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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在做京官时是一个清官

2018-08-08张宏杰北京海淀

清风 2018年7期
关键词:道光曾国藩日记

文_张宏杰(北京海淀)

张宏杰

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讲过,曾国藩在北京做官,正常情况下是收不抵支的。他全年收入不过是129两白银,支出却是608多两,算下来他一年的赤字是479两,约合人民币95800元。

这么大的赤字是如何弥补的呢?

在清代京官弥补赤字的途径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是冰敬和炭敬,就是地方官到北京办事的时候,都要给他自己认识的这些京官每个人送上十两八两的银子,数目不多,冬天就让你拿这点儿钱买点儿炭,夏天就买点儿冰,消消暑,就叫冰敬、炭敬。这个严格来讲是一笔灰色收入,但是在清代这几乎是一个公开的规则。在道光二十一年的时候,曾国藩刚刚到北京当官,这一年他收了9次这方面的馈赠,加在一起是97两白银。

京官弥补赤字的第二个渠道就是借钱,北京的商人比较愿意借钱给京官,因为大家知道京官一旦发达了,还钱很容易。所以曾国藩在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家里带来的银子就花光了,借了50两勉强过了这个年。在以后我们看曾国藩的日记、账本上借银的数量逐年增长,最后达到1000多两。

除了以上的两个途径,还有一些京官有一个比较大的来源渠道,就是给地方官在北京办事,谋取一些灰色收入。因为京官虽然收入不多,但很多部门手里有权,可以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所以很多地方官愿意结交京官,让京官在北京为他们探路。很多京官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巨额的灰色收入。但在曾国藩的资料中,我们找不到任何一笔这样的记载。

那么,为什么别人有很多灰色收入,曾国藩却不这样做呢?

因为曾国藩已经发誓要“学做圣人”。三十岁这一年,曾国藩正式到北京来做官。北京是人文荟萃之地,他在这里交了很多朋友,从这些朋友身上他发现了一种新的风范、新的精神面貌、新的气质,跟他在湖南乡下所结交的那些读书人大不一样。所以在三十岁这一年,在曾国藩的生命史上是非常重要的一年,他开始专心研究理学。理学学说认为“人皆可以成为圣贤”,就是说再普通的人也可以通过刻苦的心性修炼,成为道德上的完人,就是圣人。所以曾国藩立下了学做圣人之志,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不为圣贤,便为禽兽”,我只能有一个选择,或者做一个浑浑噩噩的人,或者做一个圣人,没有中间道路可选。

要成为一个道德上的完人,体现在经济生活上,就是不谋求任何经济收入。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家信中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在有关曾国藩的数据文件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营求私利的记载,但困窘的生活确实使道学家曾国藩在京官生涯中不断为利心所扰,并导致不断的自我批评。在京官时期,曾国藩立下了“不靠做官发财”的铮铮誓言。但是在当时的官场大环境下,做一个清官,其实是很痛苦的。由于经济压力如此之大,所以我在曾国藩的日记中发现了一条很有意思的记载,那是在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十的一段日记,他说“昨间闻人得别敬,心为之动。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至形诸梦寐”。就是说白天跟人出去吃饭,一个朋友在酒桌上聊起来,昨天有人送了他一笔别敬,数目很大。曾国藩当时就很羡慕。又想起昨天晚上自己做梦,梦见有一个朋友发财,发了几十两银子的财,他在梦中就羡慕得不得了。

他反省起这两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下流了,好利之心在梦中都不能忘,可见我已经卑鄙、下流到了什么程度。还有一则日记也很有意思,在这一年的十月十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两日应酬,分资较周到。盖余将为祖父庆寿筵,已有中府外厩之意,污鄙以至于此!”什么意思呢?就是我回想起来这段时间随朋友的分子都很周到,谁通知我,我都去,而且随的钱都很多。我为什么这么做呢?今天我想明白了,过几天我祖父的生日到了,我准备在北京摆几桌,通过祖父的生日收一点儿贺礼,渡过目前的财政危机。想想自己是一个堂堂的京官,一个要发誓学做圣人的人,居然打这么一点儿小算盘,实在是太要不得。于是在日记当中痛骂自己。通过这两则日记的记载,我认为并不能说明曾国藩这个人本性是多么的卑污、多么的贪财,只能说明清代的财政制度是多么的不合理。在这种财政制度下,惩罚的是清廉之员,鼓励的是贪官。

