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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婚习俗的伦理学思考

2018-08-31李海青

西部论丛 2018年7期
关键词:尊严秩序关怀

李海青

摘 要:闹婚是中国传统习俗之一,符合国人“喜上加喜,越闹越喜”的思想观念。闹婚是以开玩笑、戏谑、作弄婚姻当事者以及婚姻相关者为主要特点的庆祝婚姻的一种形式,它是中国传统婚俗的组成部分。然而近年来,闹婚习俗逐渐变味,各种另类甚至犯罪行为出现在闹婚环节。本文以伦理学视角,对闹婚现象展开分析,从它的发展现状、价值以及暴露的伦理问题等几方面对闹婚这一传统习俗进行剖析,希望引起人们的重视与思考,让闹婚行为朝着更加合理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关怀 尊严 秩序

一、闹婚习俗的发展现状

闹婚,又称“闹新娘”也称“闹洞房”,根据现有的历史记录可追溯到我国的先秦时代,贯穿整个封建时期,被广泛用于新婚双方增进感情,并发展成为一种民众性的传统风俗。在古代社会,为结婚的新人闹洞房,既有驱除邪恶与晦气的意味,也有促进新人互动,增进双方感情的效用,并融入了宾客们对新人的殷殷祝福。古代的闹婚坚持以礼为先,通过隐晦调侃的言语,诙谐有趣的游戏,增添婚礼的喜庆氛围,让婚礼喜上加喜。比较著名的习俗有“新婚三日无大小”,主要指在婚礼完成后的三日内,附近的邻里、亲友兄弟等都可以不论辈分,逗闹打趣新人。除此以外,闹洞房也是花样百出,妙趣横生,其中尤以“闺房藏鞋(新郎找到新娘的婚鞋,新娘方可上花车)”最完美地融合了亲友对新人的善意祝福与婚礼本身的美好氛围。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不少地方的闹婚方式已经开始变味,近几年来更加变本加厉,原本图热闹、讨彩头的闹婚习俗不时“离奇走偏”,各类“奇葩闹婚”事件更是频频曝光于各大主流新闻媒体,诸如新郎被捆住手脚抬着扔进大海者,甚而有伴娘被摁住强行欺辱等违背道底线甚至触犯法律者等不胜枚举。诸多引起广泛舆论关注的婚闹事件,无一例外地涉及破坏公共秩序或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不断升级。可见,误入歧途的“闹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失去了传统习俗原本应有的魅力,反而在传承的道路上夹带了太多恶俗的杂质。那么,本是为追求喜庆欢乐的婚礼习俗,发展到如此不堪的境地,确实值得人们好好反思。

二、闹婚习俗体现出的关怀伦理价值

关怀伦理来源于西方女性主义伦理思想,强调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怀,是一种德性伦理。关怀伦理是由西方女性主义者最先提出的,它的创立者和建构者分别是卡罗尔·吉利根和内尔·诺丁斯。她们以自身特有的女性视角来体验和研究道德,引起了伦理学家们的关注,并对其进行修正和完善,最终超越了性别的界限,将这种伦理关系模式推广到社会领域,变成一种能够普遍应用于人际关系的伦理理论。

在古代,我国的婚姻多为“盲婚哑嫁”,也就是结婚前男女双方并没有真正了解过,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有在新婚典礼之后,激动的新郎才可揭开新娘的红盖巾,甚至有的男女在结婚前根本都不知道不认识即将与自己走入婚姻殿堂的是哪一位。这对新人以前不相识,无相交,更无情感的沟通,第一次见面便要共堕爱河,显然是陌生和难堪的。为了消除新郎新娘之间的尴尬感和第一次同房的陌生感,结婚当天亲友们的嬉闹有助于缓解新婚夫妇的尴尬氛围,消除彼此的距离和陌生感。比如现在流行的“进门讨红包”,“有问必答”等趣味形式能够增添婚礼欢乐气氛,顺带助推新人感情的新式闹法也值得肯定的。

另外,就是亲友借闹婚表达对新婚夫妇的祝福。人们常言道:“闹发,闹发,越闹越发”,而这句俗语所体现的是人们对闹婚行为寄予的希望,人们把“闹房”与家族命运联系起来。用“闹”的方式祈求家庭兴旺发达。贵州大学新闻社会学教授翁泽仁说,“单拿‘闹婚习俗中的‘闹字来说,本是取其热闹、祥和之意,目的是为新人添彩助兴,也是民众讨彩头、盼喜庆等朴素心愿的表达。同时,通过‘闹婚让邻里亲友之间进行互动交流,更有利于感情维系,建立良好关系。”现有的让新娘和新郎共同吃一颗奶糖或一个苹果寓意是甜甜蜜蜜,团团圆圆,平平安安,反映的都是人们对新人吉祥如意的美好祝福。

三、闹婚习俗中暴露的伦理问题

(一)闹婚行为对女性身体及尊严的侵犯

耐特曾经在《为承认而战》一书中将人的尊严按照侮辱行为的不同,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具体如下:第一层次是自信,它所对应的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自信主体的肉体而言,通过肉体侮辱损害自信主体的感情,从而达到摧毁其自信心的目的。第二层次是自尊,它所对应的侮辱行为主要通过对自尊主体进行社会排斥,使其无法拥有与同类民众相同的权益和道德认同,让其产生一种被排斥在外的挫败感,达到摧毁其拥有的自尊心的目的。第三层次是自我价值感,它所对应的侮辱行为主要是通过对主体进行价值贬低,让主体的努力和成就无法得到应有的肯定,最终降低主体的自我价值感。

