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革除”建文年号考
——以孔尚任所藏《燕王靖难札付》为证
2018-09-29杨永康
杨永康
一、明万历年间官方否认朱棣“革除”说之缘起及其影响
朱棣革除建文年号之事,明代官方文献没有明确记载,但私家野史记载颇多。宋端仪《立斋闲录》云:“太宗皇帝既即位,革建文元年、二年、三年、四年年号,仍称洪武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三十四年、三十五年。具改皇太子及妃,称皇兄懿文皇太子、皇嫂懿敬皇太子妃,建文君废为建庶人。”*宋端仪:《立斋闲录》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第116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60页。正德时黄佐谓“诏革除建文年号,仍称洪武”*黄佐:《革除遗事》卷一《革除君纪》,《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47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256页。。祝允明《野记》卷二:“皇后大渐,召三杨于榻前,问朝廷尚有何大事未办者。文贞首对有三事,其一,建庶人虽已灭,曾临御四年,当命史官修起一朝实录,仍用建文之号。后曰:‘历日已革除之,岂可复用?’对曰:‘历日行于一时,万世信史,岂可蒙洪武之年以乱实?’后颔之。”*祝允明:《野记二》,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三十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539页。嘉靖时郑晓也说:“成祖即皇帝位,革除建文年,仍称洪武,以故洪武有三十五年。”*郑晓:《吾学编》卷十一《逊国记》,《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45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95页。万历时谭希思同样认为“革除建文年号,仍以洪武纪年”*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卷十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4册,第522页。。后世对于建文帝及其时代多称“革除君”或“革除朝”,以“革除”命名的野史笔记也不在少数。如宋端仪《革除录》、黄佐《革除遗事》、许相卿《革朝志》、郁衮《革朝遗忠录》、符验《革除遗事》、朱睦《革除逸史》。相关史籍或以洪武纪年,或以革除纪年,或以干支纪年,或去建文只书元年、二年、三年、四年。可以说,朱棣革除建文年号是明代私家史学的主流认识。
然而,从万历朝中后期开始,史学界掀起了一股否定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思潮,包括王世贞、余继登、顾炎武、潘柽章等在内的著名学者都参与其中,从学术角度论证朱棣没有革除建文年号。追根溯源,万历年间朝臣两次要求恢复建文年号的政治活动直接推动了这一思潮的产生和发展。
时任正史副总裁官的余继登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他又继续上疏请求为建文帝单独设立本纪。疏入不报,余继登为建文帝独立修本纪的建议没有获得万历皇帝的回应,最终不了了之。但他在疏中进一步完善了朱棣未尝革除建文年号的说法,值得重视。
余继登认为朱棣于建文四年六月庚午之后改用洪武三十五年纪年的做法,只是“欲以子继父为名,不欲以叔继侄为名”的权宜之计,而并非革除建文年号之义。后来的史官误认其为革除,在编纂《太宗实录》时采取了曲笔隐讳的手法,“遂于建文元年以后书其年而削其号,并削其行事之迹,故此数年间独纪靖难事,而不纪所靖之难为何事”,“革除”纷扰由此而起。余继登的解释显然比申时行的说法更富于逻辑也更高明。
