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二元Logistic模型的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研究*
——源于河北省贫困山区县的调研样本
2018-09-28户艳领李丽红
户艳领,李丽红,任 宁,王 洲
(1.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保定 071002; 2.河北大学人事处,保定 071002)
0 引言
农村土地流转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指出,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1]。可见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意义重大,然而调研发现,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复杂,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农户流转意愿和流转行为不匹配等问题,很多流转意愿并未转化为流转行为,对此学术界给予了充分关注。
土地流转意愿影响机制方面,陆继霞和何倩(2016)研究发现,农户将土地流转出去的原因,主要体现在追求更加稳定的收入和谋生途径的多元化、社区群体的转让活动带来耕种压力等方面[2]。周妮笛和李明贤(2013)研究发现,户主的受教育水平越高、流出土地的用途越偏向于种养业、土地流转的价格越高、土地流转受法律保护的程度越高、参加合作组织,农户的流转意愿越强烈; 而户主年龄、土地流转期限、家庭劳动人口数量、农户认为土地产权的私有化程度等为限制性因素[3]。鲍盛祥等(2014)研究表明,农户对土地受转方的信任度会对土地流转意愿产生正向影响,农民更愿意把土地转让给自己信任度较高的亲戚或朋友[4]。林善浪等(2010)认为土地流转意愿受劳动力转移距离和转移时间影响[5]。农户家庭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数越多、户主从事的职业以非农职业为主,则转出土地的意愿越强烈,而纯农业人口数量与土地流转意愿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王晟哲, 2012)[6]。
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的匹配方面,对于迫于生计或社会群体性压力的农户来说,其将土地转出并非一定代表其真实的流转意愿(陆继霞,何倩, 2016)[2]。牛勤(2015)认为贫困地区农民对土地盲目眷恋的观念意识、非农收入较低和普遍较低的文化程度等因素制约着其流转意愿,进而禁锢了土地流转行为的发生[7]。王余丁,黄燕燕(2017)运用多元Logit回归模型分析发现,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和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较为相似,二者既相互影响又相互独立,流转行为并不能完全由流转意愿所控制[8]。钟晓兰等(2013)研究发现广东省农村农户土地流转形式以出租为主,流转行为特征存在地区差异性,且流转意愿越强烈越容易发生流转行为,但也存在一些外部因素制约着流转意愿转化为流转行为[9]。
综上,梳理学者对于土地流转的研究发现,受教育水平、流转价格、年龄、流转期限、经济条件等作为影响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已经得到广泛共识,但以往研究关注更多的是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对流转行为的研究较少,且研究区域的选取较少地关注贫困山区。贫困山区土地流转意愿和行为状况如何,二者的匹配关系如何,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如何等问题亟需进一步研究。为推动贫困山区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并为相关部门制定土地流转、精准扶贫等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文章立足于河北省贫困山区县调研,对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以及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的匹配情况展开深入研究。
1 样本分析
1.1 数据来源
该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课题组在2016年7~9月对河北省贫困地区进行的主题为“贫困地区农户土地流转情况”的专项问卷调研,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形式,为研究需要,从中选取贫困山区的问卷,样本总数为461份,有效样本为457份,有效百分比为99.13%。调研样本的范围涵盖河北省的6个地级市所辖范围内的19个贫困山区县(表1)。
表1 调研样本区域分布情况
调研市域调研县域保定唐县、顺平县、阜平县、易县承德平泉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石家庄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赞皇县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邢台临城县张家口阳泉县、蔚县、崇礼县、怀安县、赤城县
2 主要样本数据的描述统计分析
该次调研的内容包括农户自身情况、农户家庭情况、农户所在村庄特征以及农户对土地政策的认知等4个方面,该文从中选取主要样本数据进行描述统计分析,以便充分了解贫困山区农户的特征。
2.1 农户的自身情况
贫困山区的农户调研样本中,男性居多,占比为66.7%; 处于31~50岁年龄段的农户所占比重最大,比例为50.5%; 从农户的文化程度来看,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户占比最多,为34.0%,其次是小学,文化水平在高中及以上的农户占比较少,仅为二成。
2.2 农户的家庭情况
