,涂了过会儿还要洗掉的,要一套一起用,头发就会很滑。”
“哎,小眼睛,你美美阿姨漂亮吗?”
“漂亮啊。”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对一个八岁孩子来说,漂亮不需要大眼睛长睫毛,一头长发加上一件红色羊毛衫就是一切漂亮的定义。
“小姑娘嘴巴怎么这么甜的啦,阿姨跟你说,阿姨年轻时候才叫漂亮呢,头发也密,不像现在这样稀稀拉拉的,那时候夸我头发靓的人多了去了。”
她停了停。
“噢哟,肥皂水进了眼睛,小眼睛你去给我到里面拿条毛巾来。”
我哦了一声,进里屋去帮她找毛巾。
“哪一条啊?”
“挂在门背后那条绿的。”
“哦看到了。”
我走了过去,她用手背擦着眼睛,一把夺过我手里的毛巾,“靓个屁,靓给谁看去”。
美美20岁就生下了女儿,如今女儿早已出嫁,家中只有她和丈夫。前几年,她曾经有个情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是真的以为大家都不知道,还是觉得反正大家都知道了,也就不用再解释,又或者人家的确不是她的情人,只是实在太符合所有人对于情人二字的猜想和揣度了,反正对于这件事,她是从来不避讳的。在大家都骑着破烂自行车来来去去的时候,她高大的情人经常骑着雅马哈80的摩托车载她出去,晚上又“突突”地在排气管气浪声中送她回来,只是最近好像不太来了。
兴许是太过张扬,竟然没有人指责她以有夫之妇的身份这么坦然坐在人家后座。她孱弱矮小的丈夫甚至有时候会站在门口跟高大男人聊上几句,仿佛以一家之主的姿态来担保他俩的清白。也可能是因为美美太能吵架,从老宅到整条街巷,没有从没跟她吵过架的,也没有一个吵赢过她的。她的嗓门之大、词汇之多足令所有小市民汗颜,一段话里能把生殖器翻出七八种花样,让闲言碎语的八婆耳红面赤,自渐形秽地败下阵去。常常听到她在窗外和人對骂,骂到后来对方一边用渐弱的声音回嘴,一边撤离现场,她一人还能独自骂街良久,最后丈夫暴喝一声:“好了喂!好了喔!”她才鸣金收兵,得意洋洋返回家去洗衣服。只有这时候,我偶尔会觉得她是有丈夫的。
对了,洗衣服是美美唯一的家务活,因为炒菜头发会粘上油烟气,她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她家炒菜都是她丈夫上阵,且烧得一手好菜,经常跟我爸交流厨艺。我至今仍记得拆迁离开这里时,她家第一个响应政策,最早搬走。那好像是个星期天,本来就狭窄的巷子门口停着一辆小货车,上面装着美美和丈夫的全部家当。从外地刚回来的我进门就碰到她和丈夫乒乒乓乓地边理边摔边吵,他非要带上大衣橱,她非不让:“带只屁啊,烂得站都站不住了还要带!”
“不带,衣服扔地上啊?你买新的啊?”男人不睬她,招呼工人用麻绳把木质的衣橱横捆上。
“买不起新的还跟我嘴硬?你这只没用的男人!”
也许是住新房这件事让男人看到了新生活的希望,從不和美美对顶的他不知不觉就把话说大了:“没用,你滚,跟着我干什么?”
