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入分配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公平与效率
2018-08-06吴晨恺
吴晨恺
【摘要】公平与效率问题一直贯穿经济社会始终,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同样也在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本文在阐述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基础上,从我国的收入分配出发,分析了我国存在的问题,并为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公平 效率 收入分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公平与效率是贯穿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始终的一个问题,有人认为公平与效率问题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强调其中一个必然要牺牲另一个;有人则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是可以相互兼容,公平的市场环境是可以促进效率的实现。
一、正确对待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西方资本主义学者中是百家争鸣。库兹涅茨曲线,告诉我们随着经济的增长,收入分配必然会呈现先扩大后下降的趋势。约翰穆勒等人则认为“公平优先”;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等极力推崇“效率优先”;萨缪尔森、凯恩斯等人则认为要兼顾效率和公平。我们国家在处理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上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探索和调整。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基本是偏向平均主义的按劳分配,强调的是公平。改革开放以后,黨在十四大之后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十六大又提出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而十七大则是改变了之前强调的,适时地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再次分配更加关注公平”。
二、中国目前存在的情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于的市场不均衡不完善,价格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无法实现等价交换,这时候就需要再分配的调节。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后,便形成了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根据2007-2015中国统计年鉴显示的政府、企业、个人三部门数据可以看出,政府部门所占比例在此期间先增后减,与之相对应的企业部门所得是先减后增,两者之和基本占据了我国四成的初次分配。而对于劳动者报酬来说,在国民初次分配中只占到六成,近些年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再看三部门的可支配收入情况,同样根据数据,经过再分配后,我国居民可收入也只占到六成,且近些年持续下降。再分配主要发生在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之间,其中政府部门经过再分配后,所占比重上升,企业部门的可支配收入与政府部门两者较为接近。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在收入分配中最大的公平问题可以说是存在居民收入即劳动者报酬中的。我国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占国民收入比重较低,且呈现不断减少的趋势。
三、相关建议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有着天然的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不但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平,而且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
第一,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把“蛋糕”做大,实际上就是要求经济不断发展。同样,这里所说的要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实际上就是要求收入分配上更加公平,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在分蛋糕的时候,重要的并不是蛋糕的绝对大小,而是相对大小。
第二,首先政府要重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提供保障;同时降低生产税比重,加大对低收入者的扶持力度。其次限制市场上的垄断行为,合理分配企业利润。最后,发展和完善各类金融市场,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在其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
第三,重视就业问题并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最严重的市场失灵之一就是市场经济中存在着结构性失业,这同时也是无效率的最大根源。只有让每个人都能自由得运用自己的才能来实现其价值,经济才能有效率得向前推进。同时,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给予人民一张安全的保护网,保障低收入者生活水平,改善中等收入者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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