农户家庭去年总收入中,以“1万~3万元”的比例居多,占比为38.2%,在“3万元及以上”的比例最小,占比仅为13.2%,这反映出贫困山区农户家庭整体收入情况相对较低; 在问及“家庭收入中种田收入大约是多少”问题时, 48.5%农户的回答是三成及以下,答案是七成以上的占比仅为12.9%,可见,贫困山区农户的家庭总收入中还有其他的非农收入来源; 依据“您家几口人”和“外出打工人数”两个变量生成“外出打工人数比例”,在二成以下的最多,占比为60.7%,四成及以上的合计不到10.0%,这反映出贫困山区农户留守本村者相对较多,外出打工的人数相对较少。
2.3 农户对土地政策的认知情况
农户对土地政策的认知情况会直接影响其流转意愿的决定。样本数据显示,农户对于“在您看来,您种的地归谁所有?”这一问题,选择“国家”和“自己”的占比较多,分别为38.9%、34.0%; 在“现在您村土地的确权是确定的什么权利”一题中,选择“承包权”的比例最大,为38.1%,对“经营权”和“不清楚”的选择比例相近,分别为24.4%、25.5%,“所有权”的选择较少,为12.0%; 在涉及“您听说过农民的土地权利长久不变的国家政策吗?”题目的选择中,“听说过”的占比为38.8%,“没听说过”的比例为61.2%。可见,很多贫困山区农户对土地政策认知不清。
2.4 农户流转意愿主观原因的描述性统计
样本数据显示,农户愿意流转的原因中以“自己耕种成本高、辛苦、收入低”选择占比最高,为68.5%; 不愿意流转的原因中以“保障口粮需要”选择占比最高,为50.8%(表2),据此可初步判断农户土地流转愿意与否与农户的生计需要密切相关。
表2 流转意愿主观原因的对比分析
愿意流转的原因占比(%)不愿意流转的原因占比(%)外出打工,没空打理31.5保障口粮需要50.8镇、村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13.1没有其他(非农)就业渠道40.8自己耕种成本高、辛苦、收入低68.5承包土地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28.3流转收入高,很划算36.5怕流转后失去土地权益35.8没有其他原因,就是不愿耕地3.6想转出去,但没人愿意或出价太低19.2跟随别人做法4.5担心转出去自己想种时难收回38.3其他,请注明4.1其他,请注明5.8
2.5 土地流转的期望
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期望主要包括流转租金和流转期限,这两方面的期望是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是否强烈、土地流转行为是否发生的重要因素。样本数据显示,农户对于土地流转期望期限的选择中以“3~5年”居多,占比为44.3%,而选择“10年及以上”的比例仅为23.5%。农户在土地流转期望租金的选择中,对各期望租金区间的选择占比相差不大,但以“2 000元及以上”占比最高,为28.3%。这反映出很多贫困山区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期望期限较短但租金期望值较高。
3 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作用机制分析
3.1 变量选择
3.1.1 因变量的选择
问卷中关于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划分上,基本包含愿意和不愿意两种情况,将愿意土地流转设为1,不愿意土地流转设为2。调研样本中还存在无所谓态度,由于其难以划分为愿意与否,且对于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无统计学意义,因此该文在构建模型时将其做缺失值处理剥离出去。
3.1.2 自变量的选择
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较多且作用机制复杂,该文主要从农户自身特征、农户家庭情况、农户对土地政策认知、农户对土地流转期望等4个方面进行分析。各变量赋值见表3。
表3 相关变量
因素分类自变量变量代码变量定义农户自身情况性别X10:女; 1:男年龄X2数值型变量文化程度X31:小学以下, 2:小学, 3:初中, 4:高中, 5:大专及以上农户家庭情况家庭总收入X41: 0.5万元以下, 2:0.5万~1万元, 3: 1万~3万元, 4:3万元及以上对土地政策的认知土地归属认识X51:国家, 2:乡镇政府, 3:村(组)集体, 4:自己, 5:不清楚土地确权内容X61:所有权, 2:经营权, 3:承包权, 4:不清楚土地流转期望租金期望X71:500~1 000元, 2: 1 000~1 500元, 3:1 500~2 000元, 4: 2 000元及以上租期期望X81: 3~5年, 2:5~10年, 3: 10年及以上
3.2 模型设定[10]
根据以上对因变量的划分可以看出,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符合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因变量的要求,因此该文选择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找到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定量关系。
模型的具体表现形式为:
(1)
式(1)中,p代表调查对象愿意参与土地流转的概率,β0,β1,β2,…,βk是影响土地流转意愿各变量的估计参数。由(1)式可以得到优势比的计算公式:
(2)
调查对象愿意参与土地流转的概率p的计算公式:
(3)
通过参数βi(β0除外)的估计值以及Logistic回归其他实证结果可以分析各影响因素的作用情况。
3.3 模型结果及影响因素分析
运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由表4可知,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回归模型通过了LR Tests(似然比检验),表明模型的各自变量至少有一个与因变量显著相关。模型的Cox&Snell R2和Nagelkerke R2相对较高,且预测准确率高达73.0%,这说明模型拟合效果良好。另外模型拟合优度检验(HL Tests)卡方统计量的伴随概率为0.295,大于显著性水平0.1,说明模型拟合结果与数据较为吻合。综合来看,所建回归模型效果良好。
该文依据各参数的伴随概率值,将影响因子分为3个层次,即外围、较强和显著性[11],具体分类标准和因素分类情况如图1所示。
3.3.1 外围影响因素
通过实证结果分析发现,性别和租金期望两个变量的伴随概率远大于0.1,因此将其归为外围影响因素。