万历官修本朝史活动最终中辍未果,建文年号可以写入国史却也是个前所未有的突破。然而我们不能就此认为官方全面恢复了建文年号。明廷对建文年号的承认只限定在当时正在纂修的纪传体国史之中,建文史事尚且附于《太祖本纪》之后。朝臣们为建文帝平反的目的并没有达到,此后依然不断有人上疏请求恢复建文年号,内容涉及立纪、立庙、祭祀、追谥、纂修实录等等问题*参见吴德义:《试论建文史学》,《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万历皇帝之所以会同意在国史中恢复建文年号,就是因为朝臣提出了一个特别的观点——朱棣没有“革除”建文年号。想要恢复建文年号,朱棣“革除”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如果朱棣确实革除了建文年号,那么恢复建文年号意味着推翻朱棣当初的政治决定,这对于朱棣的子孙是不可想象的。朝臣们显然知道万历皇帝的底线,否定朱棣革除建文年号、将革除的责任推到靖难功臣头上显然是个巧妙的办法。为什么会有“革除”的说法呢?那都是靖难功臣们搞的鬼,他们为了逢迎成祖或谋取私利编造出来的,他们应该对此负责。这种说法明显存在着替朱棣开脱、诿过于人的嫌疑。万历皇帝虽然接受了这种说法,但他始终会有疑虑——正式恢复建文年号意味着承认朱允炆的正统地位,朱棣子孙皇位的合法性由何而来?这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始终没有同意为建文帝单独设立本纪,更没有以明诏颁布天下,正式恢复建文年号。
革除之说何自而起乎?成祖以建文四年六月己巳即皇帝位,夫前代之君若此者,皆即其年改元矣。不急于改元者,本朝之家法也;不容仍称建文四年者,历代易君之常例也。故七月壬午朔诏文一款:一“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其改明年为永乐元年”。并未尝有革除字样,即云革除,亦革除七月以后之建文,未尝并六月以前及元二三年之建文而革除之也。故建文有四年而不终,洪武有三十五年,而无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年。夫实录之载此明矣。自六月己巳以前书四年,庚午以后特书洪武三十五年,此当时据实而书者也。第儒臣浅陋,不能上窥圣心,而嫌于载建文之号于成祖之录,于是创一无号之元年以书之史。使后之读者彷徨焉不得其解,而革除之说自此起矣。夫建文无实录,因成祖之事不容阙此四年,故有元年以下之纪。使成祖果革建文为洪武,则于建文之元,当书洪武三十二年矣。又使不纪洪武,而但革建文,亦当如太祖实录之例书己卯矣。今则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书于成祖之录者,犁然也。是以知其不革也。既不革矣,乃不冠建文之号于元年之上,而但一见于洪武三十一年之中,若有所辟而不敢正书,此史臣之失,而其他奏疏文移中所云洪武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年者,则皆臣下奉行之过也。且实录中每书必称建文君,成祖即位后与世子书,亦称建文君,而后之人至目为革除君。夫建文不革于成祖,而革于传闻;不革于诏书,而革于臣下奉行者之文,是不可以无辩。或曰,洪武有三十五年矣,无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年,可乎?考之于古,后汉高祖之即位也,仍称天福十二年,其前则出帝之开运三年。故天福有十二年,而无九、十、十一年,是则成祖之仍称洪武,岂不暗合者哉。
顾炎武的论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七月壬午诏书未尝有“革除”字样。使用洪武三十五年纪年只是为了遵循本朝逾年改元的家法。
2.退一步来讲,即便说朱棣革除也只是革除七月以后之建文,并未革除六月以前及元二三年之建文。“故建文有四年而不终,洪武有三十五年,而无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年。”
3.《太宗实录》的纂修者削去建文年号,只书“元年、二年、三年、四年”,误导后人,“革除之说自此起矣”。这是史臣的失误。
4.“奏疏文移”等官方文件中出现洪武的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三十四年,则皆臣下奉行之过也。
顾炎武最终得出结论:“夫建文不革于成祖,而革于传闻,不革于诏书,而革于臣下奉行者之文,是不可以无辩。”顾炎武不愧为一流学者,其否定革除之说更全面更严密更系统也富于逻辑,然而我们也不难看出顾氏之说吸收了沈鲤、余继登、王世贞等人的一些观点。例如诏书未有“革除”字样是受到了沈鲤的影响,《太宗实录》误导后人是受到了余继登的影响,逾年改制的说法则明显来自王世贞。
顾炎武的好友潘柽章曾经称许过顾炎武的《革除辨》,但同时发现顾炎武的观点有明显的漏洞。