“派新房子了嘴硬了是吧?叫我滚?找死对吧?”美美停下了手里的事。
“烦死了,烦了几十年,也不知道歇歇的。”他拉开话头,嘟囔着,算是服软。
“阿芳送了只她家多出来的衣橱,你不记得了啊?才几岁的人啊,老木了啊?”美美也软下嘴来。
“哦哟。不早说。”
“自己记性不好,怪谁啊。”
“老木了,老木了。”
摔摔打打地,他们终于把东西都装到了车上,小货车慢悠悠地开走了,没谁搭理,也没谁送行,人人都忙着盘算自家那点拆迁的事。只在中午吃过饭出来遛达,看到他家洞开着的大门和一地狼藉,以及一只被捆好后仍然歪歪扭扭地站着的大衣橱,大家才恍然意识到,这里面已经没有人住了,以后也不会有了。
在这座老宅里,美美的故事,已经称得上“圆满”二字。
老李头
老李头是美美的公公,住在美美家门口自己搭起的铁皮棚子里。老李头也是个固执臭脾气的老头,自己想好的事从不管青红皂白,只认自己的理。我总觉得他因为脾气太坏,才成了光头,连眉毛也早早掉光,只有一脸晒斑和皱纹做伴。
老李头以前是一个厂里的什么科长,不大不小一个官,退休时候人事科给他核算错了待遇,每个月少发他120块。那个年代,每月120块,一年的话就是1440块,似乎是一笔重要资产。前后其实也就少发了他五个月,当中又隔了一年,财务早已轧账轧平,不肯补发。老李头碍于面子不愿意去追讨,就在家隔三差五被美美骂得狗血喷头,骂他是软蛋,屋里横,老不死。这时候,老李头的固执就体现出来了。他自此不愿意和美美说话,不用儿子家的任何东西,连屋里都不愿意去,自己花钱雇人在门口空地上敲敲打打,很快弄起了个铁皮房子。
那时候的铁皮房子不像现在有中空保温层,就是一片片铁皮用特制钉子敲打成四面墙,留出门窗位置,顶上覆盖彩钢瓦,再稍做防水防漏处理,就能住人——夏天聚热像罐头一样闷,冬天处处灌风跟冰窟差不多。老李头在这个铁皮屋子里,一住就是七八年。他自己不知从哪边拉了根电线,估计是偷电,炒菜也用电磁炉,夏天实在热得受不了的时候,就在门厅里打赤膊,露着一身皱巴巴的皮肉打把蒲扇乘凉,还时不时隔着屋子和美美对骂几句。
老李头曾因为各种名目骂过我好多次,有时是自行车停在门堂,碍着他走路了,有时是在楼上电视机开得声音大,又碍着他睡觉了。唯独在爱狗一事上,他是我同一战壕的老友。他曾捡来一条小黄狗拴起来放在家门口养,每天从自己的饭碗里扒拉两口给狗吃,我也学着他每天扒拉两口给狗吃。
小狗有些小猎犬的血统,嘴巴尖,耳朵竖,身上黄白毛杂拉着长短参差。喂饭时候摸它,从来不像别的狗那样呜噜呜噜着护食,一边大口叼起吞咽,一边还忙不迭地摇尾巴,表达谢意。老李头蹲着撸了撸它的脑袋,朝我说:“看到没,四蹄踏雪,都说养不家的。”我老家有种说法,猫但凡四个脚都是白色,就性子野,容易丢,所以一般人家都不喜欢四蹄踏雪的猫。但是对于狗,似乎很少有这样的说法。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咳,你懂什么养不家。”见我不接话,他又说,“这狗只认我,你看我放了绳,它也不会跟你走。”
“你放。”我不信,这狗跟我也好着呢。
老李头笑了,拉过狗绳来把绳结松开。小黄狗在他身边绕个圈,蹦跶了几下,坐下不动。我叫它,“小黄,过来”,它冲我摇摇尾巴算是听到了,却并没有动。
“不算的,你手上有肉。”
“给你。”
我接过他手里装着红烧肉的碗,又叫狗过来。它朝着前方的空气仔细闻了两下,眼睛放光,又用力闻了几下,看看我,看看老李头,虽然显出一副犹豫神色,依旧不动。
“你看吧,认主的狗,好狗!什么四蹄踏雪,狗比人好!”老李头哈哈笑出了声。
我想起来,和美美对骂时,美美骂他老不死,把老婆都气跑了,害儿子没了妈,现在还要来害她,不早点死掉,一家门都没娘养的。
这时的美美,似乎并不把自己和他看作一家。
狗长得很快,转眼就有了二三十斤重,老李头却越发暴躁,有时候一边喂狗一边骂,却不知道在骂些什么。
我问他,他说老有人问他要狗,他不肯,就想着偷,他晚上睡不好,就怕有人偷狗。
“要去了干嘛?”我问。
“吃啊。冬天吃狗肉。”他说。
虽然那条狗脏兮兮的,但却是我当时最好的玩伴,我常逗它说话,跟它玩捉迷藏的游戏,从来没想到过狗竟然也是一种食物。我惊呆了,当场大哭着扯老李头的衣服,恳求他千万别让人吃了小黄。老李头一脸正色,摸了摸我的脑袋:“你放心,我在它就在。”
我被他的举动,不,更应该说是那种郑重其事的表情吓了一跳。那表情完全不像老李头,而是像故事书里慈祥的老人——会问你功课好不好、给你吃糖、带你去公园玩的那种,我“嗯”了一声就转身走了。
但是老李头并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
也没过多久,一个下午,好像临近冬至,老李头倚靠在门堂里的一张竹椅上,跟美美说自己胸口不舒服。我从边上走过,并没有注意就上了楼,在楼上又听到美美骂骂咧咧地嘟囔说老头又装病,只是心里有些奇怪,这次老头倒是难得的毫无声响。因为一道数学题正好解不出来,又听到楼下吵吵嚷嚷,我心情极差,开了电视机故意把声音调响,好让自己什么都听不到。
后来听钱桂英说,美美骂归骂,看老李头嘴唇越来越紫,脸孔都变色了,慌了神,赶紧和老公一起搀着老头去叫出租,上医院了。
“老头子脸色煞白,透灰了都。”钱桂英禁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
傍晚时候,老李头的儿子独自回来拿东西,沉默着在家翻箱倒柜。对门的邻居王伯伯顺口问,老李头没事吧?儿子头也没抬,拿钥匙去开铁皮房子的门:
“没了,刚送去就没了,车上就不行了。心脏病。”
我正好从里面走出来,听到了这句話,但八岁的我并不理解“没了”两个字的意思。是找不到了吗?还是跑丢了吗?医院里怎么会跑丢?是不是美美又骂他了?
