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2018-09-26
律师智胜——艺术诉讼法经典案例解析
汪腾锋
“浑水摸鱼”巧避己过彰敌错出奇制胜博弈贵金属网络交易案(上)
案情回放:
上世纪80年代初,深圳以热火朝天的改革风气和形象广泛地影响着全国各地,不少内地省份的有识之士纷纷南下,一些港澳台等海外投资客也集聚于此。鱼贯南下深圳的人流中,上海女青年陈某峰凭着青春靓丽的美貌与能歌善舞的才艺,在深圳这个南国边陲的经济特区,开始了热烈红火、风光无限的演艺生涯。
有诗云:“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早时不计算,过后一场空。”一晃儿近十年,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经的美少女陈某峰已然成了大龄剩女,不但演艺事业开始走下坡路,个人生活也面临困境,尽管为男友生下了一个女儿,却还是被那个不负责任的渣男抛弃了!就在这时,陈某峰认识了港商罗先生。罗先生年长陈某峰很多岁,对姿色尚存的陈某峰颇为关照。为了生计,也为了尽早摆脱痛苦的心情,陈某峰和罗先生相好同居了。
1999年,罗先生在深圳购置了一套3室1厅的房产,一来作为两人在深圳幽会时的栖身处所,二来作为赠予陈某峰的定情礼物。办理产权证手续时,罗先生提出与陈某峰共同署名,各占一半份额。不过,首期款是罗先生支付的,剩余的房款以按揭贷款的形式每月支付,而按揭贷款的手续是以陈某峰的名义办理的。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六七年。
2005年,罗先生在深圳经营的企业由于管理不善倒闭了,罗先生本人也离开深圳回了香港。此后,陈某峰和罗先生共有的那套房产一直由陈某峰独自居住使用,该房产的按揭贷款也全部由陈某峰独自承担。2008年年底,罗先生在香港去世。到2010年年底,陈某峰终于艰难地还清了这套房产的所有贷款,本以为可以安心地拥有这套房产的全部产权了,谁知2011年12月,罗先生在香港的遗孀林某英(未办正式婚姻注册的事实婚姻妻子)以死者罗先生配偶的名义携子女找上门来,向陈某峰索要这套房产的产权或这套房产的总价款……
陈某峰自然不肯把自己辛辛苦苦供完贷款的房产拱手相让给情敌,于是双方对簿公堂。
罗先生的香港遗孀作为原告向深圳某某人民法院起诉了陈某峰,索要罗先生拥有的一半房屋产权遗产。这单复杂的遗产官司经过半年的审理,某某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争议房产的一半(50%)产权属于罗先生的遗产,应由罗先生的香港遗孀林某英及其子女们继承。罗先生的子女们已办理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和公证,因此,争议房产的一半(50%)产权全部由罗先生香港遗孀林某英一人行使继承权。
陈某峰收到这份败诉判决后心有不甘,她慕名找到广东省知明律师事务所,求助于汪腾锋律师团队。我们代理陈某峰将不服深圳市某某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书提交给了深圳市某级人民法院。
在为陈某峰撰写的上诉书中,我方律师抛开陈某峰与罗先生非法同居、有重婚之嫌的实际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的上诉委托人陈某峰与罗先生已形成事实婚姻关系,而被上诉人林某英和罗先生之间并没有在香港进行合法的婚姻注册。也就是说,两人没有办理法律登记结婚的手续,因此,上诉人陈某峰与被上诉人林某英一样,对罗先生的相关遗产也拥有继承权,至少应该和被上诉人林某英得到同等对待,一审判决显然很不公平,严重地损害了上诉人陈某峰的合法权益。
二、上诉人陈某峰的女儿卢某怡与已故的罗先生之间具有事实抚养关系,依法享有罗先生50%产权中的一部分继承权。
三、依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罗先生名下的遗产份额,在其死亡那一刻的时间已经固化并确定了继承人林某英依法所应继承的遗产标的即房产价值的金额数目。而之后由上诉人陈某峰支付按揭贷款兑价等因素所产生的涉案遗产房屋的增值部分一概与被上诉人林某英无关,一审判决罗先生的一半(50%)产权全部归被上诉人林某英继承,显然属于错判,于法无据,于实不符……
这个本已经败诉的遗产案,经过三个月的审理,经过汪腾锋在法庭上下寸土必争、寸利不让的艰辛努力,结果二审大获全胜。深圳市某级人民法院判决该房产权90%归陈某峰享有,陈某峰应酌情支付林某英10%房产价款,即当时的估价款中的12万元。
收到满意的二审判决后,陈某峰以一面红彤彤的锦旗和舒心的微笑感谢并拜别了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不料,半年后的2013年4月,陈某峰又满怀痛苦地找到我们求助。
原来,2013年年初,昆明某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一名业务员,在网上以黄金白银贵金属期货交易容易获得暴利而且安全、比股票赚钱还快还容易等说辞,鼓动陈某峰投资黄金白银贵金属期货交易。在强大的虚拟利益诱惑下,陈某峰一时丧失理智,与这名业务员到银行,开通了一个与该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交易平台关联的贵金属交易账户,并先后转入数十万元资金尝试黄金白银贵金属期货交易,以期获利。
没想到,在这名业务员指导下陈某峰在自己的电脑上下载并安装了该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交易平台的交易软件后,用电脑操作交易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发现该公司的交易系统经常出现故障导致无法交易、不显示行情、中断行情显示等不正常现象。
而面对陈某峰的咨询和质疑,该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也总是以交易平台需要维修或软件版本太旧需要更新等说辞加以搪塞。
到了2013年4月初,陈某峰的交易账户又发生重大故障并彻底中断了交易。等到一周过后,该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交易系统自动恢复正常显示陈某峰的交易账户时,陈某峰发现自己账户中的贵金属交易保证金数额已不见了30多万元!至此,陈某峰始知自己上当受骗。如此,我们再次受聘,为她展开一场新型金融交易侵权损害诉讼维权之旅。
陈某峰起诉昆明某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非法交易案经相关法院调查取证,证据核实质证,证据鉴定,法庭辩论等诸多环节和程序,最终,汪腾锋代理原告方陈某峰获得了罕见的完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昆明某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代理艺术:
面对复杂的经济纠纷案件,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一定不能指望仅仅就案论案,或强求自己完全依法按规行事来获得胜诉。如何“浑水摸鱼”巧避自己的过错而全力彰显对方的责任,是诉讼艺术高超的技巧之一,运用得当,可在案件审判中显现出巨大的逆转生死的功效。
本案案情复杂,过错隐秘,证据零散,难以判断。如何感染并引导法官对一个贪心牟利的投资者上当受骗的困境产生同情心,并在审判时倾斜于投资者,这是制胜的关键。请看看,我方律师是如何在一审中巧妙取胜的——
本案中的黄金白银贵金属期货交易,是网络时代新经济形势下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两种经济形式结合的产物,是一种复杂的新型经济形态,也许其本身并非违法的商业活动,然而,这一市场为某些人的急功近利、或惯于违法谋利的贪婪私欲所驱动。经营的无序,管理的失控,交易的混乱,往往导致众多参与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财产损害纠纷案不断出现。我们作为原告方陈某峰的代理律师,面对这种似是而非、难辨对错、复杂含糊的案情,真无法判定诉讼的结果是否一定能如委托人陈某峰所愿,但伸张正义勇于维权的本能驱使汪腾锋坦然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