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杠杆下的民间借贷
2018-08-14刘秋娜王丽娟
刘秋娜 王丽娟
《财经国家周刊》近期的调查问卷显示,近三年来,或周转,或救急,超过9成参与调查的中小微企业有向民间借贷融资的经历。
民间借贷一直是不少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渠道,不过因为借贷利率不透明,资金来源复杂等问题,经常伴随着暴力催收,非法吸收存款等乱象。
实地走访中,多位企业主、银行人士和地方金融办人士也表示,在金融去杠杠过程中,一些商业银行为防风险应激过度,压缩“输血”规模,民间借贷重新起势。
民间借贷一直是不少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渠道,不过因为借贷利率不透明、资金来源复杂等问题,经常伴随着暴力催收、非法吸收存款等乱象。
今年4月,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打非法集资资金发放贷款、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等民间借贷乱象。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就是为了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区域差异
《财经国家周刊》在全国多省调研后发现,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巨大,楼市和股市低迷释放闲散资金,加上互联网金融遭遇强监管和银行贷款逐步收紧,民间借贷近一年来重新抬头。
本刊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仅约6%的受访企业近三年内未涉民间融资。在小微企业的民间融资经历中,亲友借款占比最高,达28.62%;高利贷等其他民间借贷占比25.84%;小贷公司、担保机构融资占比23.94%;互联网金融渠道占比16.05%。
从具体调研情况来看,南北方的民间借贷还呈现出一定的差异。
南方地区的民间借贷以福建、浙江等为代表,体系成熟稳固,多为家长制、村长制、商会制,通常额度大、利息高、关联复杂。
浙江肯莱特传动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汪金芳告诉记者,南方地区民间借贷规模2015~2016年曾出现短暂低落,源于实体不振,企业主扩产信心不足,但2017年,因为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去杠杆、去风险,过度缩减贷款规模,一些民企的正规融资渠道不畅,只得转向民间借贷。
与此前的借贷相比,南方地区新一轮的借贷出现两大新特点:一是催收手段逐渐“文明”,绑架、软禁等非法手段大为减少,改为静坐、跟踪等“软催收”;二是利率攀高,均值由2017年前的年化约50%提升至当前年化约80%,极个别情况下可超100%,即一年期借款利息超过本金。
同样,不少北方地区的民间借贷2017年以来也重新活跃,但因为信用体系发展相对初级,暴力催收和非法集资等乱象相比南方地区更为集中。
以河北为例,据北京一家专职经济纠纷案件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统计,相较2017年之前,该律所接手的河北地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增幅高达三倍,且涉案金额不断攀升。
据《财经国家周刊》实地调查,当地民间借贷分两类:一是5万~150万元的小额短期贷款,以个人信用为担保,无抵押无协议,还款周期通常低于3个月,月息3%~5%(即年化利率36%~60%);二是150万元以上大额借贷,有的伴随非法集资和群体性事件。
分类整治
为引导企业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各級政府均出台系列措施。有企业家反映,国家政策常因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和风险反应过度,对企业的扶持效果打了折扣。
例如,在北方某省,部分政府性担保机构设立一些阻碍性条款,比如需要企业提供公职人员的个人担保证明,需要企业提供足值甚至超值的担保物等等。
此外,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为获得融资,企业互保模式在北方地区再次盛行,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集体坏账并影响局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一位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经理介绍,以山东地区两大经济支柱的轮胎制造和炼油行业为例,两者均面临转型,产业链上下游的互保关系十分复杂,已成为区域性的“灰犀牛”。全省范围内,互保圈层层嵌套,地方监管层或商业银行尚待全面梳理。
对此,国家相关部门近期及时下发《通知》,在一些行业专家看来,将有助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调研采访时,专家、银行以及企业人士提出了一些分类施治的建议。
首先,分析不同地区情况,将民间信用根基与银行风控相结合,重视乡土人情的纽带作用,逐渐将民间借贷规范化,加快推出放贷人条例,控制风险集聚。
其次,加强调查和统计,及时掌握民间借贷规模和地区差异,制定针对性化解计划。尤其对重灾区要抓住主要风险,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灵活度,并对银行不良给予一定的容忍度。
再次,分清民间借贷的属性,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给予一定的化解缓冲时间,谨防“速成”思维造成企业适应不及。对于非法集资等乱象,应严厉、迅速查处。
此外,随着个人创业者增多和经济的转型,建议增加个人经营性贷款额度,促进经济发展向制造业、新型农业和服务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