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发展步入新时代
2018-08-23阙明坤
阙明坤
2017年是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大幕正式拉开,一项项改革新政密集出台,开启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时代。
首先,民办教育新法新政正式落地。在先后经国务院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后,2017年初,《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在全国民办学校的翘首期盼中正式颁布,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形成政策叠加效应,从顶层设计上完善了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制度框架。
其次,民办教育发展整体平稳有序。随着民办教育政策环境的不断完善,民办学校发展迎来新的春天,全国民办教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并没有出现人们担心的“退出潮”和不稳定现象。目前,全国有民办学校17.1万所,民办学校在校生4825.5万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蓬勃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有民办幼儿园15.42万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4.30%;在园幼儿2437.66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总数的55.23%,占据“半壁江山”。民办普通小学有5975所,在校生756.33万人,民办初中和高中共计7872所,在校生人数达811.9万,在部分地区,民办中小学办学质量甚至超越公办学校。全国有民办高校742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25.76%,民办高校在校生634.06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3.52%,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省级落实政策紧锣密鼓地出台。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从而掀起了地方政府新一轮民办教育政策竞赛。2017年9月,辽宁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落实文件的省份,率先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除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收费实行自主定价,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017年11月,安徽省、甘肃省政府相继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文件。目前,众多其他省份均正在抓紧制定落实政策之中。
我国民办教育在快速发展中形成了一些重要的经验。
其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坚实保障。民促法新增加一条内容:“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这为民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办文件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不少省份成立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办公室或工委,制定加强民办学校党建的政策文件,福建、河北、辽宁等20余个省(区、市)挑选党员干部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政府派驻学校的督导专员,提升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实践表明,无论公办还是民办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来办,无论体制内还是体制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都不例外。
其二,政府支持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地方政府的重视支持是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凡是民办教育发展较快较好的地区,无不是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扶持的,譬如广东深圳、浙江温州、江苏宿迁等。近年来,一些省市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扶持,如上海市对民办高校按照生均500元至2000元给予扶持,陕西省从2012年至2016年对民办高等教育投入专项资金已达15亿元,重庆市2016年重庆市对民办教育财政补助达19.08亿元,明显改善了民办学校办学条件。
其三,规范管理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督管理。2017年9月,知名钢琴培训机构星空琴行突然暂停全国近60家门店营业,上海、南京、杭州等地门店均有不少消费者上门追讨培训费;2017年11月,上海携程亲子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相继曝出“虐童”事件,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折射出民办教育领域乱象丛生,急需加强监管。全国许多省市着手构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上海市制订了《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加强年检和财务审计。诸多管理举措促进了民办学校的规范发展和良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