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的对策思考
2018-08-23黄秋婷
黄秋婷
摘 要: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工作的考评是对辅导员工作能力的评价与定位。建立合理的工作考评体系可以对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的工作水平进行有效的鉴别,学校对于工作能力较强的辅导员要给予充分的肯定,而对于工作能力相对较弱的辅导员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帮扶,以便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文章主要分析了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的原则以及评价指标,并提出了完善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一、辅导员工作评价考核实施的意义
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工作实施工作考评体系对于辅导员本人来讲,实施工作考评可以将辅导员的工作进一步强化,不断地创新、改善自己的工作方式,以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进而使得辅导员自身的素养有所提高。
对于高职高专院校来讲,制定评价考核制度可以辅助学校确定辅导员工作的方向,并结合现代化的形式及时调整辅导员的工作发展方向,确保学生的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就社会而言,高职高专院校实施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可以有效地推进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队伍走向专业化的方向,不断地在社会上提高辅导员工作的名声。
二、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的特征
1.考评体系趋向多样化
当前很多高职高专院校逐渐意识到评价体系的重要性,由于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其工作地点不确定以及教育对象多样化,所以在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的选择上将相关的这些部门以及学生等等与辅导员工作有关系的体系统统纳入辅导员工作考核体系范围之内,以便尽可能地减少由于个人原因让评价产生误差,进而让辅导员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
2.考核评价体系内容多元化
很多高职院校的相关部门为了能够让考核评价结果真实地反映出辅导员的工作,在进行内容设计时一般都从德育、勤俭、能力、成绩等方面进行制定,同时因为考虑到不同的考核主体和接受考评的辅导员在时间、地点、因素、频次等接触不相同,对于不同的评价考核主体采用了不同的内容,保证评价体系的结果更加合理化、真实化。
3.高职高专院校具有一定的主导权
高职高专院校中负责学校的党建工作的领导是学校辅导员的直接领导,同时也是全面了解辅导员的工作性质的人,所以很多高职高专院校的院系不只是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体系,同时还拥有较大的权利,这样不仅可以保证高职高专院校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和监督辅导员的工作,同时还可以有效地激发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目前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对辅导员的工作考评体系现状
1.评价考核标准目标不明确
国内很多高职高专院校一般都是从辅导员的工作状态、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方面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但是由于辅导员自身的工作十分繁琐,在了解了考评体系时,却将考评体系的要素划分忽略了,导致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流于形式,很难保证辅导员工作评价的公平、公正。
2.对于考评的结果反馈较片面
辅导员工作的结果反馈一般都是在考核过程中体现,所以学校并没有高度的重视。当前我国很多学校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评完毕之后,未将考评结果中得知的辅导员的优点和缺点与辅导员个人进行沟通,这一弊端导致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一直都处于安于现状的工作状态,而让一些对辅导员工作比较积极的人很难进行自我的进一步完善,久而久之,这一部分辅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逐渐降低,影响了学校整体的辅导员队伍建设。
3.考评体系建设调动性不够强
当前很多高职高专院校在进行辅导员工作评价考核中,一般都注重强调政策,往往将辅导员的积极性调动问题所忽略,为了考评而制定考评效果就不会太明显。所以鉴于对辅导员工作的考评信息收集以及执行考评计划的人对考评体系相关标准不了解等现象,在考评过程中存在问题也是极为普遍的,严重影响了考评体系的完善。
4.评价考核的结果作用不够明显
当前很多高职高专院校将辅导员的工作考评体系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以及不合格,而这其中对优秀辅导员的评定一般都是采用强制分配,将有限的名额分配到各个学校,这种方式直接影响到了那些在工作上表选突出的员工的积极性,将考评结果的公正性降低。同时很多学校对于成绩比较优秀的辅导员给予奖励时一直停留在奖状等一些形式的奖励之上,而对于一些表现不合格的辅导员并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导致考核评价体系对辅导员的工作没有发挥作用。
四、完善我国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的策略
1.将辅导员的工作岗位进行分析
在制定辅导员考评体系之前,高职高专院校应该对学校辅導员的岗位进行认真的归纳分析,主要分析内容是对辅导员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职责进行分析;对辅导员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进行分析;对辅导员在工作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分析;对辅导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分析等。
2.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
辅导员的工作比较复杂并且还有特殊性,在制定评价体系时对不同的评价内容应该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来对辅导员进行考评。高职高专院校还应该将有关辅导员的评价结果向辅导员进行交流,保证双方达成共识,保证学校工作评价体系能够顺利地开展。
3.确定合理的考评方式
很多高职高专院校在进行辅导员工作考核时都采取的是主体考核的形式,而对周期的考核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工作特点将辅导员的总体工作进行细化,展开有针对性的月度考核政策。
4.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
对于我国缺少考评制度的机制状况,高职高专院校应该积极地采取相应措施将评价结果的反馈工作落到实处,在考虑到辅导员的接受能力同时应该将考评的结果进行交流,使得辅导员了解自己工作能力的同时做出相应的改进,将自己的绩效成绩和制订的目标都能及时的调整,以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工作目标实现。
高职高专院校应该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不断地完善辅导员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竞聘制度还有培训体系,不断地建立激励制度,以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发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目前很多高职高专院校建立的辅导员工作评价体系都未能真正地做到公平性。所以高职高专院校在制定管理评价体系时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并结合该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评价体系,将辅导员工作的评价体系做到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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