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调查
2018-08-24冯如孟君王思刚
冯如 孟君 王思刚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又要铸魂。所谓铸魂,就是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文明新气象。在这方面,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既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乡风文明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潍坊市以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全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潍坊市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现状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定义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具体到农村,就是位于农村、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设备、器材及其他相关设施,主要以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主,涵盖图书馆(农家书屋)、文体设施、宣传栏、阅报栏等,为广大村民提供文艺演出、读书看报、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文化服务。
2016年,潍坊市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先后出台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潍坊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标准》,全面加快潍坊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工作。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启动“文化名市”建设,实施了文明提升、文化惠民、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传承发展和文化品牌打造五大工程,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市覆盖城市农村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118个镇街全部建有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综合文化站;建成镇图书馆62个,总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率先在全省实现建制镇公共图书馆全覆盖;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94%以上,省定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室达标率94%以上。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6726个,总面积266.3万平方米,平均400平方米。这些公共文化设施,为全市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提供了广阔舞台,“浓情四季·魅力潍坊”、社区文化节等系列文化活动遍布城乡,年均举办各类大中型群众性文化活动2万多场,观众400多万人次,各类文化活动贯穿全年、惠及基层,形成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演出、节日有庆典、人人都参与、无处不欢乐”的生动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拥有民营剧团369个,庄户剧团773个,文艺演出队伍658个,总人数1.22万人,形成了开展基层文化活动的重要力量。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文化具有认识、教化、沟通、凝聚、传承、娱乐等综合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七条道路”,就包括“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而目前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乡村文化发展的需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四不”:
(一)区域发展不均衡。一方面,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匹配度不够。由于一些基层单位把推动文化发展仅仅看作文化部门的事情,对文化建设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主导不力,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没有形成“大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另一方面,不同区域间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及效能发挥差距较大。经济基础决定文化投入。由于县市区之间、村落间经济状况差距大,镇、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参差不齐,经济发达、人口集中的地区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较多、场所较为完善,能满足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经济相对落后的镇村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农村,普遍存在设施面积不达标、种类不够齐全等问题。就是在县市、镇街区域内,不平衡的问题也很突出,一些地方点的投入比较到位,面上相互之间差别较大。
(二)建设配套不到位。一是前期谋划不到位。无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还是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在建设之前,对服务的对象、需求、构成等缺乏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基本都是按照统一要求推进,建设的内容、配套的设施基本是一个模子,提供的文化用品与实际需求脱节、错位,缺少针对性和吸引力。有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尽管达到建设标准,但却不能吸引当地老百姓,多数人宁愿到街头巷尾和公园、广场等地去跳舞唱歌。二是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一次性投入轻后续补给的问题。有的地方尽管建成了不少规模大、标准高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但投入的重点一般放在文化设施等硬件建设上,而对配套设备购置及维护、资源建设、服务开展等缺乏相应的资金和人力支持,导致一些设施成“空壳”、设备遭闲置。
(三)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服务对象大幅减少。伴随农村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空巢”村、“留守”村很多,不同程度存在服务对象缺失、服务设施闲置现象,即使是利用率相对较高的室外活动场所,也主要以跳舞健身的中老年人为主。二是资金保障体系不充分。部分镇、村两级配置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以及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的资金投入,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缺乏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导致基层文化设施“有马无鞍”、文化活动开展难。同时,非政府组织力量薄弱,文化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社会力量捐助公益文化事业比较少,未能形成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资金保障通道。三是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当前,农村文化工作队伍普遍编制少、待遇低,队伍稳定性较差,一些镇村综合文化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对农村文化工作无思路、无措施,服务能力弱,文化服务极易变成空架子。同时,农村文化人才流失严重,大量农村文化人才转移到城市,加之民间艺人多为口传身授,乡村文艺人才培养非常困难。四是缺乏有效反馈机制。部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成后,缺乏相应的意见反馈机制,只是机械地按照最初的设计运作,不能及时根据群众需求进行调整。像部分乡村图书阅览室本就藏书量少,再加上更新慢、开放时间短,导致借阅人数寥寥无几,农家书屋的书籍很多时候成为一种摆设。
