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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关键风险点控制研究

2018-09-25王辉

赢未来 2018年11期
关键词:科研经费管理控制高校

王辉

摘要:在国家密集出台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文件,提出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具体政策措施的新形势下,高校就如何在给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科研财务环境的同时,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监管,尤其是对关键风险点(扩大劳务费发放范围、预算调剂权限下放、关联交易、假发票、虚假业务等)控制,成为一个急需探讨的话题。本文就此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希望对高校科研研经费管理有所帮助。

关键词:高校 科研经费管理 关键风险点 控制

近些年,国家为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持续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逐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印发各类政策文件。国务院要求各部委贯彻落实,教育部各直属高校财务部门随即加快制度建设,纷纷提出创新服务方式,但在给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科研财务环境的同时,一些新政所带来的高危风险点也随之产生:譬如在预算调剂权限下放后,预算调整事项的开支与课题研究相关性、必要性的审核把关;扩大劳务费发放范畴所引起的乱发劳务费风险以及隐蔽的多形式关联交易所带来的风险等等。因此,各高校财务部门加强对新政后高危风险点的控制研究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它将直接影响国家科研财政资金的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各高校声誉和法人责任的落实。

高危风险点一:预算调剂权限下放,有可能导致预算缺乏严肃性,乱调预算的情况有可能发生,最终导致预算调整未予以确认。

政策赋予课题承担单位更大的预算调整权限,直接费用中绝大部分预算科目,课题负责人可以根据科研实际需求向课题承担单位提出申请进行预算调整,课题在中期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专家予以确认。该政策有可能导致课题负责人将原始预算抛在脑后,完全按照自己开支方便的思想进行预算调整,从而导致不相关不必要的费用开支,虽然有中期检查和财务验收环节进行最终把关,但是中期检查和财务验收时间紧、任务重且绝大部分依赖财务专家,由于专业限制,对某些预算调整事项的确认有难度,最终导致不符预算调整的却被认可了,而应该被认可的预算调整却未被认可。

风险控制建议措施:要真正落实国家预算调整权限下放的重中之重在于课题承担单位预算调整制度的有效建立和实施。第一、高校进行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应由各院系管理部门、科研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协同管理,各院系管理部门作为最直接接触科研人员的管理人员,对相关预算调整事项最为清楚和最易判断,在整个预算调整环节中应起到最积极的审批作用;科研主管部门应对预算调整的相关性和必要性再次进行审核确认,确保预算调整事项确实科研所需;财务部门应对调整科目进行判断,是否属于调整政策范围并进行预算调整处理;第二、对于预算调整幅度较大的事项,高校应积极引入第三方专家论证机制,由多名课题组外专家组成论证小组,对较大预算调整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形成专家组论证意见表,科研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意见,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预算调整的审批,从而增加财务验收确认该事项的砝码,降低预算调整未被认可的风险。

高危风险点二:劳务费发放范畴的扩大,有可能导致劳务费乱发现象的发生。

新政将访问学者,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费用纳入科研劳务费预算中,较原来只能给学生和临时聘用人员发放极大地扩大范围,从而有可能导致发放人员较为混乱和乱发的情况发生。

风险控制建议措施:要保证科研劳务费发放的规范性关键在于高校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规定的建立和有效实施。第一、人事部门、院系主管部门、科研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协同加强管理,人事部门应建立访问学者、项目聘用、科研辅助人员等用工制度,明确该类人员资金来源;院系主管部门、科研主管部门在开支以上人员劳务费用时,要加强监管和抽查,确保该人员从事该课题科研工作,杜绝与该课题无关人员的冒领劳务费的现象发生;财务部门对劳务费开支要密切关注标准是否合理,一旦发现畸高的情况,应协同院系、科研主管部门及时进行调查询问。

高校管理部门除对以上关键风险控制点加强管理以外,本人认为最为重要的莫过于对项目负责人思想领域的教育,科研人员财务法律意识亟待增强。不少課题负责人主观上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防腐意识薄弱,对被检查、被审计的概率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助长了其作假造假行为的产生。因此,本人认为第一、高校应强化科研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度。强化科研项目负责人意识,由责任人对项目负总责,除了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以外,还应对项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第二、高校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应不定期开展各类国家法律法规、财经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宣传,防微杜渐,让课题研究相关人员真正从思想源头上改变观念,所有科研经费均纳入学校账户,并不是其个人财产,都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高校的相关财务规定,杜绝一切套取科研经费的不良行为发生,将经费真真正正地用到科研任务研究上;第三、高校应建立科研经费使用奖惩、财务信息公开及个人信用评价机制,从而更好地激励和督促项目负责人合理、合规使用经费。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全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经费 “放管服”的改革的大背景下,高校要想把新政接的住,经费管的好,各职能部门必须协同配合,查漏补缺、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到位,尤其对新形势下产生的高危风险点要有相应的防范应急处理措施,把违法违规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其次最为重要的就是科研人员自身法律法规、财务意识的培养和加强,高校应该从多种渠道做好这方面的培训和宣传。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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