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前想后”
2018-09-20高美娟
高美娟
摘 要:在素质教育的浪潮中,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培养被日益重视。自主学习可以贯穿在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中,结合实践,从学生的课前预习和课后反思,阐述“思前想后”两大方面如何为实现高效地理课堂铺垫。
关键词:初中地理;课前预习;课后反思
在学校,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其主要任务是学习,通过学习获得全身心的发展。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和不同素质的人,不应该是被动消极地接受教育。初中地理学习是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对终身发展有用的地理。学生最终有没有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真正学习到知识,与学生是否“思前想后”有很大的关系。
一、“思前”,为课堂学习预热
初中的地理学习分初一和初二,“思前”所产生的效果和所具有的意义也有所差别。
初一的學生刚从小学升入初中,身心基本处于不成熟的阶
段,再加上地理这一门学科是新接触的课程,而且刚开始学习就要面对较抽象但又是重点的学习内容,很容易产生畏难的情绪。因此在开学第一课就应该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兴趣的提升很大程度就来自于对课程的提前预习。例如看似很难的经纬网知识,通过预习,学生会发现经纬网是用来定位的,它可以准确预报出台风的位置,它可以有效确保受灾地区最快接受营救……
学生能感受到经纬网的作用真不小!对于这一阶段的学生,预习旨在让他们明白要学习的内容是什么,感受到原来地理的学习与生活关系这么密切,原来“千山万水总是情”,有了学习的兴趣,铺垫好了,高效课堂的形成就有了极大的保证。
而对于初二的学生,“思前”的意义则更深远。经过初一阶段的地理学习,这一学段的学生已经对课程学习有一定的了解,与教师的磨合度也达到较高的层次,因此在课前预习环节,教师更应该注重对他们地理思维养成的训练。课前教师通过对新课的整合,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导学提纲”,由简到难、有层次地设计问题引导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课前有效预习,简单的问题可以是学生自己看课本就可以获取到的知识,有难度的问题可以是地理思维的提升,这样还能培养学生搜索相关资料探究答案的能力。例如八上《中国的河流》的“导学提纲”,可以设计“什么是内流河?什么是外流河?水文特征包括哪些要素?”这样简单的问题,更可以提升到“作为漳州母亲河的九龙江是内流河还是外流河?你能从几个方面描述它的水文特征吗?”这样更具深度和探究价值的
问题。
当然,不管是初一还是初二,课前预习一定要指导学生把不明白的问题和自己认为重要的内容做上不同标记,这点尤为
关键。
二、“想后”,对课堂学习“消化”
经过教师的授课,学生对相关的知识形成了一定的认知,但是因为初中地理学科的特殊性,一周的课时数很少,学生也特别容易遗忘,所以课后及时对所学内容进行反思性“消化”,让知识经过“细嚼慢咽”成为自己的营养品就特别重要。这里笔者提供几个可以让学生“想后”的切入点:
1.这节课的主体知识框架是怎样的?一般来说,教师的板书都会依纲扣本、言简意赅地呈现出这堂课的知识体系,构建出知识体系是学好地理的大前提,也只有知识脉络清晰,才能更快地抓到重难点进行高效巩固复习。
2.这节课哪些知识点是重难点?有些学生在老师未强调的情况下不知道怎么把握重难点,从感知的角度说,一节成功的地理课老师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在重难点的讲解上,老师也常常会要求同学们在课本上做相应的标记,这些被标记的内容应该是学生课后反思的关键内容。
3.这节课的重难点讲授是否听懂?学生可以通过看笔记回忆老师通过哪些形式来突破重难点,常用的手段和方式是使用视频、用图片、让同学到讲台上来板演、让同学们小组讨论探究答案教师再进行评价等,对于重难点的突破教师一般会下苦功,也应该是一节地理课最出彩的地方。学生应该想一想自己在当时的重难点讲授环节中是否学到东西。
4.做适当的练习。通过做练习发现知识的缺漏是最佳的反思方式。听懂不一定会灵活运用,这也是不少同学很困惑的地方:“为什么我在课堂上都能听懂,但是考试还是不会?”这就是因为缺少平常的练习,或者是对平常做错的练习没有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导致一错再错。通过做适量的练习,发现自己存在的不足,可能是对某知识的背诵记忆不到位,也有可能是还没有真正掌握解题规律或者技巧,有针对性地进行查缺补漏,才能事半功倍。
初中地理学习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让地理知识走进学生的生活,为生活服务。作为地理教师,希望学生会根据需要查阅不同的地图,希望学生在游山玩水时能想到课堂学习过的地形、河流、民俗文化,希望学生在出行时能想到天气、交通……凡此种种的“想后”是学生对课堂知识深入骨髓的“消化”了。
初中地理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
程。在平常的学习中,自始至终做好“思前想后”,方能厚积而薄发,学生想要成为初中地理“学霸”也就指日可待了!
参考文献:
[1]王宇.中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
[2]杨勇.有效教学与有效学习的方法和路径[J].课程·教材·教法,2014(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