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问题”笔谈
2018-09-10王健方燕徐士英吕明瑜
法治研究 2018年5期
王健 方燕 徐士英 吕明瑜
编者按:近几年,我国数字音乐市場快速发展,涌现出QQ音乐、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酷狗音乐等在线音乐平台。这些音乐平台普遍采用独家授权模式,由录音制作者把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数字音乐传播主体。这种独家授权模式对于解决音乐作品盗版问题成效显著,但随之又产生了反垄断争议,认为独家授权涉嫌构成纵向垄断协议中的独家交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拒绝交易、超高定价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这些争议需要行业专家、经济学专家和竞争法专家共同研究和探讨。基于此,2018年6月14日,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组织召开了“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问题”专题研讨会。与会者围绕“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行业分析”“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经济分析”以及“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分析”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会后,我们邀请部分学者就上述议题撰写论文,以笔谈的形式展现给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