其言犹辨博,然覈其实,则有未然者。谨读成祖即位诏书,盖意在修复旧制,故仍纪洪武以风天下,未尝恶建文之名而必去之,但榜文条例并皆除毁,所谓用因非用革也。然一时有司,逢迎太过,遂追改建文元年至四年六月以前,皆系以洪武,亦势不得不然耳。即以实录考之,洪武三十五年十月丁卯,定北平守城功赏,已有洪武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三十四年之文。徐真本传,书三十二年,升都指挥佥事守山东。宋旺本传,书三十二年调守彰德。皆建文元年事也。可见当时通称,皆易建文为洪武矣。
《皇明通纪》载靖难兵去建文年号,止称元年。此言疑有所本,岂当年军中奏报,惟署年月,故史家因之欤?(《太宗实录》)其于洪武三十一年,先书皇太孙矫诏嗣位,改明年为建文元年。谓改元之诏为矫,此去建文年号之本指也。亦据北平称兵之辞而书之也。
潘柽章利用一些新材料,经过进一步详细辨证,提出了“成祖未尝有革除之名,可也;谓未尝有追改之实,不可也”的看法。潘柽章的一些观点确实发顾氏所未发:
1.朱棣诏书未尝革除,但有司确曾追改过建文元年至四年六月以前的建文年号,系之以洪武。《太宗实录》中有直接证据,“洪武三十五年十月丁卯,定北平守城功赏,已有洪武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三十四年之文。徐真本传,书三十二年,升都指挥佥事守山东。宋旺本传,书三十二年调守彰德。皆建文元年事也。可见当时通称,皆易建文为洪武矣”。若无追改,《太宗实录》只应该有洪武三十五年的纪年,而不应该出现洪武三十二年、洪武三十三年、洪武三十四年的纪年。“追改”之说将“革除”的责任推到了有司头上。
2.潘柽章怀疑朱棣靖难起兵之初就已经去建文年号,“军中奏报惟署年月”。这一观点堪称卓识,只可惜却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
3、革除之名起于民间而不起于官方,官方有革除之实而无革除之名。民间首先用革除朝、革除君等称谓来纪念建文时代,这种说法到后来被官方所接受。
二、朱棣“去除”建文年号的直接证据——《燕王靖难札付》
然而,潘柽章的说法也有其难以自圆其说之处。既然说“成祖无革除之名”,为什么“奏疏移文”或官方记载(如《太宗实录》)会使用洪武三十二年、洪武三十三年、洪武三十四年纪年呢?将之解释为有司追改,勉强可以说得过去。但是潘柽章还发现了一个更大的疑点——为什么《皇明通纪》说靖难起兵之初成祖就已经去建文年号只称元年呢?他推测应该是史家因袭了当年“军中奏报”的纪年方式。他更进一步猜测《太宗实录》关于“皇太孙矫诏嗣位”的书法也是依据了当年“北平称兵之辞”,他试图来以此解释《太宗实录》书其年而削其号纪年方式的来源。只是苦于没有直接的证据,他只能做出推测。显然,这样的猜测已经超越了原先“追改”说的思路。
这样一来,关于革除就有了三种说法。其一,朱棣即位革除说。朱棣即位后返洪武之政,革建文年号。明代私家野史小说多持这种观点。其二,朱棣并无明诏革除建文年号,只是将建文四年六月庚午以后改为洪武三十五年纪年。由于臣下或有司逢迎成祖,奉行太过,导致革除纪年的产生。顾炎武“臣下奉行太过”说和潘柽章的“有司追改”说可以归入此类。这也是当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其三,朱棣靖难起兵之除即已去除建文年号。如《皇明通纪》《明史断略》《国榷》《明史纪事本末》等史书的记载。这种说法一直以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到底哪种说法正确呢?笔者近来发现了一条史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清人孔尚任所撰《享金簿》有这样一条记载:
内府扫出废纸中,得明燕王靖难札付五幅。其一白纸实书《燕王令旨》:“济州卫指挥佥事孙观,守城有功,今升本卫指挥同知。如令!准此。”未起兵之前也。又浮纸书云:“《大明燕王令旨》:‘济州卫指挥同知孙观,夹河大战头功,今升本卫世袭指挥同知。’”后书建文元年十二月初二日,复用墨涂抹建文等字,另书洪武三十二年,小纸覆之,上用“燕王图书之记”,印亦九叠篆文,纵横三寸许。此起兵之初也。
余四幅皆黄纸墨刷《燕王令旨》:“白沟河大战并济南二处有功,今升小旗。如令!准此。”后年号但书庚辰年九月十一日,皆填大兴左卫左所军人,一名梁大,(一)名火儿歹,一名太平奴,一名驴儿。
惟梁大札添书云:“小旗梁大,洪武三十四年闰三月,藁城大战头功,当年十月升本所总旗。如令!准此。”二次挂号斜角图记,年月下印朱押字。余俱夹河大战无押。