虽然一肚子疑惑,但看着他们个个一脸严肃,我又不敢问,傻站在大门边。儿子从铁皮屋里找出一叠衣物,似乎是绸缎的,蓝色带暗花纹。不是走丢了吗?为什么不去找,而是回来拿这么花哨的衣服?他匆匆从我身边走过,衣物上的鞋子没放稳,掉了一只在地上。那是一只黑色布鞋,很老的款式,质量也一般,料子并不厚实,鞋底也薄,尖尖的鞋头还纹了一个看不懂的篆体字。我捡起鞋,小跑几步递给他,他也没说话,嘴角抽搐了下,算是回我个笑。
我把这桩怪事告诉了爸爸,爸爸丢下饭碗也跑出去看,还不许我跟去,末了,沉默不语地回来继续扒饭吃。歇了碗筷后坐了半晌,爸爸说,冬至了,老天爷收人了。
“收人”,这是我那天记住的又一个其实并没有懂的词。
我从没想到过,老李头走得比他的狗还早,更没想到,我会以这样的方式第一次亲见一个人从世上蓦然离去,而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却毫不知情。那个晚上,被人们遗忘了的小黄呜呜叫着,我怎么安抚都没用,于是只能喂它吃肉,可是吃完肉,还是叫,一会儿呜呜叫,一会儿细声细气地嚎。
我爸说,这是狗哭了。
戚小狗
戚小狗是老宅里我最怕的人,也是美美唯一不敢与之争吵的人。我只看过两人的一次骂战,是因为戚小狗把拉生意用的摩托车停在美美家窗下,占了她洗衣洗菜的地方。美美骂声高亢,语汇丰富,戚小狗则用同样声调骂着内容重复的几句词,也颇有气势。骂着骂着,美美占了上风,戚小狗不言语了,闷头掉转身回家去提菜刀,美美吓得“嘭”一声关了门,从此再也不敢在戚小狗面前扯嗓子。我妈也跟戚小狗吵,吵不过,见爸爸缩在家里根本没帮忙的意思,于是掉转头回来跟爸爸吵,埋怨爸爸不帮她。爸爸小声说,他山上下来的啊,惹不起,惹不起。
戚小狗肯定不叫小狗,但所有人都叫他小狗,他也不怎么生气,也许从小爸妈就这么叫他,为了把八字过轻、体弱多病的他拉扯大,起了个和后院里的泥土一样结实、好生长的小名——我几乎能想到他的童年,一个怯生生、命弱的男孩小狗,因为名字的关系整天被同龄孩子耻笑。为了让自己强起来,他每次打架都冲在前面,受伤最多但绝不认输。男孩慢慢长大,孩子之间半嬉戏的打架变成了青年人之间动辄见血的斗殴。小狗仍是冲在最前面,被血糊住的眼里凶光外露。没人敢再惹他,小狗两字不再是孱弱的代名词,小狗成了狗哥,但荣耀最终因为严打而演变成牢狱之灾,一穷二白地出来的时候,只有小狗这个名字是他最亲密的朋友。
小狗是做生意的,因为学历低,中学就辍学混社会,但凡需要些文凭的工作,他压根没有试一试的机会。我只看得到他每天早出晚归,开着摩托车来来往往,自觉他应该是开黑车载客的,但这点从没人证实过。小狗生得不好看,五短身材,眉毛和眼皮几乎粘在一起,三角小眼,鼻翼一侧有个能塞进小手指大小的黑洞,也不知是生病烂掉的,还是和人打架打出来的,这让他本就不怎么端正的面容更为狰狞,让人很难忽略他而淡定直视他的脸。于是我发明了一个办法,他叫我的时候,能转身跑就转身跑,实在跑不掉,只看他光秃秃的额头,坚决不往下看。
他有个女儿年龄比我小一些,我看着她从襁褓里慢慢长大,落地说话。女儿跟他很像,于是在外貌和身高上都乏善可陈。经历了吃奶和摇摇晃晃走路的婴童期后,她就成天跟在我身后,成了个怎么也甩不掉的小尾巴。再大一些时,她常趁他不在来找我玩,开口闭口说姐姐陪我玩会儿吧。但只要他一回家,就立马缩回去,坐到长长短短的木板拼起来的小桌椅面前假装做作业。即使如此,她还是经常因为成绩太差而被小狗骂。小狗不会为了别的对她动肝火,只会为了功课和成绩。除了大憨和二憨的哭声,我在家里听到最多的就是她的哭声。要么是作业没做完,要么是考试没及格。经常是小狗一顿吼,听声音作势是要打,她小身板的妈妈就对着小狗吼,大致将“打小孩算什么男人”“打死算了,我也一起死”之类的话翻来覆去地讲,也夹带些戚小狗惯用的脏字。小狗一般不跟老婆争,骂到这时,就结束了,于是二楼走廊里回荡的,只剩下小狗女儿收不住的嚎啕大哭。
