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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听力协会前庭功能检查眼动记录指南

2018-09-22译者卢宇涵梁思超杜一审校杨仕明

中华耳科学杂志 2018年4期
关键词:眼震眼动眼球

译者:卢宇涵 梁思超 杜一 审校:杨仕明

1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听力系(南安普顿SO17 1BJ)

2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北京 102218)

3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北京100853)

1 引言

1.1 推荐指南的制定

该指南由英国听力协会(the British Society of Audiology,BSA)平衡兴趣小组(the Balance Interest Group,BIG)指导委员会制定,并与有关团队协商。指导委员会在此对诸位专业人士给予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感谢五位匿名审核人和对早期版本提出评论和反馈的英国听力协会(BSA)成员。该指南的制定依照BSA其它指南的制定模式(2003)。

1.2 背景和目标

眼震电图(ENG),更常见的名称是眼电图(oculograph),在有或无固视条件下通过可控制、可测量的方法对眼动和眼震进行检查。这种方法与非常主观、无法量化的直接观察相比有更多优势。但是,眼震电图不应代替直接观察。

作为最低要求,眼震电图记录能够评估平滑跟踪和扫视眼动控制系统,并且检查是否存在自发性眼震和固视条件下的诱发性眼震。本指南推荐使用视频眼震电图(VNG)或者眼震电图记录眼球运动。这些技术能够长时间记录眼震和眼动数据,并进一步详细分析。

该指南的制定旨在阐明研究结果的方法和解释。在大部分情况下应该使用标准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其他方法,但必须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正确性。

1.3 范围

本指南中测试使用的眼震电图仪或者视频眼震仪均为广泛流通的医疗器械产品。本测试组合可用于对有眩晕、头晕、不平衡感症状的成人或儿童患者进行评估。客观记录眼球运动对区分病灶位于周边还是中枢具有价值,本指南涵盖了这些步骤。摇头试验和位置性试验包含在本指南中,但没有视频头脉冲(v-HIT)试验,因为该试验另外需要特制视频眼震电图目镜和内置感受加速度变化的加速计加速计。

虽然本指南涵盖了适用于成人的测试技术,类似的技术同样适用于青少年和大龄儿童。

本指南建议在进行有可能引起前庭症状(如位置性试验、摇头试验、旋转试验和前庭双温试验)的测试之前,先进行简单的眼球运动评估。

对眼球运动改变的记录和分析是有意义且必要的,因此在记录之前应进行全面的临床检查。

为了避免漏诊中枢(通常是小脑)的病理疾病,建议同时记录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眼动反应。

本指南为如何进行而不是解释眼动评估提供信息。推荐读者阅读相关教科书籍,包括多种正常和不正常眼动测试结果的实例。

2 患者准备

本节详述开始眼动评估测试之前采取的措施,确保患者在进行测试之前有充分的准备。

2.1 咨询和用药建议

测试前,咨询医生应给予患者停止用药方面的建议(例如前庭镇静剂)。理想情况下,医生应该建议患者至少在测试前48小时停止相关的药物治疗。还应建议患者在测试前48小时不要饮酒(Jacobson et al,1993)。负责实施VNG的临床测试人员应检查患者是否遵守这些建议。如果患者没有遵守,该测试仍然可以进行,但是测试人员需要考虑这种情况可能会对结果产生影响。

测试人员应该记录患者最近服用的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影响测试结果的任何药物、毒品或酒精(包括治疗精神病、抗惊厥、镇静催眠、抗抑郁类药物)。

医生应该建议患者不要涂抹任何面霜、粉底和眼部化妆品(特别是睫毛膏),因为这样可能会干扰VNG的记录结果,而且使ENG的电极阻抗无法达到正常范围。

测试前应明确规定测试者向患者提供测试步骤等适当信息。

测试者应在测试之前确保患者适合进行这样的测试,这是咨询医生和测试人员共同的责任。

2.2 患者出行

如果在前庭双温试验后还要进行组合测试,询问患者的出行安排,建议患者在平衡测试后不要立即开车,并确保他们意识到这一点。

2.3 房间和记录条件

2.3.1 记录条件

本指南推荐在无固视要求的前提下记录眼球运动,最佳条件是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睁眼测量。