《享金簿》为清初孔尚任所撰,主要记录了孔氏自己收藏的文玩古董,内容涉及藏品特征、收藏经过以及对它们的鉴赏。孔氏收藏极为丰富,藏品包括书画、碑帖、文玩、乐器等等,《明燕王靖难札付》是其藏品之一。孔尚任曾于康熙二十八年至康熙四十一年在京为官,《札付》应该在此期间为孔氏所获。孔尚任对《札付》的来源、外观(纸墨印押)以及格式内容均进行了细致的描述,由此亦可见《札付》必定为孔尚任私人收藏*根据《享金簿》的记载,除《明燕王靖难札付》外,孔尚任还收藏有《崇祯御书》《崇祯御画山水》《王文成公书绝句》,以及陈献章、湛若水、徐渭、文征明、祝允明、唐寅等人的书画,足见其收藏明代书画品味之高、规模之宏富。。
《札付》为清宫内府所出,再从《札付》的外观、印押及内容来看,这五幅《札付》应该是靖难之役中朱棣发布的《燕王令旨》原件,其主要用途是为在靖难之役中立功的军人颁布晋升命令。靖难之役历时四年,大小战争发生无数,这是一个靠军功起家的时代。很多职位低微的靖难兵以战功被迅速提拔为高级指挥官,四年之间从一名普通的军人最终跃升为指挥佥事、指挥同知、指挥使的事例比比皆是。明代《武职选簿》保存的类似的军人档案极多*明代实行武官世袭制度,武职的铨选即“武选”是由兵部武选清吏司负责主持,《武职选簿》就是这种武选结果的记录总汇。选簿以历代脚色为纲,内容包括了祖辈以来的籍贯、从军缘由、历辈袭替时间、原因、武职的升降调迁、功次赏罚等。选簿的编成,除了历次武选结果的记录外,还参考并收录了其他一些与武选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书档案,诸如贴黄、功次簿、零选簿、审稿、堂稿、诰敕等。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了绝大部分选簿原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于2001年影印出版。参见梁志胜:《明代的“武职选簿”档案》,《社会科学评论》2003年第1期。,以下略举几例加以说明。
魏勇,指挥佥事。外黄查有:魏青,藤县人。有父魏四,吴元年充军,三十三年济南升小旗,三十四年西水寨升总旗,三十五年平定京师升西安后卫左所副千户,永乐八年征进沙漠阵亡。*《武职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4册,第32页。
吕仁,指挥佥事。外黄查有:吕仁年三十五岁,系金吾右卫左所带俸指挥佥事,原籍山后应昌府人。始祖长吉,洪武二十一年归附,燕山右卫左所军。三十二年,奉天征讨,攻围真定,升小旗;郑村坝大战,升总旗;三十三年,攻围济南,升本所百户;三十四年,克西水寨,升副千户;三十五年,渡江平定京师,升本卫所指挥佥事。*《武职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0册,第41页。
刘铁柱,指挥佥事。外黄查有:刘永,山后人。高祖刘伯颜不花,洪武二十年军;三十二年漠州升小旗,本年郑村坝升总旗;三十三年济南升实授百户;三十四年藁城升副千户;三十五年克应天升济州卫指挥佥事。*《武职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0册,第48页。
李珍,指挥佥事。外黄查有:李珍,年四十三年,系金吾右卫左所带俸指挥佥事,原籍顺天府通州人,高祖李通旧名黑猪儿。洪武十七年充通州卫左所军;三十二年奉天征讨;三十三年白沟河、济南功,升小旗;三十四年夹河、藁城功,升百户;三十五年渡江平定京师功,升扬州卫左所副千户。*《武职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0册,第49页。
褚文昌,指挥佥事。外黄查有:褚安,长洲县人。高祖褚胜三,洪武八年军,故,曾祖褚贵代役,三十二年永平功,升小旗;郑村坝功,升总旗;济南功,升百户;东昌有功升副千户;三十四年顺德功升千户;三十五年灵璧大战升□□卫指挥佥事。*《武职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1册,第185页。
张雄,副千户。内黄查有:张旺,阳信县人,祖张五,洪武四年军。二十八年故,父张能补役。三十二年郑村坝大战,全胜,升小旗。三十三年攻围济南有功,升总旗。东昌大战,功,升百户。三十五年渡江,升副千户。*《武职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1册,第237页。
钱继宗,指挥佥事。内黄查有:钱曲例儿,上都县人。洪武二十三年充军,三十三年白沟河升小旗,三十四年夹河升试百户,三十五年渡江升正千户。*《武职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2册,第50页。
李时春,指挥同知。外黄查有:李雄,桃源县人。伯祖李旺丙午年军,老,曾祖李信代,洪武三十二年真定有功,升勇士小旗;北门营寨有功,升勇士百户;三十三年白沟河升副千户;三十四年藁城升正千户;三十五年渡江升武德卫指挥同知。*《武职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2册,第25页。
