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众筹:“互联网+”时代 培训行业供给模式创新研究
2018-09-10王惠李小聪
王惠 李小聪
摘要:培训行业项目众筹是指培训项目设计者或培训师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培训众筹项目或课程,并向大众展示培训项目或课程内容,从而募集所需要的资源支持。构建由培训项目融资方、投资者、众筹平台等为主体,基于资源众筹的培训行业供给模式是培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提出树立互联网众筹模式观念、增强互联网众筹多元主体能力、完善互联网众筹制度建设是“互联网+”时代培训行业供给模式变革的三大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众筹平台;培训供给
引言
培训是提高个人专业素养、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构建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如何发挥培训行业特色优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改革传统培训模式的基础上构建基于互联网众筹的培训供给模式,成为培训行业发展的核心内容,也是推动其以快速扩张为主要标志的“粗放式”发展阶段进入到内涵建设阶段的重要动力。但是,我们对“互联网众筹的培训供给结构如何”“互联网众筹的培训项目供给模式怎样革新”等问题仍找不到答案。基于此,本文基于既有研究成果,在互联网背景下探究培训行业供给模式的改革。
1、基于互聯网众筹的培训供给模式理论框架
1.1 互联网众筹的培训供给模式的内涵解读
Michael Sullivan(2006)率先提出“crowdfunding”,将其界定为“群体性的合作,人们通过互联网汇集资金以支持他人或组织发起的项目”。自2008年起,国外众多众筹网站陆续上线,并呈现高速发展态势。随后,不少研究学者对众筹展开研究。Schwienbacher等(2010)强调,众筹是一个项目或创意向一群个体融资,而不是专业的金融机构筹集资金。Belleflamme等(2011)指出众筹是一种公开招标,新企业通过互联网,以募捐形式,或某种形式的回报、投票权作为保证,让公众提供资金,支持他们实现特定目标。Julie等(2012)强调众筹过程中公众提供资本的同时还提供了知识产权。国内众筹研究启动比较迟。2011年寒雨首次将crowdfunding翻译为众筹。截至目前,众筹尚未形成统一的学术界定,但研究学者一致认为众筹具备多样性、门槛低、多元主体参与等基本特征。
1.2 基于互联网众筹的培训供给模式结构分析
互联网众筹培训模式的多元结构是保证培训供给质量的根本,每个参与主体都有其独特的功能地位和价值诉求,在培训供给中发挥各自独特作用。
(1) 众筹融资方
众筹融资方也称为筹资人,通常是指拥有创意却缺乏资金的小微企业、项目团队或个人。众筹过程中,融资不是筹资人的唯一目标,众筹模式蕴含着筹集支持者、筹集资金、筹集各类资源等内容。一是通过筹集支持者,判断项目市场需求。筹资人发现众筹项目缺乏支持者,即大众对于众筹项目缺乏兴趣时可选择放弃该项目,从而避免资源浪费。二是通过筹集资金,为资金缺乏个体或企业提供项目启动资金保障。三是,筹集大众参与、潜在顾客关注等各类资源,融资方通过众筹互动提问、大众参与、整合公众知识,甚至吸引大众参与产品设计开发,完善众筹产品或项目。
(2) 众筹投资方
众筹投资方即项目支持者、资助者,众筹模式中的投资方一般为“小额投资者”。由于投资者自身缺乏对融资方项目价值评估的能力,同时对融资方的创意和团队进行评估的成本非常高,投资者投资决策因素研究受到关注。研究认为,投资者投资行为受到众筹模式、众筹项目特征、众筹动态环境、社交因子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不少学者都强调了社交因子的重要性。
(3) 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基于Web和软件建立的一种互联网网络平台,是众筹融资方与大众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服务平台。众筹平台是众筹项目的评价者、监督者和辅导者,更是投资人权益保护者。众筹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对众筹项目进行审核评估、为众筹项目提供宣传和展示空间,其众筹平台的盈利模式以收取相应比例的服务费为主,或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价、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2、互联网众筹的培训供给模式的价值分析
2.1 理念转变:从注重自身绩效到注重培训对象需求
当前培训行业管理理念上奉行“自身利益至上”的绩效观,在培训管理中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而不是以培训对象的需求或最终利益为目标。在绩效利益导向下,培训行业往往实行结果导向的绩效考评机制。在这种“激励机制”下,培训行业注重追求短期利益,缺乏真正了解洞察培训对象的动力,造成培训管理目标异化。基于互联网众筹的培训以受众需求为出发点,课程发起者与学习者共同参与课程资源的设计,通过调查、沟通、甚至合作等工具的运用为培训对象提供无缝隙的培训服务。
2.2 主体转变:从培训师一元主体转变为培训对象参与的多元主体