不哭的时候,她还是挺乖的,起码我很享受有一个妹妹的感觉。而作为妹妹,她羡慕一切我这个姐姐拥有而她没有的东西:合身的新衣服、满分的成绩单、说话细声软语的父母。直到有次她突然想到一点我绝不可能比过她的地方,于是特地在我和她分享完妈妈刚买给我的音乐娃娃后,告诉我说:“姐姐你知道吗,我有个哥哥的。”
那时寒假刚刚开始,两门课没及格的她刚被戚小狗揍了一顿,跑来找我安慰。
“啊?”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哥哥成绩可好了,爸爸说哥哥以后要去考大学的。”
“亲生的?”我立马警觉起来。那个年代,亲生的哥哥就好像你天天讨要,但老天却不愿意赐给你的礼物,我总是羡慕别人有哥哥,能帮着做作业,一起玩,上学放学时一起走。作为独生子女政策的“享受”者,我羡慕得两眼放光。
“嗯!哥哥大我好多呢!”她颇为得意地说,“是大妈妈生的!”
我突然想起听说因为讨要什么抚养费,戚小狗找上门来的前妻曾被他远远地用一个烟灰缸当场砸飞了一颗门牙。我吓得立马噤声,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再问。她见我不接口,自己又说了几句,也就换话题了。
然后就又是我离家上学后所听说的故事了——一天半夜,戚小狗送完货回来,一进楼下的门堂,就被躲在暗处的人用铁棍砸了后脑。他悄无声息地瘫软在地,直到邻居夜里出门尿尿时被绊了一脚,才发现淌了一地血的他。在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人虽然救了回来,却跟中风似的落下了脸斜和偏瘫的毛病,左后脑袋上留着一个棒球大的凹陷,而砸他的人始终没有抓到。邻居说,很可能是因为讨要不到抚养费的前妻找人打的。铁棍打后脑勺,严重性可大可小,也不知是对方失了手打得太重,还是本来甚至想置他于死地却没成功。
当这件事慢慢随着时间过去,从不能提、不敢提,到大家有时在戚小狗面前时也会讨论一下的时候,钱桂英捧着自己才断了没多久、缠着纱布的手问他:“你心里有没有数,会是谁打的?”
戚小狗双手在身前拄着拐杖,努力张嘴想说话,斜歪着的嘴角边拖出一根亮晶晶的唾液,半晌也没说出来,最后艰难地摇了摇头,吐出三个字:“没——有——啊”。
不知是为了照顾父亲,还是方便就业,九年制义务教育毕业后,戚小狗的女儿考了中专卫校。学校放假,我偶尔回去见到戚小狗时,他的身形矮了很多,人也柔软了很多,四十几岁的人头发已经花白,再没有了以前那种凶悍,后脑勺上的那个坑虽然早被头发覆盖,但形状依然有些疹人。他斜着眼努力维持正常的姿态和我说话,神智似乎已经恢复大半,僵直的舌头也正在重新承担起说话的功能。他问了许多,我却只听清一句:“你上大学了吗?”
我说:“对啊。”
“是大学哦?”
“是啊,大学呀。”
他哦了两声,说,蛮好,蛮好。
隔壁随即传来他女儿近乎咆哮的喊声:“死哪里去了!快点回来!”戚小狗“哦”了一声,向我抬了抬头算是说再见,慢腾腾地往回挪。
戚小狗的女儿不再是那个扎着羊角辫,跟在我身后絮絮叨叨的小女孩了。她长高了(这是当然),继承了父亲宽厚的背影,甚至有些过于宽厚,剪了一个当时护士很流行的齐耳短发。在那天早些时候在走廊上遇到时,她犹豫了一下,最终也没喊我,而是侧了身快速从我身边走过,而我几乎没有认出她来。
我在戚小狗颤巍巍的背影里看到了他女儿唯唯诺诺的当年,却在他女儿的骂声里听到了当年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