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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事故处理机制分析

2018-07-31鲁矛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13期
关键词:铁路货运事故处理

摘 要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重要脉络,保证铁路货物的安全运输,成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铁路相关部门的重要责任。货物的运输安全要放到首要位置,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货运事故都会对人民和国家带来财产损失。正确处理货运事故,降低事故损失程度,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对国家建设、人民生活以及铁路货运行业的声誉都至关重要。

关键词 铁路货运 货运事故 事故处理

1铁路货运事故的划分

1.1铁路货运事故的定义

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或者客观因素所造成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以及严重的办理差错,对于铁路货运行业内部来说,都被认定为货运事故。

1.2铁路货运事故的种类

铁路货运事故大致可以分为七类,分别是火灾、被盗、丢失、损坏、变质、污染以及其他。其中第一至第六类属于货损货差事故。货损指的是所运输的货物改变了原有的状态或者货物本身的质量发生了变化,导致货物原有的价值部分或全部丧失了。货差指的是货物的状态和质量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货物的数量发生了变化。对于第七类事故,造成这类事故的原因通常为人为的办理差错,例如货票分离和错误运送以及错误交付等。

1.3铁路货运事故的等级

铁路货运事故在处理时,根据不同的事故等级,会采用不同的处理办法。根据货运事故所造成损失的程度和事故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三大类,分别为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其中重大事故指由于货物的毒性,以及危险货物发生危险情况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死亡人数和重伤人数之和大于5人,或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30万元以上。大事故指由于货物的毒性,以及危险货物发生危险情况造成死亡人数不足3人重伤人数大于2人,或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10万元以上未满30万元。一般事故是指未构成重大、大事故的人员重伤事故,或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2000元以上未满10万元。

2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内容

2.1铁路货运事故处理作业程序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简称《事规》)是铁路货运事故处理工作的依据。货运事故处理的流程如下:(1)在事故现场要及时的进行相应的抢救处理,减少损失,并进行事故报告,对事故进行第一时间勘察,并编制不带号码的货运记录。(2)现场对货物损失进行核实,编制货运记录,对事故的等级进行准确划分,向相关站、局拍发事故速报,并等待处理答复,对原因和损失进行鉴定,划分承运人、托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责任并问责。(3)在资格和资料的审核完成后,进行赔偿与清算。(4)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与统计。(5)对两无货物进行记录的编制,暂行保管,处理后进行报批变卖。

2.2铁路货运事故速报

当发生重大事故、大事故或者火灾事故时,应在24小时内向相关站、铁路局拍发“货运事故速报”,并抄报铁路总公司、主管铁路局。速报的内容应涵盖事故的主要信息,例如事故等级,时间地点,事故概要等。当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管理部分进行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有关站、铁路局拍发“货运事故速报”。

2.3铁路货运事故的调查

根据事故等级的不同,貨运事故的调查由不同等级的管理部门负责。重大事故和大事故由铁路局负责处理。在发生该等级事故后,铁路局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深入的处理。涉及到局间责任划分时,应在15日内邀请相关铁路局参会处理。不同铁路局之间对责任划分出现分歧意见时,可上报铁路总公司进行裁定。货运事故的处理应在发现日起的60天内完成。一般事故由到站处理即可。车站接到各项相关文件核对无误后,编号登录在货运事故登记薄上。

2.4铁路货运事故的赔偿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按要求提出“赔偿要求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承运人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该提交必要的相关文件。保价货物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事故时,可以在发站办理赔偿。车站受理赔偿时,有义务对索赔人所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之后,在“赔偿要求书”上加盖印章并交还索赔人。车站受理的以及铁路局受理的货运事故都应按顺序记录。对于赔款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可以由事故相关车站进行审核赔偿,赔款额度超过5000元的,由事故相关铁路局审核赔偿。

3加强铁路货运安全管理的办法

完善货运管理制度,结合不断变化的铁路货运形势,对铁路货运管理规则以及货运相关设备进行进一步完善和升级。加强对职工的管理与教育,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职工的业务水平,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促进职工作业的标准化。加强专用线、货场、站场的管理,防止外界因素对货物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对内部管理也要加强,杜绝监守自盗等情况。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已经发生过的货运事故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掌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一直是铁路运输工作重中之重的核心。对于铁路货运工作,应该坚持“安全第一,主动预防”的原则,不断减少货运事故的发生。

作者简介:鲁矛(1993.12-)男,汉族,吉林农安人,本科,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铁路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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