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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桐城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2018-09-10方瑜

环球市场 2018年18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

方瑜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二者在“农民增收、产业兴旺”等农业农村发展方向上目标一致。因此,探究新时代下如何用好农业知识产权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求,从而加快我国农业转型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知识产权;农业转型发展

黨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产业兴旺是根本。实践证明,依靠政府或外在补助下“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简单农业发展模式,是无法长久获得稳定利润的。在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只有依靠知识要素驱动,利用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农业知识产权提高农产品品质,以满足新时代下消费群体的多元农产品需求,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可供选择之路。因此,有效运用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期,大力提升各地农业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对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大有裨益。

一、乡村振兴战略与农业知识产权关系辨析

(一)农业知识产权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助推器

农业知识产权是涉及农业知识成果和农业知识价值的一种权利,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农业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工商经贸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主要包括农业专利、涉农商标、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以及农业著作权等to农业知识产权之所以能够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是因为农业知识产权本身具备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属性。从制度层面来讲,它本身蕴含着三个重要机制,即新型的产权安排机制、创新激励机制和有效的市场机制,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转化的基本制度保障;从技术层面讲,农业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是产权化的科技成果,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因此,无论是从制度层面还是从技术层面来看,农业知识产权都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如期实现自己价值目标的重要支撑和基本保障。

(二)乡村振兴战略是农业知识产权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和载体

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以保障农民收入快速健康发展。但是从现实情况看,农民收入依然增长缓慢。由于农民群体创造意识较差,导致农民收入持续低于城市人民收入,加上近年来物价上涨飞快,农民生活支出不断增加,与此同时我国农业经济的结构性调整尚未完成,农村劳动力尚不能充分就业,这就使得农民收入增长放缓。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知识的带动,尤其需要科技的创新。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势必会带动农业科研的投入,其连锁反应必然是促进农业科技发展,具体表现在植物新品种的选育和培育、加强各种动植物的快速优化繁育、种子种苗的产业化、各种新型饲料和添加剂研发等方面,这些科技的创新必然能够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及其附加值,也必然会带动大批资本投向农业发展领域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为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鼓励农业从业人员以技术入股,探究以专利等无形资产抵押获取资本等融资方法,同时加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侵权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这些举措无疑给市场注入了活力和信心,必将大力提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水准。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桐城市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梳理

进入21世纪以来,桐城市以农业品牌为依托,以专利技术为抓手,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使得以“桐城小花、桐城水芹、天莊大米”为代表的“三品一标”认证规模不断扩大,以绿福农业科技为代表的农业技术创新企业迅速崛起。充分有效的运用农业知识产权,使得桐城农业现代化水平始终走在安徽省前列。但是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要求相比,桐城的农业知识产权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地理标志“品牌打造程度低

桐城各区及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对“地理标志”打造不足,各区及乡镇都是集中资金打造自己专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由于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集体产权性,企业商家都只享受地理标志带来的利益,导致“搭便车”,以及个别企业投机行为造成“囚徒困境”等问题的出现,不对产品声誉进行维护,更不愿投资于产品的品牌打造致使桐城市内大部分消费者对何是地理标志农产品、标有“地理标志”的产品有什么特点、与其他同类产品有什么差异性不甚了解。由于地理标志产品的集体产权性以及消费者的认知缺乏,地理标志农产品贴标的成本问题,农户、销售者、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也就极少使用地理标志,如此一系列复杂因素相互叠加,导致了“地理标志”无人知晓和无人问津,降低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竞争力。这些因素的叠加,使得桐城地理标志农产品效益低下,难以向更广阔的外部市场拓展,无法形成具有国际、国内声誉的品牌地理标志农产品,也就难以形成县域经济与地理标志产品开发的互动发展。

(二)企业自主创新的群体没有形成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强则国家强。由于桐城市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所以出现农业技术创新主体错位的情况。从《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2017)中可以看出,安徽省的农业发明、农业专利大多集中在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手中,农业发明专利前50名中没有安徽的企业,这就使得安徽目前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是名副其实的“科研院所主导型”[3]。与此同时桐城的农业技术发展大多依靠农业科技站,而科技站基本属于政府下属的公益事业单位,因而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技术创新主体的错位。在思想上,农业企业认为技术创新是科研院所,抑或是政府的事,其主要任务就是推销这些农业科技,不用承担市场风险;在行为上,许多农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不愿增加或者根本就不想在农业技术领域进行投资,他们往往只是要求科研院所或者农业科技站转让技术,这就导致作为技术创新供给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农业科技站,与作为技术创新需求者的企业在科技成果供需上存在结构性矛盾,长此以往伤害的只是农业科技本身。