VNG是记录眼球运动的首选,如果没有完全黑暗的环境,建议使用开放式视频目镜。在这种情况下,视频目镜应该可以进行遮盖,目的是消除固视且让红外视频眼罩处于合适的位置便于观察眼球运动。

在诊室中如果无法实现完全黑暗的环境,在整个测试过程中,灯光应该保持恒定(昏暗)。

进行ENG记录时,应尽量减少角膜视网膜电位的变化。

同样的,在进行ENG记录时,如果无法实现完全黑暗,建议使用无光Frenzel眼罩,在暗室中睁眼记录以减小视觉补偿(Baloh et al,1977),当然这不是消除固视真正有效的办法。

2.3.2 闭眼记录眼动时遇到的问题

本指南并不推荐,但一些测试仍可以闭眼下进行(例如在无固视状态下、旋转试验和前庭双温试验寻找自发性或凝视诱发性眼震),但我们应该意识到伪迹的存在,如非病理性上跳性自发性眼震(SN)或贝尔现象(Bell’s phenomenon)。

2.4 视力损害与眼科疾病

失明或者严重视力损害会影响测试结果。如果患者有明显屈光不正,不能清楚地看到任何指定目标,则应戴上眼镜,眼球运动应使用ENG记录。眼睑下垂者应使用微孔胶带使眼睑保持短时间开放。

首先应该对患者的眼睛进行直接观察,检查眼球运动是否共轭。观察全方位的眼球运动,包括斜向运动,通过直接观察检查是否有先天性眼震,使用遮盖检查是否有斜视。如果出现自发性眼震(可能与先天性模式一致),询问患者(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可以询问患者父母)之前是否观察到过,或者曾被告知他们患有先天性眼震,这样做可能会有帮助。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患者的全科医生(GP)、父母、验光师或者眼科医生。

如果出现明显的斜视,最好遮上视力弱的眼睛,记录“好”眼睛的眼球运动。如果只有单眼VNG系统可用(即,跟踪目标的眼睛与被记录的眼睛不同),应当使用ENG。在测试时电极应在“优势”侧眼睛。如果患者有一只义眼,在选择记录测试眼时应同样谨慎。

对于可能经常闭眼的患者,例如儿童或者极度焦虑、眨眼过度的患者,应进行ENG而不是VNG。幽闭恐惧症患者无法适应视频记录眼罩,ENG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三个月内做过眼部手术(尤其是白内障手术)的患者,不推荐可能会诱发快速眼动的测试(特别是摇头试验、变位性眼震试验和前庭双温试验)。

2.5 患者指导

简要解释测试包含记录眼球运动,需要保持头部静止(除了摇头试验),获得口头同意后再进行。让患者坐在测试位置上,保持在水平面上眼位凝视(直视前方)。

3 技术

记录眼球运动的方法有很多,每个方法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建议使用如下方法:如果测量角膜视网膜电位,建议使用电极(ENG),如果直接测量瞳孔运动,建议使用红外视频记录,即VNG。建议优先使用VNG,由于技术困难无法使用VNG时,才使用ENG。

本指南的目的不是为了提供购买ENG和VNG系统的任何建议。一些测试系统结合了这两种方法。

我们很难甚至无法解释眼盲患者无意识的、“飘忽不定”的眼球运动,或者是先天性眼震患者的眼球运动,因为无法进行基线校准,所以我们应该谨慎解释针对这些患者的测试结果。

用ENG记录眼球运动时,应保持被测试者双眼睁开且在完全黑暗的室内(视觉目标除外)。记录间隙应尽量保持光线昏暗从而尽量减小角膜视网膜电位的波动。如果无法实现完全黑暗,则只能使用VNG。但是,如果无法实施VNG,可以在光线昏暗并保持被测试者双眼闭合的条件下实施ENG,但是,这种操作会受到某些伪迹的影响(特别是无意识的上跳性眼震),所以我们不推荐这种操作。

