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变”改革可以解决哪些问题?
2018-09-13柯炳生
柯炳生
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是国家现有改革大政和制度框架下,把农村集体组织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盘活的一种机制创新。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这样的表述,也是对“三变”的定位。
资源变资产,就是把农村集体的土地和设施进行评估折价,变成可以入股的资产。对于贫困地区来说,主要是集体土地资源,包括林地、草地、荒山、水域等。此外,也可能有建设用地以及房屋设施等。
资金变股金,就是把国家的一些支农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变成股金。其中,来自国家的财政资金主要是那些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产业扶贫等方面的资金;所有直接补贴到人的资金,都不在此列。
农民变股东,就是把农民的农地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其他资产资金,评估折价入股。
概括地说,“三变”,就是把集体的资金和土地评估折价入股,让集体成为股东;把农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折价入股,让农民也成为股东。
农村“三变”改革,是一种机制创新。其并没有突破现有的大的制度框架,而只是对现有资源的一种整合,是资源使用方式的改变。一是基本产权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制度,并没有发生变化,农民入股的,仅仅是农地的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农地的承包权和宅基地的资格权,仍然在农户手中。二是农用土地的属性,并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无论怎么变,耕地还是耕地,林地还是林地,农用土地的农业用途,是不能随便改变的。
“三变”改革的根本意义,在于其能够把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资产盘活,用于回报率更高的农业经营项目。衡量改革是否成功,最终要看“三变”改革,能够给集体和农民带来多少实质性的收益。
“三变改革给农村发展带来新气象”
“三变”改革是否能够获得成功,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最根本的,是在两个关键环节,都要成功。
第一个关键环节,是能够实现“三变”。这又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自身资源的利用潜力要大,可以进行生产结构调整,由生产大路货转变为生产出高价值的产品。也就是说,可以进行特色种植业,如高价值的林果业、药材、茶叶、油茶、橄榄果、花卉等;或者进行特色养殖业,如散养的禽类、蛙、鱼虾蟹等;或者进行乡村观光休闲农业的开发,搞生态旅游、健康疗养、民宿度假、农耕教育等。一般说来,这应该是绿水青山风光美丽的地方,蓝天白云环境宜人的地方。这是必要条件。二是外部的企业要有眼光,能够看到这些资源潜力,并且有能力、有意愿来开发出这些资源的潜力,把资源潜力变成现实,变成丰厚收益的产业。这是充分条件。
第二个关键环节,是“三变”之后,能够实现增收。“三变”,是把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体变成股东。“三变”之后,集体和农民就一定会增收吗?不一定。关键还要看股权能否收益,也就是说,股权所代表的经营活动,是否能够获得高效益。这取决于各种因素,尤其是所入股的企业,是否有良好的经营能力。这包括:开发项目的选择,是否对路,是否瞄准了市场的需求;是否有足够的筹资能力,不因为资金链问题而拖长项目的建设期;是否能够很好地解决项目所涉及的各种技术性问题,例如种植技术、养殖技术、旅游项目设计技术等;是否能够熟悉农民的特点,以适当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让每个农民都全心全意支持项目发展,在项目工作中即便没有监督,也能够自觉地使出全力;是否在项目建成后,有很好的营销能力,把好产品卖出个好价钱;以及是否有公正之心,给集体和农民以合理的收益回报;等等。
“三变”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通过“三变”使得集体和农民增收,才是目的。为此,合作企业的选择和引入,就极为重要。是主动外出招揽企业?还是坐等企业上门来?引来的企业是否靠谱?这是对村干部态度和能力的考验。如果村干部有过外出打工经历,甚至有创业经验,那么,对于积极稳妥推动“三变”改革,通常具有较好作用。
那些看重乡村振兴机会,愿意到农村投资的企业,除了要有战略眼光之外,也还要特别重视和解决好一个重要问题。这就是:无论项目回报期的长短如何,无论使用什么办法,都要在短期内就让农民获得收益,至少能够得到一个保底性质的收入。这是因为,那些有条件进行“三变”改革的地方,通常都是在山区丘陵区,农民普遍收入水平较低,可能不少还是贫困户,如果在数年之内没有收益或收益很少,他们是难以承受的。
企业的选择,无非是两个:一种策略,是在项目选择上,长短结合,既着眼于长远的收益,也搞一些来钱快的项目,让农民在短期内就看到好处。另一种策略,是注重长线项目,志在远期高回报,那么,就要想办法先筹措一些资金,先给农民支付一定的保底性收入。这样做,不仅仅是维系农民生计的需要,也有助于增强农民对项目发展的信心,积极支持项目建设,让项目开展得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