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
2018-09-10王志中杨贺元
王志中 杨贺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高校作为党和国家“立德树人”的重要基地,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职能,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摇篮。在高校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意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高校党委应组织营造好深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尤其是高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提高认识,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定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上率下,切实增强深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意识及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做坚决斗争,带头深入组织学习宣传新形势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积极引领、凝聚学校班子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以更加自觉的言行带头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校党委要立足岗位坚守“立德树人”重地,不断以深化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牛鼻子”,抓在手上、记在心上、扛在肩上,做到敢于担当、层层压实责任,以党务公开推动校(院)务公开,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致力于党的事业改革、创新及发展,不断营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浓厚氛围。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是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及保障依法治校的重要思想前提。
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高校党委应带头依据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及时健全完善校内重要制度体系,尤其是要在高校已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两个责任”制度建设责任交叉、不够科学细化、实际操作性不强及责任追究或问责配套制度建设跟不上等系列问题,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科学谋划并构建实施符合自身实际的高校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及其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将高校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依据党章党规并结合高校自身实际落实到位。要详细研究制定制度的依据与原则、主体及对象,明确责任清单;综合运用党内法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规定要求,详细研究明确每一项责任的追究(问责)内容与情形及方式方法,从制度上明确“追究谁的责、谁来追究、追究什么、怎么追究”等追究的实践和操作问题。要通过建立并实施“两个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倒逼“两个责任”清单的有效落实,以此推进包括高校党内监督体系在内的规章制度体系的日臻配套、健全及完善,切实把高校各级组织(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编织得更加严密的制度笼子里。这是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校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及办学治校的重要制度基础。
深化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高校党委应全面监督高校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和本校各项决策规定的落实情况。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追究(问责)实施办法的全面监督为抓手,对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过程中的党组织、纪委及有关领导干部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规定职责且造成一定影响后果的,要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改组、免职及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以此推进高校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及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作用的充分发挥,并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紧密结合。这是高校党委坚持严格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及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深化依法办学治校、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监督之关键。
深化落实“两个责任”领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高校党委是高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领导者和保障者,应以上率下,为把握新时代办学方向、落实“两个责任”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尤其是高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强化职责担当,把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為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面部署、监督考核、务求实效,重点落实好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及规则,提升高校党委驾驭工作、解决问题、协调推进高校改革创新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建设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发挥其专责监督、监察的作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严惩违反纪律规定的组织、单位及个人;切实领导和组织各部门为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在高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依靠绷紧思想之弦、抓紧理论研究、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治吏及严厉惩治腐败等方式,“管好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积极采取教育、监督、提醒、约谈等措施,防止各类腐败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立德树人的良好校园环境。高校纪委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高校党委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要集中精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运用好“四种形态”,为高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提供有力的督查保证。?
(作者王志中为吉林农业大学纪委书记;杨贺元为纪检监察办公室纪检员)
责任编辑/柳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