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前讲评说理性研究
2018-07-27杨大鹏孙建书尚依刚徐杨
杨大鹏 孙建书 尚依刚 徐杨
摘要:队前讲评是监狱民警对罪犯的一种集体教育活动,有效的说理是队前讲评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队前讲评说理的内容包括事理、法理、情理、学理和文理。从言语交际角度考察,队前讲评属于特殊的言语交际形式,其说理应遵循合作、文明和协调原则。提升队前讲评说理性的措施有语用策略、素质培训和评估总结。
关键词:监狱;队前讲评;说理;言语交际
队前讲评是监狱民警教育管理罪犯的常用方法之一,有效的说理是其取得成功的关键。本文基于言语交际视角,围绕如何增强队前讲评说理有效性作一探讨,以期引起广大基层一线民警高度重视,不断强化队前讲评说理性基本功训练,充分发挥队前讲评在改造罪犯工作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一、概念的提出
(一)队前讲评
队前讲评是通过民警有目的、有方法、有观点的摆事实、讲道理,针对罪犯在学习、劳动和遵规守纪等方面的改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的一种集体教育活动。队前讲评通过对上一阶段罪犯改造情况的总结,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帮助罪犯深刻反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在教育改造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二)队前讲评是一种特殊的言语交际形式
言语交际,就是使用语言这一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来进行思想交流和信息传递的沟通行为。监狱民警对罪犯的队前讲评同样使用语言这一重要交际工具,传递特定意义的信息,或劝诫说服使其改变态度,或批评训导使其认识错误,或安排部署使其明白任务等。从这个角度讲,也属一种言语交际。队前讲评虽能纳入言语交际的范畴来考察,但又有着明显区别于普通言语交际的特点。主要有:
1.交际主体特殊。一方是监狱民警,代表国家执行刑罚,是管理方;一方是罪犯,刑罚改造对象,必须接受民警管理。在这样的身份区分下,民警和罪犯是对立的,队前讲评更多体现的是民警单向的指令或训话。
2.交际语境特殊。队前讲评是在监狱这一特定环境下进行的,内容要与民警执法工作和罪犯改造生活相关。高墙电网、惩罚与改造……这是队前讲评区别于普通言语交际最为显著的特点。严格意义讲,民警和罪犯的身份应该属于语境的一部分。
3.交际形式特殊。这是由于交际双方的法律身份和地位不一样决定的,罪犯不参与话轮的接替。通常,话轮的转化根据主题需要由民警一方完成,呈现单向性。但单向性只是形式上的特点,作为一个完整的交际,队前讲评离不开罪犯的有效参与。
(三)队前讲评说理
我们常讲说话要言之有理,就少不了论证过程,这个论证过程就是说理。近代著名作家曹雪芹曾说过,天下逃不过一个理字去。可见说理的作用之强大。“易于理服,难以力胜。”民警的特殊管理身份,监狱的特定环境,虽然能让罪犯在形式上做到听管,但很难在内心上做到服教。长此以往,就会给教育管理埋下隐患。
队前讲评实质是一个说理过程。具体而言,就是民警就罪犯群体的改造情况进行分析利?、阐释观点的论证过程。说理是队前讲评的核心内容,民警只有对讲评的主题进行充分论证,才能把观点说清楚,把道理讲明白。
二、队前讲评说理的内容和原则
(一)说理的内容
队前讲评说理的目的是为实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德化人,包含以下内容:
1.事理。民警要把所阐述的事实说清楚。比如,批评某一违纪行为,首先要把违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事实说清楚,这样才能见事见人见思想。即使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也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凭空捏造。
2.法理。即讲评中支撑、证明主题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监规纪律。讲评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但常用的主要有《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刑事法律体系;监规纪律包括上级部门和基层监狱制定的罪犯改造行为准则和纪律规定。
3.学理。主要是指在讲评中需要引用的科学理论和专门知识等。比如,为强调道德修养对罪犯改造的重要性,民警需要援引中国传统国学知识,引导罪犯追溯道德渊源,深化思想认识。
4.情理。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要让罪犯心悦诚服,民警情感的融入至关重要,这样才能情中见理、理中有情、情理交融,从而引起罪犯情感的强烈共鸣。
