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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完善

2018-07-25龙珏

教育教学论坛 2018年21期
关键词:医疗纠纷复合型人才

龙珏

摘要:目前,我国的医疗纠纷问题已成为尖锐的社会问题,所以迫切需要一些既懂得医学专业知识又懂得法学专业知识的人才来解决该类问题。医事法学专业就是在培养这样的综合人才。本文针对此类现象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提出相关的意见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医事法学;医疗纠纷;复合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21-0195-02

医事法学专业在设立之时便被社会寄予了厚望,然而随着一届一届该专业学生的就业,似乎都没有达到社会对其的期望,主要体现在该专业学生相较于法学专业学生法学知识不强,相较于医学专业学生医学知识又远远不及。这样的现象使得这个专业毕业的学生处境十分尴尬,然而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除了学生自身因素以外,还有就是这个专业的教育培养存在着问题。

一、医事法学专业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缺乏共识。课程设置决定了学生的知识、素质与能力,更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医事法学这个专业是结合了医学课程和法学课程的交叉型学科,但是这两类课程怎样去设置?比例是什么?各个设置该专业的学校对这个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学校的师资力量在医学方面较强的,在开设课程时医学课程就会开设较多;同样,师资在法学方面较强的学校,法学课程的开设会较多。医学课程开设较多的学校学生自然医学水平会高于法学课程开设较多的学校学生。反之,也是如此。①这就导致了这一专业学生的水平差异甚大。

2.师资队伍不合理。医事法学的专业设置就决定了其对师资队伍的要求是非常高的,除了两门学科的要求外,还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这样的要求在现实中却是很难达到的。医事法学专业在预期中最理想的师资队伍应当是由医学专业的教师、法学专业的教师、医法实践性的教师以及医法复合型的教师组成。但是现实的实践中,医法复合型的人才是十分匮乏的。而在我国国内开设了医事法學专业的医学院校内,绝大部分教师也都是不具备医学和法学双学位的,能够既有医学学位又有法学学位的教师真是少之又少。同时在开设了该专业的综合性大学里,能够有法学和医学双学位背景的老师也是很少的。对于这个具有交叉和复合特性的专业来说,教师队伍的学科背景以及经验积淀都是促成复合型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因素。

3.毕业生就业难。首先,由于上述存在的两个问题,而导致该专业的毕业生并非如预期中一样培养成了复合型人才。普遍存在毕业生的实践能力不够强,专业知识不扎实,面对医疗纠纷案件无法独立处理,用人单位更愿意信任和选择医疗纠纷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其次,该专业的毕业生很多对自己的职业无规划,随社会大流,多数毕业会选择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司法机关的考试,忽略自己的优点和长处,与法学院校的毕业生共同竞争上述职位,失去竞争力。第三,医事法学专业开办的时间较其他专业来说较短,还在不断地进行摸索以及完善之中,并且该专业由于需要培养复合型的人才,学科建设周期长,也不容易见成效,使得高校建设的扶持力度小,故医事法学专业的社会影响力也随之减小,致使有很多的法律部门甚至医疗机构都不了解该专业的状况,更甚者不知道这个专业的存在。这样的现象导致社会缺乏对该专业应有的认同,限制了医事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

4.复合型人才培养期望高、周期短。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被社会寄予厚望,希望通过该专业人才的培养以便缓和社会之医患关系,解决社会矛盾。但是实践中却存在着种种困难,一个真正具备医学与法学双学位的人才,正常情形下需要五年的医学教育以及四年的法学教育才能完成,也就是这类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9年,算一算时间,我们认为值得。可是按照经济效益来看,有多少人愿意花9年时间成为一个处理医疗纠纷的律师,实践中这样的一个律师的收入还不如一个花了8年时间成为硕士的临床医生,大多数的人更愿意选择成为后者。所以,医事法学专业的出现就被社会寄予厚望,并且这个厚望还被压缩到了4-5年的培养周期内。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程度的医学知识、管理学知识和法学知识,以及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认识、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复合型专门人才。这种复合应该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内在的、知识体系的复合。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应该是一种高要求、高难度、高水平的知识复合型人才。但是在4-5年内,这样的一个短周期要培养出医法结合的双料人才具有相当的难度。