引文中的内黄、外黄指的是内府所掌“军职黄簿”。《大明会典》记载:“国初,置军职黄簿,以便稽考”,“洪武二十六年定写黄、续黄例:凡除官,开写年籍、从军脚色,赴内府清理明白。写黄仍写内、外贴黄与正黄,关防走号合同请宝铃记。正黄送铜柜收贮,内、外黄各置文簿附贴,亦于内府收掌”*(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二二《兵部五》,《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791册,第224页。又参见赵毅:《明代贴黄制度考》,《历史档案》1988年第2期。。对比纪年方式、遣词用句、行文方式以及所记内容,以上《武职选簿》所引内、外黄与孔尚任所藏《燕王令旨》极为相似,军功、升职等内容明显系直接抄录《燕王令旨》原文。以上内、外黄所抄录的原始文件应该就是《燕王令旨》之类的札付。由于《武职选簿》并非全璧,笔者未能查到《札付》所涉及孙观、梁大等五人的选簿,但通过对以上《武职选簿》所引内、外黄材料与孔尚任所藏《燕王令旨》的相互比较,足以证明孔尚任所藏《燕王令旨》是靖难之役时的原物,其可靠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更重要的是,其中四幅黄纸墨刷《燕王令旨》记载的一些史实可以与《奉天靖难记》的相关记载相互印证。这四幅《燕王令旨》发布的时间是庚辰九月十一日,也就是建文二年或洪武三十三年,检《奉天靖难记》洪武三十三年九月壬申(九月十一日),朱棣在这一天曾以“从征有功”给包括陆亨、张信、房宽、张玉、丘福、朱能等在内的大批将领升职,“其余将校皆升一级”*(不著撰人)《奉天靖难记二》,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十二,第238页。。梁大、火儿歹、太平奴、驴儿四人也是在同一天由普通军人晋升为小旗。此外,梁大札付又记载:“洪武三十四年闰三月,藁城大战头功,当年十月升本所总旗。”检《奉天靖难记》洪武三十四年闰三月己亥,确有朱棣大败吴杰、平安于藁城的记载。十月丙子,“师至涿州,大享将士”。梁大由小旗升为总旗应该就是这一天。这些细节表明这几幅《燕王令旨》必是靖难之役中官方文书。
孔尚任所藏《燕王靖难札付》精确地揭示了朱棣靖难起兵去除建文年号的详细经过:“初用建文年号,后除去但用庚辰,后复用洪武年号,览此则靖难革除之事班班可考矣。”建文元年,起兵之初朱棣还尊奉建文年号;建文二年,朱棣开始不使用建文年号,用干支庚辰来纪年;建文三年,朱棣去除建文年号,用洪武三十四年纪年,并追改建文年号。建文四年,朱棣自然使用洪武三十五年纪年。根据札付的纪年书法,建文二年九月十一日用干支庚辰纪年,建文三年十月用洪武三十四年纪年,可以推测朱棣去除建文年号的确切时间应该在建文二年九月十一日至建文三年十月之间。
有证据表明,在建文元年起兵之初,朱棣即使在被废、被称为燕庶人父子之后,尚使用建文年号。姜清《姜氏秘史》收录了起兵之初的《燕王上书》以及《燕王令旨》*姜清:《姜氏秘史》,《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32册,第556页。,朱棣均自称为臣,自然还继续使用建文年号。这可以与《札付》相印证。
另外也有证据表明,在建文四年六月十三日,靖难兵攻克南京时,即在朱棣发布庚午诏书之前就已经使用洪武三十五年纪年。这也可与《札付》相印证。宋端仪《立斋闲录》有这样一条记载:“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十三日,燕王令旨,谕在京军民人等知道:‘予昔者守固藩国,以左班奸臣窃弄威福,骨肉被其残害,起兵诛之,盖以扶持宗社保安亲藩也。于六月十三日抚定京城。奸臣之有罪者予不敢赦,无罪者予不敢杀,惟顺乎天而已。或有无知小人,乘时有事,图报私仇,擅自绑缚,劫掠财物,祸及无辜,非予本意。今后凡有首恶,有名,听人擒拿;余无者,不许擅自绑缚。惟恐有伤治道,谕尔众庶,咸使闻知。’”*宋端仪:《立斋闲录》卷二,《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1167册,第576页。从体例上来看,《立斋闲录》多直接抄录原始档案,此《燕王令旨》所载时间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十三日必为原件所有,并非经过后来追改。至此,靖难之役已经持续了近四年时间,朱棣与建文帝早已撕破脸皮,你死我活,如果朱棣这时候还使用建文年号纪年才是令人奇怪的。