5.文理。隊前讲评说理是通过一定的语言形式来表达,从行文上讲,要做到层次清楚,逻辑严谨;从内容上讲,遣词用句要准确凝练,做到态度鲜明,不偏不倚。同时,综合运用多种修辞手段,让讲评更加生动形象。
总之,队前讲评的说理就是要立足事理、严守法理、辅以学理、佐以情理、善用文理。当然,并不是所有讲评都要体现这“五理”,而是根据情况有所侧重或取舍。
(二)说理的原则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H.P.Grice)指出,为保证会话顺利进行,交际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作、礼貌、协调的原则。基于前面的分析,队前讲评是言语交际的特殊表现形式,我们认为其说理应遵守合作、文明、协调的原则。
1.合作原则。言语交际实践表明,说话人、听话人之间都有一个共同愿望,希望能够相互交流信息,相互理解,相互合作。正是这种合作,保证了会话双方能够持续进行有意义的言语交际。队前讲评虽然在形式上更多体现为民警单方的讲和评,但要被罪犯接受且达到说理目的,离不开交际双方的合作。讲评要贯彻合作原则,主要体现以下四条准则:
(1)质量准则。即传递的信息真实可靠。不要认为罪犯只是单向的接受,他们虽然没有话语权,但能甄别和判断。特别是随着法治监狱建设的深入推进,罪犯权利意识普遍增强,以往的简单说教很难让他们信服。这就要求民警讲评的内容必须基于事实,否则很难达到讲评的预期目的。比如,民警针对罪犯打架行为作的队前讲评:
昨天晚上9点15分,一分队罪犯王××和陈×在学习室因为琐事发生抓扯,王××被陈×抡起的塑料板凳击破额头。罪犯周×上前拉开双方,并报告了值班民警。王××和陈×的行为违反了《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6条,严重影响了监管秩序,在罪犯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教育两人,整肃监规,经监区研究决定,按《监狱法》第58条规定,分别给予王××警告处分,给予陈×禁闭处分……
这起例子,有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还引用《监狱法》和《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无论是当事罪犯,还是其他罪犯,都不得不信服。实际工作中,民警还可根据讲评主题需要,引用相关法律条文或监管制度等,来强化讲评的科学性、权威性、解释性。
(2)数量准则。言语交际中的数量准则,是指交际双方都要在信息的数量方面满足对方的期望,以实现言语交际的信息交换和共享。队前讲评中,民警向罪犯提供信息,要取得说理效果,必须包含讲评目的(主题)所需的足够信息。如以“三课”学习为主题的讲评,除指出罪犯群体改造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步要求等内容外,再辅以学习意义,并结合正反事例,效果会更好。当然,这些信息在言语形式上的繁简应该适宜。而罪犯作为接受方,能否提供有效的信息,是检验讲评说理充分与否的重要标尺之一。如果仅是民警单方面的滔滔不绝,而罪犯心不在焉,讲评则失去意义,说理性也无所依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民警需要从罪犯那里得到反馈。这种反馈,可是肢体语言,也可是一些简短的话语。比如:
民警:你们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罪犯:接受改造。
民警提供了一个句子结构,但其中有一个成分(“什么”)需要罪犯的合作,即需要其提供足够信息,使这个成分在语义上有明确的落实。罪犯的回答满足了民警信息所需,两者合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是接受改造。这种积极的反馈,既保证了罪犯和民警交际的顺利推进,也为民警下一步说理作了铺垫。
(3)关联准则。关联准则要求交际者既做到自己前后对话发出的语句互相关联,更要做到与对方的语句和谐衔接。针对队前讲评区别于普通言语交际的特殊性,其中的关联准则主要是指民警在讲评中要保持前后话语的关联。这可从两个方面分析,从形式上讲,话语衔接要符合语句的扩展规则;从风格上讲,话语要体现民警的个人魅力、职业身份和文化素养。例如某民警对参加电工技能培训的罪犯所作的队前讲评:
今天的培训大家表现的都很好。监狱花钱请来了专业老师给大家上课,有理论讲解,也有实践操作,机会难得,大家要好好珍惜。需要指出不足的地方,个别人安全意识淡薄,不听从老师安排,差点酿成触电事故,大家要引起重视。明天谁再骚整,别怪我不客气……
这段讲评从形式上讲,“……大家要好好珍惜。需要提到的不足的地方……”,显然,以上句子间关联度不够,造成语义不通畅;从风格上讲,“个别人”“骚整”“别怪我不客气”等词句和民警身份极为不符,容易引发罪犯的抵触情绪。
(4)方式准则。它要求交际双方表达清楚,避免晦涩和歧义;要有条理,做到准确简练。据此,我们不难分析出四个准则和说理内容有如下对应关系:质量准则——事理,质量准则以事实为基础,其实就是说的事理;数量准则——学理,数量准则要求提供足够的信息,也就是学理;关联和方式准则讲的是语言和逻辑,则对应文理。