传统培训项目一般由培训师或专家设计课程,培训机构制作课程,受众接受课程。课程设计的合理性、适用性主要依赖专家或讲师个人的经验及水平。基于互联网众筹的培训项目是一个基于受众需求为引导,受众参与、设计者与受训者不断互动的高度开放型供给模式。为促进多元主体互动参与的形成,首先,要建立主体之间的信任机制。信任是各主体协作的前提。其次,完善沟通机制。培训师要改变自我为中心的信条,借助互动平台或众筹提问,提高受众主体的参与意识和参与度。
2.3 流程再造:从重视培训课程“销售”环节到重视培训课程“开发”环节转变
任何一个培训项目都是培训设计开发、制作、销售、售后服务一个完整的流程和循环。当前培训行业培训流程重心异化,培训行业停留于注重营销的滞后性阶段,缺乏对培训项目或课程的开发设计,本末倒置。基于互联网众筹的培训供给模式实现了培训流程再造,先产生消费者,根据消费者具体需求,重点进行培训项目设计开发和准备。
3、构建基于互联网众筹的培训行业供给路径
3.1 更新观念:树立培训行业互联网众筹供给观念
众筹融资方、众筹平台、众筹投资方参与互联网众筹的态度和认知是创新培训行业供给模式的首要条件。因此,確立基于互联网众筹的培训行业供给模式就要对多元主体观念进行革新。首先,培训行业要树立互联网众筹供给理念。培训行业必须接受“互联网+”对培训行业带来巨大变革的可能性,破除传统培训模式的束缚,扩宽渠道,运用互联网众筹方式改善培训供给。培训众筹不仅是一种融资方式,众筹更可能改变和创新培训行业企业整体业务模式。其次,强化众筹投资方的主体参与意识。在培训行业重塑供给模式的同时,个体也应该克服传统培训观念的影响,提高培训开发的角色参与意识。
3.2 能力提升:提高多元主体参与互联网众筹能力
首先,培训行业企业或培训师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互联网众筹培训项目价值水平,培训师要不断通过培训、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其次,投资方要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互联网众筹培训项目判断能力。投资方作为互联网众筹培训项目的重要参与者,其对项目价值的判断、甄别能力至关重要。一方面,投资方要不断增强主体意识,主动参与培训项目开发建设;另一方面,投资方通过自身学习,掌握一定的项目甄别和项目价值评估知识,筛选出有价值的培训项目。最后,互联网众筹平台要完善自身功能,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众筹平台不仅是培训众筹项目的评价者、监督者和辅导者,更是投资人权益保护者。
3.3 制度建设:完善互联网众筹制度体系建设
首先,完善行业信息披露公开机制。解决培训师与培训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落实《行业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存在伪造年龄、学历、专业等资历的培训师进行行业信息公开。其次,建立多元参与主体的监督机制,为避免筹资方出现逐利行为,必须对其加强监管。最后,健全基于互联网众筹的培训供给法律规范。对筹资方、投资方、平台的权利、责任、参与形式、参与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逐步实现培训行业互联网众筹法制化建设。
4、小结
十九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改革,必须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对于培训行业企业来说,构建由培训项目融资方、投资者、众筹平台等主体构成的基于资源众筹的培训行业供给模式是培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培训行业必须通过树立互联网众筹模式观念、提升互联网众筹多元主体能力、完善互联网众筹制度建设,全面实现行业供给模式的变革创新。
参考文献:
[1] Crowdfunding.Wikipedia[EB/OL].(2006-12-31)[2014-03-03].http://en.wikipedia.org/wiki/Crowdfunding.
[2] Schwienbacher,A.,Larralde,B. Crowdfunding of Small Entrepreneurial Ventures[J].SSRN Electronic Journal, 2010(10):1-23.
[3] P.Belleflamme,T.Lambert,A.Schwienbacher.Crowdfunding:
Tapping the Right Crowd[C].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the French Finance Association,2011(5):11-13.
[4] Julie Hui, Elizabech Gerber, Mike Greenberg. The Demands of Crowdfunding Work[R].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Segal Institute,2012:1-11.
[5]舒元,郑贵辉,耿雪辉,徐容. 众筹之路[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 2015:3-19
作者简介:王惠,博士,淮阴工学院馆员,研究方向:信息管理;
李小聪,淮阴师范学院副教授,河海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