计算机化的测试系统可能使用一个灯条或投影系统来显示视觉目标。为了简便,本指南涉及对于灯条的使用;本指南中的相关解释遵从了制造商提供的用法说明。灯条应该放置于患者前方的正中央,与眼睛平齐。这就需要根据现实条件调整座椅或者灯条的高度。视觉目标距患者应在制造商推荐的距离以内,其安放的位置应该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标注出来。不同设备可能有不同的距离传感器,来显示灯条与患者的距离是否在合理范围以内。眼动的校准可能需要根据不同的设备类型对常规的水平平稳跟踪或者定点扫视进行记录。

对于非计算机化的测试系统,应该在水平面上设置两个校准点,并使这两点在与眼平齐的平面上形成±20°视角。患者应被指导在左右两个校准点之间交替凝视(保持头部静止),调整放大器增益以产生20±1mm的轨迹偏差。同时,位于患者正前方的点(0°方位)应被标记。一些完全计算机化的系统使测试人员或医师无法检查眼球的移动轨迹(比如因为记录过程中的伪迹),所以应该避免使用。

3.1 使用视频眼震进行测试

3.1.1 安置视频眼罩

将含有视频摄像机的记录眼罩舒服地固定在患者面部。调整记录眼罩和/或摄像机的位置,使其在患者最大凝视角度依然能够清晰地拍摄到患者双眼的瞳孔。如果患者有任何明显的眼部异常(比如假眼,斜视和眼球运动不同步),就需要对其进行单眼记录,即用眼罩挡住有问题或者较差侧眼。患者的眼妆,比如睫毛膏,会使很多VNG系统无法准确识别瞳孔。这在患者预约时应提醒患者不要用眼妆。

3.1.2 校准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眼球运动的校准可以在光线昏暗的室内进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重复校准,除非记录眼罩内的摄像机发生了位移。一般在记录眼罩被取下或被调整位置时,就不需要再进行校准。在确定患者和灯条的相对位置以及进行眼动校准时,应遵从制造商推荐的流程。

3.1.3 跟踪软件

在整个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应能一直对瞳孔进行清晰的观察,这是眼球追踪软件准确运行的必要条件,而且可以确保在昏暗的室内进行VNG时更容易调控记录眼罩,从而对瞳孔运动进行精确追踪。测试人员需要定时检查眼动追踪软件产生的轨迹是否同真实眼动的视觉显示一致,即要保证眼动追踪软件锁定患者的双眼。

3.2 使用眼震电图进行测试

3.2.1 皮肤准备和电极连接

打开记录设备的电源,然后再连接到患者身上。连接患者期间不要切断电源。

本指南不讨论交流电或者直流电记录的优点和缺点。例如慢相形态,即先天性与中枢性眼震影响基线移动)。但是,测试人员要明确所用系统的类型。

在连接电极前,用温和的清洁凝胶擦拭患者相关部位皮肤。把电极连接在前额,靠近左右外眼角的位置,以及一只眼睛的上下方来记录垂直眼球运动。两个水平电极应位于一条在患者直视前方时穿过其两个瞳孔的假想线上,尽量靠近外眼角,但是不能影响患者的舒适度或者正常眨眼,且不能导致过度眨眼。这样安置电极可以记录双眼的水平和垂直眼动。将设备连接至患者时,应最先连接设备的接地线;解除患者和设备的连接时,应最后断开设备的接地线。两个水平电极的电线连接到记录设备时,患者向右的眼球运动应产生向上的偏移轨迹;向左的眼球运动应产生向下的偏移轨迹。垂直电极的记录过程为:向上的眼球运动应产生向上的追踪轨迹,向下的眼球运动应产生向下的追踪轨迹。

