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股市请首先暂停CDR
2018-09-01熊锦秋
熊锦秋
一些大股东、创业者把公司上市作为成功的终点、创业的终点,上市后想做的事情就是减持,甚至出现“一个创业人如果不去减持自己的股票,创业干什么?”等歪论,有的董事长甚至上午不上班、充分享受生活。所有这一切,都是由于A股减持制度、监管制度、市场定价机制歪曲所造成的。
近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副主席阎庆民分别主持召开上市公司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资本市场与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对于目前的资本市场,到底该如何拯救?
首先应暂缓实施CDR试点。目前最影响市场信心的,无疑是箭在弦上的CDR,对于几百、几千亿元的CDR发行,其抽血效应令市场恐慌。企业发行CDR,需以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为依托,那既然其境外融资渠道已经打通,再在境内市场上市的迫切性就大为降低。发行CDR能解决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这个必须搞清楚;如果要畅通境内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以分享新经济企业的发展成果,那么不通过CDR渠道是否也可达到目的,值得探讨。
目前对发行CDR的创新试点企业规定了门槛,基本都是大型企业,这些企业不少已跨越高速成长阶段,而创新的主体、理应是千千万万中小型企业,它们更应得到政策的支持;资本市场锦上添花对企业帮助不大,为众多中小创新主体雪中送炭才是急所。
当然,目前已经募集了6只战略配售基金,有人甚至称之为“CDR基金”,其主要参与战略配售股票的投资,但从基金招募说明书可以看出,基金投资方向并非单一的CDR,还包括其它战略配售股票以及债券等品种,暂时没有推出CDR,并不影响战略配售基金的运作;即便可能有影响,将其清盘也未尝不可,投资者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推而广之,对于已在境外上市的其它企业,也不应急于接纳其回归A股,其对市场信心的打击也相当大。
其二,要公平对待A股投资者。一些企业在境内外多个市场上市,但A股IPO發行价往往几倍甚至几十倍于境外市场价格(比如中国石油),A股投资者处于天然的奉献者地位,也决定A股上市后只能下跌回归寻找内在价值的宿命。还有,一些上市公司专门针对A股投资者再融资(比如浙江世宝),其增发价格远高于境外市场市价,境外投资者凭空获得巨额利益。对此可规定,A股IPO价格不得高于境外市场的IPO价格,若IPO时间不一、A股IPO价格最起码不得高于境外市场当时市场价格;再融资不能单独针对A股投资者,而应在境内外市场按照比例同时进行,且在获得境外市场投资者足额认购之后,A股再融资才能得以进行。
其三,要营造积极创业的市场氛围。一些大股东、创业者把公司上市作为成功的终点、创业的终点,上市后想做的事情就是减持,甚至出现“一个创业人如果不去减持自己的股票,创业干什么?”等歪论,有的董事长甚至上午不上班、充分享受生活。所有这一切,都是由于A股减持制度、监管制度、市场定价机制歪曲所造成的,这导致创业者可轻而易举将A股当做享受生活的提款机。
创业者当然可减持,但其减持所得应与其对市场的贡献相对应、与股票内在价值相对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创新试点企业上市,在试点企业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不得减持上市前持有的股票;这个规定的核心实质,其实就是创业者必须做出相应贡献才能减持。
与此同时要降低退市门槛,对于上市后微利或徘徊在盈亏边缘的企业,要加大强制退市力度,不能让它们在市场混日子,要营造百舸争流、不进则退的市场氛围。一些大股东守着董事长等重要岗位不作为,整天享受生活、混吃等死,这又如何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带领上市公司迎接一个又一个严峻挑战?要将此类享受生活的人士,从上市公司重要管理岗位上淘汰。
其四,要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大股东之所以能把股市当提款机,也是因为市场操纵盛行、股价过度偏离内在价值,尤其一些小盘股、新股连续涨停板操纵,导致A股妖股频现。妖股操纵不除,A股价格发现功能就是一句空话,即便上市公司一文不值、也可炒出黄金价,那么市场纵有再多资金也填不满庄家胃口。以为妖股炒作可以活跃市场气氛,殊不知庄家的目的就是放出涨停板诱饵、引诱散户上钩割韭菜,可以说A股市场发展到目前境地,对市场操纵打击重视不够是个原因,监管部门理应选择打击市场操纵尤其是妖股操纵,作为治理当前市场的一个重大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