(四)管理评估不统一。一方面,多头管理的情况比较突出。长期以来,农村公共文化建设领域普遍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现象,文广新、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部门都涉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却没有形成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都管都不管的现象,加上民众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基本功能认识不足,一些文化服务场馆被占为他用,体育场成晒谷场等屡见不鲜。另一方面,评估机制不健全。目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多为上级评估或同级评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评价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在日常评估中,多重视硬性指标,如建设数量、面积、图书数量、电脑台数等,对于文化活动的开展内容、产生的效果等缺乏有效的测评方法,绩效评估结果不能准确地反映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无法为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提供基础。
与时俱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应放在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和乡村文化振兴的大背景下统筹推进,坚持谋划为先、需求为本、服务为主、管理为要,创新做好“建、管、护”三篇文章,切实把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成惠及更多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文化基础。
首先,强化“建”——提标准、强功能。一是尊重群众意愿,坚持规划引领。今后对需要建设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社区、村,由相关部门对村民进行摸底调研,详细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对建什么、具备什么功能、配备什么设备、达到什么效果都要明确到位,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规划建设方案,相关内容应及时向村民公示公开。尤其是针对多个部门要求在农村建设各类场所且标准不一、规格各异的实际,应进行深入细致的事前征求意见工作。根据群众意愿,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与其他设施建设统筹起来,坚持一院多能、一室多用,避免“各唱各调、各吹各号”,让公共文化设施真正反映群众意愿、适应群众需求。二是注重突出特色,提高建设标准。在全面落实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实力、人口规模、群众需求等多种因素,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禀赋,注重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在建筑风格、展示内容、活动样式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形成属于这个村子独特的集体记忆,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打造成承载乡愁、展现乡风的“村庄客厅”。三是立足农村实际,拓展服务功能。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拓展公共文化设施的效用与功能。实施菜单式的“送”。探索建设“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平台,把群众“要”文化和政府“送”文化匹配起来,明确政府提供什么、提供多少文化服务,注重提供一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做到全市“一张网”。开展针对性的“扶”。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团体,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活动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另外,还应注意与当地产业发展、群众休闲需求等有机结合,突出特色经营,注重学、教、玩联动,形成以旅游为先导、以产业为核心、以文化为灵魂、以体验为价值,集创意农业、文化旅游、农家体验、养老养生为一体的现代农村文化综合体。把握好需求“调”。以广大村民的实际文化需求为导向,调整服务方式。像针对农家书屋藏书阅读率偏低问题,可组织“你选书,我买单”活动,让群众为农家书屋选书。组织人数较多的大型文化活动时,应尽量避开春种秋收等农忙时节。同时,针对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实际,探索更多“互联网+”产品,利用媒体网络,开展文化传播活动,抢占农村意识形态高地,培育良好村风。
其次,突出“管”——强服务、重管理。一是健全人才队伍。在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中,应高度重视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育和使用,对在岗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岗位培训,探索组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指导员、管理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市、县、镇应层层建立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专家指导团和工作指导员,确保方向不偏、标准不降。每个乡村文化设施都应配备一名懂文化、会管理、热心文化事业的专(兼)职管理员,使其真正用起来、转起来、活起来。重视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鼓励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带徒学艺。加强农村文体团队建设,建立专门的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项目库”、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库”和农村文化志愿者服务网络,建设高素质的业余文化骨干和文化志愿者队伍,巩固壮大群众文体队伍。二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完善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参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类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建立文化建设的多元融资机制,形成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民间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投资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局面。同时,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列入村级集体资产登记造册,利用集体收入定期进行清查和维护。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制度、场地使用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按时开放,做到安排有计划、活动有组织、展陈有更新、场地有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体系,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完善提升县市区、乡镇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评价标准,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和科学考核激励制度,推进第三方机构评价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公众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实现群众对公共文化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注重“护”——建机制、成常态。重点是探索建立村民自管、政府补助、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维护机制,对一般经营性的,实行市场化运作;非经营性的,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维护。通过采取“政府管理+专业管理+民间自管”自主结合或单一使用的方式,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行有效管理,逐步实现以单纯的政府管理为主向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村民自我管理为主的转变。政府管理以主管部门或村集体为主,通过聘用人员、轮流坐班等方式进行。专业管理由政府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统一打包或分类打包,委托给专业的文化经营管理公司开发、管理、运作,管理公司面向村民时完全免费,面向市场时可引进商业性文化活动、开展临时性场地租赁、开发广告资源等。民间自管主要针对集体经济较为薄弱的村,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指定给相应团体或个人使用并管理,如文化活动室可交由群众性文艺团队管理等。同时,要注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探索实施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理事会负责制,实行理事会轮值制度,全面规范理事会的建构、运行、活动模式,让更多的热心村民、乡贤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日常管理中,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农民自主管理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