3.2.2 校准

如果患者有任何可能影响ENG操作的明显眼部异常(比如义眼或者斜视),应该考虑另一种安置电极的方式,比如单独针对状况相对好的一只眼睛做记录(遮住另一只眼睛)。

检查电极阻抗计的连接(保证阻抗低于10kΩ并在2kΩ内适配)。如果追踪过程中出现高频率的伪迹,可能由于电极没有连接好,或者可能由于异常低的角膜视网膜电位。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进行校准。很关键的一点是,眼动校准应在光线昏暗的房间进行。使用配有灯条的计算机化的ENG系统时,应遵从制造商推荐的流程来确定患者和灯条的相对位置以及如何进行眼动校准。

对于其它系统,应该在水平面上对称地设置两个校准点,并使这两点在与患者眼睛平齐的平面上形成±20°视角。指导患者在左右两个校准点之间交替凝视,调整放大器增益以产生20±1mm的轨迹偏差。同时应该标记两个校准点中间的0度方位,即患者正前方的点。使用纸质图表记录器时,纸速应保持在10mm s-1。

至于ENG,建议每次测试时都要进行校准,或者当环境照明水平变化较大时进行校准(比如从黑暗环境变换至明亮或昏暗环境10分钟以上)。每次眼动功能测试过程中,环境照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所记录的角膜视网膜电位产生变化。眼睛适应明亮环境和黑暗环境的过程是非线性的(Davson,1962)并且不总是可预测的,所以在有疑问时建议重复校准。

4 反应记录

本节描述了实施VNG/ENG组合测试的过程。第8小节描述了由每个刺激产生的眼动分析和相应的解释。

4.1 测试顺序

1.建立如第5节所述的眼动记录系统。

2.测试应在黑暗(ENG)或昏暗(VNG)中进行。

3.患者坐直,眼睛直视水平面,面向0°方位角。

4.除有明确指示外,以下测试没有推荐顺序。实际进行的测试和测试顺序取决于诸多因素,但可能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是否有合适的设备?合适的时间?什么是首要问题?什么会使患者出现症状?每一次预约测试都要根据患者的需求量身定做。然而,如果使用扫视校准,建议校准后立即进行扫视试验,如果使用平稳跟踪来校准,建议进行平稳跟踪试验。比如,测试可能按如下顺序进行:

凝视试验(中心;左;右;上;如果合适,下),在有或无视觉(光学)固视的情况下,寻找自发性或凝视诱发性眼震。

平稳跟踪试验(必须进行专门测试,不仅仅是校准过程的一部分)。

扫视试验(必须进行专门测试,不仅仅是校准过程的一部分)。

视动性眼震(必须使用全视野刺激:目标越小,测试结果越相似。灯条无法构成足够的视动刺激。不幸的是,很多商业测试体系不包含全视野刺激)。

摇头试验。如果疑似水平半规管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该试验应在位置性试验之后进行。

静态位置性试验。

4.2 自发性和凝视诱发性眼震

指导患者保持头部处于主要位置,注视目标,不要移动头部。应该记录垂直和水平方向的眼动。观察侧向凝视试验中的垂直眼球运动非常重要,因为可以在侧视下增强下跳性眼震。

不管是左侧还是右侧眼动记录,目标角度都应是±30°。注意:如果目标角度大于30°,可能会发生“终点”眼震:在凝视状态的极端条件下,一些水平眼震是正常的。

在每个测试条件下,都应记录至少15秒。如果出现眼震,应在至少10秒的进一步固视时间内进行记录。如果在显著延迟30秒或更长时间后出现轻微眼震,请谨慎解读,因为这可能是疲劳引起的。

尽管目前的证据相互矛盾,但仍建议使用心理预警。文献中有争议,支持或反对使用心理预警的证据并不清楚,研究对象相对较少。如果有心理预警任务,年龄应适合,但如果因此在眼动记录中造成伪迹,则应该修改或放弃该任务。

测试顺序建议如下:

中心凝视伴固视(VF)/中心凝视不伴VF

右凝视伴VF/右凝视不伴VF

左凝视伴VF/左凝视不伴VF

如果在侧向凝视试验中出现垂直眼震,请进行垂直固视试验:

上凝视伴VF/上凝视不伴VF

中心凝视伴VF

下凝视伴VF/下凝视不伴VF

垂直记录可能会有所帮助,尽管对于所有类型的垂直记录而言,由于缺乏良好的数据支持,可能会使其解释存在问题。除非出现固视,否则上跳性眼震不太可能指示患有潜在的、显著的(通常为中枢)病变。

在每个测试中:

固视目标由明亮的光、激光产生的目标,投影系统或LED提供。

若无固视则关闭固视目标,测试对象在一个完全黑暗的房间佩戴VNG记录眼罩,或者在使用ENG的情况下,佩戴非照明Frenzel眼镜。

检查反跳式眼震。

患者应被指导看向测试位置,并且即使在没有固视的情况下,也试图保持凝视位置。

如果检测到任何异常,测试应至少重复一次或直到获得一致的结果为止。如果在凝视试验中在没有固视的情况下测试者观察到终点眼震,则暂时打开固视光点,使患者能将眼睛移到正确位置上。

4.3 平稳跟踪试验

应指导患者尽可能保持头部静止,一旦目标移动,尽可能准确地用眼睛跟踪移动目标。幅度为15°至30°,测试频率在0.1 Hz至0.7 Hz之间。

患者应被鼓励在整个测试过程中集中注意力。根据需要重新指导患者并重复测试。如果记录结果不正常,需至少再重复一次。跟踪“异常”的常见原因是注意力不集中、疲倦或精神药物作用。目标移动速度固定或变化,均可进行记录。对于高龄老年患者,考虑使用较低的频率。随着年龄的增长,平稳跟踪增益会减少,从而导致增加扫视性侵扰(saccadic intrusions)的可能性。因此,年龄相关的标准数据的采集非常重要,各个临床检查室和研究所应予以考虑。

眼球运动轨迹应被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自发性或凝视诱发性眼震和扫视。应注意的是,中枢病变将导致增益下降:眼球运动滞后于目标,多使用补偿性扫视。如果眼睛跳到目标的前面,原因通常是注意力不集中或焦虑不安,应该重新指导患者。

应该记录水平跟踪,可以记录垂直跟踪。对于后者,由于存在眨眼的可能性,可能难以解释任何异常,所以应有合适的设备,如额外的灯条(或可以旋转的水平灯条)以消除眨眼对结果的影响。

4.4 扫视试验

4.4.1 随机扫视

记录应至少持续30秒。根据使用的软件,目标通常会以指定的时间间隔(1到2秒)在一个圆弧(5°到30°)内进行随机移动。有些系统允许目标以随机的时间间隔移动到随机的位置。在记录过程中,检查眼球运动轨迹,并与目标运动轨迹进行比较。

4.4.2 固定扫视

固定扫视对中枢病灶检测的敏感度较低(Isotalo et al,1995),因为个体能够快速学会对常规、可重复的刺激进行适当的校正,因此不应该使用。

4.4.3 单眼记录

如果初步检查为了测试眼球运动共轭功能,则分别校准每只眼睛。检查每只眼睛的记录以确定是否存在不对称反应,例如这可能发生在核间性眼肌瘫痪(INO)患者身上。

4.4.4 垂直扫视

可以记录垂直扫视。这应有合适的设备,例如额外的灯条(或可以旋转的水平灯条)以及与年龄匹配的标准数据基础。但是,请注意显著的眨眼对结果产生的影响。直扫视(实际上是垂直平滑跟踪)不应被认为是标准测试组合的一部分,该测试与有疑似中枢病变具有更多相关性。

4.5 视动性眼震

视动性眼震(OKN)是指眼睛随着全视野(至少180°)视觉刺激的移动而移动。如果可能的话,全视野应该很好地照亮并且完全封闭外周固视。理想的刺激是大范围视野内的连贯运动(例如,完全包围测试对象的一系列黑白条纹或孩子测试专用的可爱动物)。投影仪屏幕有其局限性(并且必须没有任何标记),但如果患者无法看到投影图像的边缘,则该刺激符合OKN刺激的条件。