二、完善医事法学专业建设相关措施

1.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核心课程建设。科学合理地设计课程体系,主要是核心课程的建设,从两方面进行优化,其一是法学方面,其二是医学方面。医事法学专业学生的课程压力相较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更大,因在同样的学年中,法学专业学生主要就法学课程展开学习,而医事法学专业学生不仅就法学课程需要学习,医学课程也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医事法学专业学生更符合专业水平要求,因此对其课程进行特色化设置就十分必要。在法学方面,可以将与医事法学专业联系较少的课程进行削减。在医学方面,可以将过于专业化的医学课程削减掉。那么,我们的医学课程的重心就更该放在临床医学概论、护理学概论、药学概论上,对基本的医疗常规、护理常规和用药规范上有一个基本认识和了解。过于专业的医学知识可以借助其他的辅助手段来解决,例如进行鉴定等。

2.培养高水平师资队伍。①双学位教师人才的引进。医事法学专业这样复合型的专业尤其需要既有医学学位,又有法学学位的教师。这类教师在实践中却并不多见,那么我们对双学位的教师就应该积极的引进,为其提供更好的待遇。其次,为学校在职的法学老师提供进修医学知识的平台,积极鼓励或者奖励这些法学教师进修,力争让他们也成为结合法学和医学的双学位的教师人才。②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开阔教师国际视野。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分期分批选派青年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进修。聘请教学名师等专家,每年为全体教师提供医事法学前沿知识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定期举办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名师名家教学经验交流以及青年教师观摩课等活动,要求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定数量的教学活动提升教师实践能力。③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聘任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成为学校的兼职老师,请他们在学校开展相关的专题讲座,让全职教师与学生共同参加学习。力争让兼职老师能够走进课堂每年为学生固定学时上课,增强学生的实践经验。如果条件允许,可由兼职的教师带着学生去法院观摩学习,甚至可以以分组的形式跟着老师学习如何处理案件。

3.毕业生就业引导。针对本专业学生对自己的職业并未作出良好的规划,盲目将自己的专业定位为法学,并且随大流与法学专业的学生竞争工作岗位的问题,我们需要反思。这是由于在平时的培养方案中缺乏有效的就业引导,致使学生对自己的职业规划不够理性,本专业学生应当多引导就业的方向和目标。

4.完善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的培养方案直接决定了医事法学专业的复合型人才的质量。在课程的设置上,做到精简和全面;在教学方面要结合案例教学、模拟教学以及实践教学。让学生在案例教学中能够掌握分析案情总结焦点问题的专业能力;在模拟教学中辅助学生更快地进入角色,学会思考、学会沟通、学会辩论;在实践教学中,让学生更能总结经验,适应社会,最终达到毕业即能就业的培养目标。

三、结语

医事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培养具有非同一般的社会意义,这个团体被寄予厚望,能够更有效地去解决我国的医疗纠纷。对如何有效培养该专业的学生,如何将该专业学生培养成为复合型的人才这一问题,也就具有其独特的研究价值。同时,医事法学专业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联系十分紧密,如何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对该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为该专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起着事半功倍之效果的。能够使得该专业学生毕业即就业更是我们医事法学专业所追求的目标。

注释:

①廖晨歌.《完善医事法学教育的若干思考》,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5,9.

参考文献:

[1]洪亦卿.以医为主,以法为主,抑或医法并重:反思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和卫生法学专业的定位[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0,(31).

[2]李海滢.医事法学教育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2).

[3]魏银霞.从人才类型看高校培养目标的合理定位[J].教育与职业,2010,(8).

[4]石悦.学业能力与就业能力:医事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培养目标[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4).

[5]李筱永.《医事法学》课程教学内容体系重构研究[J].西北医学教育,2013,(1).

[6]朱小平,尹思源,王海容.新时期医事法学学科建设面临的挑战及机遇[J].法制与社会,2014,(9).

[7]廖晨歌.完善医事法学教育的若干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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