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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网络嵌入对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影响

2018-08-24徐玉环黄泽宇黄丽银

浙江农业科学 2018年8期
关键词:承包方农村土地信任

徐玉环,黄泽宇,黄丽银

(江苏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与土地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随着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土地流转慢慢开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渐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农村土地流转经历了由“禁止流转—允许流转—开放流转”的过程。在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指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农村土地流转蓬勃兴起,学界因此对农地流转的研究深度也不断扩展。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综合课题组[1]提出赋予农民土地的合法转让权是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础;陈慧荣[2]以土地流转为案例,探究农村政治经济中村干部行为的动力机制;张忠明等[3]探讨不同兼业程度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吴鸾莺等[4]提出农业税费负担作为交易成本,增加了土地流转的不确定性;黄建伟等[5]指出关于土地流转影响因素“权益保障”“农地集中”“服务组织”“流转价格”等关键词的研究相对较多,“社会网络”“人情租”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在现有相关的文献中有学者认为承租人有事后机会主义行为,而租出农地的农户对于承租农地的农户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的预期存在天生的恐惧,导致农地转租行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亲戚社会”内部成员的隐形承诺[6-7],因而土地更容易流转在亲友之间,并且流转价格偏低甚至免租金[8],这种零租金现象也称为“人情租”[9],而低价转入土地的亲友也会为转出户提供些“礼尚往来”的人情帮助[10-11]。从这些文献中不难发现,土地的流转方向与转出户的“社会网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者采取“嵌入性”的视角,以社会网络的嵌入性视角来研究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主要研究社会网络即信任在土地流转中所起的作用。

1 社会网络嵌入对土地流转影响的实证分析

为了探究社会网络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本课题组成员走访了江苏、安徽、上海、浙江、广西等省市的部分乡村,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00份,获得有效样本89份。通过对调查数据的整理,对社会网络即信任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展开实证分析。

1.1 基本情况

调查区域的土地细碎化、全职农户少、年轻劳动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土地流转的发生,避免了土地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为促进农业建设、提升产业素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民生活方式转变打下了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农户在土地流转上的积极性,区域土地流转的空间大。

表1显示,被调查的>70%的农户的户主年龄都在50~70岁,其中60~70岁的占较大比例,<40岁与>70岁的则少之又少。由此可见,随着经济实力的提升,依靠零散的土地种植庄稼盈利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年轻的劳动力更愿意向外发展;又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迁移,最先迁移的基本是年轻的劳动力,仅剩中老年留在农村依靠简单的劳作来守家过日子,又由于他们本身体力的限制,在留足自己能力范围以内的土地数量后,其余闲置的农田必将迎合土地流转的需求。在文化程度的调查中,受访人员的文化程度绝大多数集中在初中及以下学历,这也说明了在农村劳作的人员对文化需求不大,或者说低文化水平的农户在城镇谋生能力欠缺从而选择留在农村,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农户会倾向于选择外出发展谋生。

表1 被调查农户的基本情况

1.2 土地流转情况

表2显示,100% 的农户没有将土地流转给完全陌生的人,近 62% 的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了熟人介绍的人,其次流转给亲戚与村委,比例分别是25%、13%,“熟人”“亲戚”“村委”也就是农户的“社会网络”。这说明,在人们进行土地流转时,农户的“社会网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除去流转给亲戚的比例,有近 75% 的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了村委或熟人介绍的人,说明农户在选择承租方时不限于有亲戚关系,只要对方和农户的社会网络有交集均可,换句话说,土地流转发生的首要条件就是承租方必须是可以信任的,对熟人介绍的人而言,就是要有第三者“担保人”,即社会网络的“交集”。在流转中除了流转给个体户的,就是流转给充当协助流转方的村委,可见村委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不少省市为了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最大化,出台了各种政策激励乡政府参与土地流转,如广东省2018年推出了“推动工作机制重心下移,以村小组为单位进行,由乡贤主持,调动村民内生动力”的策略,合理利用“社会网络”推动土地流转,更进一步证明“社会网络”产生的“信任”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表2 被调查农户土地流转有关情况

在调查中发现,流转出去的土地原用途有近69%都是种粮食的,而在农户留下来自己使用的田地中一部分用来种粮食,还有一部分种植非粮食的其他作物。农户将原本用来种粮食的田地租赁出去,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放弃从农,而69%这个比例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种情况的普遍性,进一步反映了土地由细碎化向集约化的进程。在土地流转的协议签订方式中,有近78%的人是口头协议,仅22%的农户与承包方签订了书面协议,这也从侧面证实了在农村更讲究的还是人际网络的信任关系,彼此的信任是合作的基础。