灯条和小型手持式“OKN”鼓不会引起视动性眼震,因为这仅仅是使用恒定速度而不是传统的正弦刺激进行的平稳跟踪试验。

视觉目标应在测试对象的视野范围内,以20°s-1和40°s-1的速度在每个方向移动10到15秒。

患者指导十分重要。应该指导患者直视前方刺激,并“观察”其移动模式。如果测试对象“忽略”或“超越”该模式,这可能会抑制OKN。患者对目标移动的跟踪是重要的,因为这可以产生平稳的反应曲线。

请注意,此测试可能会使患者感到不适,因此如果在测试过程中患者告知任何困难,请考虑使用低速视觉信号的移动。如果记录反应的形态不清楚,则应重复测试。

OKN测试即不强制进行也不是至关重要,因为在没有其他测试异常的情况下,OKN结果异常并不常见。因测试引发癫痫发作的事件曾被报道,因此在癫痫患者中应该避免该测试。

4.6 静态位置性试验

静态位置时出现眼震,表示外周或中央前庭通路内神经活动的不平衡。在急性外周病灶患者中,可以通过正常侧的耳石-半规管相互作用来解释(Baloh&Honrubia,1990)。当一个人保持在一个位置时,位置性眼震出现,要与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引起的眼震区分开来,即变位性眼震(常见为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BPPV)。只有被认为对病理最敏感的位置需要进行测试,而非多个静态位置(Brandt,1990;Gans&Yellin,2007)。

所需四项测试条件

仰卧

身体右侧

身体左侧

仰卧,颈部屈曲30°(即前庭双温测试头位)

另外,让患者设想与上述四个位置不同的可能会引起眩晕的任何位置,可能对结果有帮助。

如果患者有肌肉骨骼的问题,尤其是颈部和/或背部,患者从一个位置到下一个位置的移动应该谨慎。

位置性眼震可伴或不伴有主观性头晕,因此患者病史可能无法清楚显示是否需要该测试。因此,除非有禁忌症,否则应在接受全面前庭评估的患者中考虑静态位置性眼震检查。自发性眼震和变位性眼震(通常是BPPV)的检查应在静态位置性眼震的检查之前进行。如果没有眼震,则在每个静态位置性试验位置记录30秒,如果引起眼震,则记录长达几分钟。临床医师应能区分阵发性变位性眼震和静态位置性眼震(Brandt,1993)。任何位置性眼震都应解释为与在固视中心产生的自发性眼震有关,因为这可能是静态位置性试验的被影响的结果。最初,静态位置性试验应该在黑暗环境下进行。如果记录到任何眼震,则应当对患者进行凝视试验,检查是否存在眼震抑制。眼震记录中是否需要心理干预的专家意见不一(Davis and Mann,1987;Humphriss et al,2005;McGovern and&Fitzgerald,2008)。本指南建议测试时使用心理干预,但是如果在记录过程中引入过多的噪声时,则随时准备取消心理干预。

4.7 摇头试验

4.7.1 步骤

患者就坐并朝前看时,测试人员应检查是否存在任何基线自发性眼震。

测试应该在无固视的情况下进行。

应该指导患者在整个VNG测试过程中保持眼睛睁开。而ENG测试应在完全黑暗或闭眼情况下进行。

摇头开始前应保持头部静止10秒,以记录测试位置的任何基线自发性眼震。

测试人员需要决定主动(患者自己摇头)还是被动(头部被测试人员握住并移动)摇头试验更适合患者。面对颈部损伤或僵硬的患者,测试人员应更加谨慎。

避免头部移动到旋转的水平面十分重要,从而避免由于围绕头部另一个轴线旋转而引起生理性旋转后的眼震(例如,应避免循环头部移动,因为这样会使正常人产生眼震)。

4.7.2 主动摇头试验

应该指导患者在低幅度(每侧20°)和频率约2 Hz的条件下移动头部。这样的头部移动最理想,并且/或者使用节拍器来指挥移动速度。用手进行温和的引导也可以帮助设定正确的速度;例如指导患者“与我一起摇头”。摇头20次后,睁着眼睛,头部在原始测试位置保持静止。在头部静止状态下,继续记录至少30秒,检查是否存在眼震。

