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金融“不对称监管”
2018-09-01史晨昱
史晨昱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世界性难题在我国表现得较为突出。一旦加强监管与紧流动性,受害者往往是中小企业;而一旦放松监管与松流动性,受益者往往是国有企业与投机者这种状况,既与整个经济环境密不可分,也与监管的结构性缺陷有关。
中国金融监管具有很强的不对称性。所谓不对称监管,顾名思义,一旦加强监管与紧流动性,受害者往往是中小企业;而一旦放松监管与松流动性,受益者往往是国有企业与投机者。2017年以来,金融业持续“强监管”,资金脱实向虚势头得到遏制,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再上台阶。加强监管固然是好事,然而那种似曾相识、运动式的“不对称监管”,却让人担心。
小企业融资难加剧
随着去杠杆深入,金融监管的良好意向和监管规则之间不对称矛盾日益凸显。
首先,融资收缩过快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快速提高。2017年全年,非金融部门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上升了0.36个百分点,今年3月该利率已升至6.01%,较上年末进一步提高了0.21个百分点。相比大型企业,中小民企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上升压力更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7年“降成本”调研报告显示,国有企业处于优势地位,融资规模大,融资成本低;而民营企业处于劣势地位。在样本企业中,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明显低于民营企业,分别为6.13%、5.91%和5.26%,而民营企业则为7.65%、7.41%和6.79%。
其次,“非对称”去杠杆给中小企业融资增加困难。在融资总量收缩过快、银行信贷成为当前主要融资渠道的情况下,银行往往更为青睐大型国有企业和优质民企,但这些企业本来并不依赖非信贷融资;而很多主要依靠表外融资、目前确实有实际融资需求的中小民企承受着相对更大的融资收缩压力,而原本杠杆率较高的国有企业去杠杆效果却不明显。
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缺乏合格的抵质押和担保物、信用度较低、抗风险能力差、生命周期偏短,在融资方面面临的困难自然要比大型企业更为突出。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世界性难题,在我国表现得较为突出。这种状况,既与整個经济环境密不可分,也与监管的结构性缺陷有关。
从整体经济环境看,我国经济企稳且韧性增强,但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较上月降0.4个百分点至51.5,亦低于市场预期的51.6。财新制造业PMI为51,较上月略降0.1个百分点,亦逊于预期的51.1。同时,中国国内上半年新增社会融资增速按年出现负增长,同时信用利差明显扩大,债券违约、股权质押爆仓事件不断出现,下半年可能侵蚀实体企业生产经营。民营企业、中小企融资渠道明显收窄,保持盈利的小微企业比例逐渐下降,亏损的小微企业所占比例逐步上升。据央行行长在第十届陆家嘴金融论坛上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为2.75%,比大中型企业高1.2个百分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为严峻。
金融改革不彻底
从监管看,中国金融改革不彻底。
其一,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金融体系以国有大型银行为主的体制性特点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面临正规金融机构的“玻璃门”和“弹簧门”。正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不足,使其不得不更多依靠民间资金。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来自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融资的比例大致为40%和60%。
其二,资金传导到实体经济的链条环节过长。中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利率等管制尚未放开,传统的金融机构和产品无法满足实体经济发展以及投资者的需求。越来越多的资金通过非传统银行贷款渠道流向实体经济。商业银行的业务拓展空间日益从表内转向表外,影子银行兴起,最直接的影响表现为贷款替代性金融产品壮大和丰富。然而,此直接融资,非彼直接融资,却成为所谓“通道业务”。信贷资金从储户到资金的需求方企业,中间要经过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等一系列中介服务机构的配合,导致大量通道业务滋生,资金传导到实体经济的链条环节过长,且层层加码。
此外,监管俘获现象。所谓监管俘获,主要是指,政府建立管制起初,管制机构能独立运用权力公平管制,但在被管制者与管制者长期共存中,管制机构逐渐被部分管制对象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所俘虏,结果使被监管行业更加不公平,降低整体效率。金融监管部门,面对中小企业,多以有色眼镜,抱着一种不信任的态度甚至敌视的态度。
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如何打破这种不对称性,是金融监管当局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短期内,我们应该采用结构性宽松的货币政策。与以往总量宽松的方式不同。结构性宽松的调控方式,非全面放松也非全面收紧,在此过程中货币政策定向性增强。比如,通过定向降准、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以及扩大贷款利息收入税收优惠等货币和财政政策手段,来激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适合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监管标准。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进行单独考核,加大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核销力度,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以及相关收费,推动正规金融机构提升为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从长远发展着眼,解决监管不对称问题是一个综合化体系化工程,要建立金融长效机制。
一是机构设置到位。比如,要求大型银行建设普惠金融事业部并向基层延伸服务机构网点,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设立等。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公益性征信机构,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面向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实现各行业信用信息与信贷征信系统的网络连接和信息交换,增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的便利性和准确性,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缓解中小企业贷款缺信息、缺信用的难题。
三是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完善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等登记制度,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障。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要增强资本实力,扩大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保险公司要主动与银行寻求合作,开展“保险+信贷”合作支持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服务,并实行较低的保险费率。
四是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准入标准,加大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