曾国藩进京为官前,他那富有远见的老祖父就对家里人说:“宽一虽点翰林,我家仍靠作田为业,不可靠他吃饭。”这句话一方面说明老人深明大义,不愿以家累拖累曾国藩仕途上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翰林之穷是普及到了穷乡僻壤的常识。

曾国藩在京官时期,升迁非常迅速。曾国藩自己在家书中有一句话,说自己是“十年七迁,连跃十级”。就是说曾国藩在十年之内,升了七次官,品级由从七品,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副处级,升到正二品,相当于今天的副部级。在当时,曾国藩这个升官速度也是创了纪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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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初级低级京官时曾国藩很穷,做了副部级高官之后,他的经济状况如何呢?仍然非常窘迫。清代侍郎级高官,年俸一百五十五两。加以恩俸和禄米等补贴,年收入一共可达六百二十两,此外还有一些公开的灰色收入。咸丰初年,曾国藩兼属礼、吏、兵、刑、工五部侍郎,在好几个部领津贴,收入应该更高。但是随着交往等级的提高,开支也随之增加。比如交通费一年就要四百两,所以清代的侍郎仍是一介穷京官。

不仅侍郎是穷官,其实清代连尚书的生活也算不上特别富裕。乾隆二十八年(1764),陈宏谋由地方上内调,任吏部尚书,晋太子太保衔。乾隆二十九年三月十八日,他写家信诉苦说:“太宰(吏部尚书之别称——作者注)每年饭银约一千二三百两,今停捐之后,饭银减少,每年不及千两,入不敷出,又无来路,不得不事事减省。”

此封家书中他还提到:“每年九卿及各京官俱蒙圣恩许买官参一票,吾得买二斤。从前诸公无银兑库,将票卖与商人自领,可净得银四百余两不等。今年人参壅滞,止卖得银二百两上下。但吾尚须自己吃用,只得设法兑票领出,酌留自用,余者设法卖去。”

堂堂尚书,须要将皇帝赐予的特权人参卖掉来补贴生活,可见生活迫窘,并非虚言。

这是乾隆中期的事情,到晚清,情况也大致相似。《春明梦录》的作者何刚德的座师孙诒经就曾做过光绪年间的户部侍郎,兼管三库,在副部级官员中是最“肥”的。有一次孙氏说家里有好菜,留何吃饭。何氏兴冲冲坐到席上一看,六个碗里不过是些寻常的炖肉和炒菜而已。还有一次留何吃饭,“乃以剩饭炒鸡蛋相饷”。何刚德不禁感慨地说:“户部堂官场面算是阔绰,而家食不过如此,师之俭德,可以愧当时之以八十金食一碗鱼翅者矣。”孙诒经光绪七年调户部,光绪十六年卒,未赶上户部大卖实官的高潮期,加上他以清廉自持,故手头显得很紧。

曾国藩也是这样,在升任侍郎后的道光二十九年七月十五日,他在家书中提到:今年我在京用度较大,借账不少。曾国藩任职京官后,从未回过家乡。他在“梦寐之中,时时想念堂上老人”,对弟弟说:“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则弟书信与我,我概将家眷留在京师,我立即回家。”虽然说了几次,但一直没有行动,可见自有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筹不起路费,不能回家。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曾国藩在家书中说:“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账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做了堂堂副部长,居然掏不起回一趟老家的路费,不知今日读者读了这段资料,会有何感想。

从曾国藩书信中判断,一直到同治三年,也就是离开北京十二年之后,曾国藩才把在北京欠的钱还清。同治三年,曾国藩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说:“弟京居时所借西顺兴店萧沛之名光浩银项……兹接沛之来信,索及前项,因从徽商吴惇成茶行汇兑湘纹银一千两,函嘱沛之约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到这时曾国藩已经做了五年两江总督。可见做了多年总督之后,曾国藩才有能力彻底将京官生涯的欠账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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