4.7.3 被动摇头试验

把手放在前额的两侧,轻轻地以约2Hz的速度和约±20°的弧度移动患者头部,重复20次。如果遇到阻力,不要强迫头部移动。在开始移动之前应告知患者。停止移动时,可能需要提醒患者睁开眼睛并向前看。如上记录反应。

5 反应分析

5.1 自发性和凝视诱发性眼震

使用全自动电脑眼动测量系统,通过检查轨迹并在必要时进行编辑,以验证能否正确识别出所有眼震。确立任何眼震的慢相速度、发生的位置和持续时间。凝视伴固视测试期间记录的任何眼震都必须视为异常。在没有完整标准数据的情况下,任何自发性或凝视诱发性眼震表现为固视消除,都需要根据测试结果的总体模式和患者自身感觉来解释。低水平的眼震可能不一定具有病理意义。

确定眼震是否遵循亚历山大定律(Alexander’s law),即,如果起源于外周,眼震应该跟随凝视在快相方向上增加幅度,特别是随着固视移除。在垂直眼震的情况下,尤其是在第一眼位凝视而伪迹不太可能出现的情况下,应考虑中枢病因。

5.2 平稳跟踪试验

测试结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患者警觉程度、年龄和药物治疗,如镇静剂和抗惊厥药等。通常会测量以下参数:

速度增量(最大眼动速度除以目标速度)。

每位患者测试频率的相位差(眼睛与目标之间)。

一次或多次“正常”周期(例如,一个正峰值到下一个正峰值)足以使记录被认为在正常范围内,但需与年龄匹配的标准数据比较。标准数据通常由大多数商业机构提供。如果这些不可用,应建立实验室的正常限度。

评估扫视的程度也很重要。具有显著“齿轮(cog-wheeling)”波形的患者可能有正常的增益和相位差。

一些系统以参数光谱纯度或扫视成分百分比的形式对此进行客观测量。一些系统也会提供不对称值(向左追踪与向右跟踪比较)。

5.3 扫视试验

该试验通常会测量以下参数:速度、准确性(“过冲”又称辨距过大,或者“下冲”又称辨距过小)。

潜伏期(目标的出现与患者扫视开始记录之间的时间差)。

共轭性,即双眼是否以相同的速度移动。

记录结果应与标准数据进行比较,并在该患者中寻找对称性。虽然标准数据通常由制造商提供,但其并不总能涵盖测试对象的全部年龄范围。当向左和向右分别至少有两次扫视眼球运动是正常的。

患者表现出非常轻微的欠冲或过冲眼震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需要根据正常限度进行判断。欠冲不如过冲有意义(除非明显不对称)。如果辨距不良,需确定这是双向还是不对称。不对称体征作为潜在定位病理位置的指标更有意义。扫视迟缓是中枢或外周(神经肌肉)疾病非常有力的指标。扫视开始的潜伏期延迟可能完全取决于“状态”,是测量参数中最弱的。然而,可以将其解释为中枢功能障碍的病症,但也可能是药物治疗引起的。

关于垂直跟踪和/或扫视的标准数据较少。但是,即使有公开的数据,本指南也建议临床检查室和研究所建立自己的标准数据。这个过程可以让测试人员对预期的眼动范围“有所感觉”。

