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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执行有法》系列报道之三雷霆出击:看“执行110”的标本效果

2018-09-19祁彪

民主与法制 2018年35期
关键词:陈志强戴某法警

本社记者 祁彪

有这样一支警队,实行24小时在线以及节假日无休的工作模式,实现了接警立刻行动的零延时效率。

有这样一支警队,他们不仅时刻待命而且主动出击,根据划分片区定期巡逻拘传,取得了显赫战果。

这样一支特别的警队,并不是通俗意义上的人民警察,而是房山法院从2018年4月依托现有法警力量组建的执行分队,又称“执行110”特别行动组。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大背景下,“执行110”作为一项创新举措在全国多地法院试行,但实际效果却参差不齐。那么,房山法院到底是如何把这项举措落到实处并真正取得标本意义的实效呢?

“执行110”在行动

“法官,戴某今天晚上应该在家,这几天他家的灯一直亮着……”

张春生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第一时间出动“执行110”特别行动组,出发前往房山区大石窝镇寻找被执行人戴某。

2018年5月10日晚,随着一辆辆警车的出动,房山法院执行局“利剑行动”再出发,根据执行案件申请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夜间突击寻找“老赖”。

“虽然执行案款都不多,但都拖了很久。”在路上,执行法官张春生向同组的执行法官白雪梅说道:“雪梅,保持与申请人的电话联系,让他盯住了!”他还不忘叮嘱随行的法警:“还有,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看着不断延伸的高速路,张春生法官笑着说:“奔向未知的黑暗。今晚的任务很辛苦,大家一定要坚持住。”

在驱车50多公里后“执行110”特别行动组到了被执行人戴某的家,“这个点儿应该在家啊。”的确,夜间执行抓“老赖”,往往会扑空。在戴某家中、面对的就是漆黑一片的院子。

张春生法官和赶到的执行申请人发出了同样的疑问。但是,门没有上锁,张春生法官招呼法警:“应该没走远,大家去屋里和院子周围搜搜。”

果不其然,不一会儿,戴某晃晃悠悠地回家了。看到法官、法警,他自知为了什么而来,嘴里不断重复着:“我没钱,日子难着呢。”

四五年前,身为老板的戴某,欠了员工的钱。根据法院的调解书,戴某应该支付原告劳务费3.1万元,但他并未履行给付义务,并在执行立案后,不接法官电话,不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

鉴于戴某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且当场拒绝还钱,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

“别啊,有什么事还是家里说吧,法院那么远,这大晚上我怎么回来啊。”戴某似乎还没意识到拘留15天的含义,见到法官要动真格的了,戴某拉着申请执行人,说起了软话:“过两天我那生意成了,我一准儿还钱。”

“过两天是哪天?”“年底,也可能是明年。”看到戴某无诚意还钱,并仍跟法官打太极,张春生法官让法警把戴某带上了警车。

到了房山拘留所的门外,张春生法官特意留出了时间,让戴某打电话联系家人,最后再问问能否筹钱还款。戴某儿子接了电话:“我爸没钱,你们拘了他还怎么赚钱啊,更没钱还债了。”

晚上9点50分,张春生法官将戴某直接拉进了房山拘留所,由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措施。“今晚遇上交警查酒驾,看守所里比较忙,轮到我们办完手续,估计要凌晨一两点了。”张春生法官说道。

经过一天的努力,房山法院“执行110”特别行动组共出警6次,拘传4人,司法拘留两人,结案12件,发还申请人案款5万余元。

助力解决执行难见成效

据了解,像这样的行动,自特别行动组成立以来,已经成为常态。

2018年4月1日,房山法院执行局成立了“执行110”特别行动组,针对2017年立案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旧存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筛选出符合进入“执行110”标准的案件,主要包括通过线上査询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或穷尽手段后依旧无法联系被执行人的“骨头案”,建立台账、划分区域、完善案件的节点信息;落实台账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流程节点要求在执行办案系统内同步信息。

“执行110”共分为三个小组,其中一组负责24小时接听热线电话,对强制拘传到庭的被执行人进行谈话,另外两组负责及时出警,保证效率和执行效果。

“执行110”出警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第一种为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执行110”特别行动组通过向当事人推送消息征集执行线索,24小时可随时拨打电话提供线索,特别行动组将第一时间到达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现场展开执行。第二种为“执行110”主动出击。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对案件进行区域性划分,分为本区、本市和外埠三个区域,提前规划各区域路线集约有限资源,提高执行效率。

此外,对于到达执行现场后无被执行人线索的情况,特别行动组会随时与申请人联系,前往被执行人的户口所在地以及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调查核实,完善工作笔录并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保证每个案件全力以赴,全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自2018年4月1日“执行110”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每个月受理案件线索都可达到上百件,而且“执行110”特别行动组主动出击,将符合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强制拘传到庭,教育引导被执行人知晓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其法律义务以及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与其进行谈话、耐心劝导,使其履行法律义务。

打造特别能战斗的团队

任何一项改革或者创新措施最终都要靠人来落实,房山法院在注重完善“执行110”相关制度的同时,着力打造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团队。

陈志强年过四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他身材魁梧,说话声如洪钟。行伍出身的他养成了雷厉风行的作风,1998年转业之后到房山法院成为一名法警,这一干就是20年。

2018年4月,房山法院试行“执行110”工作机制后,陈志强领命担任专门组建的法警执行分队队长,一下子觉得肩上的担子重了很多。

“‘执行110’是项新措施,制度设计层面比较完美,但是具体实施后能否达到效果,谁都不敢打保票,而我作为这项措施最直接的执行者,压力确实还是蛮大的。但是既然领了这个任务,就要坚定不移地把它干下去。”陈志强说。

按照房山法院的部署,执行分队除陈志强这个队长外,另有10名队员,都是清一色的年轻小伙子,有干劲有激情,精力充沛。

陈志强介绍说:不管是下班时间还是节假日,只要接到线索电话我们都会立刻出警,有时候线索较多值班干警忙不过来,只需一个电话原本该休息的干警就会直奔工作岗位,没有谁有任何怨言。

而执行分队唯一的一次没有及时出警,却让全队队员记忆犹新。“那是7月初,北京各地持续强降雨,房山区多地出现了水患,当时一个申请人打电话说发现被执行人的踪迹,希望我们能够出警,但是当时出警线路被泥石流阻断,而且当时正在下暴雨,实在不具备出警条件,我们只好耐心地把实际情况和申请人作了解释,申请人也表示了理解。后来天气稍有好转,我们就及时行动,最后成功帮助申请人执行回了相应欠款。”该事件的亲历队员王中见说。

“由于时刻处在备勤状态,精神高度紧张,时间久了队员难免会出现一定的心理压力。对此我们会及时进行疏导,同时大家互帮互助,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因此,我们有信心在今后继续完成好这项工作。”陈志强说。

在前不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房山法院表示执行局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做到问题不掩盖、矛盾不上交、措施不落空、责任不回避,确确实实把每一项执行工作落实到位,并通过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将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面对这样特别能战斗的团队,我们也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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