从靖难之役的进程来分析,建文元年朱棣仓促起兵尚无暇顾及年号之事,所以才会出现《燕王令旨》嘉奖军功却用建文纪年这样可笑之事。纪年对于公文档案是不可或缺的要素,朱棣在日常的军政活动中逐渐会意识到使用建文年号所带来的不便,于是以庚辰纪年代替建文二年成为临时的选择。到了建文三年,朱棣打着恢复祖制的旗号,明确去除了建文年号,以洪武纪年,并追改建文纪年。这种行为意味着朱棣与朱允炆彻底翻脸,不承认建文帝的合法地位。事已至此,朱棣对下一步棋如何走显然已有规划,不臣之意表露无遗。笔者这里为何用“去除”而不用“革除”呢?建文三年,朱棣未正大位,且一直自称燕王,没有“革除”的名分。因而,朱棣即位之后“革除”建文年号的做法只是对其早先“去除”建文年号行为的正式认可和合法继承。
三、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重要证据——《奉天靖难记》
朱棣打着祖训的旗号起兵靖难,然而祖训也是他继承皇位的最大障碍。朱棣继统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朱允炆是朱元璋指定的合法继承人。《明史》记载的朱棣与方孝孺之间的一段对话,颇能反映在祖制面前,朱棣继统所面临的继统困局。
先是,成祖发北平,姚广孝以孝孺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杀之。杀孝孺,天下读书种子绝矣。”成祖颔之。至是欲使草诏。召至,悲恸声彻殿陛。成祖降榻,劳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曰:“成王安在?”成祖曰:“彼自焚死。”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成祖曰:“国赖长君。”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成祖曰:“此朕家事。”顾左右授笔札,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怒,命磔诸市。*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一四一《方孝孺传》,第4019页。
首先,诬蔑朱允炆矫诏继位,从根本上否定其合法性。“允炆矫遗诏嗣位,忘哀作乐,用巫觋以桃茢祓除宫禁,以硫磺水遍洒殿壁,烧诸秽物以辟鬼神。梓宫发引,与弟允熥各仗剑立宫门,指斥梓宫曰:‘今复能言否?复能督责我否?’言讫皆笑,略无戚容”*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卷一,第16页。。指责朱允炆一直以来对朱元璋不满,有意冒犯梓宫。
《奉天靖难记》否定建文帝合法地位的同时,也在极力塑造朱棣才是朱元璋的合法继承人的形象。
其次,编造朱元璋曾三次欲立朱棣为太子的故事,鼓吹朱棣的皇位受自于朱元璋。第一次是在懿文太子朱标生前,因其“多失道,忤太祖意”,朱元璋对高后说:“诸子无如燕王最仁孝,且有文武才,能抚国家,吾所属意。”第二次是在朱标死后,朱元璋召侍臣密语曰:“太子薨,诸孙少不更事,主器必得人,朕欲建燕王为储贰,以承天下之重,庶几宗社有所托矣。”后来在刘三吾的反对下不果。第三次是在太祖病危时,问左右:“第四子来未?”朱棣在朱允炆、齐泰的阻止下,未能至京城。根据这样的故事,朱元璋对朱标、朱允炆父子都不满意,朱棣继统最符合太祖的心愿。在太祖旗号的庇护下,朱棣篡夺侄儿皇位的行为变得合法化了。
《奉天靖难记》的编纂不仅仅是为了“献媚成祖”和“称快于一时”*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序”第2页。王崇武先生曾云:“案此书以时代较早,恩怨未消,其诬毁懿文,正为献媚成祖。惟此种丑诋,颇类村妪谩骂,自难取信于世,故后修《实录》尽去之。”(“序”第2页)又云:“此书对懿文父子之过分诬毁,虽足称快于一时,实难征信于后世。”(同上,第5页),而是有更深层次的政治考量。它“革除”建文年号,以洪武纪年,不惜捏造事实,有意对朱标、朱允炆一系君臣进行诬毁,对朱棣进行虚美,其背后的政治动机很明显——从根本上否定朱允炆之统,建立朱棣之统。《奉天靖难记》丑诋朱标、朱允炆一系,强词夺理,言辞激烈,“颇类村妪谩骂”,但这种必欲“革除”之而后快的态度恰恰是当时现实政治的真实反映,《明史》对朱棣“革除之际,倒行逆施,惭德亦曷可掩哉”的评价亦由此可见一斑。在《奉天靖难记》面前,“成祖无心革除”或“成祖无革除之名”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总之,《奉天靖难记》是一部在“革除”史观指导下编纂而成的靖难历史,也是朱棣“革除”建文年号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四、《明太宗实录》对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隐讳及对朱棣“革除”时间的推测
