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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的公筷

2018-08-20李开周

特别文摘 2018年8期
关键词:公勺宋高宗公筷

李开周

南北朝以前,中国人还没有学会炒菜,加工菜肴只有这么几种方式:一是腌制;二是烧烤;三是切成丝或者切成片,蘸着调料生吃;四是放到滚水里面猛煮。

加水煮熟曾经是我们最主要的做菜方式,无论是肉,还是鱼,还是蔬菜,都可以放到锅里煮。问题是过去的锅很原始,早先都带三条腿,叫作鼎或者鬲,用青铜铸成。青铜的熔点比较低,火不能太猛,烧的时间也不能太长,不然鼎或者鬲的那三条腿会软化,稀里哗啦翻倒在地,一锅肉就没法要了。所以在铁锅发明以前,中国人煮肉都不能煮到十分熟。

肉不熟怎么吃?得跟歐洲人吃牛排一样,先用刀切成小块,然后再用叉子扎起来吃,如果直接用筷子扎,那是扎不动的。所以在战国以前,中国人吃饭离不开刀叉。

战国以后,餐叉慢慢绝迹,被功能更加强大的筷子代替,餐刀也被改良成一种勺端带尖或带刃的长柄浅勺,古人称之为“匕”。从此以后,匕和筷子结成最佳拍档,在中国人的餐桌上流行了将近两千年。敦煌莫高窟第473号窟的壁画上有唐朝人聚餐的场面,男女九人围坐在一张长长的餐桌旁边,每人面前都横放着一双筷子和一只匕,筷子用来夹菜,匕用来吃饭,同时还兼具切肉的功能。

宋朝人吃饭,筷子为主,匕为辅,穷苦老百姓家里则只有筷子,而没有匕。但是上等人进餐,匕和筷子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它们分工明确:筷子只能用来夹菜,如果想要把米饭送到嘴里,则必须用匕,用筷子夹米饭是一种很没有教养的表现。

欧洲人吃饭,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左右开弓,双管齐下。宋朝人吃饭却跟印度人相似,只能用右手(左撇子例外),用右手拿筷子,也用右手拿匕,也就是那种带刃儿的浅勺子。当然,右手不可能同时拿匕和筷子,得像道学家朱熹说的那样,“举匙必置箸,举箸必置匙”。拿筷子的时候就要放下勺子,拿勺子的时候就要放下筷子。

在唐朝和北宋,人们不讲卫生,去拿勺子的时候,筷子直接就放在餐桌上,容易沾上不干不净的东西。到了南宋,有人发明出一种“止箸”,是用竹子刻的,一寸来高,一寸来长,上面刻着半月形的缺口,可以把筷子安放在上面。这种安放筷子的半月形小物件在今天酒店里的餐桌上仍然可以见到,只不过已经从竹木材质变成了玻璃器皿。

其实南宋还涌现出为了卫生而使用公筷的“先进典型”。明朝人田汝成辑录的《西湖志余》记载了宋高宗的用膳习惯:宋高宗每顿饭都要摆上两双筷子和两只勺子,其中一双筷子是公筷,一只勺子是公勺,凡是他认为自己爱吃而且吃得完的饭菜,都先用公筷和公勺分到一个大盘里去,然后他再把大盘里的饭菜吃个干净,剩下的那些饭菜则分赏给宫女。皇后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朕不想让别人吃我的剩饭嘛!”

(摘自《杭州日报》 图/陈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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