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亡勃忽”与党内批评
2018-09-28刘益飞
_刘益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跳出历史周期率”这一重大命题,这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庄重宣示。这不由使人回想起历史的声音、历史的启示。
多年来,党内外人们对1945年毛泽东与黄炎培的“窑洞对”总是津津乐道,对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如何走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之问念念不忘,当然,对毛泽东充满自信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更是记忆犹新。这既是一段可入史册的精彩问答与宣示,也应是一种不忘初心的鞭策与激励。其实,党内这种关于“兴亡勃忽”之论早已有之。张闻天1938年在党内第一次提出要正视“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问题,7年以后,黄炎培老先生在延安重提此话,只不过,张、黄二人提出“兴亡勃忽”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且,张、黄二人是同乡,均是今上海市浦东新区(旧川沙县境内)人,两家相距十多公里。
1938年7月26日,张闻天在延安对抗日军政大学学员作讲演,讲到为达到动员全国最大多数的人民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一目的,一个革命者,一个革命的政党,必须“要有伟大的胸怀与气魄”,张闻天特别讲道:“所谓‘禹汤罪己,其兴也勃,桀纣罪人,其亡也忽’,这已成为中国人公认的历史真理。而承认这个真理,就是一方面要善于批评自己,另一方面又要善于接受他人对自己的批评,不讳疾忌医。”张闻天将此作为“造成伟大的胸怀与气魄的必要条件”(《张闻天选集》205—206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版)。张闻天、黄炎培所论“兴亡勃忽”,他们引用的古语,出自《左传·庄公十一年》:“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在古籍与历史传说中,禹(古尊称大禹)、汤(即商汤王)是自律甚严、肯做自我批评即“罪己”的帝王典范,而桀纣(即夏桀王、商纣王)则是一味“罪人”的暴君代表。据传,大禹有次巡视时看到被捆的罪犯就哭起来,说这怪我教化不严,从此后凡有人犯罪,大禹就要抽自己一鞭;商汤王则把洪灾归为自己骄奢淫逸得罪了老天,自己断食一周。而与此相反,桀、纣则被视为中国历史上最荒淫无度、暴虐无道的亡国之君形象,自然,这二位是从不肯做自我批评的,总是“罪人”不“罪己”。
显然,对“兴亡勃忽”这一重大命题,与黄炎培从“历史周期率”的角度来解读不同,张闻天是着重从对待批评的态度来解读的,其实,二者有殊途同归之理。从历史来看,对待批评的态度有悖常理,发展下去也是要亡党亡国的,当年震惊世界的苏东剧变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那些执政党容不得对自己的批评,更不做自我批评,以至于积重难返。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一个革命政党对待批评的态度,就是党的生命般的东西。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有许多重要的论述,毛泽东也曾坚定地认为:党内批评“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6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张闻天谈“兴亡勃忽”之理,强调的是“一方面要善于批评自己,另一方面又要善于接受他人对自己的批评”,这大体上就是现今所讲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当然,张闻天所讲,就不只是限于党内批评了,试想一下,如果一个政党连党内批评都容忍不了,那对来自党外的批评就更是排斥不已了。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经验教训,比1980年的《准则》新增写了一条,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这至少表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今天执政党的党内生活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九大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强调党要“勇于自我革命”,更彰显了党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心和勇气。
当然,要真正做到“罪己”,要有像样的自我批评,历来很不容易,自秦以来两千多年,能“罪己”的君王屈指可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张闻天当年在同一个演讲中所指出的:“人们的弱点,在于常常喜欢恭维自己、奉承自己、拍自己的马屁的人……对于那些正直不阿、大公无私的人,却常常抱有厌恶与不快之感,对于过去有过争论的人、有过恶感的人,常常表示怀恨。这种态度显然是完全不正确的。事实上,那些善于恭维自己、奉承自己、拍自己马屁的人,正是那些最容易把事情弄坏的人。而那些能够经常指出与批评自己的缺点与错误的人,却正是对于事情最有帮助的人,最可宝贵的人。”(《张闻天选集》,第205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版)读读这段80年前的话语,想想这段岁月中的一些党史风云人物,不禁感慨张闻天的睿智和一针见血。一个长时期以来,在党内生活中开展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往往很难,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在于此。理性地讲,自我批评主要是靠人的内生动力,有赖于主体的自觉性,而人的自觉性往往是有限的,党员干部也难例外。因此,一方面,当然是应继续强调“领导干部要自觉进行自我批评”,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切实保障党内外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批评,特别是鼓励和保障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对领导干部进行负责任的公开批评。古今中外的历史常常给我们这样的启示:“罪己”难,督促“罪己”更难,只有大力形成真正有力量的批评,才能促进让公众满意的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