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劝导,城市里的二月春风
2018-08-29蔡刚华
蔡刚华
在城市的市容管理与执法队伍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用脚“丈量”着城市街道的每一寸地砖,以春风化雨的劝导,用润物无声的说服,让“门前三包”的法规真正落到实地,造福漳州市民。这样的法规出台已在这个花样漳州落地快一年了,让我们一起回眸,一起铭记……
2017年4月26日经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这个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漳州市在获得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制定了首部实体性的地方法规——《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并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为了这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调研论证会18次,征求到1048条意见和建议。《规定》的出台,凝聚着方方面面的心血和智慧,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出台后有位人大代表感慨地总结道:这次的《规定》突出管用实在。重在解决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缺失“法”的制约,立足于解决当下的问题,将“门前三包”的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并对违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是一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接地气”的地方性法规。
模拟,从八月一日开始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部法规,让沿街商家、广大群众有个适应期,我们提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模拟执法。”一位芗城区分管市容管理的领导这样向笔者说道。
也正因为出于市情和民意的考量,有关部门统一定调:从2017年8月1日起,以主城区南昌路(东起龙文区的龙江中路,西至芗城区的钟法路)先行先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门前三包”首部实体地方法的模拟执法行动,即采取边实施、边宣传的方式,对违法行为只劝导、不处罚,并对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违法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落实整改。 为了让漳州市民与沿街商家有个心理“调试期”,市城管执法局人员发放印有“门前三包”宣传口号的购物袋、手摇扇等宣传品3000份,积极与移动公司合作,开展6666份的“你答题,我送流量”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漳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门前三包”专栏,如“门前三包?记录薄”“门前三包你我他”等栏目。各县(市、区)电视节目也纷纷行动起来,比如龙文区新闻中心发布“门前三包红黑榜”,东山县在《十分关注》电视栏目滚动宣传法规解读。同时各地通过微信公众号、上街发放宣传材料和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活动方式,发放宣传单160061份,悬挂标语横幅781条,出动宣传车2245车。把主城区的法规实施氛围推向高潮。
如果要说这一个月模拟执法行动的首个第一,那应该是8月9日开出的“第一张警示单”,南昌路是漳州市区较为繁华的中心街道,沿街有密集的高档服装店和品牌餐饮店。当事者是南昌路一家有机鱼店,当时这家店的店外悬挂打折揽客的广告布条,巡逻到此的芗城城管队员根据《规定》中第九条的第二和第三款,开出新法颁布后的首张模拟“罚单”——“门前三包”责任警示单。在这张警示单页上,不仅详细列出了《规定》中有关广告设置、机动车停放、垃圾处理、绿化维护等商家需履行的多项责任要求,指明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还将《规定》完整法条制作成二維码,市民只需扫描即可了解有关信息。“尽管在模拟执法期间只劝导、不处罚,但我的心情却和收到真罚单一样沉重。”当事店铺业主林先生感慨地说,整改好后,他表示要抓紧时间学习“门前三包”相关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会在新法正式实施时,不会收到真罚单。
劝导,恰似春风拂面
一座城市,三分建,七分管。城市面貌,犹如人的脸面,需要精心护理,才能焕发出光彩,展现出源于自我的精气神。漳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随着漳州古城对外知名度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外地游客慕名来到这座千年古城旅游休闲。近年来漳州每年都是全省GDP增幅最快的城市,是一个活力与魅力共存的美丽城市。
