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三年 企业四次“玩失踪”
2018-09-04
老家在四川江油农村的张翠花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工伤维权过程中,企业竟然四次“玩失踪”。
如今,经历了三年八场官司,张翠花拿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书,但由于企业“玩失踪”,她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
“企业‘玩失踪’一方面是拖延时间,增加农民工维权时间和成本;另一方面也是在逃避自身责任,特别是在判决生效后依然‘玩失踪’,造成了法院判决执行难。”
工作时摔落受伤,企业开始“玩失踪”
2015年3月,张翠花入职北京人杰成公司,并被派往北京一大厦从事保洁工作。但入职一个月后的一天,张翠花在打扫卫生时,从一楼平台摔落至地下室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腰椎、骨盆等多处骨折。
张翠花说,她入职时,人杰成公司并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后,公司认为她是受大厦的指派到一楼平台打扫卫生时受伤,应找大厦索赔,公司也不主动为她申请工伤认定。
于是,张翠花只能自己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需要先行确认劳动关系。2015年6月,张翠花向北京市东城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人杰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但在仲裁期间,公司竟突然“玩失踪”。“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一样,找不到公司真正的办公地点,也联系不到负责人。”张翠花说。
只能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审理
为确认劳动关系,张翠花经历了一裁两审三场官司。
仲裁委无法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只能公告送达。2016年7月,仲裁委裁决确认张翠花与人杰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张翠花后来了解到,人杰成公司并未彻底“失踪”,而是悄悄关注着仲裁进展。得知裁决结果后,该公司不服,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1月,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该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确认劳动关系后,张翠花申请工伤认定。2017年3月,北京市东城区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张翠花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此时,人杰成公司再次“玩失踪”,工伤认定部门只能通过媒体向其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结论。
公告送达后,人杰成公司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要提起行政诉讼。经历了两场官司,张翠花最终确认了工伤。
此后,张翠花的事故伤害被北京市东城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八级伤残。
张翠花向北京市东城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在仲裁阶段,公司第三次“玩失踪”,仲裁委只能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
公司账户内无资产,执行面临困难
2018年4月,张翠花经历了第七场官司。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决,人杰成公司一次性赔偿张翠花各项工伤待遇合计19万余元。
公司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北京市二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在张翠花三年八场官司中,公司屡次 “玩失踪”,司法机关不得不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张翠花历经艰难,终于拿到最后胜诉的生效判决。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公司第四次 “玩失踪”。张翠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查询,公司账户内无任何资产,执行面临困难。
张志友律师发现,人杰成公司实为朱某一人注册的有限公司,股东为朱某一人。
根据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信张翠花的工伤待遇最终一定会得以执行,公司故意 ‘玩失踪’也不能逃避其工伤赔偿责任。”张志友律师说。
(据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