(三)农业知识产权人才严重缺乏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兴农显得尤为重要。文都桐城,自古以来农业就是其发展之本,近年来安徽及桐城市政府一直把桐城农业经济的转型升级视作是重振桐城经济的一大重要举措,在此情况下桐城对农业方面的人才,尤其是农业知识产权方面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但是与此相矛盾的是桐城农业知识产权的人才急剧缺乏,供不应求,可以说知识产权人才己成为制约桐城市农業知识产权发展的一大主要瓶颈。具体从政府层面来看,桐城农业知识产权人才总体规模偏小,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结构不合理,政府农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及执法人员缺口严重。从农业企业层面来看,龙头企业、中小型农业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匮乏,很多企业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专设机构,知识产权资产流失严重。在农业知识产权人才严重缺乏的同时现有知识产权人才的素质也急需提高,知识经济背景下的农业经济各种要素互相叠加,市场竞争激烈,目前桐城市农业知识产权的人才素质并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需求,尤其表现在行业协会人员不能有效利用农业知识产权促进本行业产业的发展,农业企业人员不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三、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桐城市发展农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思路

(一)树立新理念

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应是多部门分工协作的结果,因此其成功的运作模式应是区域内官、产、学、研之间密切配合,充分合作,特别是对桐城这样的科研力量相对分散、农业企业规模偏小、企业还未真正成为知识产权研发主体的县级城市而言,组织官、产、学、研联合开发农业知识产权,形成一批以农业技术合作和知识产权共享的产业联盟,对于农业技术的研发以及产业集群发展至关重要。为此要创新桐城市现代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农业市场为导向,协调解决好各创新主体参与的动力问题;以政策优势大力加强产、学、研之间的合作,推动农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农业技术开发机构,或让研究机构进入企业与企业结盟共同发展;以大攻关项目与产业化项目为引导,联合各方力量群力群策,有效汇聚和配置知识产权资源和创新要素,充分发挥农业知识产权对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催化作用,有力拓展桐城农业在市场上发展的空间。

(二)制定两个文本

1.制定“桐城市农业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办法”

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不仅仅只是农业部门和知识产权两部门之间的事,它的发展应是建立在多部门协调分工、密切合作的基础上。桐城市市有关部门应当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建立多部门协调联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桐城市农业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办法》,内容包括农业知识产权管理、运行方式、组织保障和监督机制等。

2.制定“桐城市农业发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目前桐城市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认识不足、力度不足、措施不足这三大主要问题,因此制定中长期的《桐城市农业发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迫在眉睫。其首要任务就是在详细分析桐城市农业的产业结构和地理标志品牌布局的基础上制定专项的农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从产品、技术、市场、企业几个方面,综合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技术专利保护、农副产品产业化商标保护、农业科技企业电子商务域名保护等内容,形成全方位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理论、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管理软件,加快桐城市知识型农业的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三)三项支撑是关键

1.大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高层次及高素质的人才是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形成独立知识产权的宝贵资源。纵观国内外无数农业创新成功的事例表明,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在原始性创新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每一所科研高校及研究机构,每一家农业企业都是一个人才梯队[’]。在目前情况下要求每一个梯队的所有人员都具备高素质是不可能也是不切合实际的,但是至少应该保证每个梯队有一到两个农业高素质的人才,这样能够在技术及知识产权方面起到引领的作用。为此桐城市应大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农业博士进科技站项目,抓紧培养、引进一批农业方面优秀人才,使其成为桐城农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2.建立以农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为中心的协同运行机制

农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农业企业为了达到共同的知识产权战略而采取的相互合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合作行为。如今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一种新的产品的问世往往涉及到多个领域,任何单一农业企业自身的研发实力是有限的,即使其可以研制出新的产品也可能因为过了产品面向市场的机遇期,从而给企业造成损失。而战略联盟可以把各种研究机构和企业联成一体,为着共同的战略目标组成灵活直辖的网络,大于各简单成员相加之和。因此应积极推动桐城市内农业龙头企业和技术关联企业组建桐城市农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该联盟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平台,定期推送业界信息、竞争动态以及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相关内容;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或管理制度,引导同一产业链或供应链上的企业密切联系,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联动保护;与有关政府部门协同推进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等。

3.成立农业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中心

为建立桐城市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关政府部门应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准备的基础上,推动成立桐城市农业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中心。该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中心将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针对现代农业发展中突出的问题给出建设性意见,从而能够为桐城市知识农业提供更深入的、可持续的组织支持。

参考文献:

[1]谢根成,刘娜.国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管理学刊,2011(04):68-71.

[2]覃志威.乡村振兴视野下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J].观察思考,2018(07):94-96.

[3]《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2017年)》发布[EB/OL].[2017-08-25].http://jiuban.moa.gov.cn/zwllm/zwdt/201708/t20170825_5794590.htm.

[4]杨娟丽.基于产业链视角的青海省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问题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7):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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