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主干道的临街两侧楼房首层密布各色店面,古城里阡陌小巷也都小店经营,生机与繁荣的千年古城为外地游客与市民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也让这座三线城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带来了不少挑战。这座城市的居民们有随地停车与街边流动小贩“交流”的习惯,他们只需用脚点地便与小贩“砍价”起来,这本是小家碧玉般老城里便利生活的一景,但这种普遍存在的“便利”购物心态,或许多少助长了老城里商铺的占道经营、随意悬挂摆放等现象的滋长,也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与品位的提升。
因此,在城市市容管理中,柔性劝导,用真诚换真心,让店家规范经营成了城市和谐管理主要手段。也涌现了不少精彩镜头,让我们一起来回眸……
镜头一:“鸡蛋情缘”。在龙文区荣昌路,有位大嗓门的老大爷,平日里家里散养了不少鸡,当吃不完土鸡蛋凑足到一定数量,这位大爷推个自行车就上街卖鸡蛋,老大爷一不小心也成了“占道经营”的商贩。而这个地段刚好是龙文区城管执法局步文中队队长彭红星管辖范围,老大爷的“占道”还真被他们现场“逮”到了几回。了解到实情的彭红星并未将老人“一赶了之”,知道卖鸡蛋已经成了老人生活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他计上心来,每次遇上老人载着鸡蛋出门时都是按时价全部买下所有鸡蛋,既满足了老人的成就感,同时也将老人的“占道经营”消灭在萌芽状态。
镜头二:“女子小分队”。2017年9月以来华安县城的闹市街区,走来了一支飒爽英姿的市容管理女子小分队,这是一支年轻且新组建的队伍,她们承担起县城主干道的“门前三包”巡查纠正角色,因为是城市的主要街区,县城的主要一线品牌服装都集中在此。店家每到换季时节总要加大清仓力度,于是把促销服装摆上店外成了某些商家的营销“必杀技”。为了确保公正执法,队长小蔡与小分队成员总是及时赶来“捧场”,她们以女性特有的审美观念,既肯定了服装样式的新颖与实惠,同时也不失时机地把“门前三包”的法规宣传到位。店家总能愉快地配合,及时将促销商品撤回店内。
镜头三:“街长巡街”。严街长又出来“巡街”了,严淑芬是蓝田镇毅阳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漳华东路毅阳社区段“街长”,这位负责“门前三包”一线“街长”已经养成平时上下班绕社区走一圈的习惯。严街长在平时的巡查中若遇上店铺装修,便会多个心眼及时告知物业公司,联合物业公司上门宣传,建筑垃圾放在店门口既不卫生更不安全。从利己与安全的角度做工作让店家主动把装修垃圾摆放到指定地方。实践证明,只要把政策和切身利益宣讲劝导到位,有些问题便迎刃而解。
创新,尽显“门前三包”新思维
在漳州市区的一些单位,下班前同事之间常问的一句口头禅便是“今晚你抢到了吗?”他们到底在抢什么?难道是微信里同事群里的红包?不,他们在“争抢”今晚的上街巡防任务。这些巡防任务是通过一个叫“芗里芗亲”的平台发布的。“芗里芗亲”是漳州市发动公众参与的一款用于城市市容和巡防的APP平台,这是一项把“门前三包”等多项工作综合于一身的综治措施,这一软件上线后,有越来越多的机关干部和广大市民主动加入到平安志愿者的队伍中来。云霄县城管局以此为契机,组织参加巡防的志愿者一起上街巡逻,劝导沿路商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在巡防中,既有定人定线的群防任务;又有可以自由选择路线的“我要巡逻”,这两种模式打破了地域界限,真正让群众参与到城市市容管理的大舞台,让“门前三包”的纠错真正实现“无死角”。
创新工作新方式,全市在城市执法中推出了“一二三”执法新模式。即一次劝告、二次警告、三次执法。长泰县坚持教育引导,做到了“三个上百”,即每天清理临时摊点上百,规范店面经营上百,纠正车辆乱停放上百。并设置了宣教室,对首次轻微的市容违法行为人不予处罚,而是组织观看教育宣传片。对于累教不改的行为人则采取懲治处罚手段不放松。长泰县城管局对龙津商业广场及其周边路段的沿街商户的广告设置进行专项整治。经过调查摸底,制定了“一店一招”的设置标准,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进店入户做商户的宣传工作,并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引导商户自行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组织了拆除和清理工作。长泰城监大队执法队员集中力量对违建物较多的锦江路违规搭建的建(构)筑物进行了统一拆除,共拆除“水叮当”等违规门前搭建14处。
敢于亮剑应是城管人的精神和底气。2018年3月12日,芗城城管新桥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一家日用品店违反《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要求,私自占用人行道摆放物品经营,严重妨碍群众通行,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现场纠正了该违法行为。但在随后的工作当中,执法队员几次发现该经营户并未悔改,仍旧在人行道上摆放物品。针对这种屡劝不改的违法现象,3月23日,在又一次发现该店占道经营后,执法人员采取立案查处。3月26日,该经营户到执法中队接受询问,在进行现场勘验调查、清理后,执法队员依据《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规定超出门窗、外墙经营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该案件实行顶格处理,处罚款人民币二千元整,并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和法规学习教育。
“一张蓝图绘到底,脚踏实地持续干。”以漳州首部实体性的地方法规作为城市管理的蓝图坐标,以漳州城管人的铁肩担起文明管理的道义,我们深信城市环境整洁的美好愿景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