2.文明原则。文明源于尊重。监狱民警是重塑灵魂的工程师,而这需要基于民警对罪犯人格的尊重,涉及到本课题,就要求民警在队前讲评中把握好文明原则,让罪犯感到自己受到充分尊重,从而从心底接纳民警的教育。“好言一句三冬暖”。罪犯是有思想、有情感的個体,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开导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特别是在队前讲评这种公开场合,尊重罪犯的基本人格显得尤为重要。某监狱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某罪犯在制衣车间被衣针扎穿左食指,经调查属于故意违反安全操作的自伤行为。该罪犯为何会有这样的行为?经狱侦部门调查了解,原来是在前日的一次队前讲评上,该犯没有完成规定任务,被民警批评。由于民警说了一句“像猪一样慢腾腾”的侮辱性话语,该犯感到自己受到侮辱,就萌生出通过自伤来逃避劳动,达到报复民警的目的。
文明原则除对罪犯的人格尊重外,实践中还表现出民警对罪犯的共情和鼓励。共情,不是对其接受刑罚惩罚表示理解,而是对其身体健康状况或者家庭出现的重大变故表示情感支持;鼓励,是对罪犯在改造中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如果说合作原则解决的是民警在讲评中怎样表达,那么文明原则解决的是民警在讲评中怎样使罪犯接受。从讲评的内容分析,文明原则对应情理,要求民警在把握“宽不过囚、严不过人”的前提下,充分理解罪犯的处境、心情,在言语形式和言语行为作出合宜的选择。
3.协调原则。言语交际是一种互动互补的社会活动,要最大程度实现双方的合意,达到言语交际的和谐状态。队前讲评更多表现为指令或训导,但民警应当在言语策略上作适当调整,确保罪犯更好理解并接受。具体而言,要执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则。
(1)得体准则。围绕实现表达目的,民警在讲评中执行得体准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话语和交际情景关联。这里的交际情景,既指监狱这样的改造大环境,也指与劳动、学习等特定主题相关的具体场景。二是话语与角色相符。民警是信息发出方,法律授予了其管理教育罪犯的权利;罪犯是信息接受方,必须接受民警的依法管教。综上所述,队前讲评在话语选择上要体现法律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还要与民警身份相适,否则,就会因言语弱化讲评的威严性。不难看出,得体原则对应说理内容的文理。
(2)合意准则。表达者的话语应该在交际对象能够理解、接受的限度内。由于队前讲评是集体教育,要考虑大多数罪犯的接受能力,否则就会出现“曲高和寡”。例如,某后勤监区民警就环境卫生组织罪犯开展队前讲评:
这次卫生要特别注意一些死角的清理,大家知道靠近伙房的排水沟,由于地势的原因,污水不能及时排出,长期以来像“龙须沟”一样,苍蝇肆虐,臭气熏天……
“龙须沟”是作家老舍先生话剧《龙须沟》中老北京城的一条臭水沟,民警在讲评中直接引用,对没有文学常识的罪犯来说就会带来理解困难。这主要体现了说理内容的学理,援引的内容不能超出大多数罪犯的理解接受限度。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看出,队前讲评的原则和说理的内容存在着密切的对应关系,受语境、对象、意图的调节和支配,有时还表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错综复杂的联系(图表如下)。
三、提升讲评说理性的途径
(一)语用策略
语用策略就是达到言语交际目的的方式或途径。言语交际学认为,只要一个人说话,必然有语用策略的选择。队前讲评的目的就是通过阐述事实、作出安排或者发出指令,从而要把自己想说的“理”传达给罪犯,从言语交际的角度必然涉及到使用恰当的方式或者途径。我们认为,队前讲评使用语用策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际原则的选择。根据前面的分析,队前讲评应遵循合作、文明、协调的原则,但从实践讲,每一次讲评都有特定主题,为达到预设的目的,就必须对原则有所选择。如在天气炎热、生产任务紧的情况下,民警在作有关生产劳动的讲评时,除了提出明确要求外,还应给予罪犯更多的肯定和鼓励,以激发其劳动热情,这一策略其实就是文明原则的运用。
2.句式的选择。我们还可从句子的类型和功能的关系来说明语用策略。句子的类型可划分为宣言句、疑问句和命令句。与他们对应的功能是陈述事实,提出疑问和表达命令。民警在讲评中应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句子类型。如:
常言道:“人贵有自知之明”。把自知称为“贵”,可见人是多么不容易自知;把自知称之为“明”,又可见自知是智慧的体现。我们很多人缺乏这点,认不清自己,最终迷失方向。大家静心想想,我们为什么来到这里?为什么失去了自由?我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自知之明,不知道天高地厚,做了法纪不容的事情。现在既然进来了,就要做到自知,明白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做才有出路?