无论是王祖嫡、沈鲤、申时行、余继登,还是王世贞、顾炎武、潘柽章,这些否定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学者最终都将证据指向了《太宗实录》的前九卷《奉天靖难事迹》。然而,他们都没有见到朱棣敕修的《奉天靖难记》,也就是《奉天靖难事迹》的前身。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都被《事迹》误导了,没有意识到《事迹》有意隐讳了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事实。
通过比较《事迹》与《记》的文本,王崇武发现《事迹》对《记》中过分谩骂丑诋朱标、朱允炆父子之处进行了删改,并指出:“本书既丑诋失实矣,然丑诋之中仍可窥见局部真相;实录既改动失真矣,然改动之中仍可考见部分史实,故非两书比观,不足以尽其真伪,见其所以改及不改之故。”*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序”第13页。王先生对于《事迹》的纪年方式并没有特别给予关注,但这恰恰是《事迹》与《记》最本质的区别。如前所述,《记》用洪武纪年取代建文年号,以洪武三十二年取代建文元年,以洪武三十三年取代建文二年,以洪武三十四年取代建文三年,以洪武三十五年取代建文四年,《记》纪事止于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壬午朔。《事迹》用建文之年而削其年号,以元年取代洪武三十二年,以二年取代洪武三十三年,以三年取代洪武三十四年,以四年取代洪武三十五年,但是建文四年六月庚午以后(包括庚午在内)仍用洪武三十五年纪年,直到年末。
如前所述,《事迹》的这种纪年方式引起了后人至少三种不同的解读。第一种解读,将元年、二年、三年、四年等同于建文元年、建文二年、建文三年、建文四年。据此认为朱棣没有革除建文年号,王祖嫡、申时行等人均持这种意见。第二种解读,史臣误读了朱棣使用洪武三十五年纪年的用意,削去建文年号只存其年。据此余继登、顾炎武认为朱棣没有革除建文年号,而是史臣犯了错。第三种解读,削去建文年号只存其年是史臣依据“北平称兵之辞”如实直书。据此潘柽章怀疑朱棣在靖难起兵之初即将建文年号削去。无论哪种解读均属误读。
《事迹》的纪年方式是史官们费尽心机捏造出来的。因为现实中只存在过两种纪年方式:朱允炆以建文纪年,朱棣以洪武纪年。从来没有过元年、二年、三年、四年这样的纪年方式,这种纪年方式是《太宗实录》所独有的书法,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掩盖朱棣曾经去除、革除建文年号的史实。
为什么《记》大书特书“革除”,而《事迹》却要隐讳呢?主要是政治背景发生了变化。《记》的纂修距离朱棣继统未远,朱棣迫切需要《记》为自己作政治宣传。大书特书“革除”就是为了证明朱棣继统符合祖制。《太宗实录》成书于宣德五年,距离朱棣继统已有二十七年,朱瞻基的统治已经稳固,可以更客观地看待那段历史。以儒家的观点来看,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行为使得其“篡夺”之心昭然若揭。朱允炆是朱元璋钦定的接班人,朱棣发动靖难之役逼他自焚已属惭德,更遑论明目张胆地革除建文帝的正统地位。这种过分行为如不加以掩饰,必然会如同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一样遗讥千古,儒学修养较高的朱瞻基显然不想让他的祖父背负如此恶名。另外,朱高煦叛乱事件也会影响朱瞻基对“革除”的看法。朱棣以藩王叔父的身份起兵,朱高煦也是以藩王叔父的身份起兵,朱高煦起兵一定会效法朱棣打出类似的旗号*参见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第7章汉王高煦之变与惠帝史书之推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二十五”,1948年)。。继续宣扬“革除”,是否存在着鼓励叛乱的可能?这会促使朱瞻基重新看待朱棣的“革除”行为。要掩盖朱棣的篡夺行为,就必须掩盖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史实。
