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艺术作品创作灵感与意境
2018-09-28余树栋
余树栋
摘要: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思想智慧,历史文化的积淀,但现今各种思潮互相交融,人们对书法的研究越来越忽视。为此本文就当代书法艺术创作进行了研究探讨,介绍了书法艺术创作的“三态论”,并对书法艺术意境与灵感内涵作了详细探討以期能为当代书法艺术创作提供参考作用。
关键词:艺术;状态;创作;灵感;心灵呼应
中图分类号:J2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005-5312(2018)08-0014-02
一、引言
书法艺术是中国民族特有的艺术形式,富有强烈的艺术美感,也是我们的精神家园,反映主流思想,弘扬真善美。然而,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书法艺术备受青睐,书法艺术创作的形式呈现多样化、趋于商业化。因此,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认识书法艺术创作,从真正意义上找回属于自己的创作主体精神书法美学观。
二、书法艺术创作“三态论”
书法艺术创有三态论,分别是静穆、激情和闲适创作。其中每一种状态都会产生不同的创作效果,以及产出不同意境和韵味的作品。这三种状态分别代表三种书法艺术创作的文化心里和审美情趣,各有特点,并相互为用。
静穆创作状态:养气敛心,静和天机;激情创作状态:天放自得,妙于天成;闲适创作状态:平淡自然,悟透天道。
书法艺术创作之三态,实质反映三种人格,三种书法艺术创作境界。生活原本就是平淡闲适的,喜怒哀乐各得其所,书法创作自然顺其自然。然而实际中审美观念与书法创作常常相悖,人的审美情趣各有不相同。历代书家的作品各有其长、其短,这就需要用美学的、历史的、伦理的标准来全面考量,扬长避短,求得最佳的书法艺术视觉表达效果。南北书风各有不同,批评标准各异,实战水平各有深浅,这都会带来创作上的难度,尽管如此,仍要提升,本着性灵,顺应天理,自然能优入圣域,艺术之道,止于至善而后已。
三、书法创作的灵感内涵
(一)理性与激情
古罗马文艺理论家朗吉弩斯在《论崇高》中阐述:艺术崇高的来源“第一而且最重要的是庄严伟大的思想,……第二就是强烈而激动的情感”,“没有任何东西像真情流露那样能够导致崇高”。即是说,艺术创作首要的是强烈而激动的情感。书法创作中,高明的书家首先善于观察自然界与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事物,然后通过书法艺术形式,表达美好的主题情感,并且这种情感能使受众真切感受到。再次就是书家的深厚学养和最佳的身心状态,古今没有无学问的书法大家,渊博而深厚的学养是书法意境创作的坚实基础,身心状态最佳也是极为重要,虚静的心理状态被历代书家作为创作构思。
总之,书法创作者在创作时要“静下心来、精益求精搞创作”,使构想处于微妙境界,以触发灵感的到来,潇洒飘逸的创作便会笔转神运,让心灵翱翔,仰观俯察,以养气入静达神,使心灵光明莹洁,进入物我合一的境界。其妙境自然天成,达到超越时空、超尘脱俗、天籁自明的自然之境。书家大凡都经历过反复强化练习和系统技法训练的洗礼,一般会有谙熟的书写经验和表现技法。在创作的书写过程中,这种经验和技法始终衡量着每一笔、每一字、每一行,乃至全篇,一有败笔便会立刻感觉出来。不合理、不合法、不协调的感觉,完全取之于书家各自的经验和感观。
书法艺术创作中要善于在规范的基础上吸百家之长,展开自己的构思、写法,并有所创新,是一种创作的演绎和超越,而不是挪用、照本宣科。若有人认为自己的作品是出自某一家的,自己则会认识到自己的短处和不足,从而极力避开。随情随意,按照自己的创作方式,在合“理”啥“法”的范围内进入创作。每当我要创作之时,甚至是小到完成一幅作品,我并不是提起笔来就写,而是事先在头脑里对表现形式反复的思考、构思,创作内容上进行反复书写与重构,目的是预先设想中能找到一个最佳效果表达,而后以系统化的综合技法进行深入调整,这种“最佳”往往得之于偶然,然而偶然之中,又存在必然的前提,谁都羡慕一下笔便一挥而就,但要取决于平日无数次的反复创作的历练。
(二)笔墨与心灵呼应
在书法的练习上我们常作融汇的尝试:
一是在碑帖之间的相融,在保持浑穆沉稳的汉、魏不变的基础上,深入对王羲之《十七帖》的临习,来解决和疏通点画在一件作品中的起、始、运行的精微度,尤其是对孙过庭《书谱·怀素自叙帖》着力尤深,反复琢磨其内外的相互关系;
二是临创相融,无论多么经典的书帖都是静态的,但只要要用动态的心灵去感悟它、领会它,方能使古人神秘的精神符号与今人的积极思考产生紧密联系。