研究中,“性别”为无序二分类变量,以“女”作为参照,伴随概率为0.401,表明性别对土地流转意愿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影响,但其系数为负,仍认为相对于男性来说,女性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较高,这与贫困山区女性从事农业活动的劳动能力较弱,更倾向于转出土地以从事非农职业有关。“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租金的期望”作为有序多分类变量,以“500~1 000元”作为参照,综合实际样本调研结果和回归结果来看,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租金期望的选择中,“1 000~1 500元”、“1 500~2 000元”和“2 000元及以上”的回归系数均为正数,且占比分别为21.7%、27.4%、22.6%和28.3%,可以看出这四个选项的占比分布较为均匀,并无明显的分布差距,可以推断,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租金的期望对土地流转意愿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但由于其相应系数均为正数,仍认为其对流转意愿有正向影响,即期望流转租金越高,农户流转意愿越强。
表4 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参数估计结果
变量代码BS.E,WaldSig.Exp(B)变量代码BS.E,WaldSig.Exp(B)X1(1)-0.2440.2910.7040.4010.784X610.9350.012X2-0.0240.0162.2890.1300.977X6(1)1.0940.5184.4600.0352.985X313.7990.008X6(2)0.8830.4893.2540.0712.418X3(1)0.2510.4520.3070.5791.285X6(3)1.6000.50210.1600.0014.954X3(2)-0.7600.4692.6270.1050.468X71.0630.786X3(3)-0.6680.5321.5750.2090.513X7(1)0.0150.3920.0010.9701.015X3(4)-1.7760.9423.5520.0590.169X7(2)0.0720.4130.0300.8621.074X48.1350.043X7(3)0.3380.4000.7150.3981.402X4(1)-0.9290.3855.8310.0160.395X87.9850.018X4(2)-0.5400.3702.1290.1450.583X8(1)-0.6580.3144.3810.0360.518X4(3)-1.2080.5135.5420.0190.299X8(2)-0.8720.3436.4830.0110.418X58.1800.085常量0.6701.1390.3460.5571.953X5(1)0.2420.7320.1100.7411.274X5(2)0.1910.3960.2330.6291.211X5(3)0.9250.3317.8090.0052.522X5(4)0.3700.5840.4010.5261.448 LR Tests;χ2=71.973;Sig=0.000;-2loglikelihood 352.245;Cox&Snell R2 0.200;Nagelkerke R2 0.274;HL Tests χ2=9.590 Sig=0.295;模型的预测准确率 73.0%
图1 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分类情况
3.3.2 较强影响因素
由表4可以看出,年龄和农户对土地归属认识的伴随概率接近于0.1,认为其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比较大。实证结果表明,“年龄”作为数值型变量,回归系数为负,表明年龄会对土地流转意愿产生负向影响,随着农户年龄的增大,其参与土地流转的意愿会减弱,这可能是因为大龄者或老龄者恋土情结较为强烈,更加看重土地的生计保障功能。
农户对土地归属认识这一变量的系数为正,且根据Exp(B)可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认为现在所种的土地归属于自己的农户更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这可能是因为贫困山区的农户的认知中,当土地归属于自己时,就会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进而会促使他们参与到土地流转的工作中。另外,这一问题也反映出在贫困山区还有相当部分农户对土地的归属认识不清,而这使得他们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存在一定的误解。
3.3.3 显著性影响因素
实证结果表明,文化程度、土地确权内容、租期期望以及家庭总收入等4个变量的伴随概率均小于0.05,表明其对流转意愿具有显著影响。调研样本显示, 78.9%的农户的文化程度都在初中及以下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农户对有关土地政策的认识。
文化程度是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显著性因素,模型中此变量的回归系数多数为负,表明农户的文化程度越高,其土地流转意愿越弱,由于调研对象为贫困山区的农户,结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家庭总收入的回归系数为负值,表明收入越低,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越为强烈,家庭收入较低的农户为摆脱贫困,更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以外出打工来获得更多的非农收入。
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租期的期望和土地确权内容的认识这两个变量均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对因变量的解释程度很大。其中,土地流转租期期望的系数是负值,表明土地转出的期限越长,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越弱,不难理解,“土地是农民的命根”这一根深蒂固的思想影响已久,对于贫困山区的农户来说更是如此。另外样本数据显示,对土地流转租期的期望中,有44.3%的农户选择“3-5年”,可能是出于对土地权利保障的担心,害怕土地流转出去时间过长土地的权益难以保障,这也反映出加强流转行为保障的重要性。对土地确权内容的认识的系数是正数,而且发生比表明,农户在对土地确权内容认识不清楚的情况下,流转意愿更为强烈,这可能与贫困山区部分农户的思想认识有关,对土地相关政策的认识存在误解。