既然《事迹》要隐讳“革除”,为什么不完全恢复建文年号呢?因为史官们不可能也不敢否定“靖难之役”的正义性和合法性,朱棣、朱高炽、朱瞻基统系的合法性来源于此,朱棣“靖难之役”“功同再造”的性质是不可能动摇的,这一点可以从《太宗实录》冠之以“奉天靖难事迹”的标题看出来。完全恢复建文年号意味着建文帝没有过错,也就意味着“靖难之役”的正义性和合法性是有疑问的,这当然是不可接受的。正因为如此,《事迹》虽然删掉了一些过分丑诋之辞,但它基本上全面继承了《记》否定朱允炆正统性的做法*参见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相关章节;谢贵安:《试述〈明太宗实录〉对建文帝形象的描写与塑造——兼论传统史学的曲笔与直书问题》,《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1期。。要掩盖朱棣“革除”自然不能使用洪武纪年,但又不能完全恢复建文年号,《事迹》只能使用元年、二年、三年、四年纪年,存建文之年而削其号以示贬义。
总之,由于时代背景不同,《太宗实录》一方面继承了《奉天靖难记》表彰“靖难”的立场,继续否定朱允炆的正统地位,另一方面放弃了《奉天靖难记》宣扬“革除”的立场,对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史实进行了隐讳。受此影响,后世学者纷纷否定朱棣曾经革除建文年号。
如前所述,朱棣在即位之前就已经“去除”了建文年号,那么朱棣正式“革除”建文年号是在什么时候呢?关于这个问题,《奉天靖难记》没有明确的记载,《太宗实录》因为曲笔的原因更不会记载。日历是正统最重要的象征,天下奉行建文日历已有四年,朱棣继统之后首先面临的问题便是向天下说明如何计时的问题。诏令颁布,公文传递都离不开日历,如何对待建文日历,今后如何计时,这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据此笔者大胆推测,朱棣的“革除”诏书的发布应该在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六月庚午日,也就是朱棣即位的第二天。《太宗实录》也是从这一天开始使用洪武纪年。
洪武三十五年夏六月庚午,命五府六部,一应建文中所改易洪武政令格条悉复旧制,遂仍以洪武纪年,今年称洪武三十五年。复诸殿门旧名,盖建文中改谨身殿为正心殿,午门为端门,端门为应门,承天门为皋门,正前门为辂门。至是首命撤之,悉复其旧云。*《明太宗实录》卷九下“洪武三十五年夏六月庚午”,第136页。
前一天,也就是六月己巳日,朱棣拜谒孝陵之后,被诸王大臣拥立即皇位。第二天,朱棣立刻就废除建文之政,尽复洪武之政,确定今后继续使用洪武三十五年的日历,通过这一系列的动作表明自己的皇位得自于朱元璋。明诏废除建文日历、“革除”建文年号是不言自明之事。早在建文三年,朱棣就以藩王身份“去除”建文年号,使用洪武年号。在当时来讲,虽然打着祖制的旗号,但毕竟名不正言不顺,只是权宜之计。即位之后,名正言顺,必然要通过正式“革除”加以确认,唯有如此才能确立朱棣继统的合法性。“革除”建文之政,“革除”建文年号,其事一也。有趣的是,恰恰也正是这条记载掩盖了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真相,让后人以为朱棣并未“革除”建文年号,只是在建文四年六月庚午以后的日子里使用了洪武年号。
综上所述,笔者对朱棣“革除”建文年号问题形成以下几点认识:首先,朱棣在即位之前就已经“去除”建文年号。建文二年,用庚辰纪年;建文三年开始以洪武纪年,并追改建文纪年,否认建文帝的合法性,不臣之心已然显露。其次,朱棣即位之后废除建文之政的同时正式“革除”了建文年号,使洪武纪年合法化。朱允炆是朱元璋指定的继承人,受祖训约束,不革建文之统就无法正朱棣之统。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朱棣不惜篡改历史,捏造事实,编纂《奉天靖难记》来丑化朱允炆,美化自己。再次,宣德时期,史臣们认为“革除”建文年号背后透露出来的“篡夺”之意太过明显,在纂修《太宗实录》的时候,创造出元年、二年、三年、四年、洪武三十五年的纪年方式来取代洪武纪年,对朱棣“革除”史实有意曲笔隐讳,给后人的认识造成混乱。最后,因为误读了《太宗实录》的书法,万历朝臣在恢复建文年号的政治活动中,明确否定了朱棣曾经革除建文年号。王世贞、余继登、顾炎武、潘柽章等著名学者均不同程度地接受了这种说法,对后世影响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