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研究
2018-08-23李靖
李靖
[提要] 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任务之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引领力量,也是强化经济与科技联系的重要环节。高等院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仍然面临转化率低、转化质量差等困境。本文从剖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内涵与作用入手,在厘清现有激励机制缺点基础上,从转变科研理念、改革评价方法、重构分配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基金项目:2018年度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项目批准文号:2018A010)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5月29日
随着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及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成果在国家科技工作中显得越发重要。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科技实力雄厚,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承担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各级政府办公厅均印发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行动方案,旨在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然而,高等院校却仍然面临着拥有大量科技成果,但转化率较低、转化质量不高、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不利局面,造成此发展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高校普遍缺乏有力、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如何合理设计激励机制,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发挥技术潜力,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是高校需要研究的问题。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内涵及作用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科技成果转化定义为“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则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衍生概念,是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类高等院校为转化主体。本文认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凭借自身科技平台,充分发挥人才、知识、资源等科研力量的优勢,将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从而为国家创造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知识转化过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是指为充分调动成果转化参与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激发科技人员的内在潜力,不断创新科技成果并促进其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而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管理系统对各参与主体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协调和优化,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最大化。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作用。科学合理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有效途径,其关键在于理顺各参与主体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将实验室中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最大限度地发挥高校作为创新主体的职能与效力。它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高校拥有雄厚的科研力量,是高端人才集聚的高地,但真正参与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高校科研人员却相对较少。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人力是其中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学校应根据个人专业知识、经验技巧等因素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各项任务及岗位。因此,科学的激励机制可以促进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使参与人员发挥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能力和职位的匹配。
二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能充分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高校科研人员作为重要的科技成果产出者,调动他们参与转化过程的积极性是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可以营造宽松、鼓励的氛围,为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通过合理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机制还可以激发科研人员的潜能,不断挖掘、发挥其创造力,既有利于科研人员实现自我价值,也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缺陷
目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的低转化率与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之一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不完善。从科技成果转化影响因素入手,可将目前激励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标导向不恰当。在我国,对高校综合实力的考核往往定位于学术水平上,而高校为提高其学术水平将教师发表论文、获批课题、出版著作、获得奖项等情况引入激励机制,给予奖励支持,进而推动学校地位的提升。但科技成果转化数量、质量、应用范围、获得收益情况却很少有相应的奖励,也不作为高校实力的评判标准或获得财政拨款支持的依据。此外,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长期以来处于高校教师绩效考核的补充地位,且大多数高校普遍存在以职称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一般既不是教师科研工作的考核指标,也不是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因此,教师的科研工作主要以晋升职称、促进个人事业发展为目的而进行,从而导致了高校科研“重学术、轻技术”的现象,科技成果转化受到科研人员的忽视。因此,现有激励机制致使大量科技成果沉积在高校的“象牙塔”里,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效力。
(二)评估方法不科学。科技成果评估是专家对科技成果质量的评定,评估的结果对成果能否转化为生产力起着关键作用。然而,我国多数高校虽然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与奖励制度,但评估和奖励方法仍然更加重视理论研究,无法起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在进行科技成果评估时,许多高校往往更加重视纵向项目,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核心期刊以上的高质量论文,设有配套的奖励支持。但横向项目则只能按入校经费计算科研分数,分值一般均低于纵向项目。因此,不科学、不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高校教师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作用不强,导致高校科学研究一味追求论文和专著的数量、鉴定成果和评奖,忽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导致科技成果“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造成了我国高校科技成果严重脱离现实需求,无法有效对接市场的现象。
(三)分配政策不合理。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激励机制一般包括经济和名誉激励机制。经济激励机制即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完成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是大多数高校所采取的激励方式,包括科研经费、现金和股权等奖励办法。科技成果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一般采用科研经费和现金奖励,以该技术成果作价投资的方式进行转化则采用股权激励办法。目前,政府层面尚未形成有关利益分配的政策或法律,学校虽然按政府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但仍有较多方面不够合理。例如,横向项目的科研经费和现金奖励的力度小于纵向项目,股权一般由学校的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获得,科研人员得到的股权比重较小;收益分配政策对成果转化重要贡献者的界定不清晰,尤其是转化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的科研管理人员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收益;贡献度的大小决定收益分配的多少,而贡献度主要由项目负责人认定,学校并没有规范的程序保证分配的公平公正。因此,不合理的分配政策导致科技人员“重成果,轻转化”,无法充分调动其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三、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策建议
科学完善的激励机制有助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发挥高校的职能与作用,有效提升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的地位。因此,结合目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缺陷,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转变科研理念,树立合理目标导向。不恰当的目标导向是造成高校教师不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原因。政府应树立正确合理的目标导向,引导高校及其科研人员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将高校每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量化,作为政府划拨财政款项的依据,加大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支持力度。同时,高校应制定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文件和实施方法,把教师切身利益与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相挂钩。具体而言,高校可通过改变现有重科研成绩、轻成果转化的职称晋升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指标引入人才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中,从根本上解决教师只关注成果产出,忽视成果转化的问题。此外,高校应形成人员流动机制,鼓励相关人员在教学、研发岗位双向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应该提供破格评职称或晋升到管理岗位的优惠政策。让高校教师真正转变只重视科研成果的理念,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成果转化过程中。
(二)改革评价方法,构建多元评价体系。科技成果的评估机制对转化收益的分配有着重要影响,科学的评价方法可充分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达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效果。目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估方法过于单一,缺乏灵活性,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选取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价,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例如,基础型研究的科技成果可采用发表学术论文的方法,由同行专家进行评定;应用型研究的科技成果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立项单位、企业或市场机制进行评定。在制定评估方法时要更加重视横向项目,重视科技成果的实用价值,对符合市场要求、满足企业需求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设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奖项,对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利用荣誉激励科研人员投入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同时也帮助科研人员发挥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三)重构分配机制,保障科研人员利益。利益分配是调动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高校在制定收益分配机制时,应以追求长期社会效益为目标,摈弃学校占主导地位的利益分配观念,积极探索创新收益分配制度。例如,提高科研人员与科技成果转化参与者收益分配的比例,使其贡献与报酬基本一致;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与工业化生产任务的承担者,企业在利益分配中也应占据主要优势;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或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岗位去兼职,利用课题结余经费创办科技型公司或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收益分配方法和细则,对收益分配的人员范围以及人员的贡献度要有明确的界定和评定标准,真正做到任何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个人与团队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保证分配机制的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有效的分配机制能够激发高校科研人员和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从而使大量科技成果滞留在高校实验室中的现象得以改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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