农户与承租方约定的流转年限不一,有3~10年,也有永久流转的,还有1年签1次不定期的,但是不论一次性流转几年,只要双方没有突发情况都是默认延期继续合作的。对于土地流转的价格,不同地区的差异很大,667 m2每年的价格350~1 000元,租金的差异主要与市场价以及承租方对土地的用途有关,流转土地的市场价格呈上升趋势,这也从一方面证实了土地流转的前景可观。

1.3 促成土地流转的信息来源

现代人的信息来源,主要有2个渠道:一是社会网络的交流分享;二是互联网络的信息共享。在调查中发现,土地流转行为越不积极或者社会网络作用越明显的区域,村委对村民进行土地流转方面的指导越少,农户对土地流转方面的信息更多来自于农户本身社会网络的信息交流分享,因而土地流转方面的知识受限、了解甚少。在调查农户是否知晓网上有相关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时,>90%的村民的回答是不知道,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网络服务平台的知晓度低进一步说明了目前该类平台的影响度之小,这种网络交易信息化程度的不到位,也是导致村民们只能依靠人际关系的信任基础来进行土地流转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土地流转的网络平台以土地资源网和土流网为例,它们都是面向全国的网站,提供的土流资源信息更多的是大客户的供应与需求,其供应数基本上>7 hm2,供应年限在50年左右,这便需要相近区域零散户的自发合作,将土地捆绑租出,或者借第三方协助,使相近区域的农户整合出租,与承包方实现共赢。

2 社会网络嵌入对土地流转的作用机制

由于快速城镇化以及国家政策对农业机械化的大力支持,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契机[12]。当农用地的交易方式从征地变为流转出租后,农民在保留土地所有权的同时,收益也显著提高,并且土地流转在提高农民收入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的土地流转与农户个人的社会网络有很大的关系,换句话说,农户是否进行土地流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户个人的社会网络及其延伸的社会网络。

在调研中,安徽省H村曾发生过土地流转承包方因赌博输钱而卷铺盖走人事件,一堆烂摊子没收拾就跑了。承包方是个陌生人,只知道是附近村的,身份也不曾核实,所以此后当地人引以为戒,在选择流转对象时多将土地流转于亲友之间。相比陌生人,人们更容易信任亲友,是因为社会网络的嵌入性特征会使该网络成员受到来自该网络及其扩展网络的协同监督与惩罚,降低了违约的概率,从而减小了发生在社会网络内的金融风险[13]。Vetlesen[14]也认为相对于陌生人,欺骗不大可能发生在具有强关系的人之间。臧得顺[15]进一步提出:“地与人的关系”是表,附着在土地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是农村土地问题的本质与核心。经调查,农村普遍存在土地流转的前提是信任即社会网络嵌入的现象。人们对流转对象的选择100%拒绝陌生人,而将土地流转给可信任的人,并且其中有近78%的人仅仅是口头协议,这种不规范的土地流转流程的存在,也证明了信任在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作用。因而当农户产生了土地流转的需求后,如果恰好有可以被信任的承包方需要土地,那么土地流转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增大,由此不难发现社会网络嵌入对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又因为农户对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信息资源的匮乏,难以建立土地需求方和有意流转方之间的桥梁,导致农户在选择土地流转的对象时只会考虑自身的社会网络及其延伸网络,无主动向外扩展的意识,进一步导致农村土地流转范围受限,从而限制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可见社会网络嵌入也限制着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运作。

3 小结与建议

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在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通过社会网络的嵌入,找到可以信任的承包人,是影响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社会网络嵌入对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决策有正向影响,会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的展开,但由于信息资源的限制,农户会过度依赖于个人的社会网络及其延伸网络,这便造成了土地流转的范围限制,同时使得承包方的承包规模受到限制,进一步会影响农业的发展规模。正确认识到这一点,合理而充分地利用社会网络嵌入进行土地流转便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规范土地流转的流程。在调查中有近78%的农户未与承包户签订流转合同,合同的不规范对流转方与承包方都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有必要规范合同的签订。规范土地流转的流程有助于提升土地流转的安全性,维护双方的利益,进而提高农户与承包户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延长土地流转年限,促进承包户所从事产业的发展。尽管农户们与承包方约定的流转年限不一,但绝大多数还是以短期为主。对于承包户来说流转年限越短存在的风险就越大,因此延长一次性的流转年限有助于承包户的长期发展,进而也会促进承包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动性。

提升土地流转网络平台的影响力,在乡村建立地方小基站。由于农户的文化水平有限,不会积极主动查询网上信息,更不会主动上传土地流转信息,这就需要积极建设好地方土地流转的网络平台,每个小基站对土地流转的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将全国的土地资源进行汇总,在流转双方之间架设桥梁,达成信息共享,建立自由而安全的交易平台,进一步扩大土地流转的范围以及土地流转的自由化,弱化社会网络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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