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保扶贫包片督办给力
2018-09-03徐晓欢
■文/徐晓欢
2017年初,辽宁省人社厅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据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数据库进行交叉比对,比对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仍存在7885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无法领取养老金。省人社厅会同财政厅、省扶贫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全省年满60周岁以上未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规定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范围。
为落实社保扶贫政策,辽宁省各市全部成立社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人社、财政、民政和扶贫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社局内相关科室和各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共同研究问题,形成合力,统筹协调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辽宁省人社厅还下发了《关于建立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定期调度制度的通知》,按季度调度各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总体情况,按月调度各项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进展,及时掌握各地社保扶贫工作进度。
借助民政部门和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据库和低保、特困人员数据库,与全省城乡居保参保群体信息库交叉比对,精准确定贫困人员参保状况。各县(区)定期与相关部门交换贫困人员数据,动态调整贫困人员范围,跟踪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措施。
2018年1月30日, 抚顺市人社局副局长张玉强到东洲区阿及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走访。
辽宁省人社厅成立5个督查组,对14个市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考察部分县(区)社保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有关数据和经办管理台账,掌握了全省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2018年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强化社保扶贫工作责任,明确数据来源,建立了社保扶贫包片督办制度,要求各地严格按时完成2017年度贫困人员代缴保费工作,并对1月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周调度、周通报。截至2017年底,经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入村逐人核实,全省60周岁以上未参保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中,除去2046名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外,5839名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已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了养老金。截至2018年3月底,各级政府累计为全省50.3万名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5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