有的地方将婚闹形式分为“文闹”和“武闹”。虽然名义上是闹新人,其实新娘才是他们闹的重點对象。所谓的“文闹”主要是指通过言辞或者同时借助于少量的道具进行婚闹的一系列行为。比如,让新娘在公众面前扯开嗓子唱歌、念一些乱七八糟的语句,一旦在场的公众有丁点的不满意,就会被惩罚;有的地方会让结婚的新人在公众面前故意用一些亲昵的言语诉说双方羞于启口的甜言蜜语,取乐大众。细数各个地区主要的文闹手段,大多以一些荤素不忌的话语和游戏为主要构成,主要目的是让结婚的双方出现害羞和尴尬的场面,从而而娱乐公众。所谓的“武闹”主要是指通过动手动脚的行为,或者一些暴力手段进行婚闹,例如对新娘动手动脚、动作野蛮而粗鲁,毫无尊重之意;又比如,趁双方不注意,将新郎新娘强行推在一起,使其在公众面前抱成一团,表面上是嬉戏欢笑,但却让新婚的双方尴尬而不自在。更有甚者有的地区还直接关掉灯光,一群人压在新娘身上,上下乱摸,不仅破坏了新房的整洁,也让新郎新娘狼狈不堪,而侮辱和猥亵等行为也让新娘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最终给新娘的身心造成了伤害,本来结婚是自己人生中的大事,应该是充满了喜庆和幸福的气氛,最后却因为婚礼上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造成了难以抹去的伤痛。去各大媒体网站搜一搜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还有的闹婚者对伴娘“下手”。记得曾经在网上大热的一段视频,记录的是西安某地区,两名伴郎直接在婚车上就开始猥亵新娘,从袭胸脱衣到纠缠搂抱,这种种行为都对新娘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直接导致新娘在婚车内嚎哭尖叫。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刑法规定,构成了猥亵妇女罪。

这一桩桩事件,导致女孩们都不敢轻易答应做谁的婚礼伴娘。闹婚呈现一种无人管的状态,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婚闹”事件,经常有人借闹婚的名义,做出侮辱和侵犯他人权益的事情,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伤害和损失,然而这些低俗恶劣的婚闹行为却披着传统习俗的外衣,使其在民众之间“合理存在”。无论是受到伤害的新娘,还是被刻意玩弄的伴娘,都可能因为婚闹中的不良行为而被其他社会群体和民众排斥,在这种本质上充满侮辱意味的习俗行为中失去应有的尊严和尊重。

(二)闹婚行为对尊老爱幼秩序的挑战

我國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礼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尊老爱幼到尊师重教,从谦虚慎行到竭诚相待,都是礼仪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对婚礼而言,强调结婚的过程中以礼相待,礼仪是构成一个美好婚礼记忆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我们在婚礼中要克己复礼,你来我往,才能喜笑颜开,皆大欢喜。纵观我国各地区现行的婚闹习俗,为了博人一笑,将低俗当作有趣,将胡闹视作喜庆,融入大量色情、暴力等不良行为,并无视尊老爱幼的传统礼仪,让长幼无序贯穿了婚礼的始终。例如,我国晋中等地在婚礼过程中会将新郎的父母作为作弄对象,制作圆锥形的长筒帽,为其带在头上,并将他们的脸部涂上黑灰,使其看上去滑稽可笑。还有的地方闹婚风俗中包括“公公背媳妇”的另类风俗。整个过程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从下车到进婆家门之间的路由公公及其兄弟合作背新娘,二是到婆家门前时进门前或是婚宴上由公公和新娘出场玩一些“匪夷所思”的游戏。在婚礼中,翁媳受到调侃、戏谑,甚至还出现了鼓动公公亲吻儿媳妇等不可理喻的行为,有的新娘无法接受,导致婚礼喜剧变成悲剧,这些都源于上述低俗恶劣的婚闹行为。奇葩婚俗从诞生到后续的演变发展都是我国部分公民人文素养和道德精神缺乏的表现,严重违背了我国的传统伦理观,对社会道德体系的健全也是百害而无一益。如果我们现在依然坚持这些低俗恶劣的婚闹行为,未来将造成更多的婚礼悲剧,且对现代文明的发展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的健全产生巨大的阻碍作用。此外,参与婚礼的主体不仅包括老人和青年群体,也包括家中的小孩,无论是婚闹所具有的色情暴力,还是老幼无序等特点,都会给予小孩错误的价值导向,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的三观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所谓“上行下效”就是指的这个道理。孩子是我们未来的希望,不仅寄托了父母的希望,也承载着推进祖国和民族进步的时代责任,长期让其浸染在这些不良信息之中,必将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最终成为家庭乃至于整个社会的负担。因此,对待婚闹习俗,我们应以长远的眼光进行检视,将对民众和社会有害的不良行为及早排除和摒弃。

四、总结

婚礼是人生重要时刻,喜庆热闹是人们共同的心愿。在中国的结婚习俗中,闹婚作为主要的内容,既有助于调动婚礼气氛,增进新人之间的感情,也衍生出很多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婚礼习俗,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然而,闹婚的习俗虽然在我国各地广泛存在,但由于各地民众对传统婚俗所具有的内涵价值理解不到位,使得闹婚借助于为婚姻增添喜庆的外衣,融入低俗的行为,变成了明显的“胡闹”。这既有悖于婚礼进行的初心,也让喜庆的婚礼变得恶俗不堪,让新人双方原该拥有的美好记忆蒙尘。由此可见,我们需要以辩证的眼光看待婚礼闹婚这一习俗,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传统婚闹习俗中的优秀文化和行为进行保护、创新和发扬,但对那些低俗愚昧的行为则要加以阻止并摒弃,让婚闹真正成为现代文明的重要载体,赋予其更多的文化精神内涵,坚守中华民族共有的道德价值底线,使婚礼变得更加高雅喜庆,纯洁上档次,不再给人留下遗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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