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准等比”数列和不等式的放缩证明
2018-08-25邱东华
西部论丛 2018年5期
我们知道,首项公比为的等比数列的通项为,前项和。本文把数列(其中均为常数)称为“准等比”数列,对于这类数列,我们可以将其放缩为等比数列,再求其和的上(下)限,或证明与其和有关的不等式。
例1,求证:
证明:我们可以这样用放缩法证明:
因为,所以,
证毕。
证法很简洁清晰,由,
得到。可是,这样放缩是怎样想到的呢?难到可以事先知道这个结果再进行配凑的?确實如此,这个放大的结果确实是可以先通过分析推理得出来的!请看下面的分析:
思路一:因为左边和式无法直接求和,但结构形式与等比数列相似,考虑将左边和式的各项分别放大为某个等比数列的对应项,这样就能求和了,显然这个等比数列的公比应为,也就是猜想,
即猜想,化简得当时,取最大值3,所以取,即,猜想成立!再按此猜想得到的放大目标写出放大过程:,最后再完成证明:
,证毕。
思路二:还是将放大为某个等比数列的前n项和,其中,即假设,令,得,所以,经验证成立,与之前的放缩结果一致。
我们不妨再用这种方法验证下面问题:已知数列求证:(2006福建理22(3)):
证明:∵
又,令,则,当时,取最大值,所以取,即,明确了放缩的目标,后续的证明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作者简介:邱东华(1967.6—),男,汉,籍贯:福建省清流县,大学学历,职称:中学高级,研究方向:解题研究,单位:福建省清流县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