5.4 视动性眼震

生理性眼震的产生是由其方向随着刺激方向的改变而改变。本指南推荐应计算每个方向的增益(慢相速度/目标速度)和相应的方向优势(或不对称性)。

视动性眼震的异常可能由外周或中枢病灶引起。尽管主要为中枢病灶,在急性/亚急性期也可能出现OKN异常,例如如果存在自发性眼震。

假设外周前庭病变不处于急性活跃期,OKN异常可能是由中枢病变引起的。

OKN对刺激方向的改变无法逆转,以此诊断确认先天性眼震。

5.5 静态位置性试验

解释静态位置性试验中获得的任何眼震时,要考虑引起眼震的其他可能原因,如摄入酒精(位置性酒精性眼震),前庭性偏头痛或BPPV,尤其是水平半规管或嵴顶耳石。患者需阐明病史,因为是否服用酒精或药物与本次测试密切相关,且决定了前庭性偏头痛或BPPV是否可以作为诊断结果。有位置性酒精性眼震的患者可能在起初的3-5个小时内发生向地性位置性眼震,而周期交替性眼震的患者可能在5小时后发生背地性位置性眼震(Shepard&Telian,1996)。前庭偏头痛会导致持久的中枢位置性眼震(Cephaligia,2013)。BPPV壶腹嵴顶耳石症可引起长期持续、非习惯性眼震伴固视,BPPV水平半规管结石症可引起水平性眼震,在某些病例中,可出现类似于位置性眼震的症状。关于这个问题的充分讨论超出了本指南的范围,读者可以访问国际头痛协会网站获取更多信息(http://www.ihs-headache.org/)。

静态位置性眼震应解释如下:

不正常结果:眼震在一个单一位置改变方向;和/或6°s-1或更大的眼震在任何一个位置,和/或大于3°s-1的眼震在大多数位置(至少四分之三)。

这些显著性水平表征95%的健康测试对象是正常的。Jacobson等人1997年引用,1973年Barber&Wright发表的论著。1996年Shepard&Telian给出了一组类似的标准,没有详述在大多数位置中的3°s-1眼震。

虽然静态位置性眼震被认为是非定位的(Maire&Duvoisin,1999),但是这通常可以被解释为外周发现,除非眼震有特定的中枢特征,或者在组合测试的另一项测试中给出一个中枢指标。有些人喜欢依据患者的病史来解释静态位置性眼震,如果眼震(通常不被认为是异常的)是在趋于诱发眩晕的位置上引起的,可能具有更大的意义(Jacobson&Shepard,2008)。

一般将方向改变(即,在不同位置的不同方向)和方向固定的眼震解释为外周发现,尽管它们也会发生在中枢病灶处。

如果眼震在一个单一位置改变方向,这是一个中枢指标,固视抑制失效(Baloh&Honrubia,1990)提示中枢疾病可能。

5.6 摇头试验

5.6.1 摇头试验阳性的定义

当观察到≥5次≥3°s-1SPV的清晰眼震时,应认为出现过摇头眼震。眼震可能衰减并消失,或衰减后反向。如果预先存在自发性眼震,则阳性结果可能是预先存在眼震的临时增强或逆转。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说明增强多大是有意义的,因此这仍然是临床医师的主观判断。

5.6.2 病灶定位

摇头试验不是确定病灶位置的可靠指标(例如Asawavichiangianda et al,1999;Takahashi et al,1990)。因此应与其他检查结果一起解释,例如自发性眼震和双温测试结果的单侧功能下降。在外周疾病康复过程中,摇头眼震的方向可能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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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document is based on documentation provided by the British Society of Audiology(BSA).For the original English version see http://www.thebsa.org.uk/wp-content/uploads/2015/04/Vestibular-Assessment-Eye-Movement-1.pdf.

It was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by Y.Lu,Y.Du in July 2018 and is reproduced with permission of the BSA.The process for translating the practice guidance was considered by the BSA and the translation was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BSA policy for Translating and Reproducing Practice Guidance.

English language text of Recommended procedure-Vestibular assessment—eye movement recordings©2015 by the British Society ofAudiology(BSA).All rights reserved.

Chinese language text of Recommended Procedure-Vestibular assessment—eye movement recordings©2018 by the British Society ofAudiology(BSA).All rights reserved.

The BSA can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any errors in translation.In the event of any dispute about the meaning of a translated word or phrase in the translated standards,the original English language text and interpretation thereof will prev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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