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探究
2021-06-30夏婷睿石孟微吴俊鸽孙珙娜
夏婷睿 石孟微 吴俊鸽 孙珙娜
摘 要 对辽宁省丹东市农业土地生产托管服务推广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当地在农业土地生产托管服务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将小农土地与现代化服务相结合,以提高农业产业生产效率。
关键词 土地托管;承包户;农村劳动力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06.066
辽宁省丹东市土地资源丰富,当地的农产品在全国都有一定知名度,而施行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有助于提高农业土地利用率,提高农民收入。基于此,分析丹东市施行农业土地托管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 丹东市农业土地生产现状
1.1 区域现状
丹东市处于辽宁省东南部,东面沿江,夏季温度不超33 ℃,冬季温度不低于-20 ℃,年平均温度9 ℃,特产丰富,主要农作物是水稻和玉米,近年来,国家支持农民利用土地盖大棚,生产草莓、蓝莓、菇娘等特产。具体统计发现,2019年丹东市农业承包地共有17.52万公顷,小农户经营面积有11.46万公顷,占比65.4%,具体如表1所示[1]。
由此可见,丹东市的小农户经营面积占较大比例。2019年,丹东市全年粮食总产量113.7万吨,比2018年增加7.3万吨,增长6.9%,创历史最高水平;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149.8万千瓦,拖拉机拥有量4.9万台。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反馈,丹东市年末常住人口2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7.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6.3%;乡村人口80.1万人,占33.7%。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见识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向城市转移,农村土地种植基本有三种方式:1)由仍留在农村的老人承包;2)承包给粮食生产户统一管理;3)承包给草莓、蓝莓等供销商。近年来,耕地流转面积逐步增加,占家庭承包面积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
1.2 市场现状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土地托管模式,以期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关系和土地使用性质的基础上,促使土地托管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订单式”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2]。
丹东市农业土地肥沃,除适合水稻、玉米等传统农作物的生长外,也适合草莓、蓝莓、板栗等各类农产品生长。丹东的农产品在全国都有一定知名度,市场需求量较大,在这种大环境下,很多投资商转向了农产品投资,虽然他们有投资头脑,但大部分人缺少农产品生产经验,雇工主要选择当地农民,没有专业的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机构。
另外,从农业土地所有者角度来说,丹东市目前的土地拥有者有两种。1)居住在农村的土地所有者;2)居住在城镇的土地所有者。居住在城镇的土地所有者是户口仍在农村的有土地的人,这部分人不在少数,目前他们的土地主要承包给还居住在农村的亲戚,大部分承包费较低。
2 丹东市农业土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户没有土地托管意识
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在近年才开始施行,很多地区的农民受传统理念的影响并没有打工意识,认为有土地才有保障,更愿意维持现状。土地托管服务的发展涉及到经济和政治的方方面面,即使在一个相对而言比较小的村庄,这些问题仍然较为复杂,一旦哪个环节处理不好就会加剧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业土地的托管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2.2 托管经验不足
1)受各种原因影响,无法汇集各种资源产生协同作用。2)受传统观念影响,虽然原有技术水平落后,但大部分农民在没有看见收益前并不愿意改变现状,土地托管的推广收到阻碍。3)虽然其他地区已施行了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模式,但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同,不能复制,每个村的农民需要形成一套自己的发展模式,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农民。
2.3 技术推广困难
虽然当前已经在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水平,但是丹东市部分农作物生产仍不能全面实现现代化,比如说玉米在丹东的生产并不多,在耕种和收割时没有大规模使用现代化机器生产,服务托管受限。另外,目前大部分在农村务工的劳动力年龄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新知识的接收较慢,现代化技术推广较慢。在此背景下,怎样推广现代化农业技术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
2.4 承包土地的不稳定性
1)从土地所有者角度来说,承包户并不稳定,大部分承包户签订的协议都是一年期,农户会根据土地市场单价选择新的承包户,这就使得很多承包户在生产时不注意维护土地,产生杂草多等问题。2)从承包者角度来说,虽然国家在大力发展农业,但是没有专门的法律支持,承包土地具有不稳定性。另外,虽然农业生产越来越现代化,但是有的工作还是需要人工,而农村劳动力在减少,农村劳动力年龄集中在45岁以上,雇工存在不稳定性。3)在丹东市,大部分地区农业土地的托管还在采用全托的形式,即全部承包给他人,形式单一且不灵活。
3 丹东市农业土地生产的解决对策
3.1 改变土地拥有者观念
从长远来看,推广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对农民和服务机构而言都是有益的。但是,农民多年来都采用传统经营模式,且习惯了这种生产模式。因此,政府要发挥宣传和引导作用。转变农民土地拥有者的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政府可以在小范围选择思想先进的农户入手,鼓励他们使用土地托管服务,当其他人看到收益后自然会主动选择此模式。
3.2 学习成功经验
政府相关部门和农業托管服务机构可以派人到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开展比较成功的地区进行调研,学习当地经验,探索符合丹东市土地条件、农产品特点和市场环境的新的托管模式。在新的托管模式下,可邀请专家开展讲座,进行企业培训,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农业土地托管效率。
3.3 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在政府的高度支持下,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组织体系,探求多种作物托管模式,进一步促进土地机械化、规模化经营,让村民真正看到收益。土地托管后,分散的土地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从而实现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标准化的生产过程能够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推动农业发展[3]。
科学技术的发展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活动,可依托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保障服务模式得到顺利推广。应深入学习国家关于农村新型土地经营方式的文件,在确保农户权益、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发挥好土地托管经营的科学化、标准化优势。
采用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模式能够促进农民土地集中和统一管理,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扩展新技术的使用范围,提高机械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在施行农业土地托管服务过程中,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引进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新技术,并确保把新技术落实到村。
3.4 出台政策保证承包土地的稳定性
考虑到农业土地托管的不稳定性,当地政府需要出面调解,规范农业土地托管市场,保障承包户和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如对于短期承包的土地持续性生产问题、承包土地价格制定,要进行宏观调控。
除此之外,丹东市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可参照其他地区。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有两种,即全托管和半托管[4]。全托管是农民委托托管服务机构提供种植、养殖、经营、收获、仓储、销售等全方位服务,将全部土地都托管给服务机构。半托管主要是将农业生产分为几个阶段,部分阶段托管,其他几个阶段自行生产,或者将部分土地托管。
农民把土地全部托管后,就能够从土地生产中解放出来,可以到外地工作,既获得土地收入,又获得务工收入,实现“双丰收”。这种新型的生产经营方式解决了农民外出务工与家庭承包经营之间的矛盾,既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5]。
4 结语
丹东市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模式的开展有助于扩宽当地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土地经营效益,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有利于解决谁来经营土地的问题,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在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大背景下,丹东市农业土地托管服务模式的建立要符合当地基本情况。
参考文献:
[1]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丹东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EB/OL].(2020-04-22)[2020-12-15].http://ddsnyncj.dandong.gov.cn/html/35/20204/a0608743660c09feb35a28905143a085.html.
[2] 管珊.农业经营模式创新与演化的多重逻辑:基于土地托管模式的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學报(社会科学版),2019,19(02):123-130.
[3] 王天祥,来宁军.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J].中国市场,2018(29):78-79.
[4] 王蔚,徐勤航,周雪.土地托管与农业服务规模化经营研究:以山东省供销社实践为例[J].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17,29(05):87-95.
[5] 朱玉龙.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9.
(责任编辑:刘 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