以此为依托来追寻到我们自己的创作符号,书法的载体是汉字,表现书法美的手段是技法,文化才是书法艺术的灵魂,才是书法艺术创作的意境之所在,即是说,要在“艺”与“道”之间融会贯通。只有当我们心手双畅时才能表达出精神、意境最内蕴神秘的内涵。书法创作是从局部到整体的过程,这个过程存在于用笔的精微、章法的张力及精神上的清畅俯仰之间。只有高度圆融和谐以上因素,才能成就一件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书法贵在生机,贵在活力,人的心态表现为字的状态,因此,要充满理性与激情进行创作,可大喜,可大悲,但不可烦,更不可大烦,心烦则字燥。
临练摸索的历练过程,探寻出书法最重要的意境在于笔墨的表现力、心灵的感召力和结构层面的组织力,最可贵的是在创作时的构思和想象,大与小、黑与白、欹与正、形与意……由局部到整体,变化而统一,错落有致,从矛盾中展开,在对立后和谐,古今书法精品,盖莫能外。书法之初则有法、终则无法;初则见技,终则见情;初则开卷、终则开心。在漫长的临、书、学、创作历程中,我们应该始终践行“慎独”、“恒学”、“灵悟”、“独善”。
四、书法艺术的意境内涵
书法艺术创作的意境具有独特的内涵,关于书法中的“意”各有其说,王羲之《书论》提出的“意在笔前”,虞龢《论书表》“欣时年十五六,书已有意,为子敬所知”中“意”均为经营、构思之意。
梁武帝《观锺繇书法之十二意》之“意”,是指具体的十二种笔势,“以言发意,意则应言”是说“意”偏重于思想,“手随意运,笔与手会”之意,则是指书家的艺术意志,指创作时伴随思想而行的主题情感。
晋代成公绥《隶书体》中阐述道:“工巧难传,善之者少。应心隐手必由意晓……”“意”是指书法用笔结体要靠心灵去领悟、去品赏,是人的主管领悟。综上通俗来说,“意”是指书家的审美体验与审美情感相结合所产生的审美意象,“境”是指书家在书法艺术创造中,由心灵再造的境界,即虚灵的境界。简言之,书法意境是指书法艺术作品中呈现出的一种扑朔迷离,朦胧含蓄而又寓意深刻,耐人寻味的艺术氛围,如书法的神采、气韵、笔意、书意等内在的精神境界。
当代美学家宗白华先生曾说“意境是艺术家的独创,是他最深的‘心源和‘造化接触时突然的领悟和振动中诞生的,它不是一味客观的描述”。他认为“心源”和“造化”两者合一,是客观和主观情感的共融。具体来说,书法艺术创作意境内涵有表“象”和表“情”。
(一)表“象”
书法艺术的载体乃是汉字,汉字的体式虽经多变,然始终未脱离象形的特征,其点画的书写能够造就成与现实事物形体有类似之处的形体。书法以线条为语言,通过线条创作出汉字艺术形体,包含超越书家主观意图的客观意义,是一种特殊的艺术符号。
苏珊·朗格曾说:“所谓艺术符号,也就是表现性形式。”书法的线条不是单纯的自然界美的事物的形式再现,其真正的价值在于其意味,书法的线条是书家提取的自然万象的神髓,由线条所组成的汉字艺术形象看似无序而实为有序,形简旨富、韵味无穷。书法线条的粗与细,长与短,浓与淡,时短时连,若隐若现,飞旋连转,穿插交织,纸面的空白被笔墨点线巧妙地分割,在有墨处呈现出牵丝、仰俯、向背、疏密、长短、参差等视觉形式变化之美。空白处浩渺无际,荡漾着一股灵虚之气,蕴涵着无穷的意象,这就是所谓“象外之象”。
清代书家邓石如说:“书法要‘计白当黑”,无笔无墨处也是一种奇妙的境界,能使作品超越有限的形质,而进入一种无限的境界之中,给受众一种自由想象、驰骋情感的想象空间。
(二)表“情”
书法艺术原本是心灵的艺术,是书家抒情的一种艺术表现,是书家心灵的视觉抒发。于是书法创作便成为书家的理想人格化化身,并呈現特定情感与时代精神。从大的方面说,书法意境所表现的“情”是民族情感,在书法创作中体现出中华民族的哲学、文化、美学和艺术精神内涵。一定程度上来说,书家的民族情结越深,其书法意境就越能包孕和表现我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精髓。
此外,还有主体的创新精神和时代精神,探索主观规律和反映精神世界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目标。不同时期的书法意境体现着特定时代文化精神,所谓“晋尚韵、唐重法、宋取意、元宗态、明主趣、清求朴”。
书家在生活中积累和捕捉事物形体与动态美感受是书法艺术创作主体精神的基础,作品中所体现的主体精神取决于书家的思想情感、审美理想及对现实美的感受等因素,“自然精神”的道家美学境界便是书家在创作时的思想情趣归宿,正如《诗品·精神》所言“妙造自然”。
因此,书家创作时合乎自然、道法自然的审美规律,创作本白天成,以形写神,于虚实隐现中妙造自然之境,从而获得“自然高妙”的浑成之美。
五、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当前社会错综复杂,人文环境巨大改变,书法艺术创作已呈现多元化。要创作出能体现中国精神与书家创作精神内涵的书法作品,必须要切实深融到静穆、激情和闲适三种创作状态,达到笔墨与心灵共鸣。
书法之美源于生活,源于激情与理性,源于书法家的思想感情、审美趣味以及人格襟抱。书法艺术的真正古典精神表现在作品中对于真正意义上的回归,即是在真正意义上遵循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书法美学观,站在历史的、传统的、文化的、民族的视点上品读书法、观照书法,深入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