在这则讲评里,包涵了宣言句、疑问句和命令句,很好地表达了民警的意图,要罪犯认清形势,端正态度,自觉接受改造。当然,除了在功能上对句子类型作出合适的选择外,由于讲评都是口语化,民警还应从结构上对句子作出选择,多用短句,少用长句。同时,尽量避免产生歧义的句式,因为对理解能力有限的罪犯来说可能让其不知所云。
3.修辞方式的选择。修辞是人们在运用语言传递信息、表情达意的过程中,追求最佳表达效果的言语实践。能做到表情达意是对民警队前讲评的基本要求,惟其如此,才能在讲评中说理。我们认为,要提高队前讲评质量,就需要民警在表情达意的基础上,还要追求最佳的表达效果。通俗地讲,就是民警不仅要讲得通,还要讲得好。这里的“通”和“好”,都是为说理服务。汉语的修辞方式繁复,从考察的讲评文本看,民警常用的修辞有比喻、对比、设问等。比如某民警在对未成年犯讲评早恋的危害时讲到:“葡萄还小摘下来吃什么滋味?是酸的!等葡萄成熟了呢?那又是什么滋味?是甜的!那为什么不能等到成熟了再享受呢?”运用生动形象的比喻得更显委婉,使未成年罪犯更能领悟到民警的良苦用心。
(二)素质培训
监狱应把提升民警队前讲评说理能力培训作为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开展,从说理依据、言语表达、讲评心理学等方面进行强化培训,切实增强监狱民警队前讲评业务技能。
1.开设针对性培训课程。民警在队前讲评过程中必须遵从法理、情理、学理、文理等常理,特别是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罪犯进行教育,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职责,每说一句话,每解答罪犯一个疑问,都必须有法律逻辑思维,有法律依据保障,不能信口开河。这就要求民警在日常培训学习中要掌握大量理论常识。为此,监狱要针对性安排法学、伦理学、犯罪学、逻辑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又要开设辩论学、说服学、演讲学、问答学、语境学等语言学专业知识,从专业理论上指导民警提高说理语言能力的技巧,促使民警以规范合理的言语表达完成好队前讲评。
2.强化说理逻辑表达培训。民警说理言语表达能力的强弱主要取决于逻辑思维水平。具有较强思维能力的民警,讲评说理时能够紧扣讲评中心,突破传统思维定势,进行创新性思考,从不同角度引发不同见解,从表象看本质,贯穿言语的合理性、条理性,从而做到多方面、深层次进行说理教育,树立讲话权威。这就需要培训中加强归纳、演绎、类比等逻辑思维能力培训,尤其是法理逻辑培训。
3.着力实战型讲评培训。监狱要结合基层民警实际工作,改变课堂培训常规方式,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进行民警说理性讲评业务培训,聘请大专院校专家教授,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建好案例教学、模拟演练、技能比武“三位一体”的讲评实战训练营,对民警在讲评活动中显现出的执法语言问题做出及时的指导和纠正。
(三)评估总结
评估总结是队前讲评工作的重要一环,有效的评估总结能提升民警责任心,强化民警履职能力。结合监狱实际,我们认为评估总结应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主题明确集中。讲评主题是民警通过讲评说理所表达的中心思想,贯穿讲评全程,体现民警对罪犯改造思想、行为的认识和评价。讲评主题一般根据工作实际设定,做到鲜明不含糊,集中不分散,这样说理才能深入、透彻。所以,讲评要坚持“一事一讲、一事一评”,这样的好处是聚焦主题,避免天马行空的说理。从信息传递的角度讲,讲评主题要明确,倾向性要确切,对罪犯改造生活中表现的是非、美丑,应在讲评时保持始终如一的说理观点,不可含糊笼统、前后矛盾。如某监区对罪犯学法活动情况做一次专题讲评,监区长根据罪犯在学法活动中表现情况确定了讲评主题: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依法改造氛围浓厚。
2.逻辑层次严谨。首先,讲评说理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避免话不符题、主次不清、层次紊乱,要圍绕主题选择材料和组织结构,对内容进行梳理,抓住重点,兼顾一般。其次,要明确说理层次,即:讲评开头要点题,恰当的点题可以对讲评说理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讲评的主体要严密,通过并列或递进的方式,集中阐明讲评的中心论点。在具体表述时,可以用表示起承转合的连接词或者顺序词,依次展开,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楚;讲评最后要总结,促使罪犯对讲评说理形成清晰、完整的印象。
3.论据充分典型。论据是指说话和写文章要有充分的证据或事实根据。队前讲评必须深入掌握罪犯改造劳动、学习、生活等的第一手材料,结合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形势,结合法理、事理、情理、学理、文理 ,针对性选择最有代表性、最能反映主题、最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做到有的放矢,这样才能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 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因素,遏制直至消除在罪犯群体中的不良思想倾向和消极言行。
4.语言简洁生动。队前讲评的说理最终要通过语言来表达。由于罪犯整体素质不高,民警要使用浅显干净的语言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力争做到微言大义和见微知著。同时,要尽量采用口语化的表达,以取得明白快捷、通俗易懂的效果。另外,抽象的说理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表达。如给罪犯这样讲两种不同的人生哲理:有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总是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则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下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如此一说,抽象的人生哲理就变得形象而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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