表5 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的匹配分析
%
4 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的匹配分析
一般而言,意愿是个人所持有的看法或想法,直接支配个人的行为,而只有意愿转化为实质性的行为才能产生客观的效用。相对应地,农户所持有的土地流转意愿直接决定着土地流转行为的发生与否,而促进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实质性转化为流转行为才能产生客观实效作用。为此该文利用交叉分析定性判断贫困山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向流转行为的转化情况,对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的匹配情况展开深入分析。
表5所示的是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构成的交叉矩阵分析结果,卡方检验显示,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之间呈极显著相关关系。进一步立足于主、反对角线进行二者的匹配分析。主对角线反映的是二者较为匹配的情况,没有流转意愿的农户中有高达73.9%没有参与流转,而有流转意愿的农户中最终只有40.7%发生了流转行为; 反对角线反映的是二者不匹配的情况,有多达59.3%农户的流转意愿未转化为实际的流转行为,接近三成的农户虽无流转意愿但却发生了流转行为。这表明贫困山区农户农地的流转行为与流转意愿较为不匹配,农户最初产生的意愿与最终发生的行为并不一致,可能有一些外部因素制约着流转意愿向流转行为的转化,精准定位并针对性解决这些限制因素有利于贫困山区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结论与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既符合常识判断但也有一定的特殊性,且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的匹配情况不佳,这与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很多农户文化水平较低和恋土情节等因素息息相关。该文立足于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定位导致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不匹配的障碍,并提出如下几条建议。
5.1 重点完善贫困山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年龄越大,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意愿就越弱,这一方面说明贫困山区农户的恋土情节较为严重,另一方面也说明贫困山区农户对土地的保障作用尤其重视,甚至认为土地承担着除传统生产功能之外的社会保障功能。对此,应加大对贫困山区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尤其要加快优化60岁以上和丧失社会劳动能力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步伐,使更多的农户满意相应的社会保障,而降低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参与土地流转。
5.2 培育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做好信息服务定位
研究结果表明,土地流转租金越高、期限越短,农户的流转意愿越强,说明贫困山区部分农户对农地流转的信息认识不到位,主观意志性较强。受限于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现状,互联网设备、交易平台等配套不足,导致土地供求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而阻碍了农户流转意愿向流转行为的转化。在此背景下,加快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关键之一便是培育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依据一定的原则对农地分等定级,客观评估农地的价格,建立农地供需信息平台并及时发布,使土地流转供求双方的信息更加匹配,促进土地流转租金、流转期限更加符合流转农户的需求[12]。
5.3 深化土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通过之前关于农户对土地政策认知情况的分析可见,农户对于土地相关政策的认识存在一定的不清楚和误解,从而影响到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观原因是由于贫困山区很多农户的文化水平较低,客观层面也反映出相关土地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农户对土地政策认知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的土地流转很容易产生纠纷与后续困难,不利于土地流转工作的长期稳定开展,因此,要通过墙体媒介、集体宣讲、入户宣解等方式加强土地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让农户更深入地了解土地政策[13]。
5.4 拓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渠道,丰富调节形式[14]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或矛盾屡见不鲜,在偏僻且发展相对落后的贫困山区更是如此。应尽快增加贫困山区专门的农地纠纷仲裁调解机构,以土地流转实践相关的各部门人才为骨干,大力培养调解人才,通过培训和实践建设一支技术过硬的调解队伍。搞清纠纷双方的利益诉求,拓展纠纷解决渠道,注重土地流转中各项纠纷的解决时效,丰富调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